第19章

  弗里蒙特,加利福尼亞,1980年代爸爸愛美國的理想。


  正是在美國生活,讓他得了潰瘍。


  我記得我們兩個走過幾條街道,在弗里蒙特的伊麗莎白湖公園散步,看著男孩練習揮棒,女孩在遊戲場的鞦韆上咯咯嬌笑。爸爸會利用步行的機會,長篇大論對我灌輸他的政治觀點。「這個世界上只有三個真正的男人,阿米爾,」他說,他伸出手指數著,「美國這個魯莽的救世主,英國,還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會揮揮手,發出不屑的聲音,「他們都像是饒舌的老太婆。」


  他關於以色列的說法惹惱了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他們指責他親近猶太人,而這實際上就是反對伊斯蘭。爸爸跟他們聚會,喝茶,吃點心,用他的政治觀念將他們氣瘋。「他們所不明白的是,」後來他告訴我,「那跟宗教毫無關係。」在爸爸眼裡,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島嶼,雖然處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圍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顧著出賣石油賺錢,毫不關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干這個,以色列干那個,」爸爸會模仿阿拉伯人的語氣說,「那做些事情啊!行動啊!你們這些阿拉伯人,那麼去幫巴勒斯坦啊!」


  他討厭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齒的蠢貨」。早在1980年,我們還在喀布爾,美國宣布抵制在莫斯科舉辦的奧運會。「哇!哇!」爸爸充滿厭惡地說,「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個捏軟柿子的傢伙居然只說我不去你家的泳池游泳。」爸爸認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長了勃列日涅夫的氣焰。「他不配掌管這個國家。這好像讓一個連自行車都不會騎的小孩去駕駛一輛嶄新的卡迪拉克。」美國,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個強硬的漢子,一個會被看得起、會採取行動而非一籌莫展的人。羅納德·里根就是這樣的硬漢。當里根在電視現身,將俄國稱為「邪惡帝國」,爸爸跑出去,買回一張照片:總統微笑著豎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來,掛在入門的牆上,將它釘在一張黑白的老照片右邊,在那張照片裡面,他系著領帶,跟查希爾國王握手。我們在弗里蒙特的鄰居多數是巴士司機、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濟金生活的未婚媽媽,確切地說,全都是被裡根的經濟政策壓得喘不過氣來的藍領工人。爸爸是我們那棟樓惟一的共和黨員。


  但交通的濃霧刺痛他的眼睛,汽車的聲響害他頭痛,還有,花粉也讓他咳嗽。水果永遠不夠甜,水永遠不夠乾淨,所有的樹林和原野到哪裡去了?開頭兩年,我試著讓爸爸參加英語培訓班的課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語,但他對此不屑一顧。「也許我會把『cat』拼出來,然後老師會獎給我一顆閃閃發光的星星,那麼我就可以跑回家,拿著它向你炫耀了。」他會這麼咕噥。


  1983年春季的某個星期天,我走進一家出售平裝舊書的小店,旁邊是家印度電影院,往東是美國國家鐵路和弗里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說等我五分鐘,他聳聳肩。他當時在弗里蒙特某個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橫跨弗里蒙特大道,走進一家雜貨便利店,店主是一對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們白髮蒼蒼,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則換過髖骨。「他現在看起來像《無敵金剛》了,」她總是這麼笑著對我說,張開沒有牙齒的嘴巴。「記得《無敵金剛》嗎,阿米爾?」接著阮先生會學著李·梅傑斯,怒眉倒豎,以緩慢的動作假裝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閱一本破舊的麥克·漢默【Mike Hammer,美國作家邁克·斯畢蘭(Mike Spillane,1918~)創作的系列恐怖小說主角】懸疑小說,這當頭傳來一聲尖叫,還有玻璃碎裂的聲音。我放下書,匆匆穿過馬路。我發現阮先生夫婦在櫃檯後面,臉如死灰,緊貼牆壁,阮先生雙手抱著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著橙子,翻倒的雜誌架,一個裝牛肉乾的破罐子,爸爸腳下還有玻璃的碎片。


  原來爸爸買了橙子,身上卻沒有現金。他給阮先生開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證。「他想看我的證件,」爸爸用法爾西語咆哮,「快兩年了,我在這裡買這些該死的水果,把錢放進他的口袋,而這個狗雜碎居然要看我的證件!」


  「爸爸,這又不是針對你。」我說,朝阮氏夫婦擠出微笑,「他們理應查看證件的。」


  「我不歡迎你在這裡,」阮先生說,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著爸爸,然後轉向我,「你是個很好的年輕人,但是你爸爸,他是個瘋子。這裡再也不歡迎他。」


  「他以為我是小偷嗎?」爸爸抬高了聲音說,外面圍滿了旁觀的人,「這是個什麼國家?沒有人相信任何人!」


  「我叫警察。」阮太太說,她探出臉來,「你走開,要不我喊警察。」


  「求求你,阮太太,別叫警察。我把他帶回家,請別叫警察,好不好?求求你。」


  「好的,你帶他回家,好主意。」阮先生說。他戴著金絲眼鏡,眼睛一直望著爸爸。我隔著門去拉爸爸,他出來的時候踢飛一本雜誌。我說服他別再走進去,然後轉身到店裡向阮氏夫婦道歉,告訴他們爸爸處境艱難。我把家裡的電話和地址給了阮太太,告訴她估計一下損失了多少東西。「算好之後請打電話給我,我會賠償一切的,阮太太,我很抱歉。」阮太太從我手裡接過紙片,點點頭。我看到她的手比平時抖得更厲害,那讓我很生爸爸的氣,他把一個老太太嚇成這樣。


  「我爸爸仍在適應美國的生活。」我解釋著說。


  我想告訴他們,在喀布爾,我們折斷樹枝,拿它當信用卡。哈桑和我會拿著那根木頭到麵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頭上刻痕,劃下一道,表示他從火焰升騰的烤爐取給我們一個饢餅。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樹枝上的刻痕付錢給他。就是這樣。沒有問題,不用身份證。


  但我沒告訴他們。我謝謝阮先生沒叫警察,帶爸爸回家。我燉雞脖子飯的時候,他在陽台抽煙生悶氣。我們自白沙瓦踏上波音飛機,到如今已經一年半了,爸爸仍在適應期。


  那晚我們默默吃飯。爸爸吃了兩口,把盤子推開。


  我的眼光越過桌子,望著他,他的指甲開裂,被機油弄得髒兮兮的,他的手指刮傷了,衣服散發出加油站的味道——塵灰、汗水和汽油。爸爸像個再婚的鰥夫,可是總忍不住想起故去的妻子。他懷念賈拉拉巴特的甘蔗地,還有帕格曼的花園。他懷念那些在他屋裡進進出出的人們,懷念索爾市集擁擠的通道,他走在那裡,和他打招呼的人認得他,認得他的父親,認得他的祖父,那些跟他同一個祖宗的人們,他們的過去交織在一起。


  對我來說,美國是個埋葬往事的地方。


  對爸爸來說,這是個哀悼過去的地方。


  「也許我們應該回到白沙瓦。」我說,盯著在玻璃杯裡面的水上浮動的冰塊。我們在那裡度過了半年的光陰,等待移民局核發籤證。我們那間滿是塵灰的房子散發出臟襪子和貓糞的氣味,但住在我們周圍的全是熟人——至少爸爸認得他們。他會邀請整條走廊的鄰居到家裡吃晚飯,他們中多數都是等待簽證的阿富汗人。當然,有人會帶來手鼓,也有人帶手風琴。茶泡好了,嗓子還可以的人會高歌一曲,直到太陽升起,直到蚊子不再嗡嗡叫,直到鼓掌的手都酸了。


  「你在那邊更開心,爸爸,那兒更有家的感覺。」我說。


  「白沙瓦對我來說是好地方,但對你來說不是。」


  「你在這兒工作太辛苦了。」


  「現在還好啦。」他說,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經理之後。但在天氣潮濕的日子,我總能見到他忍痛揉著手腕。也見過他在飯後,頭冒冷汗去拿止痛藥瓶子的模樣。「再說,我又不是為了自己才讓我們兩個來到這裡的,你知道嗎?」


  我把手伸過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學生哥兒的手,乾淨柔軟;他的是勞動者的手,骯髒且長滿老繭。我想起在喀布爾時,他給我買的所有那些卡車、火車玩具,還有那些自行車。如今,美國是爸爸送給阿米爾的最後一件禮物。


  我們到美國僅一個月之後,爸爸在華盛頓大道找到工作,在一個阿富汗熟人開的加油站當助理——他從我們到美國那天就開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輪班十二小時,爸爸給汽車加油、收銀、換油、擦洗擋風玻璃。有好幾次,我帶午飯給他吃,發現他正在貨架上找香煙,油污斑斑的櫃檯那端,有個顧客在等著,在明亮的熒光映襯下,爸爸的臉扭曲而蒼白。每次我走進去,門上的電鈴會「叮咚叮咚」響,爸爸會抬起頭,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雙眼因為疲累而流淚。


  被聘請那天,爸爸和我到聖荷塞【San Jose,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城市】去找我們的移民資格審核官杜賓斯太太。她是個很胖的黑人婦女,眼睛明亮,笑起來露出兩個酒窩。有一回她跟我說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聲音讓我想起熱牛奶和蜂蜜。爸爸將一疊食物券放在她的櫃檯上。「謝謝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說,「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國,我有工作。非常感謝,杜賓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歡接受施捨。」


  杜賓斯太太眨眨眼,把食物券撿起來,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們在開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經常說的「耍她一下」。「我干這行十五年了,從來沒人這麼做過。」她說。就是這樣,爸爸結束了在收銀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擔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濟金買食物。爸爸走出福利辦公室時,好像大病初癒。1983年那個夏天,我20歲,高中畢業。那天在足球場上擲帽子的人中,要數我最老了。我記得球場上滿是藍色袍子,學生的家人、閃光的鏡頭,把爸爸淹沒了。我在二十碼線附近找到他,雙手插袋,相機在胸前晃蕩。我們之間隔著一群人,一會兒把他擋住,一會兒他又出現。穿藍色衣服的女生尖叫著,相互擁抱,哭泣;男生和他們的父親拍掌慶賀。爸爸的鬍子變灰了,鬢邊的頭髮也減少了,還有,難道他在喀布爾更高?他穿著那身棕色西裝——他只有這麼一套,穿著它參加阿富汗人的婚禮和葬禮——系著他五十歲生日時我送的紅色領帶。接著他看到我,揮揮手,微笑。他示意我戴上方帽子,以學校的鐘樓為背景,替我拍了張照片。我朝他微笑著——在某種意義上,那日子與其說是我的,毋寧說是他的。他朝我走來,伸手攬住我的脖子,親吻了我的額頭。「我很驕傲,阿米爾。」他說。他說話的時候眼睛閃亮,那樣的眼光望著的是我,讓我很高興。


  那晚,他帶我到海沃德【Hayward,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城市,近弗里蒙特】的阿富汗餐廳,點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說,他的兒子秋天就要上大學了。畢業之前,我就上大學的事情跟他稍稍爭論過,告訴他我想工作,補貼家用,存些錢,也許次年才上大學。但他恨鐵不成鋼地盯了我一眼,我只好閉嘴。


  晚飯後,爸爸帶我去飯店對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線陰暗,牆壁上散發著我素來不喜歡的啤酒酸味。男人們頭戴棒球帽,身穿無袖上衣,玩著桌球,綠色的桌子上煙霧升騰,裊裊繞著熒光燈。爸爸穿著棕色西裝,我穿著打褶長褲和運動外套,顯得格外引人注目。我們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個老人身邊。老人頭上有個麥克羅啤酒的商標,發出藍光,將他那張滄桑的臉照得病懨懨的。爸爸點了根香煙,給我們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興了!」他自顧自地向每個人宣布,「今晚我帶我的兒子來喝酒。來,請給我的朋友來一杯。」他的手拍在那個老人背上。老頭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沒有上排的牙齒。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強迫自己,還沒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經幹掉三杯了。他請那個老頭一杯蘇格蘭烈酒,還請那四個打桌球的傢伙一大罐百威。人們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後背。他們向他敬酒,有人給他點煙。爸爸鬆了松領帶,給那個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幣,指指電唱機。「告訴他,來幾首他最拿手的。」他對我說。老人點點頭,向爸爸敬禮。不久就響起鄉村音樂,就像這樣,爸爸開始宴會了。


  酒到酣處,爸爸站起來,舉起酒杯,將它摔在遍地鋸屑的地板,高聲喊叫。「操他媽的俄國佬!」酒吧里爆發出一陣笑聲,大家高聲附和,爸爸又給每個人買啤酒。


  我們離開的時候,大家都捨不得他走。喀布爾,白沙瓦,海沃德。爸爸還是爸爸,我想,微笑著。


  我開著爸爸那輛土黃色的舊別克世紀轎車,駛回我們家。爸爸在路上睡著了,鼾聲如氣鑽。我在他身上聞到煙草的味道,還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車的時候,他醒過來,嘶啞的嗓音說:「繼續開,到街道那邊去。」


  「幹嘛,爸爸?」


  「只管開過去,」他讓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進外衣的口袋,掏給我一串鑰匙,「那邊。」他指著停在我們前面的一輛轎車。那是一輛舊款的福特,又長又寬,車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認不出是什麼顏色。「它得烤漆,我會讓加油站的夥計換上新的避震器,但它還能開。」


  我看著鑰匙,驚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轎車。


  「你上大學需要一輛車。」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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