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制度
稱帝之前的王莽低調而謙恭,
他的變法和改制卻一敗塗地。
直到現在,
人們依然說不清他到底是改革家還是野心家,
革命者還是偽君子,機靈鬼還是糊塗蟲。
王莽失敗
屋大維成為奧古斯都三十四年後,王莽稱帝。[1]
稱帝之前的王莽低調而謙恭,儘管他們家可能是皇室之外最顯貴的一族。沒錯,王莽的姑媽王政君是漢元帝的皇后,漢成帝的生母。從成帝時期開始,王家共有九個人封侯,五個人做大司馬,堪稱炙手可熱。
然而王莽卻完全沒有皇親國戚的飛揚跋扈、紈絝子弟的聲色犬馬、豪門大族的仗勢欺人。他是一個書生,一個知識分子,甚至一個學問家。他的許多時光是在讀書中度過的,學問之好則連政敵們也不否認。
與精神的充實相反,王莽的物質生活極其儉樸。他在王家子弟中鶴立雞群地安貧樂道,他的妻子甚至因為著裝過於簡單,而被來訪的客人誤認為是女傭。
節儉的王莽對老母和寡嫂極盡孝道,對朋友和賓客慷慨大方。皇帝的賞賜都被他分給部下,兄長的遺孤則送去上學,而且在恭恭敬敬拜訪這孩子老師的同時,也沒忘記給每個同學一份禮物。他甚至因為某人沒有兒子,而為這位朋友物色了一個據說宜男的女孩。
結果,自然是「宗族稱孝,師友歸仁」。
還有一件事情也讓他獲得廣泛好評。他的二兒子王獲殺了一個家奴,王莽不但沒有包庇,反倒責令其自殺,為這個冤死的奴隸償命。這在王朝時代,也不容易。
這樣的王莽,堪稱謙謙君子、道德楷模。
當然,所有這些好評都是在他稱帝之前。或者更準確地說,都在他失敗之前。當他和他的新王朝被反叛者一刀殺死後,前面說的這些善行便都被解釋為做秀,即在公眾和他人面前刻意和虛偽地樹立形象。
失去了皇冠的王莽只能戴上另一頂草帽:偽君子。
王莽虛偽嗎?
看起來是。
我們知道,王莽的皇位,是從一個九歲小孩的手上奪取的,這就已經讓人於心不忍。然而王莽還要拉著小皇帝的手痛哭流涕地說:當年周公攝政,最終還政成王。我迫於皇天威命,竟不能如願以償,悲哀呀!
這在許多人看來,就是鱷魚的眼淚,假惺惺了。
譴責並非沒有道理,事情也並不複雜。只要把王莽的故事梳理一遍,就多少能夠發現點什麼。
王莽是在漢哀帝駕崩后真正開始執政的。此時,從王政君的哥哥王鳳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的名義輔政算起,王家已經積累了三十年的權勢。於是,王莽和太皇太后王政君讓一個九歲的孩子繼承皇位,是為漢平帝。
眾望所寄的王莽也重新擔任大司馬。此前,他被漢哀帝及其外戚排斥,曾經一度失去了這個職位。
一年後,王莽加封為安漢公。
三年後,又加「宰衡」稱號。
到第五年,十四歲的漢平帝突然神秘地死去,民間傳說是王莽毒殺的。這其實未必可靠。靠得住的,是他又立了一個兩歲的孩子當皇帝,史稱孺子嬰。
王莽自己,則成為「假皇帝」,又稱「攝皇帝」。
此事的直接起因,據說是在武功縣的一口井裡發現了一塊白石頭,上圓下方,象徵著天圓地方。而且石頭上還有一行紅字:告安漢公莽為皇帝。
太皇太后王政君倒是不信這一套。不過,當王莽的黨羽告訴她這只是要讓王莽當假皇帝,王莽自己也信誓旦旦表示只做周公時,老太太心軟了。
此後,神跡和符瑞不斷出現。公元8年11月的某個黃昏,一位穿黃衣服的人出現在高皇帝劉邦的廟中。他留下了一個銅盒,裡面的圖文明確表示王莽該當真皇帝。
王莽決定服從天意,做真天子。
現在看來,這無論如何都是一場戲,而且比屋大維的演出差得多。但問題在於,我們又怎麼知道,王莽起初就一定不是想學周公呢?又有誰能證明,他對於天命所歸和神秘預兆,就一定不當真呢?
何況民意似乎也看好王莽,他當宰衡那年,上書擁戴的吏民據說竟有四十八萬七千多人次,這在當時可是天文數字。
然而王莽失敗以後,這些人又到哪裡去了?似乎一夜之間全都變成了另一副嘴臉。
成王敗寇。在道德評價和輿論領域,也難免。
不過,王莽畢竟背叛了只做周公的誓言,這讓他永遠擺脫不了作偽的嫌疑。問題是作偽者必有所圖,否則完全犯不著。那麼,王莽圖的又是什麼?
實現政治理想。
王莽稱帝之後,改革全面展開。他憤怒聲討過去幾十年的不公平,下令大地主將超過法定數量的田產分給農民,禁止土地和奴婢的買賣,穩定物價並提供低息貸款,削減官員的薪水,降低王侯的規格,實行鹽、鐵、酒類和鑄銅的國營。他自己也以身作則,減少了宮廷的開支。
這就是王莽的變法和改制。毫無疑問,他的動機應該是良善的,難怪有人稱他為「最早的社會主義者」。
然而結果怎麼樣呢?
一敗塗地。
失敗是必然的,因為根本就不切實際。且不說他得罪了多少既得利益者,也不說許多理想其實不過是幻想,單是貨幣改革就導致了經濟混亂。王莽廢除了通行已久的五銖錢,改為金、銀、龜、貝、泉、布等貨幣,幣種多達二十八個。結果農商俱損,經濟蕭條,民怨沸騰。
老天爺也不幫他的忙,自然災害頻頻發生。走投無路的農民揭竿而起,不甘失敗的舊族趁火打劫。兩股力量加在一起,王莽就被送上了斷頭台。
一個情商和智商看起來都很高的人,居然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做如此荒唐的事情,實在令人費解。因此直到現在,人們依然說不清他到底是改革家還是野心家,革命者還是偽君子,機靈鬼還是糊塗蟲。
但要說他是書獃子,則毋庸置疑。
王莽的書生氣比比皆是,最突出的表現是他對改變制度的痴迷。班固就說,王莽以為只要確立制度,天下自然太平。因此一門心思制禮作樂,坐而論道,議而不決,置民生、訴訟、吏治等當務之急於不顧,豈能不敗?
其實就連這種說法,都抬舉了王莽。實際上他的某些改革,與其說是改制,不如說是更名。比方說,把兩位財政部長的官名改成神話人物的名字,負責朝廷財政的大司農叫羲和,負責宮廷財政的少府叫共工。
這簡直就是視政治如兒戲。
看來,王莽根本就沒有真正讀懂孔子,也不知道什麼叫正名。他書生氣十足地以為只要改個名字,所有事情都會發生根本變化,他的理想也就能夠實現。
事實證明,王莽錯了。
實際上,制度固然重要,卻不是最重要的,也不是決定性的,更重要的是人與制度的關係。這種關係包括三個方面:一是這種制度是否符合國情和民意,二是這種制度是否符合文化傳統,三是制度的制定者和執行者是否能夠與之融為一體。合則成,不合則敗。
這一點,看看屋大維就知道。
屋大維成功
屋大維幾乎天生就跟制度融為一體。
實際上,屋大維做的事情比王莽嚴重得多。王莽只是換了個人當皇帝,屋大維卻徹底改變了政體。從這個意義上講,王莽只是篡位者,屋大維卻是革命者。
然而屋大維的結局卻比王莽好得多。他不但成功地把共和變成了帝制,新政體居然還延續了五百年。
這又是為什麼?
根本原因在時勢,直接原因在方式。
我們知道,王莽其實也是想革命的,只不過他要做的事情是恢復周制。但他哪裡知道,秦皇漢武之後,周制的恢復已斷無可能。因此王莽拿著一本《周禮》搞改革,在他自己是替天行道,在歷史眼中就是倒行逆施。
羅馬的情況則相反,共和制度早已不再符合國情。因為按照這種制度,人民大會才是最高權力機關;而羅馬的人民大會,在理論上是必須全體公民參加的。
然而到愷撒的時代,共和國已經擁有十八行省。到公元前28年,也就是屋大維成為奧古斯都的前一年,擁有羅馬公民權的成年男子已經超過四百萬。這麼大的地方,這麼多的人,怎麼召開人民大會呢?
唯一的辦法是實行代議制,即由人民選舉代表,由代表組成代表大會,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可惜,這種制度很久以後才被發明出來,當時也沒有這個靈感。事實上,代議制在英國首先產生,要到一千九百年以後。
這個問題後來由屋大維的改革勉強得到解決,辦法是異地投票。可惜,住在行省的羅馬公民是否當真享受了這一權利,已無從查考。但即便十八行省都異地投票,以當時的通訊工具和交通條件,效率之低也可想而知。
僅此一項,就得改制。
何況還有戰爭。
戰爭對於羅馬極其重要。因為只有戰爭,才能讓羅馬成為霸權國家和世界首都,也才能讓羅馬公民獲得財富和榮譽,並保持羅馬社會的熱情洋溢、生機勃勃和團結一致。對於這一點,人民和元老院都心知肚明。
然而要戰爭,就得有獨裁官。戰爭的時間如果越來越長(這幾乎是必然的),獨裁官的任期也就不能再是六個月。蘇拉開無任期獨裁官之先例,這是原因之一。
獨裁官沒了任期,對執政官的權力限制(包括任期和人數),也就沒有了意義。頂層(執政官)和基層(老百姓)都變了,只剩下元老院死撐著,也沒意義。
帝國制度,已是呼之欲出。
即便如此,屋大維仍然小心翼翼。
屋大維實在比王莽聰明得多,他很清楚有些東西是不能觸動的。羅馬人民已經做了五百年國家的主人,一旦突破他們的底線,死無葬身之地的就是自己。
那麼,哪些是不能有絲毫冒犯的?
主權在民,共和政體。
第一條是羅馬建國以來就有的觀念,而且一直貫穿到帝國滅亡。也就是說,羅馬人始終認為,國家的主權屬於人民,元老院和羅馬人民才是最高統治者。唯其如此,他們的國家才會叫做SPQR(元老院和羅馬人民)。
主權在民,是羅馬人的生命線。
共和政體則是他們的驕傲。羅馬人從來就不喜歡民主政體,也瞧不起希臘。在他們看來,正是民主制度讓希臘走向衰亡,雅典則充其量是一個反面教員。
相反,羅馬的共和政體卻無比優越:執政官、元老院和人民大會,分別對應著君主制、貴族制和民主制。三種制度融為一體,既能集中優勢,又能去其弊端,天底下還有比這更好的嗎?
似乎沒有。
因此,屋大維必須極其尊重羅馬人民的這份感情,也必須明確表示他只是一個受到委託的公務員,他的一切權力都是元老院和羅馬人民授予的。現在任務已經完成,請諸位收回權力,他什麼都不要。
或者說,只要一個稱號:奧古斯都。
奧古斯都不是國王,更不是皇帝,只是一個稱號,甚至外號,意思是英明的和尊敬的,跟可愛的、幸運的、偉大的、戰無不勝的等等,沒什麼區別。
當然,他也沒有皇冠。在戴克里先之前,所有的羅馬皇帝都沒有皇冠,也沒有加冕儀式。屋大維的頭上則只有公民冠,這是有戰功的將士都可以戴的。
元老院和羅馬人民,都放心了。
屋大維的這一系列動作,書獃子王莽肯定看不懂。準備做皇帝的人,怎麼能只要虛名不要實權呢?
其實這都是虛晃一槍。屋大維還給元老院和羅馬人民的,看似實權其實虛名。是啊,人民大會早已名不副實,元老院則在裁員以後又減少了會期。真正的決策機關和權力機關,是一個拉丁文縮寫為CP的機構。
這個機構的名字不好翻譯,但性質很清楚。第一,它的權力與元老院相當;第二,沒有休會期;第三,它是圍繞元首建立的。因此,有人認為它相當於元老院的常委會,有人認為它相當於元首的顧問團,還有人認為它相當於中國明代的內閣、清代的軍機處。
屋大維的CP由二十一人組成,其中六個是屋大維的親信,十五個來自元老院。這讓元老院十分放心,因為他們的人占絕對多數。可惜他們沒有想到,這十五個元老院委員是抽籤產生的,哪裡對付得了齊心協力的那六個?
何況屋大維作為執政官,還有否決權。
元老院被架空了,他們卻還為屋大維鼓掌。
屋大維卻意猶未盡,他還要改革行省。按照屋大維的方案,行省被分成了四種:義大利是羅馬本土,埃及是元首私屬,剩下由元老院任命總督的叫元老院行省,由元首任命總督的則叫奧古斯都行省。元老院行省都是經濟發達地區,奧古斯都行省則是欠發達地區。
元老院非常滿意,可惜他們又上當了。
沒錯,屋大維拿到的都是窮山惡水,卻同時也是邊防前哨。其實這些行省貧窮,就因為在前線。是前線,就要調兵遣將。那麼,誰來調遣?當然是屋大維,因為那是他的責任區。至於元老院行省,是不打仗的。所以,元老院也不需要兵權,全國的兵權只能集於屋大維一身。
現在,屋大維還給元老院的權力,又都被元老院還了回來。而且,由於是元老院的授權,完全合法。
屋大維革命成功。
成功並不奇怪,因為他會曲線救國,因為他會暗度陳倉。他的每一個行動都是合法的,但每一步都導致了法律和制度的改變,加起來則會引起質的變化。
時勢讓屋大維必然成功,方式則讓他順利成功。
審時度勢又順勢而為,這才叫高手。
只不過,這種高超的政治技巧和卓越的政治才能,並非屋大維的天賦,更非他所獨有。在某種意義上,應該說屬於羅馬人民。事實上,早在屋大維出生四百多年前,羅馬人就已經學會了合法鬥爭,並因此而創造了他們獨特的制度和文明,讓我們嘆為觀止。
那就來穿越一次吧!
共和的精神
公元前494年的某一天,準備集結部隊迎戰外敵的執政官突然發現,他的兵力少了許多。那些由平民組成的軍團整隊地撤離了羅馬城,拒絕參加這場戰爭。
這當然讓人驚詫,卻也事出有因。
起因在社會的不公。當時的羅馬社會由貴族和平民兩大階級組成,兩個階級之間等級森嚴,極不平等。貴族把持了城邦的政權,平民不能成為元老院議員,也不能與貴族通婚,跟元老院選舉的執政官更是無緣。
這實在欺人太甚。要知道,平民也是公民,公民有義務也有權利。義務是保家衛國,權利是參政議政。義務和權利是對等的,哪有隻盡義務不給權利的道理?
因此,要麼擁有權利,要麼不盡義務。
然而這個合理要求卻被貴族組成的元老院拒絕。交涉無果之後,平民決定一走了之。
撤離羅馬的平民來到一座山丘,宣布要在那裡另建城邦,召開自己的人民大會,選舉自己的執政官。是啊,既然不能享受同等國民待遇,那就各過各的好了。
貴族們目瞪口呆。他們雖有能力治理城邦,卻沒有能力離開平民獨自保衛它,只能妥協。
妥協的結果,是平民有權選出自己的代言人。
這個代言人,叫保民官。
保民官的設立妙不可言,他擁有的特權更讓我們驚嘆羅馬人思維的縝密。為了防止打擊報復,保民官享有執政官都沒有的人身不可侵犯權。同時,為了確保平民的權益不受侵犯,保民官享有對政府決議的否決權。
也就是說,只要保民官說一聲「我反對」,元老院和執政官就只能幹瞪眼。難怪愷撒和屋大維都要擔任終身保民官了,他們要的就是這兩項特權。
此後,平民又取得了一系列的勝利,包括可以擔任執政官、獨裁官、監察官和大法官。退下來后,還可進入元老院。階級壁壘被打破了,羅馬成為全民的國家。
平民可任大法官,是在公元前337年。六十多年後,羅馬征服了義大利。再過三四十年,羅馬打敗了迦太基,建立起第一個海外行省西西里。蕞爾小邦羅馬終於渡過了危機茁壯成長,因為他們學會了妥協,構建了和諧。
因此,儘管羅馬跟雅典、斯巴達一樣也是城邦,還起步更晚,也儘管那兩個城邦都曾稱霸一時,卻只有羅馬脫穎而出,超越城邦變成大共和國,最後成為大帝國。[2]
這足以讓羅馬人驕傲。
更為重要的是,他們從此有了一種精神。正是這種精神,使羅馬文明成為全人類的共同財產。
這種精神就叫共和。
所謂共和,就是不同族群、階級和利益集團的和諧相處,共謀發展。這當然很難,許多文明就因為不能做到而崩潰。做到了這一點的,最早是中華,其次是羅馬。唯其如此,中華和羅馬才在公元前一二百年成為世界性文明。
兩大文明的共同特點是開放和包容,也都有強大的吸收能力和同化能力,這才形成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兩個文明圈。只不過,這種海納百川的精神和兼收並蓄的能力,在中華可能是一種胸懷,在羅馬則是一種智慧。
的確,歷史上的羅馬人似乎天生就有一種本事,能以最適當的方式和最低的成本,為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合法權益。在這種鬥爭中,他們絕不會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同時又能分毫不差地討價還價。
平民撤離運動,就充分體現了這一點。
實際上抗爭的平民一開始就沒打算把事情弄僵,因此他們沒有選擇揭竿而起或是投入敵營,而是退出戰場。當然,在貴族做出雙方均可接受的讓步后,撤離的平民也立即回到了羅馬,並很快就組建了參戰的軍團。
這可真是有理,有利,有節。
貴族的表現同樣可圈可點。他們明智地放棄了自己的部分特權,以此作為平民同意合作的交換條件。當然,放棄是逐步的,撤離運動也有過多次,但結局總算不錯。
其實越到後來,貴族與平民的界限也越模糊。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也五世而斬。有的貴族會淪為貧民,有的平民會成為新貴。更重要的是,羅馬人的共同體意識很強。如果需要一致對外,他們就會和衷共濟。
這就好辦了,因為羅馬從來不缺敵人。
於是,平民和貴族終於攜起手來,共同倡導和培養全體公民的民族自豪感,以及愛國主義精神。而且,隨著羅馬國際地位的提高,這種愛和自豪感還會更強烈。
羅馬人為什麼能堅持共和制度五百年之久?
這是原因之一。
實際上羅馬精神最精彩的一筆,就是制度設計和權力架構。要知道,構成羅馬國家的人民、元老院和執政者(執政官、獨裁官或奧古斯都)雖然號稱三位一體,但這三位的政治利益和心理訴求卻並不一體。人民要民主,元老院要尊貴,執政者則希望權力越多越好。
這就只能講價錢,好在他們很快就理順了關係:人民授權但不決策,元老院決策但不行政,執政者行政但只有治權。主權是元老院和人民的,他們才是國家的主人。
所以,即便在帝國時代,元老院和羅馬人民的權威至少也得在表面上維持。新皇帝登基,先得向元老院發表就職演說,然後再向市民演講一次,還要前往神殿祈求諸神的保佑。完成這三個程序,他才是合法的皇帝。
這樣的羅馬,已經非常接近現代文明國家。
精彩的還有國際關係。
跟世界上所有的帝國一樣,羅馬也是靠武力來征服世界的,這就有一個與戰敗國的關係問題。如何處理這種關係,對征服者的境界、胸襟和政治智慧都是考驗。
亞述和迦勒底(新巴比倫)就不說了,他們的瘋狂掠奪、血腥鎮壓和殘暴統治,引起的只是更強烈的反抗。波斯帝國雖然表現出最大的仁慈和寬容,卻只知道把設為行省的戰敗國當作提款機,忘記了把他們變成自己人。
做得最好的,是羅馬和中國的周。
周人和羅馬人的高明之處,是與同盟國和戰敗國組成共同體,同謀發展、共享太平。只不過,周人構建的是「文化共同體」,只要認同周文明,就能由夷狄變成華夏。正是由於這種文化認同,我們民族才不斷發展壯大起來。
羅馬構建的則是「政治共同體」。他們甚至主動邀請戰敗國的頭頭腦腦加入元老院,就像漢武帝讓匈奴人金日成為他的顧命大臣。結果,被征服的蠻族成為這個國家的共同經營者,甚至戰場上的主力軍。
當然,一旦打了勝仗,大家也都有利可圖。早期的做法是:羅馬人拿走戰利品的一半,剩下的按勞分配。也就是說,羅馬人是大股東,歸順的戰敗國也是合伙人。
這可真比威尼斯商人還精明。
然而政治恰恰是一種智力遊戲,文明則是盡量巧取而避免豪奪。如果還能化敵為友,那就堪稱功德無量,因為和平總歸好過戰爭。幸運的是,中國人和羅馬人都有這種智慧,兩大文明獨步一時也絕非偶然。
因此,在充分了解了中華的方式后(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三卷《奠基者》),我們很想知道羅馬人是怎麼做的。
法治天下
在世界歷史上,中華和羅馬都堪稱獨樹一幟。其他那些帝國,亞述、迦勒底、波斯、馬其頓,都由一個或幾個偉大征服者建立,中華卻由邦國而帝國,羅馬則由共和國而帝國。也就是說,他們都是自己成長的。
成長需要土壤,也需要力量。那麼,中華文明與羅馬文明的土壤和力量又是什麼?
中華是禮,羅馬是法。
正如在中國,失禮或非禮會導致嚴重的後果,羅馬人也把違法看作不可原諒的行為。他們寧肯吃虧、失敗甚至掉腦袋,也不肯違法。愷撒被殺后,西塞羅曾提出儘快召開元老院會議,以鞏固成果。而且,刺殺集團的主要成員布魯圖身為大法官,恰好有此權力。
這位布魯圖是共和國第一任執政官布魯圖的後代。
不過按照法律規定,大法官只有在兩位執政官都無法召集會議時,才能行使這項權力。這時,一位執政官愷撒已死,另一位執政官安東尼卻還在羅馬。因此,布魯圖猶豫再三,最後還是拒絕了西塞羅的提議。
布魯圖說:這是違法的。
這事聽起來十分怪異,因為行刺愷撒的布魯圖原本是殺人兇手。而且,愷撒作為終身保民官,享有人身不可侵犯權。也就是說,布魯圖已經雙重意義地犯過法了,再違一次法又有何不可呢?何況還是為了國家。
然而布魯圖就是不肯,以至於坐失良機。
這事如果發生在中國,恐怕只能解釋為迂腐,但在羅馬則會得到尊重。因為刺殺愷撒是可以理解為戰爭的,即共和國與破壞共和的國家敵人之間的戰爭。戰爭當然要死人,法律也不保護公敵,布魯圖心安理得。
開會則不一樣。召集元老院會議,原本因為只有元老院的決定才是合法的。如果會議本身違法,那麼這決定還能合法嗎?依靠非法會議重建的共和,是羅馬人民想要的嗎?這豈非重新回到了愷撒的人治路線?
可惜布魯圖沒有想到,把愷撒視為國家的敵人,只是他們自己的看法,元老院並沒有宣布愷撒是人民公敵。所以他們的刺殺仍屬非法,必須被判有罪。
布魯圖也只好自殺。
法治觀念如此之強,在全世界當數第一。
這當然其來有自,甚至可以追溯到西亞文明,但公元前494年的平民撤離運動也功不可沒。因為正是在這場運動之後,羅馬迫於平民的壓力開始了成文法的制定。首部法典刻在了銅板上,因此得名《十二銅表法》。[3]
以法治國,正式開始。
最早制定的是為本國公民頒行的法律,即公民法,亦即國內法。後來版圖擴張,人口眾多,外族和異邦也在羅馬的統治之下,又制定了世界各民族的共同法律,叫萬民法,亦即國際法。最後,這兩大法律體系被合在一起,叫統一法。其成果,就是《民法大全》。
這時,已是東羅馬帝國時期了。
羅馬法在世界古代社會,堪稱最為系統完善。它包括兩大部分:公法和私法。公法是關於政府的,私法是關於個人的。私法與公法相比,私法更重要。
私法分為三個部分:人法、物法、訴訟法。這三個部分當中,人法又最重要。人法規定了什麼是法律意義上的人,條件是具備人格,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符合這三個條件的就是人,不符合的就不是人。
奴隸不符合這三個條件,所以奴隸沒有人權。
人權在羅馬法當中就是身份權,包括自由權、家族權和公民權。有自由權,就是人;有家族權,就是男人;有公民權,就是羅馬人(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二卷《國家》)。
在羅馬,這三種身份權是可以分開的,因此也可以部分或全部喪失,叫人格減等。喪失家族權叫小減等,從此不是男人;喪失公民權叫中減等,從此不是羅馬人;喪失自由權叫大減等,從此人格盡失,不再是人。
這就是羅馬的法定人權。
人權既然是法定的,那就不是天賦的,因此可以依法授予或剝奪。如果被授予公民權,就有了羅馬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被剝奪自由權,則從自由人變成了奴隸。
沒人願意失去人權,所以誰都不敢以身試法。
執政官和皇帝也一樣,他們害怕的是元老院。元老院雖然沒有行政權,只能對執政者提出建議和忠告。但是他們手上有一張王牌,叫「元老院最終勸告」。如果接到這份通牒還不改悔,元老院就可以宣布他為人民公敵。
結果怎麼樣呢?全民共討之,全國共伐之。
對於這項能夠制衡權力的權力,元老院當然不會輕易放棄;而只要元老院的這個功能還在,羅馬就很難從共和走向帝制。後來屋大維革命成功,是因為蘇拉和愷撒改造了元老院,他自己則給足了元老們面子。
當然,根本原因如前所述,是時勢使然。
但,即便從共和國變成了帝國,羅馬也仍然是一個法治國家。公元100年9月,執政官小普林尼在元老院發表就職演說時,就對坐在會場中的皇帝圖拉真說:皇帝不應該在法律之上。相反,他應該在法律之下。
王在法下,羅馬人早就懂了。
戰敗國和他們的臣民,當然也如此。
前面說過,中國的周和羅馬在處理國際關係時,都極具政治智慧地與同盟國和戰敗國組成了共同體,把對立面變成了自己人。但,這絕不意味著一視同仁。相反,那些戰敗國和同盟國,關係有遠近,權益有寡多。
也就是說,共同體內是有等級的。
周人的等級叫五服,分別是甸服、侯服、綏服、要服和荒服。其中離王城最近的叫甸服,最遠的叫荒服。實際上,一個諸侯國如果屬於荒服,已經是「地老天荒」了。他們往往仍被視為蠻夷,對周王室應盡的義務也最少。
羅馬也是五等,分別是羅馬、加盟國、自治國、殖民地和同盟國。跟周人的五服一樣,這也是一個權利和義務同步遞減的序列。羅馬人擁有的權利最多,應盡的義務也最大,同盟國則相反。
當然,這是羅馬在聯盟時代的事情。後來,戰敗國也像在波斯一樣被設為行省,治理的方針卻一如既往:根據關係的親疏和表現的好壞給予不同的權益。
羅馬手中的牌,是公民權。
公民權不是基本人權,因此可以授予。一旦被羅馬授予公民權,就意味著這個人的私有財產和人身安全將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被侵犯,羅馬政府不會坐視不管。
這當然令人嚮往,誰不想靠上羅馬這棵大樹呢?
羅馬的方針卻是分而治之,有的授予羅馬公民權,有的授予拉丁公民權(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還有一些乾脆沒有公民權。不過,他們也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保留自己的宗教和習俗,也不用學拉丁語。
這才真是和而不同。
難怪其他帝國都滅亡了,羅馬卻穩固而持久。
可惜法律並不萬能。西塞羅和布魯圖也不會想到,屋大維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用共和國的磚瓦樑柱建造他的帝國大廈,而且這大廈有一天還會倒掉。
後面這一點,屋大維也沒有想到。
羅馬之亡
帝國的首都羅馬花香四溢,祥雲籠罩著高大宏偉的萬神廟、富麗堂皇的凱旋門。當清晨第一縷陽光照在廣場當中的金色里程碑上時,「條條大路通羅馬」就從這裡啟程。
羅馬,確實是他們世界的中心。
然而在中國南北朝時期那個多事之秋,這座美麗的城市被徹底摧毀。公元410年,西哥特人攻陷羅馬,洗劫三天三夜。455年,羅馬再次淪入敵手,汪達爾人整整洗劫十五天,把羅馬變成了董卓鐵蹄下的長安和洛陽。
公元476年,帝國最後一個皇帝被日耳曼雇傭軍將領廢除。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這位年幼無知的皇帝竟有一個令人咋舌的名字:羅慕路斯·奧古斯都。可惜,這兩位偉大先祖的在天之靈,也沒能挽救羅馬的衰亡。
太陽落入了地中海,再也沒能升起來。
當然,這裡說的是西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要到1453年才被奧斯曼土耳其人滅亡。但,羅馬是從城邦發展起來的。首都不在羅馬,還可以叫羅馬帝國嗎?
所以,從君士坦丁遷都之日起,它就滅亡了。
其實羅馬很早就不再像首都。公元284年戴克里先登上帝位后,居然十九年不造訪羅馬。直到303年,他才在羅馬舉行了一次凱旋儀式,羅馬市民和元老院也才第一次見到皇帝陛下。而且,這也是最後一次。
首都不像首都,元老院也不像元老院。
前面說過,元老院是羅馬真正的權威和靈魂。之所以如此,不僅因為法律的規定,更因為元老院是由精英們組成的。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不做錯決定,不選錯執政官。這是貴族們要把持元老院的正當理由。
後來,平民也可以進入元老院,但那也是平民當中的精英。於是,貴族政治變成了寡頭政治。寡頭政治是有好處的,那就是不至於讓國家事務陷於無休止的爭論。而且這些大佬既然將國家視為己有,他們也不會賣國。
為此,羅馬有兩條法律規定:第一,一旦成為元老院議員,任期就是終身的。第二,為了保證一心為公,也為了防止以權謀私,元老院議員不得經商。
可惜權欲和物慾同為人的本能,不能親自經商的議員便把自己的產業交給了騎士。騎士原本是羅馬軍團中富裕的公民,可以自備馬匹參加戰鬥。不過現在徒有其名,只能去充當議員的代理人、承包商,甚至皮條客。
議員們是什麼德行,也就可想而知。
元老院開始腐敗。公元前113年,也就是張騫去世的第二年,努米底亞國王因為向羅馬將領行賄,而被傳喚到羅馬。但他卻用同樣的方法,讓元老院做出了免於出庭作證的決定。於是這位國王用輕蔑的口氣說:在羅馬,沒有什麼是不能用錢買的。
腐敗的還有羅馬市民。
市民的腐敗事出有因。作為奴隸制國家,羅馬主要依靠奴隸從事勞動。鼎盛時期,羅馬城一百萬人口中,奴隸就有四十萬。這就使大量平民成為無業游民,不但變得越來越貧窮,也成為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當局的辦法是用小恩小惠來收買人心。供應給市民的麵包是免費的,節假日在一年之中有九十多天。無所事事的市民們便在圓形劇場、大競技場、公共浴室以及披著紅衫的妓女身上消磨時光,一如大清帝國的八旗子弟。
不難想象,由這種遊手好閒的街頭小混混來組成人民大會,行使民主權力,又會是什麼樣的光景。
事實上,在帝國的後期,羅馬公民對政治已經完全沒有了興趣。他們漠然地看著皇帝們被擁立又被殺掉,漠然地看著自己的軍隊兵敗如山倒,甚至在蠻族入侵時裡通外國開門揖盜,興高采烈又後悔莫及地加入敵人的行列。
這同樣並不奇怪,因為羅馬城裡的貧富差別懸殊。只有近二十分之一的富人住在自己的豪宅里,身上穿的中國絲綢價格相當於同重量的黃金。貧民卻只能蝸居在被叫作「伊蘇拉」的簡易房裡,怎麼能不怒火萬丈?
倒霉的,就只能是他們的皇帝了。
其實帝國末年的皇帝也不怎麼樣。他們不是騙子就是傀儡,不是篡位者就是冒牌貨,而且沒有一個能真正掌握帝國的權力。因為他們都是軍隊擁立的,或者依靠軍隊上位。水可載舟,亦可覆舟,能左右皇帝的只有軍隊。
此外,就是對健全男人充滿仇恨的宦官。
軍隊同樣墮落。過去,他們是為祖國和自己的榮譽而戰,當兵是光榮而體面的事情。因此,羅馬讓沒有公民權的同盟國提供兵源,也算是給了他們面子。現在卻是誰給錢就替誰殺人,還能指望他們保衛帝國嗎?
何況軍隊的成分也變了。在元首制時代,羅馬軍團的主力軍是清一色的羅馬公民。戴克里先以後,作戰會議的大半席位都被蠻族出身的將領佔領。他們對於帝國並沒有強烈的歸屬感,能忠於職守已是很有道德。
這就是滅亡前的羅馬。
首都不像首都,羅馬的優越性沒有了。元老院不像元老院,貴族或寡頭制的優越性沒有了。公民不像公民,民主制的優越性沒有了。皇帝不像皇帝,君主制的優越性沒有了。所有的優越性都沒有了,豈不該亡?
顯然,羅馬的滅亡,根本原因在於腐化變質。
但,羅馬不是有共和精神、法治傳統嗎?這種精神和這種傳統,不是讓羅馬堅持了共和制度五百年,又讓他們在成為帝國之後,雖然動亂不止卻並不崩潰嗎?為什麼還是難逃一死,終有一亡呢?
因為他們沒有「道」。
或者說,沒有核心價值,沒有終極追求。
希臘人是有的,這就是獨立、自由、平等。這是希臘文明留下的最寶貴的思想文化遺產。他們的問題在於:有民主無共和。因此,雅典和斯巴達爭霸世界,就不但不能如願以償,反倒因背叛核心價值而走向衰亡。
中國人也是有的,至少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和能夠要什麼。這就是小康、仁政、王道。中國人也不缺乏政治智慧,因此總能在現實與理想之間找到平衡。可惜王道只是夢想,仁政則要碰運氣。結果,是治亂循環。
羅馬人卻沒有治國之道。他們優越的制度和高明的手法都是技術性的,也都只是為了現實的利益。就連他們的宗教(如果也能算作宗教的話),也缺少猶太教那樣的思想光輝和神聖使命。於是到後來,羅馬人自己也不知道到底要什麼,只能夜夜笙歌,不能天天向上。
也許,君士坦丁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這才乞靈於基督教,希望這種新的宗教能給他的臣民以精神的支柱和境界的提升,至少也能像中國的儒學那樣,讓大家有一個安身立命之所,儘管他並不知道儒學為何物。
但,信仰真是必需的嗎?
如果是,它能靠公權力來建立嗎?
依靠公權力發展起來的基督教,真是救世主嗎?
如果是,羅馬為什麼會亡?
看來,我們還得再讀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