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東陽:還彼之身
“我……”
公孫嘉禾臉漲得通紅,憋了半天憋出了三個字。
“我沒有!”
李世訓偏了偏頭,一雙細長深邃的眼睛饒有興致地緊盯著她,似笑非笑。
“郡主可敢摸著自己的良心說,之前可沒有絲毫的主動?”
公孫嘉禾咬牙,“沒有就是沒有!”
當然是有的。
她的任務,便是把敬王李世訓欲辱東陽郡主的罪名坐實。長公主曾叮囑過她,麵對李世訓的時候一定要萬分小心。她以為自己做好萬全準備,沒想到一上來就被逼問死角,公孫嘉禾心頭一虛,一口氣過去之後,沒敢繼續說話。
好在李世訓忽地收回逼視的目光,“那好,我們姑且相信郡主沒有故意說謊。那此處兒臣與郡主的說法再次出現分歧。”他複而大拜道,“父皇,如今郡主作此等反應,兒臣姑且一猜,還請父皇指正。”
李世訓垂著腦袋,竟真是一幅討教學問的乖巧模樣。
“其一,郡主被下藥之後神思不明,有此等反應也自然。這其二,郡主也是個姑娘家家,以小女兒羞怯之心度之,想來郡主也不願承認吧?”
“胡說,”陳太後一再打斷李世訓的話,“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你為了脫罪,汙蔑郡主。”
作為知情的陳太後,不得不一再站出來。追本溯源,導致李世訓輕侮郡主之事發生的有兩個動因,一為衛皇後下藥,二為敬王心懷不軌。如今這兩個因素皆基本坐實,但各自起到多少作用,將直接決定了正陽儲秀二宮各領多少罪責。
換句話說,如果公孫嘉禾真是因為下藥而主動向李世訓求歡,那衛皇後和太子的罪,就重了。
“那好,”李世訓一再從善如流,“太後娘娘也說出了一種可能,這便有三種說法。此處依然爭議不休。有爭議便是有疑點,有疑點便是這陷害郡主的人,不止兒臣一位。”
不止兒臣一位,還有正陽宮。
這句話,李世訓就差把遞到陛下嘴邊。雖然沒明說出來。
他滿意地環視著自己這一番話帶來的滿場沉默。
“父皇體諒郡主,既然要把這事兒掰碎了查清楚,那兒臣還有一疑——”
李世訓跪在地上擰身,把目光投向看似遠離中心的關河。
“關將軍,你又是如何得知,郡主在斂芳宮蒙難的呢?”
關河自入了重華宮主殿,就站在離主位最遠的門邊,忽地被提及名字,
如何得知?
因為寧妃娘娘親自來報的信。但在長公主的計劃裏,過來報信的是沈青綰,而為了保沈青綰,他的說辭是——
“回敬王的話,末將夜值,聽聞有呼救之聲,遂派人一路查看,最終在斂芳宮發現郡主。”
公孫嘉禾心下一咯噔。
她是沒有呼救的。
長公主讓她落入李世訓之手時,記得呼救。呼救的目的,倒不是為了把誰叫過來,而是為給關河一個說辭。她原本也是這麽打算的,但千算萬算沒有想到,剛一上轎輦,直接被李世訓一手刀劈暈了。
公孫嘉禾也擰著腦袋向關河,正想擠眉弄眼提醒一番。關河沒注意,倒是讓李世訓搶了個先,他再一挑眉。
“哦,是嗎?關將軍確定?”
這是什麽套路?
關河一遲疑,按長公主的話,應該沒錯吧?
遂答,“確定。”
李世訓忽地一粲笑。“可是我怎麽記得,郡主從正陽宮出來,一聲都沒吭呢?”他第二次饒有興致地盯著公孫嘉禾。
“是不是,郡主?”
“我……”
公孫嘉禾心下更慌。
怎麽辦?
還要不要撒謊,一口咬定自己曾經呼救過?
這廂還沒說出個所以然,李世訓又向陛下大拜。
“父皇,兒臣記得,郡主剛剛指證兒臣的時候,曾口口聲聲說,從正陽宮一出來,剛一上了兒臣母妃的轎子,就暈了過去?”
他不太肯定似的,又追問了一遍公孫嘉禾,“是的吧?郡主是這麽說的吧?”
是的,她就是這麽說的。
轟地一聲,公孫嘉禾腦子一片空白,驟然而至的慌亂讓她後腦勺一沉。
完了。辦砸了。
長公主千叮嚀萬囑咐的事情辦砸了。
她當時腦子一片混沌,發生了什麽便說了什麽。她以為敬王李世訓被抓了個現行,無論她說什麽,他都難逃定罪,沒想到……
怎麽辦?
她該怎麽辦?
說是,還是不是?
公孫嘉禾一個勁兒地搓那件臨時裹上的瑩白色外袍,
在場的明眼人都看明白了,郡主在心虛。
心虛就說明更多的問題。
一直在觀望的陛下突然抬頭看向關河,“平塹,到底是怎麽回事?”
不得不承認,李世訓這一點踩得很準,恰到好處地利用了東陽郡主自己的說辭,製造可疑的矛盾,又恰好地把這一矛盾,和陛下枕邊的北衙禁軍扯上關係,不動聲色地扯上關係。
寧妃暗忖。
敬王,確實很有一套。
不能再沉默了。寧妃理了理手腕上翠綠的翡翠鐲,在關河擠出說辭之前,起身,走到公孫嘉禾和李世訓之間,盈盈跪了下去。
“回陛下的話,是臣妾前去拜托關將軍出手的。”
李世訓埋著腦袋偷偷向一邊瞟去,淺笑。
寧妃娘娘,你終於出手了。
釣到大魚一旦上鉤,李世訓幾乎按捺不住竊喜的心思,追問道:“那兒臣鬥膽問一聲,寧妃娘娘,又是如何知道郡主在斂芳宮一事的呢?”
寧妃保持著下跪的姿勢,偏了偏眸子,覷了李世訓一眼,卻沒回他的話,反倒是向著皇上一再拜道:
“臣妾既然下定決心合盤托出,所以,臣妾也鬥膽向陛下討個旨。”
這話耳熟,皇上都忍不住輕笑出聲,“你又來討什麽旨。”
寧妃巧笑,溫順而耐心,“臣妾討的這個旨也簡單,還請陛下讓諸位姐妹和父稍安片刻,容臣妾一一道來。”
她忽地又笑,頗為較真。
“既然世訓都有資格的話,臣妾討這個旨,不過分吧?”
既然一介伏法的罪臣都有這個資格,她作為真正意義上救了郡主的人,有這個要求,應該不過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