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預兆
第二天傍晚的時候,林白初才悠悠轉醒,這時他身邊一個人都沒有,桌上放著一杯溫水。林白初趴在床上,他伸出手,試著去碰杯子。
指尖碰到了杯壁,他忍著手臂與後背皮膚拉扯時帶來的痛,好不容易把杯子拿到麵前,費勁的想喝一口水。
林白初幹澀的嘴唇好不容易碰到了水,背後的傷像是常年緊繃幹燥的地表一樣,驀地被一個動作弄得裂開了點口子,疼的林白初手一抖,溫熱的液體嘩嘩的滴到了床上。
縱使難受,林白初還是忍著用嘴接著剩下的水,一咕嚕喝了大半杯。
久逢甘霖。
他那雙好看的眼睛腫的走了形,接著兩道眼皮之劍狹窄的縫隙,他又艱難的把杯子放回去,他想,帕金森綜合症或許和他有異曲同工之妙。
就這麽趴了大半天,林白初胳膊腿全都僵了,但是有了剛才的前車之鑒,他不敢動的太厲害,隻能老實的待著。
他把頭壓在了枕頭上,布料有一部分是幹的,有一部分是濕的,比起昨晚受的,林白初苦澀的想,沒他想象中那麽難受。
晚上,門被人打開了,來人是陶厲。
陶厲送來了蔬菜粥,一點小鹹菜,還有五個蒸的皮薄肉嫩的水晶蝦餃。
“何嬸說,讓您吃點好消化的食物。”陶厲的臉長得過於板正,就算是講著溫柔的話,也難以舒展他僵硬的麵部表情。
林白初被他扶了起來,因為整個背基本上廢了,他不敢靠在任何一樣東西上,陶厲想著用手環住林白初,然後喂他吃東西。
但是林白初的狀態不太好,臉色比紙白,身上、額頭上都是冷汗,他見陶厲要幫助他吃東西,搖了搖頭,說:“你放在那,待會我會吃。”
陶厲在心裏無奈的歎了口氣,放下食物,出了臥室。
林白初神情呆滯,像是被抽了魂,無神的看著床頭,他沒被他哥趕走,已經是萬幸。
就在床上躺了幾天,與其說是給林白初一個安靜的空間,實際上,上到秦家宅子裏的老管家,下到隻能幫幫傭的臨時工苦力,都知道秦家的老爺這些日子根本不回家,那晚上被打的體無完膚的少爺被徹底冷落了。
長久的痛苦之後,就是一陣讓人恐懼的麻木。
林白初半個月沒去上課,整個人的心境都冷靜了不少,他其實沒有失去什麽,隻是被明確地告之了不能得到什麽。
他不能因為他哥不愛他而恨他,畢竟,是他強吻了他哥。
想著想著,林白初還是止不住的哭了。
明白道理是一回事,但是實際上做,又有誰是大徹大悟的聖人?
當他能重新活動的時候,他離開臥室,看著空蕩蕩的餐桌,桌子上依舊放著他哥讀過的書,他拿起來看了一眼,書簽所在的頁碼絲毫沒有動。
他無力的垂下手。
當林白初踏出秦家的時候,根本沒人敢上來勸,包括平日裏能說得上話的何嬸,也是戰戰兢兢假裝沒看見忙自己的事去了。
隻有陶厲的聲音立刻傳入了林白初的耳朵裏。
“少爺,您去哪?”他問。
林白初很平靜的看著他,嘴唇動了動,像是想說什麽,卻根本不知道該發出點什麽聲,然後啞火在嘴裏。
“你回去吧,我想去市裏轉轉。”最終,林白初在和本來就是詞窮症終極患者的陶厲對視三十秒後,還是先開了口。
陶厲平靜的說:“老板讓我跟著您。”
“跟著我有什麽用呢?現在這個時候,他不會管我在幹什麽的,”林白初的嘴角輕微的提了提,那點好不容易醞釀出來的笑根本沒上顴骨,就自動煙消雲散,“給我點空間。”
最後那五個字,陶厲讀出了一種“弱勢”的味道,他其實有件事沒有告訴林白初,他就是對方第一次參與碼頭交貨時,被他“戲弄”的人。那時林白初有少年人貪玩的性格,處變不驚的智慧,和麵對警察時鎮定自若的應變,縱使那晚他全程都僵著,沒給林白初任何反饋,但是他卻記下了這個人。
陶厲說:“我的電話24小時都開著機,您有事的話就找我。”
林白初敷衍的回了他,一個人往外走。
從秦家使用的這座小山頭,一直到市中心,開車差不多要一個半小時,林白初就這麽用腳,在路上走著。
路是高速路,行人不準上,他估計自己的體力也根本不足以支撐他走到市裏,於是當他回頭,已經看不見秦家的房子時,拿起電話。
通訊錄上有幾個可以選擇的人。
一個是張墨,但是張墨是他哥的下屬,他不想把張墨牽扯進他的事裏,其他和他一起玩的狐朋狗友,差不多也是這個身份。
第二個是沈掣,但是,沈掣的身份太敏感了,他以前和他吃飯,也是用盡全力才避開陶厲,現在他和他哥鬧成這樣,他不能被有心人有機可乘。
於是,林白初給一個曾經打過交道的車行,讓老板派人來接他,那邊的人很爽快的答應了。
他又找了一家路邊專門吃當地風味的店。
這家店專門設在半山小別墅區和市區之間,就是為了討大佬們高興建的。於是林白初憑借著會員的資格,坐在空調房裏歇歇背。
他現在全身的拖累都是那塊背,就算皮肉傷好了,骨頭縫裏好像還藏著陰冷的痛,時不時會鑽出來找找存在感,告訴主人:現在您已經勞累了半個小時了,該休息下了。
在家裏的時候過於悲傷,林白初沒去吃東西,於是順便叫了湯麵,當那晚熱氣騰騰的土雞竹蓀麵被裝在華麗的碗裏,端到林白初的麵前時,林白初用筷子挑了兩根晶瑩剔透的吃食,依舊沒什麽食欲。
他隔著玻璃牆,看著外麵陽光明媚,然後像是老煙鬼一樣,一根接一根的抽熹上雲微,完全忽視了肺的感受。
煙頭落了一地,進來送餐後水果和甜湯的服務員也沒說一句,笑的甜美,躬身時還路了下事業線,然後賢惠的把目之所及的煙蒂掃了,帶走。
在林白初空洞的視線裏,突然闖進了一輛騷包紅的法拉利,頂級跑車也不能入林白初的眼——他不感興趣,但是紅的風騷的小馬車在整個花軻市裏,算著他們家的那輛,整個市區裏統共就兩輛,另一輛在和秦家有深交的某個大佬手裏。
接著,更讓林白初注意的時,伴隨而來的,是一陣唐突的警笛,三輛警車霸氣駛入這片區域,其中一輛領頭,霸氣十足,另外兩輛在其身後搖旗呐喊,不但壯聲勢,還變換陣型,跟著帶頭車從三麵包抄騷包小馬車,死死地攔在了林白初的眼皮子底下。
他連轉個頭都省了。
車門瞬間被打開,警察猛地下車,但他們沒立刻靠近,而是以車門為擋箭牌,朝車裏的人喊話。
具體說了什麽林白初聽不見。
然後騷包紅法拉利裏驀地出來一個人,青年麵容猙獰,暴嚇著什麽,他手裏舉著一把槍,那樣子是在威脅不準任何人靠近。
小馬車離得近,林白初第一時間認出了那個人——吳琛。
吳家和秦家常年合作,彼此在某些生意上知根知底,缺了誰都會一時半會找不到替代品的那種穩固的合作關係。
而吳琛是吳家掌門人多年積累孽債得來的報應,他們家不但人丁單薄,和林白初同輩的隻有吳琛一人,而且這吳琛也不是什麽善良之輩,溜冰、賭博、強搶民女樣樣都幹,就林白初知道的那些事裏,每樣拿出來都能讓吳琛把牢底坐穿了。
林白初立刻拿過了手機,他本來想打電話,又苦笑了一下,那人恐怕現在不想聽他的聲音,於是給謝冕打了個電話,告訴他,吳琛要被抓了,看看他們怎麽處理吧。
樓下的槍戰正激烈,吳琛也是彪悍,以一敵數人,目前為止堅持了五分鍾還沒被繳械。
不怪警察無能,而是吳琛雖然紈絝,但是從小什麽武器沒玩過?就連他現在拿著的那把,都是小口徑警用手槍不能比的,狠下心一梭子打過去,車門都能掀飛。
這時,林白初看到一個人,那身影非常眼熟,正是沈掣!沈掣從離林白初比較遠的那道警車門旁,矮身一點點挪到另一輛旁,借著彼此的遮擋關係,輕而易舉的來到了他所在的這家店裏麵。
如果林白初沒有猜錯,吳琛疏忽了一點,他後背的位置是空的,很容易被人乘虛而入。
果不其然,沈掣身形敏捷,步伐矯健,他已經走過了林白初視線的盲區,悄無聲息的挪到了吳琛的身後。
沈掣的同事們正極力吸引吳琛的注意,不斷開槍,讓吳琛疲於應付,而沈掣就在這千鈞一發的時候,從後門製住了吳琛。
一發子彈也沒用,全靠身手。
吳琛最終還是被抓了,墊背的都沒拉到。
林白初猛地站起身,後背又撕拉了一下,他皺起了舒展過剩的眉,然後下樓,一點點靠近槍戰現場。
沈掣此時穿的相當帥氣,一件藍色的襯衫警服,一件深黑色的防彈背心,腰間掛著還未出“鞘”的槍,他叉著腰,有點正在深思熟慮什麽事的味道,盯著忙成一團的警員、醫務人員,甚至還有交警。
他的鎮定和穩重在這群人裏形成鮮明的對比。
“沈叔叔。”林白初終於靠近了他,他在男人的背後輕聲喊道。
沈掣轉身的速度不慢,但是林白初卻是像在觀看某個警匪大片裏,演員一舉一動都是戲的節奏下,看完沈掣的每個動作。
男人先是略為驚訝,然後蹙眉,最後舉步向他走來,臉上是職業的嚴肅。
“你和這件事沒有什麽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