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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8章 小人之舉

  李氏兄妹最後這句無厘頭的話,讓法官和趙律師都覺得莫名其妙,主審法官不禁問道:“什麽叫無法履行相關責任?你們能解釋一下嗎?”


  李老二依然低著頭,一言不發,李家大哥大姐相互交換著眼神,頗感無奈地說:“事到如今,也沒有什麽可隱瞞的,我們這位兄弟的情況,你們也知道了,他不務正業,沒有固定收入,日常生活都靠親戚朋友接濟,而且早已離婚,現在連個完整的家都沒有,他哪有能力履行還款責任呀!”


  法官不以為然,“他沒有還款能力,不是還有你們兄妹倆嗎?你們也是老人的子女,這個責任你們推脫不了。”


  “法官先生有所不知,我們兄妹倆年輕時就離家外出,一直工作生活在外地,父母除了把我們養大成人,我們沒有繼承父母任何財產,老人早就說過,由我們的兄弟替他養老送終,所以,我們沒有義務承擔這些債務。另外,我們都是普通工薪家庭,並且已經退休,現在靠微薄的退休金度日,我們也有一家人,雖然兄弟的情況很糟糕,但我們也沒有能力幫他。”原來,李家的大哥大姐想置身事外。


  法官想了想,“我理解你們少小離家的處境,既然你們的兄弟不反對你們的說法,我也相信在為父母養老送終的問題上,你們的父母也許有過什麽說法。我的問題是,他們可曾留下過什麽遺囑?”


  李家兄妹搖頭說道:“隻是多年前我們聚在一起時,老父親口頭上說過類似的話,而且還說過不止一次。”


  “這就有點不好辦了!”法官雖然同情這兄妹倆,但法律是鐵麵無情的,“如果沒有遺囑,無論口頭上說過多少次也沒用,口說無憑,法庭講究的是證據!你們的老父親已經去世,沒有人證就必須要有物證,老人沒有遺囑,你們說什麽也無濟於事。所以,你們姐弟二人的責任是推脫不了的。”


  “這裏是法庭,這樣的說法有什麽法律依據嗎?”李家大姐看上去對法官的判斷很不滿意。


  “正因為是法庭,而你們又拿不出證明此事與你們無關的遺囑,無論從養育之恩,還是撫養法的法律角度分析,於情於理,你們都脫不了幹係。”


  “但正如前麵已經說過的那樣,我們僅靠退休金生活,而且自己還有一家人,可以說也是月光族,沒有什麽存款,說實話,如果法庭非要讓我們承擔責任的話,我們同樣無能為力。”


  難怪關雲天懷疑對方有預謀,看來對方早已預料到這樣的結果,李家老二從開始就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事到如今,他們的大哥大姐也開始耍賴了!

  法官提醒道:“既然你們一次又一次地拒絕調解,非要來到庭審階段,就應該接受庭審結果,希望你們尊重法律,不要做無謂的抵賴。”


  “法官先生,我們接受庭審結果,但情況已經說的很清楚,鑒於我們三方的條件所限,將無力履行還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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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有什麽辦法呢?”李家兄妹三人,完全是一副賴皮腔調。


  “不要以為耍賴就能逃避責任,你們不要忘了,一旦審判庭將結果轉交給執行庭,你們的銀行賬戶將會被凍結,另外,還可以進行財產拍賣。”


  李家姐弟也許算計過,他們的兄弟除了有一套破舊樓房,可以說一無所有,至於家在外地的姐弟倆,除了居住的房屋和退休金賬戶,也沒有其他財產。他們認為,法院執行庭出於人道考慮,不可能拍賣兄弟居住的房子,對於家在外地的他們倆,執行庭有點鞭長莫及。所以,他們沒拿法官的警告當回事兒。


  見此情形,趙律師提醒道:“還有一筆錢,不知李家姐弟是否考慮過?你們的老父親去世後,按政策規定,可以領到一筆喪葬費,根據老人的條件估算,這筆錢跟你們拖欠的各項費用基本相當。”


  一聽這話,李氏兄妹的表情瞬間緊張起來,他們擔心的事終於發生了。原本以為通過耍賴哭窮可以蒙混過關,把老父親的喪葬費拿到手,各自分得一筆錢後,兄妹三人各奔東西,哪知道對方律師明察秋毫,早就盯上了這筆錢。


  作為從業多年的資深律師,老趙經手過無數的民事糾紛案件,說實話,在本案中真要像主審法官說的那樣,通過執行庭拍賣財產查封賬號等措施,使判決結果得到執行的話,趙律師認為並不可取,一方麵涉案金額才幾萬塊錢,即使李家姐弟有財產,操作起來也很麻煩,而且大動幹戈不值得,另外,最為關鍵的是,除了他們的兄弟有一套破舊樓房,他們在本地沒有任何財產。


  在判斷案情走向後,趙律師首先想到的就是老人那筆喪葬費,如果李氏兄妹同意,事情將變得非常簡單,所以,看見李氏兄妹耍賴,他也沒有說話,避免激化矛盾。


  聽著法官跟李氏姐弟的交涉,對方隻字未提那筆錢,趙律師認為他們並非不知道,而是想故意隱瞞。


  趙律師了解到,喪葬費的領取不僅需要老人直係親屬的簽名,還需要有關部門出具的各種手續,因為李姓老人的後事由老年服務中心處理,相關手續自然就在老年服務中心手裏。


  就目前情況而言,無論李氏兄妹還是老年服務中心,誰也不可能單獨取出那筆錢,隻有雙方協商一致,由李氏姐弟簽名,老年服務中心提供相關手續,才能達到目的。


  聽了趙律師的解釋,法官也覺得這樣比較省事,但需要法庭再次調解,讓雙方達成共識。


  “李家三兄妹,用你們老父親的喪葬費抵扣拖欠的各種費用,你們覺得怎麽樣?”法官當庭問道。


  “這是老父親留給我們的錢,用來抵扣債務,是不是有點違背老人的心願啊!”李家老大很不情願。


  趙律師接了過來,“從概念上講,這筆錢並不是老人留給你們的財產,政府為什麽要給這筆錢?因為老人去世後,為了在處理後事中給家庭減輕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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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也為了體現政府的人文關懷,這筆錢具有補貼和撫恤意義。在給你們的老父親治療和處理後事過程中,如果你們在場,這筆錢本來應該由你們支付,因為你們的缺席,我的委托人替你們墊付了這筆資金,難道你們不該用政府給的這筆錢,歸還我的委托人?”


  “這裏我想對李氏兄妹特別強調的是,根據這筆錢的屬性,即使你們不同意原告代理人的請求,沒有他們提供的手續,你們也取不出這筆錢,請你們權衡利弊。”庭審法官道。


  事到如今,兄妹三人徹底心涼了,原來計劃的兩個目的完全落空,不僅沒能在老年服務中心敲到一筆,而且連老父親的喪葬費也得不到,沮喪之心無以言表。


  不過,如果就這樣乖乖就範,這兄妹三人實在心有不甘,但他們又確實想不出其他應對之策,無奈之下,李家兄弟突然來了一句:“如果這筆錢比拖欠的各項費用更多,那該怎麽辦?”


  “你放心,我的委托人除了拿回墊付的醫療費和你們拖欠老年服務中心的各項費用,一分錢也不會多要。對於拖欠老年服務中心的費用,按協議應該收取一定的滯納金,但他們非常大度,畢竟你們的老父親都沒了,決定對你們網開一麵。”趙律師道。


  “法官先生,請允許我們單獨商量一下。”李老大請求道。


  “同意請求,你們可以去旁邊的休息室商量。”


  過了十來分鍾,李氏兄妹三人回到法庭。


  “怎麽樣,你們三位商量好了嗎?案情原本並不複雜,你們是不是想得有點多?”看著兄妹三人臉上複雜的表情,法官問道。


  “原則上同意對方的建議,但我們有個請求。”


  “哦,說說看,你們有什麽請求?”


  “我們的父親在老年服務中心入住了近兩年時間,據了解昌達控股是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如今老人走了,服務中心能不能在我們拖欠的費用上給予適當減免?”


  “這個,”誰也沒想到李氏兄妹會提出這樣的要求,法官頓了頓,“這件事不屬於法庭管轄範圍,要征求原告代理人的意見。”


  世上竟有這麽厚臉皮的人!趙律師覺得不可思議。不錯,昌達控股確實是一家規模不小的上市公司,可這跟你們李氏兄妹有什麽關係?人家已經不要滯納金了,你們還要求減免費用,趙律師覺得這種行為純粹是胡攪蠻纏的小人之舉!


  本不想搭理對方,礙於庭審法官的情麵,趙律師隻好說道:“我無權決定這種事,需要征求委托人的意見。”


  “鑒於李家兄妹條件都不好,那就請趙律師問問你的委托人,看看能否給他們適當的減免?”也許出於善心,庭審法官很想促成這件事。


  趙律師來到庭外,他撥通了關雲天的電話,把事情經過大致說了說,“關總,你認為要不要考慮對方的請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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