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案件1:《奪命情殺》
特殊案件1:《奪命情殺》
案件提供者:齊大軍
性別:男
年齡:40歲
任職單位:海城市公安局
六年前的國慶節,兩位釣魚的老人路過一座小橋時,發現水邊有一個白色編織袋裝著東西擱淺,便好奇地找來一截樹枝將其撥到了岸邊。由於口袋紮得很緊,並隱隱傳出一股怪異臭味,二人頓時提高了警惕,互相商量道:“別動,別有什麽問題,咱們還是先報案吧!”
當時,案件的負責人是還在刑警大隊上班的齊大軍,而負責屍檢的法醫則是他從南明市特邀的沈建國。二人趕到現場時,把編織袋解開一看,裏頭竟是一段人體的殘缺軀幹,頭顱和四肢已不知所蹤,死狀非常駭人。
隨後,齊大軍一邊組織警力,尋找其餘屍塊,一邊讓人協助沈建國進行屍體檢驗鑒定。
當天,沈建國和一幹民警在距離案發現場約800米處,發現了一個黑色蛇皮袋,裏麵放著一顆人頭。經沈建國檢驗之後,判定此頭顱確實是死者的,因為經過屍塊重組和屍體毀壞程度,以及麵部特征、頸部切口等,認定該屍體是一名中年男子,大約38歲。
頭部的右側跟頭皮有多處挫裂創傷口,呈不規則的詭異月牙狀,下顎輕微骨折,後腦勺嚴重衝擊性炸裂傷口。很明顯,這是死者生前被凶手以鐵錘之類的鈍器連環敲打所致。
在沈建國解剖屍體的時候,還意外有了新的發現,在死者的五髒六腑內發現了不少已經死亡的蠅蛆。而且心髒上還依附著一群蠅卵,已經成功孵化為幼蟲,正在腐爛的心髒上來回蠕動。緊接著,他小心翼翼地把這些小家夥裝入昆蟲標本瓶中,帶回昆蟲實驗室進行屍蟲鑒定。
齊大軍一行人經過為期一周的排查跟搜索,成功鎖定了一名叫韓華的離奇失蹤者,並將照片發給了沈建國。沈建國將其照片經過專業技術處理後,死者的麵部輪廓與照片完全吻合,確認為同一人。
韓華,38歲,大齡單身漢,無業遊民,住在位於案發地點一千多米的七星村,經常靠打零工維持生計,家境貧寒,無犯罪前科。眼下,唯一能排除韓華是死於謀財害命。然而,仇殺也找不出具體根據。
沈建國和齊大軍經過分析認為,這個年齡的人,又是孤家寡人一個,免不了拈花惹草,最大可能是死於情敵之手。因此,有可能是情殺案。另外一幹刑警聽後,沿著這個方向在村裏進行詳細偵查。結果,經村民舉報,死者生前曾與本村已婚婦女黃敏儀關係曖昧,死者經常到她家中幫忙幹活。
經過走訪調查發現,黃、韓二人是老同學,也算青梅竹馬。但韓華由於家境不好,二人最終沒能走進婚姻的殿堂。韓華40歲那年,父母接連離開人間,雖然壓力小了不少,但他已經沒有生活的勇氣,唯有打零工糊口罷了。因此,一直沒娶妻生子。
而黃敏儀卻跟何國華結婚了,生有一女兒,已經18歲,在外地讀大學。何國華雖然帶有殘疾,長相也遠不如韓華,但他勤勞樸實,私底下包了不少魚塘,還買有一輛拉貨小卡車跑運輸。直到去年,何國華開車出了車禍,導致車毀人亡!此後不久,黃敏儀與韓華的關係更加曖昧。
齊大軍通過這個線索進行了一番推論,最終他認為:韓華跟黃敏儀的關係,對於一個中年喪夫的獨身女人來說,完全是在情理之中,畢竟人生來存在七情六欲。不過,僅僅靠著一點,絕對構不成韓華的殺人動機。倘若黃敏儀還有第三個男人,自然另當別論。眼下,還需要加大調查力度。
根據魚塘工人反映,黃敏儀一個禮拜前曾離開過魚塘,說是去城裏參加漁業養殖交流會,共三四天時間。按照這一說話,黃敏儀在半個月前肯定去過城裏,也就是說已有一周,而韓華的死亡時間按推斷才五天左右。
這個情況很重要,齊大軍知道不能疏忽,立馬通知上級領導,申請搜查手續。他們還想辦法查了下城裏的漁業養殖交流會,結果根本沒這回事兒。齊大軍和沈建國都明白了,黃敏儀顯然在說謊。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她自身就有問題了。
另外一方麵,根據魚塘的員工提供線索,證明最後見到韓華的時間集中在一周前,與黃敏儀離開的時間一模一樣。沈建國知道案子現在走入了死胡同,決定繼續分析屍蟲,以便確定死者的具體死亡時間。
沈建國當法醫多年,屬於大師級的驗屍高手。此次的屍檢記錄極為詳細和客觀,因為屍體腐爛到不成樣子,外加還長時間泡在水中,隻好靠屍體上的蠅蛆來推算死亡時間了。他重新回到自己的法醫昆蟲研究室,再次查看了之前的屍檢記錄及屍蟲報告。
沈建國發現自己走入了一個致命誤區,最初推斷的死亡時間有一定根據,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在屍體上發現的最大屍蟲是由蠅蛆孵化進化而成,自然最接近死亡時間。此次檢驗的屍蟲,最大的有1.5齡,生產時間為4到5天。
然而,檢驗出來的最大屍蟲早就死了,而活著的那些都是剛孵化出來的,二者之間有很大區別,且沒有連續性。因此,不難推算出:屍蟲在屍體入水前就已經開始產卵發育,而入水之後被水淹死,活的蛆蠅跟小蟲等到屍體浮起來後二次蛻變,意外存活了下來。在此,中間相隔了整整一天半的時間。
換而言之,屍體在被拋入水中前已經在某個地方藏了至少四五天時間,而屍體通常都是在水中兩三天才會浮出水麵。以此推算,死亡時間自然往前倒推八九天,得出結果是半個月前。
很明顯,這樣一來,韓華的死亡時間完全吻合黃敏儀離開的時間,她完全有時間和嫌疑參與殺害韓華。可沈建國有一點想不明白,為什麽她外出僅三四天又回來了呢?而且,她回來的時間與推算的拋屍時間非常接近!
沈建國不禁暗想,莫非這一切都是巧合?
沈建國把自己的發現告訴齊大軍,齊大軍則把黃敏儀請回局裏,暫時以嫌疑人拘留了起來。經過齊大軍的審訊,黃敏儀承認她和韓華存在特殊關係,而且是在婚前就有了。婚後不久,二人耐不住寂寞,又開始背地裏偷偷幽會。其丈夫死後,二人關係更加密切,明目張膽到形影不離的地步。
但黃敏儀對於韓華的死,表示非常悲傷,堅決否認與其死有關係。
審訊進行到此時,局麵徹底陷入僵局,而且關於案子的新線索也不夠充足。
於是,齊大軍打算對其采取一定的偵查措施,便向上麵提出申請,想徹底搜查黃敏儀的住所。於是齊大軍帶著一隊人和沈建國趕到了一處農村小豪宅,獨門獨院不說,還非常大,除兩層小樓之外,還蓋有門樓、柴房、小廚房等附屬建築。內部裝修十分簡單,看起來好像從不打掃衛生,顯得髒亂無序,與房子很不協調。
不過,好在有沈建國這個資深老法醫在,搜查過程極為順利。
沈建國在柴房內發現蒼蠅飛舞,且有股刺鼻異味,地麵、牆角和草葉上均有血跡。經他提取化驗,與死者的血型相同。很明顯,這裏才是真正的第一案發現場,應該是存放屍體與分屍的最初地點。
警方掌握了大量證據,齊大軍回去之後加大了審訊力度。在鐵證麵前,黃敏儀受不住壓力,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交代了案情真相:“韓華是我叫小叔子何國威去殺的,我去償命……”
原來,黃敏儀跟韓華長期幽會,村裏早有風言風語。她也曾經想擺脫他,斷絕這種不能見光的關係,但經不住韓華的花言巧語,可又不知該如何處理。二人經過一次商量,想出一個鬼點子。
畢竟,一直偷偷摸摸也不是辦法,擔驚受怕不說,也並非長久之計,索性想法子除掉何國華!在韓華的慫恿下,黃敏儀同意由他想辦法去處理這件事。很快,機會終於來了。去年夏天,韓華幫何國華外出拉貨,在經過一處山路的陡坡時,韓華借機讓何國華停車,待其下車時,突然將他推下陡坡。事後,把車也一起推了下去,偽造了車毀人亡的交通事故。
事後,韓華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得意忘形,開始和黃敏儀形影不離,過起了夫妻一樣的生活。開始的時候,韓勤勞幹活,幫助黃敏儀管理魚塘,後來便漸漸懶散、貪婪、嗜酒如命,並以主人自居,吆五喝六。
黃敏儀對他產生了反感,還擔心對方酒後失言,泄露那個謀殺案。
因此,黃敏儀找到了自己的小叔子何國威,稱其兄死後,黃華經常來家裏騷擾自己,並且用強……其實,何國威對自己嫂子的那點風流韻事一清二楚,基本上可以說是一舉一動都在他的監控之下,並時常去關心看望、噓寒問暖,對其豐滿的身段越發感興趣。他自然明白黃敏儀找他的用意何在,一口氣答應下來要除掉韓華。從此以後,黃敏儀與何國威也保持了曖昧關係。
案發當晚11點多,何國威按照計劃好的時間,手裏拿著一個巨大的修車扳手,躲在門後準備伏擊韓華。當黃敏儀跟韓華一起進門之後,何國威便從隱蔽之處跑出來,握著扳手朝韓的頭部敲了下去。結果,韓華還沒能反應,便直接倒地,整個人就這樣死了。
事後,二人把韓華的屍體拖入柴房,用柴草掩蓋了起來,竟然得意忘形,去外麵開始慶祝去了。可回頭轉念一想,這屍體也要想辦法毀掉才行,不然回頭曝光了就完了。二人越想越怕,連覺都沒敢睡。
趁著天色未亮,黃敏儀是個極其聰明的女子,當下便決定要出去躲一躲才行,製造所謂的不在場證明和時間差。她先是到了魚塘,跟已經起床的職工打了個招呼,說自己去城裏參加一個交流會,不知道要去多少天。她簡單安排了一下魚塘的日常事務,便匆匆離去。這樣一來,魚塘職工便成了黃敏儀的時間證人。
趕到城裏,她又坐上了南下的大巴,想到遠處旅遊。那天晚上,下了車,可她中途又臨時變卦了,住在了一個小鎮上。第二天,也沒敢出門,在屋子裏待了整整一天,不知自己該前往何處才好。
她猶豫不決,深怕在外麵失去了家裏的信息,怕屍體被人發現,怕屍體腐爛之後房子沒辦法居住了……最後,她決定回去將屍體給轉移出去。於是等到第二天,她又乘車返回家中,找到自己的小叔子何國威。
直至第三天的晚上,二人共同在柴棚內將屍體強行分解,用事先準備好的東西分裝屍塊,丟到了引水渠內……齊大軍和沈建國偵破了一案,卻明白了兩案,兩名凶手最終都會得到法律的製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