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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七章 種馬無敵

  天曉得這方空間,究竟是有多大。


  走在其間,丁翔才發現,白馬所說的「前邊不遠」至少得要走上近一個小時。或許,它所說的「不遠」是以它全力奔跑的速度來認知的。


  而那條充斥著血色閃電的黑色峽谷,那片繁茂得遮天蔽日的奇幻森林,在丁翔真正踏足到這片「天馬生存地」的草場上時,才知道它們在這方空間中所佔的比例,百不足一。


  這是一片比面積已達十幾萬英畝的天馬牧場還要寬曠許多的大草原。而且,丁翔還能夠感覺得到,這裡及膝高的牧草,盡含靈氣。甚至,其濃度還遠勝於天馬牧場中的紫花苜蓿。


  「果然是聖境後裔呀!」


  沒什麼可懷疑的,有那個活了上千年、靈力濃郁得不知幾何的老怪物在,哪怕是狗尾巴草,想要變成最有「營養價值」的牧草,恐怕也是易如翻掌。


  雖然,它只是一匹馬,但已經「啟智」千年,還在一位「大能」的身邊修靈已久的老馬,其靈通比之丁翔這個學徒級的小靈士,不知要強上凡幾。


  有些感慨!連一位「大能」的坐騎,都有如此靈通,那當年聖境中的「飛仙」們,豈不是飛天入地,呼風喚雨?


  「呵呵,只能說,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飛仙們做不到的!」


  神識中,老馬並沒有停止與丁翔的交流,其語氣,亦從一開始的有些生澀,變得熟稔了許多,甚至……還有點話嘮。


  用它自己的「話」說就是:我已經超過千年沒有與人交流了,好容易遇到一位「故人」,不多聊上幾句,豈不是有負上天的好意?

  故人?被一匹活了一千多年的老馬稱之為「故人」,丁翔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勁,但同為聖境傳承,也說得過去不是?

  在「死亡之谷」崴了腳的混血妞,這功夫已經被丁翔抱著送到了白馬的背上。沒有馬鞍,亦沒有韁繩、馬鐙之類的馬具,但佩姆科娃卻穩穩的……側坐著,愣是將騎馬這項技術活,騎出了新的高度。


  當然,這得益於白馬的靈智,顧忌到背上一開始就讓它感到異常親切,能帶給它如同「媽媽」般的親近感的新朋友,白馬走的很穩也很慢,慢到一邊在神識中與老馬聊天,一邊趕路的丁翔都能亦步亦趨,不落後太多。


  「翔,快點呀!這麼走,到天黑前,我們也到不了!」


  倒是手裡舉著幾朵密境中摘來的野花不時嗅來嗅去的混血妞先急了。


  「天黑?什麼是天黑?」


  白馬的大眼中露出了一絲不解,還打了個響鼻,在丁翔神識中主動發問!


  「呵呵,孩子,在外面的世界中,隨著金烏的東升西落,是會有晝夜之分的。」


  老馬搶先回答了這個問題。作為來到這個密境千年之後,才又有一匹被激活靈根、開啟了靈智的同類,哪怕是自己不知隔了多少輩的子孫,老馬還是很樂於與其交流的。


  「晝夜?」


  這個陌生的詞語,並不能讓白馬明白什麼叫「天黑」,但它更感興趣的是:「你是誰?你怎麼也能來這裡?」


  「混蛋,我是你的老祖宗!」


  「瑪蛋的!」


  丁翔無奈苦笑,「我說……想要教訓後輩,能不能換個地方?你們倆在我的神識里吵嘴,也不問問我同意不?」


  「切!」


  面對丁翔的抗議,白馬沒敢吭聲。但老馬卻是相當的不屑:「你都這般年齡了,靈力卻還是微弱成這樣。要是當年,我主人收的徒弟中,有你這般廢材的,我早就替主人一蹄把他們踢出聖境了。」


  「卧槽!」


  沒想到,這老馬,還是個脾氣火爆的老怪物。


  「那話說,你是怎麼來到這裡的?不會是因為修靈進展太慢,被你的主人給趕了出來吧?」


  「才不是!我可是……在聖境中,也是小有天才之名的天馬。有好幾位飛仙都選中了我,要不是……我太花心了些,說不定都輪不到我那位只是大能的主人呢!」


  「花心?天馬也有花心之說?」


  丁翔不解,話說,現代社會中,種馬一說,再是自然不過。


  在育馬業,可沒有什麼一夫一妻制。倒是有些類似於自然界野生獸群的「強者為王」。話說,在狼、猿等習慣於種群生活的動物之中,向來是王者妻妾成群,普通的雄性成員,連交配權都沒有。


  只有最強壯的雄性,才能遺傳給後代更為優秀的基因不是?

  育馬,也同樣如此。就說以速度為生的純血馬,一匹優秀的種馬,每次的配種費就會多達數十萬美元。而如歐洲的「伽利略」、北美的「北方舞蹈家」那種超級種馬,其配種費更是多達數百萬美元。


  一匹名聲顯赫的種馬,可以帶給馬主的收益,將會遠超它在賽場上的所得。


  可……「在聖境之中,難不是這樣嗎?還是你不夠強大?」


  「你……這小子,真當我不會給你點厲害瞧瞧嗎?」


  得!這樣的置疑,讓老馬有些惱羞成怒。丁翔趕忙認慫,一個完全可以憑靈力在他的神識中翻江搗海的老怪物,可不是他能得罪得起的。


  「嘿,這不是我對聖境之事,一無所知嗎?您老給講講,難不成聖境中的天馬一族,也講究婚姻法?」


  「什麼法?在聖境,飛仙的話,就是法!對於我們天馬一族,那些大能飛仙們當然不屑於顧及。可我……不是撩了幾匹其他修靈者的坐騎嗎,於是人家就找上門來。給我的主人帶來了很多的麻煩!」


  「哈哈……」


  丁翔忍不住哈哈大笑,就連那匹白馬也嘿嘿了兩聲。


  「翔,你笑什麼?」


  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的,就只有混血妞了。雖然,她亦是靈體,如果丁翔想的話,完全可以將她也加入神識中的聊天,但……丁翔可沒打算把自己的心思,全都晾曬在佩姆科娃的面前。


  人,終究不是靈獸。哪怕,混血妞是丁翔的女人,但終究還是要有各自的隱私。譬如,剛才老馬說它因為撩了別人家的坐騎,便被主人找上門來時,丁翔就下意識的想到了……如果有朝一日,他撩了那位霍家小姐,港島霍家的那位女主人,會不會也找上門來……話說,以二小姐的關係,他還得管人家叫姑姑來的。


  作者龍騎士說:晩上還有!謝謝朋友們的鮮花,你們太給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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