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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縣長有話說(二)

  「我覺得你在如何看待、處理幹部問題上,做的讓人有些想法?」縣長馬志說。


  「我來以後,除了因為群體性事件,被逼無奈處理了柳樹鄉農民上訪事件、奮進集團職工圍堵縣委、縣政府事件、紅廟鄉烏煙瘴氣事件外,很少處理幹部啊。」我說。


  「可能我說的比較抽象,那我就跟你一一說說這些事件吧。」馬縣長說。


  「好啊,你說吧,越說具體越好。」我說。


  「柳樹鄉農民群體上訪事件,實話實說,影響的確不好。為了向各方面交待,平息農民的怨氣,拿三個村的黨支部書記開刀也可以。只是,我剛才已經說了,不該移交司法部門去處理啊。」


  「這個事情已經說過了啊。」


  「我知道,我要說的是,你還要不依不饒,順藤摸瓜,接著處理柳順平。」馬縣長說。


  「柳順平怎麼了?他有免罪牌,不能處理啊?」我問。


  「我不是說不能處理,我是說處理時,要考慮當時的實際情況,考慮我們縣的特殊的環境,靈活處理。」


  「依你說,應該怎麼處理,才叫靈活處理呢?」


  「柳順平的確有問題,最大的問題是,能力欠缺,擺不平農民上訪,致使一個簡單的問題,越鬧越大,最終引起了群體性上訪事件,弄的上上下下都很關注,上上下下都不滿意,白白葬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馬縣長說。


  「對柳順平的看法,我們肯定有不一致的地方,這很正常。可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我說。


  「什麼問題啊?」馬縣長問。


  「怎麼樣靈活處理柳順平啊?」我說。


  「柳順平在鄉里摸爬滾打多年,畢竟做過一些對黨對國家對老百姓有益的事,『雙開』他已經是最重的懲罰了,再『雙規』幹什麼呢?有這個必要嗎?」馬縣長說。


  「我覺得,應該早點把他放出來,讓他回到社會上,老老實實,脫胎換骨,重新做人。」馬縣長說。


  「我們再把事情說嚴重一些,柳順平已經開除了公職,開除了黨籍,已經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了責任,承擔了後果。他已經不是黨員了,繼續『雙規』他,缺乏法理依據啊。」馬縣長說。


  我說:「我記得紀委監察部門已經說過,他們有權對柳順平這個特殊人物實行『雙規』。至於能不能把他放出來,讓他回到社會上,重新做人。我覺得,你作為縣委副書記、縣長,可以向縣紀委表達你的看法,提請紀委考慮啊。」


  「我表達看法有什麼用?你是縣委書記,人家聽你的啊。」馬縣長說。


  我說:「這不是聽你的,還是聽我的問題。無論是縣紀委也好,縣監察局也好,他們辦事總有他們的程序和規矩原則吧。否則,他們縣長的話能不聽嗎?再說了,你還沒跟他們說過,你怎麼就知道他們不聽你的呢?」


  「關於柳順平的事,我們就聊到這裡吧,雙方溝通思想是好事。我們再說說奮進集團職工圍堵縣委、縣政府事件吧。」馬縣長說。


  「你說吧。」


  「關於奮進集團,關於周懷南,我們已經多次開會討論過,我也不想多說什麼。我要問的是,他出國訪問好好的,在機場把他截回來幹什麼啊?」


  「你問得好,我記得趙書記好像也問過類似的問題。直說了吧,周懷南因涉嫌經濟問題被有關部門限制出境,被市公安局截回來了,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市公安局通知了我們縣公安局,我們縣公安局就暫時把周懷南關押了起來。」我說。


  「你覺得這個理由能讓人信服嗎?」馬縣長問。


  「你擔任我們月光縣的領導這麼長時間了,跟上面的聯繫交往比我多,如果你覺得理由不可信,可以上上下下詢問打聽啊。」我說。


  「再說了,如果周懷南一身正氣,兩袖清風,誰還會找他的事?他是月光縣的風雲人物,他咳嗽一下,月光縣也要抖動一下,誰敢找他的事?難道人家是吃飽了撐的,沒事找事干啊?」我說。


  「那幹嘛『雙規』周懷南呢?」馬縣長問。


  「你知道啊,我們還開了會的呢。關於周懷南『雙規』的事,市紀委還專門下了督辦單呢,你敢跟市紀委對著干,不『雙規』周懷南嗎?說老實話,我是沒有膽量得罪市紀委,跟市紀委對著乾的。」我說。


  「『雙規』了周懷南這麼長時間,又沒有一個結果,是不是考慮把周懷南放出來呢?」馬縣長說。


  我說:「『雙規』周懷南是市紀委督辦,我們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的啊。如果要放出來,起碼,我們縣紀委有個意見啊,常委會要研究一下啊。」


  「那你能不能跟縣紀委說一下呢?」


  「你是縣長,你也可以說啊。關於周懷南,你不說我也要說,也要過問,『雙規』了這麼長時間,到底是個什麼情況?我目前也是一問三不知啊。」我說。


  「不過,我建議你,不要對周懷南出來,抱有太大的希望,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最主要的原因,是周懷南自己的問題太多,最起碼也有經濟問題,作風問題,是他自己不爭氣。他不嚴格自律,辜負了你,辜負了縣委、縣政府啊。」我說。


  「如果,周懷南一直不開口,什麼都不說怎麼辦呢?」馬縣長問。


  「我們不是有紀委啊,這不是你我操心的問題啊。如果他有問題,就查他的問題。如果沒有問題,也可以把他放出來啊。這些都是選項啊。」我說。


  「我們不是還有常委會嗎?還要聽取情況彙報,拿出意見的,你我都是常委會的重要成員,不能說明察秋毫,但至少有起碼的鑒別判斷能力,不可能讓冤假錯案矇混過關啊。」我說。


  「我只是覺得,對我們過去作過貢獻的企業家們,尤其是國有企業的老總們,應該手下留情,善待他們,不能下手太重了。」馬縣長說。


  「你的意思我明白了,還有對我有想法的地方嗎?有什麼想法都說出來啊,別悶在心裡找罪受。」我說。


  「當然有啊,譬如說礦業公司,譬如說石遠方。有人懷疑石遠方賤賣國有資產,可石遠方當時所走的都是正常程序啊。」馬縣長說。


  「你把話說完。」我說。


  「雖然礦業公司被賣了幾次,但最終還是回到國有企業的懷抱中來了啊,而且還是央企,也有了一個好的歸屬,也算是回歸正途啊。」馬縣長說。


  「在我們縣委、縣政府的支持下,雖然礦業公司恢復生產儀式還沒有舉辦,但事實上,礦業公司已經恢復正常生產了。應該說,這事已經跟石遠方無關了,為什麼還對石遠方過不去呢?」馬縣長說。


  「我們公安局本身事情就多,忙不過來,又抽調專門的力量抓捕石遠方。即便抓捕回來,也起不到什麼作用。勞民傷財的,有這個必要嗎?」馬縣長說。


  我說:「我分三個問題跟你聊,分別是正常程序的問題、賤賣國有資產的問題、對石遠方過不去的問題。」


  「好啊,我一直想聽你的看法。」馬縣長說。


  「我不帶觀點,只跟你擺事實,講道理。你說,石遠方當時所走的都是正常程序。可能我們對正常程序的理解不一樣,我理解的正常程序是,在賣出礦業公司前,至少要做到四步。」我說。


  「第一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廣泛聽取意見;第二步,對礦業公司進行審計,這是基本的要求;第三步,對礦業公司資產進行評估,最好多聘請幾家行業口碑好,有實力的評估機構,以預防漏洞,防止暗箱操作;第四步,對收購方能利投資公司的情況進行全面盡職調查。」我說。


  「既然我們坐在一起聊天,我就跟你詳細聊一下。可實際上呢,給我的感覺,我們的每一步都值得商榷。我可能說的你聽了不高興,前兩步直接省略了,或者被有意忽略了。最讓我不解的是,我們竟然把審計給忽略了,這本是常識,是不應該被忽略的啊。」我說。


  「第三步,我們沒有多聘請幾家行業口碑好,有實力的評估機構,就找了一家評估機構,據我了解,這家評估機構剛成立不久,雖然有資質,但並沒有開展什麼業務,後來也沒有開展什麼業務,好像就是專門為評估礦業公司而成立的。我說的對不對,你也可以打聽一下。」我說。


  「第四步,應該對收購方能利投資公司,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在這方面我們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據我所知,能利投資公司,也是剛註冊不久的一個民營企業。收購礦業公司是第一筆業務,其法人代表背景不詳,但傳說是替某些『官二代』註冊持股,後來把礦業公司轉賣給雲彩運公司后,就註銷了。」我說。


  「換句話說,能利投資公司是專為買賣礦業公司而設立的。把礦業公司賣給能利投資公司,是不是做的有些匆忙,有些操之過急了呢?」我說。


  「這家評估機構和能利投資公司都專門為礦業公司而成立,都因為轉賣礦業公司而註銷,你覺得是不是有些蹊蹺呢?這不能不讓人懷疑裡面的貓膩啊,馬縣長。」我說。


  「你來了這麼短時間,怎麼知道的比我還詳細啊?」馬縣長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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