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各級領導都應對自己的實際權力進行約束和控制,防止和糾正自己的越權行為。領導自己越權,與對下屬不信任、不放心有關。這種不信任,主要是對下屬的工作態度、工作方法、辦事能力信不過。
對沒有考察了解清楚的下屬,對品行不端正、能力上不能勝任的下屬,不能草率地使用。一旦決定使用,只要沒有發生原則性的變化,就要充分信任,放手讓其工作,鼓勵其大膽干,讓其在做的過程中不斷增長才幹。如果通過實踐發現下屬工作主動性、積極性較差,能力較弱,領導就要督促檢查、幫助指導,促使下屬去努力工作,在實踐中鍛煉提高,寧肯「鞭打慢牛」,也不能「卸套不用」。
領導不能自恃權重,因能力比下屬強,就隨意干擾下屬做事,搶奪下屬的權力。領導不能把自己看得過高,把別人看得過低,不要總看自己的長處及別人的短處。
領導不要每時每刻都以自己的習慣模式去衡量別人的行為。對下屬的弱點不能過於指責和苛求。人是不可能沒有弱點和缺點的,能見人之長,更能容人之短。基於這種認識,就不會因下屬的缺點和弱點而採取不信任的態度,越權干預事務。其實,自恃高明,並不一定高明,越權本身就是一種不高明的做法。
同時,領導不能以為自己與同事、下屬的關係密切、感情深厚,就可以隨便越權。關係融洽當然是處理好上下級關係的感情基礎,相互之間深知對方的長處和短處,辦起事來容易相互理解和諒解。但是,絕不能因此發生上級無威嚴、下級不照章辦事的現象,這樣的組織肯定不會有生命力。
領導防止和克服自己越權唯一的實際方法是靠自重、自慎、自控。行使權力的人要提高權力的自控能力,克服權力欲。
無論是上級越權還是下級越權,都會影響團隊的工作效率。而上級的越權,更會使下屬失去積極性,造成上級的膨脹心理,這在實際工作中需要慎重對待。一方面,要能正確評價下屬的能力;另一方面,做到用人不疑,敢於放手讓下屬去干。
有一家公司,老闆在對人才的授權與控制上失去平衡。近期公司來了一位挺優秀的財務經理,該經理入司后在業務及交際等方面均表現得很優秀,於是很快就博得了老闆的信任。正好當時公司在與另一家公司籌備一個大型的合作項目,老闆不僅派他到合作公司去當主管行政、財務的副總,而且還把公司的公章和財務專用章一起交給他保管,對他的很多業務活動和財務活動都不太加以控制。結果不到兩個月,問題就出了一大堆,假公濟私的事還算是小的,上百萬的合同說簽就簽了,老闆都不知道。事情一敗露,老闆勃然大怒,立即就把所有的權都收回來了,把該員工打入冷宮,不久該員工就自己走了。
沒有人就沒有企業,既然用了人就要信任,不信任所用之人企業就長不大。但是,「用人不疑」必須要有制度設計和法律文件作為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