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最後的瘋狂(一)
夕陽的餘輝從天空的另一頭斜射過來,地麵的一切都罩在一片模糊的玫瑰色之中。路旁的樹枝切割著太陽,把光的碎屑不斷地灑向染金的地麵。眼前亮晃晃的,刺得人睜不開眼。
我無力地倚在車門上,癡癡望向窗外,眼神卻始終無法聚焦在某處。映入眼簾的,全是失焦的模糊影像。
黎偉明沉默著坐在我身旁,百無聊奈,一隻手不停地在車窗上敲打著,這聲音聽來,隻會令人更加心煩意亂。
車開始減速,緩緩停了下來。
黎偉明奇怪地問:“家榮,怎麽停車了?”
王家榮轉過頭來,對我說:“淺憶,你還記得我跟你說過,我參加了一個徒步穿越美洲大陸的社團嗎?”
我心不在焉地應道:“記得。”
黎偉明不解地問:“記得這個有什麽關係?”
王家榮微微一笑:“那你還記得我最後跟你說的那句話嗎?”
我搖頭。
他將手握成拳頭,在身前做了個加油的動作,給我鼓勁:“隻要決定走了,背上行囊就可以出發!”
我的眼睛倏地一亮,就像在黑暗中被猛吸了一口的煙頭,又迅速黯淡下去。
“可我現在一無所有。”我輕聲說。
“你還有我。”王家榮搶著答,“隻要你願意,我們可以一起上路。”
“可以嗎?”我掀起眼皮看了他一眼,“你們都出發這麽久了……我怎麽趕得上……”
他笑:“傻瓜,開車去不就趕上了麽!”
我不禁心中一動。
黎偉明總算有機會說話了。他又驚又急:“家榮,你這是什麽意思啊?”
王家榮直截了當地說:“我認為現在淺憶不適合回到你家去。至於原因,我想你應該比我更清楚。”
黎偉明氣得臉紅脖子粗:“可是我們之前說好的……”
“那是之前。”王家榮定然道,“現在我改主意了。淺憶現在的情況,更適合來一次長途旅行。你認為呢,淺憶?”
我還在猶豫。我從來沒有試過長途旅行,更何況還是跟一個陌生人。
是的,就算王家榮曾經和我有過一段默契,可現在,他對我已經不再有以前那種激昂澎湃的感覺了。那次驚嚇導致的短暫失憶,讓我失去了對一切情感的判斷。如果這個時候有人說我太感情用事,我也許會像當初齊致遠看我那樣漠然看看他,然後反問:你以為我現在還有感情嗎?回憶雖然還在,可當初那種感覺卻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跟他走,其實就是在逃避現實。逃避不是辦法啊……
可是,回家……那還是我的家嗎?那隻是黎偉明的家,不是我的。我更不能忍受在那間狹小的房間裏,每天看著那張空床,徒然思念那個已經不在的人。
一時間左右為難。
“王家榮,可真有你的啊!居然跟我玩過河拆橋?”見我遲遲未表態,黎偉明指著王家榮的鼻子,臉都要氣歪了。
王家榮卻不予理會。他目不轉睛地望著我,期待著我的回答:“怎麽樣,淺憶,想清楚了嗎?”
逃避不是辦法,但卻是一種選擇。
我終是輕輕點了點頭。
“淺憶!你可要想清楚了!什麽徒步穿越,說白了就是到處流浪啊!”黎偉明心急如焚,緊緊抱著我的肩。
“我想清楚了。”我淡淡地說,“我覺得,我應該出去走走,看看外麵的世界。就當是散散心吧。”
黎偉明失望之極。他懊喪地垂著頭,沉默了半晌,這才道:“好吧。記得每天打個電話回來報平安。如果哪天你想回來了,告訴我,我去接你。”
“嗯。謝謝。”我吸了吸鼻子,心中說不出是什麽滋味。
“那我就在這裏跟你道別了。”黎偉明正要推開車門,卻被王家榮喊住。
“UNCLE,”王家榮衝他笑笑,“你好像還忘了東西留下來。”
“什麽?”黎偉明一臉無辜,“什麽東西?”
王家榮摸了摸鼻子,隨口舉例:“就是淺憶的鑰匙啊,手機啊,銀行卡之類的。”
“哦!”黎偉明很尷尬,抖抖索索從口袋裏掏出屬於我的這些小東西,一一放在了座位上。
我吃驚地望著他:“你……我的東西,你怎麽隨身攜帶的?”
黎偉明支支吾吾搪塞道:“那天安安她亂扔你的東西……我不悄悄把這些重要的東西藏好,要是被她扔不見了,豈不是麻煩大了……”
王家榮在一旁笑得很是曖昧,帶著十二分的嘲弄,存心要看他的笑話似的。
我知道,他在暗示,在齊致遠帶我走掉的這些日子,黎偉明花了我不少錢。
我不再追問,默默收起卡片,手機,還有,我在特拉基和舊金山的鑰匙;想了想,將其中一張銀行卡抽了出來,交到了黎偉明的手上。
“淺憶,你這是……”黎偉明吃驚地望著我。
我輕歎一聲,說:“這張卡裏,每個月會進3000元錢,是我在農場的‘工資’,我領了很多年了,一直沒怎麽用過。如果有需要,拿它來救急,應該行的。”
黎偉明急忙推辭:“我怎麽能要你的錢呢……”
“拿著吧。”我將卡塞進他的手裏,黯然道,“再多的錢也換不回安安的一條命。我欠你的。”
黎偉明嗚地哭了起來。他倒是個感情豐富的人,一點事都會引得他的情緒大起大落。他下了車,同我揮手道別。王家榮說:“淺憶,要坐到前排來嗎?”
我怔怔地望向沒有黎偉明的那邊窗外,說:“不了……我們走吧……”
他沒有勉強,吱咯地發動著引擎,車身一陣顫抖後,向著州際公路的方向平穩駛去。
這應該是我人生中做出的第三件重大決定吧。第一件是決定離開外婆跟齊致遠走,第二件是決定離開齊致遠跟黎偉明走,現在又決定離開黎偉明跟王家榮走……我的人生似乎就是在不停地跟我的親人道別,轉投向另一個陌生人;當陌生人變成親人後,很快又變回陌生人了。也許,這就是輪回,這就是人生。
我們花了三天三夜,終於趕上了當初從紐約出發的那批隊友。
王家榮很快在這個小鎮上把車賣掉了。他拿賣車的錢給我買了一些衣物和日用品,全部裝進一個大背囊裏交給我。
“抱歉,這裏沒有人會用LV的旅行箱。”他嘻笑,“不過護花使者倒有一個。如果你累了,隻管開口,我會幫你背的。”
“不用。”我接過背囊背上,將馬尾辮從背包下拉了出來,在腦後盤成一個發髻。這樣就清爽多了。
隊友們的行程很緩慢,一天能走十公裏已是很了不起的事了。因為要不斷地停留下來捕捉他們所認為的美景,隊伍走走停停,沒有任何規劃。惟一讓我覺得靠譜點的,是大家都還算團結,也很守時,說好什麽時候出發,什麽吃飯,什麽時候露營,沒有一個人因為這些瑣事而掉隊。
我開始努力適應這樣漂泊的生活。我們不能天天洗澡,有的時候甚至連臉也洗不上,隻能嚼兩粒口香糖權當刷牙漱口。好不容易找到一家旅館,一口氣幾乎把要所有的衣裳都洗個幹淨,因為沒人知道下次洗衣服會是什麽時候。沒有衣服穿時,我就光著身子躲在旅館的房間裏,要王家榮把晚餐送到門口,待他走到看不見了,我才慌慌張張打開門,將餐盤端進來。
第二天見到我,王家榮笑著打趣:“你這樣,簡直就是在誘人犯罪。”
我惱羞成怒:“你偷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