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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兵工概述03

  沈陽兵工廠


  沈陽兵工廠,1921年由奉係軍閥張作霖建立,正式名稱為奉天軍械廠、東三省兵工廠、奉天造兵所及兵工署第90工廠。


  1897年8月3日吉林將軍延茂函戶部,不能為奉天製造軍火。


  11月29日戶部擬準奉天設局自造軍火。


  12月5日奉旨依議,盛京將軍依克唐阿奉旨成立奉天機器局。


  1899年六月開工,並未製造軍火,隻是鑄造銀元。


  1921年左右, 張作霖在造幣廠(原奉天機器局)內設立修械及製造槍彈工廠。 稱為奉天軍械廠,由丁超任廠長。


  1922年奉天軍械廠改為東三省兵工廠,重新辟建築槍,炮彈、火炮等三廠, 由丹麥商家文德(Winther)公司承建。


  1923年韓麟春任總辦,增加會辦一職,由翁之麟擔任,增建槍彈,炮彈二廠,所有機器購自日本,並聘請日本技師,擔任設計指導,並增建煉鋼廠,機器廠,鍋爐房,水塔,蒸氣及水道等設備。


  1925年楊宇霆升任督辦,又派德藉技師赴德采購大量機器,於冬季運到,開始安裝。槍、炮、鋼及機器等廠,亦相繼增築,添購機器,所具規模加倍於前, 並設立兵工小學及兵工學校。


  1926年至1928年,完全為擴充時期,增建槍廠及輕機槍廠,有機器8千餘部、槍,炮兩廠,為初建時之7至8倍,擴建完成,為當時全國規模最大之兵工廠。


  1928年廠內成立科學研究會,集中研究兵工科學技術。


  1929年1月10日楊宇霆與常蔭槐為張學良所殺,兵工廠督辦為臧式毅接任。 臧曾任保安司令,遼寧省省長等職,滿州國成立後,出任奉天省省長,民政部總長,參議府議長等職,兵工署資料稱為遼寧兵工廠。


  1935年兵工署記錄,參造遼造98步槍之工作圖紙,將鞏縣兵工廠所造元年式步槍改為發射尖彈,可能在918事件之前,東三省兵工廠已將工作圖交與中央,或在事變之後,工作人員帶了圖紙逃到關內。


  1937年滿洲政府投資二千萬元,全資本額二千五百萬元,改為理事製,擴充為八課及六個製造所,全廠機器已逾萬部,由三村友茂任理事長,增建高射炮廠,最盛時期有職員1,200餘人,工人30,000餘人。


  1944年12月7日及21日,美軍兩度空襲兵工廠,將雜品庫,鍋爐房,車輛廠,填藥廠等處全毀,舊重炮廠及新大口徑炮廠大部分炸毀,信管廠及槍廠木工部之一角被炸破壞,生產大受影響,步槍產量降至每月1,000枝,輕機槍產量降至每月60挺,有著手疏散之計劃。


  1945年春,槍廠之一部於寧安縣,為101製造所,槍彈廠之一部於汪清縣, 為105製造所,7月複將槍廠之全部機器設備,移於鐵嶺之亂石山山洞中,正值施行,日本即投降。


  1945年8月8日,蘇聯對日宣戰,蘇軍進入兵工廠,將最優良機器運走兩千四百部,後又將廠交給東北人民解放軍,我軍運走六七十部機械,材料亦被搬運一空,蘇軍並將孤家子無煙藥廠炸毀,20餘年建設 幾近毀於一旦。


  1946年3月18日,兵工署東北區接收委員會接收,趕製械彈,招集舊有員工,整理機器,逐步複工。


  7月7日全廠各部,全部複工,11月9日,成立兵工署第90工廠,由陳修和擔任總廠長。


  1948年9月12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發動遼沈戰役。11月2日完全占領沈陽,90廠所有設備未及撤出,據說蔣軍事後曾派飛機轟炸兵工廠, 但無甚損失,同年12月之後,90廠不再出現於南京政府兵工署生產報告中。


  漢陽兵工廠


  初名為湖北槍炮廠,隸屬駐省總局。


  1890年3月16日,張之洞電海軍衙門,選定廠址在鄂省城之外建兵工廠,主要是因為湖北大冶縣產鐵(現有黃石市,其鐵礦與江西省萍鄉煤礦與漢陽鐵廠,成立了漢冶萍公司),而以廠就鐵較為合理。


  該廠機器共費160萬馬克,合38萬兩(包括造克虜伯小炮機器),建廠預計需15萬兩(由戶部自造路款項中撥給)。


  3月19日奉旨正式批準將槍炮廠設於湖北。


  9月6日,張之洞在大別山下找到廠址,長600丈,廣100丈,南枕山,北濱漢,西臨大江,與省城對岸。


  惟需築地基9尺,並增高堤防以防水淹。


  即在當地設鐵廠,槍廠和炮廠。


  洋師以為須3年,張之洞估計最快由購地,築基,修堤,造路到開爐須時2年。


  1893年,張之洞建立了由鐵山到江邊石灰窯的鐵路,運輸礦石,全長18公裏,為湖北省第一條鐵路。


  1894年4月23日,張之洞電俄德奧荷四國大使許景澄,炮坯已由信義洋行購置4尊,請購槍坯200枝及槍身木殼材料,以便仿造,廠已落成,等待開工。


  1894年6月14日,製槍廠不慎,引發大火,將房屋及設備全部燒毀。


  1895年,侍讀學士文廷式上書,謂湖北槍炮廠不可半途而廢,因當時開辦經年而無成效,局員,司事,工匠均被裁撤,其時張之洞兼任兩江總督,仍請其掌理湖北槍炮廠事宜,7月,張之洞又呈奏擴廠,改換被火機器,增製無煙火藥等,共需200萬兩。


  1895年8月開,始小量生產,冬季重建完成,開始生產,仿造德國出品的1888式委員會步槍(應是issionRifle,與德式的毛瑟無關),因為是仿德M1888式,所以定為88式,其全稱為7.92毫米88式毛瑟步槍,使用圓彈頭,即大名鼎鼎的漢陽八八式步槍,因槍管上有一層護木套,又稱“老套筒”。


  1896年,開工生產,第一年生產1300支步槍。


  1900年,義和團運動,光緒和慈禧太後出京逃避,張之洞撥湖北槍炮廠生產之小口徑毛瑟步槍三千枝,無煙子彈五十萬發,洋製黑藥子彈五十萬發,運往陝西,交付於岑春萱,供其募勇勤王,徐建寅為張之洞邀請,擔任漢陽鋼藥廠總辦,試製無煙火藥。


  1901年,徐建寅試製棉質無煙火藥成功,正擬大量生產時,不幸在配藥時引爆,以身許國,另有16名員工一起殉職。


  1911年武昌起義,戰事激烈,起義軍包括漢陽廠的工人們用自己製造的槍炮轟擊清總督府,總督瑞方挖牆爬洞喪家犬般的逃竄。


  至此終於推翻了清王朝的封建統治,中華民國成立。


  民初,軍閥混戰,各據一方,大力擴充實力。


  湖北兵工廠先後歸屬鄂督軍政府,北洋政府陸軍部。


  民國五年(1916),從上海兵工廠運來製造機器170多部至漢廠。在劉慶恩、楊文愷、沈鳳銘幾任總辦的經營管理下,整頓和恢複了生產。


  民國十四年(1925)2月,漢陽兵工廠電機分廠開工生產,將蒸汽動力改為電力,由兵工廠發電廠兩台交流發電機供電。


  吸取和采用了一些西方資本主義大工業的科學管理辦法,實行包工製,論件計值。


  對漢廠的兵器質量事故處理的相當嚴厲,同時獎勵也很優厚。


  使企業管理和生產都有較大的進步與發展,製槍機器由清末的34種360部增至640部。


  民國六年(1917),新增炮彈機,袁世凱為維係統治,實行炮和炮彈分兩地製造,以便分而治之。


  將此項製炮彈機移至河南鞏縣,設立分廠,生產炮彈。


  同時漢陽兵工廠生產仿造了一些新的軍械,如,民國四年(1915)秋由劉慶恩試製成功的每分鍾發射子彈60發的中國第一支自動步槍。


  製成了射程800米每分鍾發射600發子彈的伯格曼式手提機關槍(衝鋒槍)、路易士輕機關槍、攻城炮、迫擊炮、馬克沁機槍。


  仿造了美國勃朗寧1917式機關槍,射程2000米,性能良好,吳佩孚甚為滿意,因民國十年十月十日試製成功,故稱三十節機關槍。


  仿德國毛瑟1896年式自來得手槍(即赫赫有名的7.63mm駁殼槍)十響全自動並有單發機,有效射程:手上射擊70米,肩上射擊900米。


  改造日本大正六年式七五山炮,將炮身加長,為口徑的18倍,稱為民十年式七五山炮,將圓頭平底槍彈改造成尖頭凸底新式槍彈,還有黃色高級炸藥、TNT炸藥等。


  民國十五年(1926)下半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占領武漢。


  這當中,9月5日,漢廠工人們獲悉北伐軍將於6日進攻漢陽,當晚拉響汽笛,打開倉庫取出武器,迅速武裝起來,把機槍架在屋頂上,槍炮向北洋兵猛烈齊射,反正兵工廠有的是彈藥,協助北伐軍擊潰北洋兵,奪取龜山,北洋兵狼狽逃竄,被阻擊死傷無數,北伐軍順利占領了漢陽。


  1929年,漢陽兵工廠、火藥廠歸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政府軍政部兵工署管轄,設國民黨漢廠區黨部,先歸屬漢口特別黨部,後直屬中央,區黨部與廠行政平行,廠方為區黨部提供經費,兵工署頒布了“新工廠法”,實行規範管理。


  民國二十年(1931)武漢遭受罕見大水,兵工、火藥廠被淹,停產半年。


  民國二十一年(1932)恢複生產,在恢複生產基礎上,整頓企業規章製度,懲治腐敗,逮捕了貪汙的漢陽火藥廠廠長,實行成本核算、統一發放工資、革除購料回傭、嚴格檢驗、招考員工等,改進了管理,添購大量的新機器,研製和仿造新式兵器,工廠生產有所發展,產品技術性能也有提高。


  另設10個管理部門,13個分廠,有職工4555人,主要設備1600多台,年經費612萬元。


  七·七事變後,中共湖北省委負責人直接幫助漢陽兵工廠發動職工群眾開展抗日救亡活動。


  1938年日軍大舉進攻,步步進逼武漢,年初,漢廠一麵加緊生產,一麵派人到湘西辰溪勘定新廠址。


  五月,兵工署通知兵工、火藥兩廠全部西遷。


  六月全廠兩萬多名職工、家屬和全部設備、材料、成品、半成品、廠房的鋼架、鋼窗、鐵地板等全部拆卸裝船,於六月底遷移完畢,原廠址夷為平地。


  西遷後,漢陽兵工廠解體,漢陽兵工廠改成兵工署第一兵工廠,漢陽火藥廠改稱兵工署第二兵工廠。


  遷到湘西辰溪後,又奉令繼續西遷至重慶,未能遷渝的槍彈、機槍、手榴彈、機器等分廠並入第十一兵工廠。


  在此還值得一提的是兵工教育事業,早在清末時期,湖北槍炮廠(局)就成立了兵工學堂,北洋政府時期及以後設有兵工學校、兵工專門學校、職工子弟學校,其中兵工專門學校至民國二十年(1931)才遷往南京。


  日軍在鄂期間對其漢陽兵工廠廠址也未能恢複利用,在漢隻臨時設立了一些隨軍修械廠、所和軍用倉庫

  1945年日軍投降後,共接收這類軍械所和軍用倉庫100多處。


  抗戰勝利後,民國三十五年(1946),第十一兵工廠奉令遷武漢,由工務處長宋建寅任接收武漢日偽軍用財產處長,兼任第十一廠廠長,在原日軍島貫(光)部隊修械所和原漢陽兵工廠廠址建廠,一麵遷建,一麵修理軍械,生產手榴彈、槍榴彈、擲彈筒等。


  民國三十六年(1947),在原漢陽火藥廠址上建設新火藥廠--第二十六廠,該廠由製造氨水、硝酸的設備和從東北遷來的TNT火藥廠及從日本賠償物資中之氯氣、燒堿等設備組成,利用前漢陽火藥廠舊址和加新征1千畝土地建廠。


  民國三十六年(1947)七月提出征地計劃書,設立漢陽新火藥廠工程處,因征用土地和危及市區安全問題,與地方政府發生爭執,後因人民解放戰爭發展很快,工廠還未全麵開工建設即將4千餘噸設備等物資匆忙遷至東山高雄。


  民國三十七年(1948)第十一兵工廠奉令南遷湖南株洲建立新廠,生產小口徑槍彈。


  四月,第三十兵工廠(該廠由鞏縣兵工廠和漢陽兵工廠各一部合並而成的)廠長趙達(原漢陽兵工廠炮廠主任)率員由重慶來武漢接受第十一廠,將第十一廠改為第三十廠,廠部設在武昌閱馬場原清朝造幣局,下設六個製造所,主要生產手榴彈、槍榴彈、信號槍、擲彈筒。


  同年,兵工署命令第三十兵工廠在武漢金口鎮建設新廠,擬將第三十廠遷到此地,已建成兩個車間。


  民國三十八年(1949)春末,武漢臨近解放,武漢行轅白崇禧強令第三十廠南撤柳州,並由該廠在原漢陽兵工廠舊址建的第六製造所所長蘆望風組織武漢留守處,繼續生產手榴彈等。


  1949年5月16日,武漢解放,由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後勤部軍械部接收,定名為四野後勤部軍械部修械廠。


  抗日戰爭中,誕生於清末的“漢陽造”步槍是中國軍隊的主力槍械,無論國民黨軍隊,還是八路軍、新四軍和遊擊隊,都大量使用“漢陽造”“,而且該槍的生產一直持續到1944年,是為壽命最長的一款步槍,與中國軍人並肩打贏了抗日戰爭,並經曆了著中華軍工的發展,親眼見證了中華軍工從無到有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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