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亡靈報恩
超能事務所。
眾人圍著張平凡,你一言我一語把他圍在中間,其中寒酥的表情最為不舍。
“平凡,就算你一定要去,那也不能自己去啊,帶上我吧。”
張平凡苦笑:“我這是去救人,又不是去遊玩,一個人足夠了。”
“那萬一有什麽危險呢,那家夥看起來就不是好人,如果他在騙你那邊是個陷阱的話怎麽辦?”
“不會的。”張平凡很有自信,他相信自己的話已經將張宇楠的心理防線徹底擊潰,如果再這種情況下他還想與自己同歸於盡,那自己也隻能佩服這個家夥就是個瘋子。
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軟肋和在乎的事情,為了這份堅持,甚至可以付出生命代價,這一點張平凡深有體會。
這一次出去救那些孩子,一來是他不放心別人做這件事,寒酥魯莽,曼姐實力低,胖子更別提了,出個城都有可能回不來,算來算去也就隻有自己最適合做這種事,至於孩子拯救出來後如何利用,他也想好了,聯係錢木蘭,以她的人脈想要找到一些合適的人家收養這些孩子不是什麽難事,不過張宇楠的事情他還沒準備說,因為錢木蘭絕對不會同於他和章家站在對立麵上的。
見他去意已決,其餘人也說不出其他話來,羅曼問了句:“你走了,那個家夥怎麽辦?是殺還是留?”
“就先留他在下麵,不知道他身體裏有沒有類似魂石的東西,如果死了反而會打草驚蛇,就用一夢黃粱每天讓他體會一下他做的那些壞事,這也算是對他的懲罰,剩下的等我回來。”
“嗯。”
對張宇楠再狠他們也沒有一絲憐憫,對於他做的事情而言,這些隻會讓人覺得太輕,張平凡也不怕這個家夥會有什麽其他異變,臨走之前他在地下洞窟裏放下一份死亡領域,領域大概能夠持續半年的時間,以他現在空有肉體力量的樣子,半年後這家夥就會因為血脈萎縮枯竭從而化成原型,眼睜睜看著自己在痛苦中毀滅,這才是對他最好的懲罰。
拿上從張宇楠口中得到的名單,張平凡決定不再耽擱,立刻啟程。
在沒有自己的時候,事務所可以照常營業,但外人不得進入內堂,另外任務不能挑選有難度的,小打小鬧等著自己回來。
張平凡走的時候已經是月朗星稀,眾人目送著他出城,久久沒有離去。
鄉路上,回想自己臨走前的囑咐,他自嘲一笑:“不知不覺已經有了那麽多的牽掛,或許時間真的會改變一個人吧。”
以前的自己隻在乎姐姐,可現在自己好像又多了很多類似姐姐的存在。
偶爾聽到兩邊林間傳來的鳥獸聲,他抬頭看了看月亮,
“似乎舒嬋好久都沒有回來了,這小家夥也不知道去哪野了。”
小火狐的安全他是完全不用擔心,怎麽說也是堂堂狐祖,就算打不過它的速度也不是常人能比擬的,而且機智聰慧,唯一的弱點就是貪吃了一點,現在可能是看到那個好吃的走不動道了吧。
念頭在腦海中一閃而逝,不知不覺已經到了深夜,一片烏雲遮住了月亮,周圍的光線都暗了下去,但對張平凡而言,此時和白天對視線的影響都不大,這不過這種氛圍總是會給人一種壓抑的感覺。
繼續往前走,突然前麵出現一條小狗,身上似乎被車壓過了一樣,一條腿已經呈現出扭曲的狀態,嘴裏也冒著血,眼看命不久矣。
張平凡走到前麵看了一眼,搖搖頭歎息一聲:“相逢即是有緣,下輩子投個好胎吧。”
他抱起小狗來到旁邊一個土質鬆軟的地方,在地麵上挖出一個小坑,將小狗放在裏麵,那水汪汪的眼睛中滿是對生的渴望,沒有任何一個生物在麵對死亡的時候都會淡然。
這個眼神讓他想到了自己的小時候,那時候自己被人圍毆,自己的眼神中滿是不甘,他想要站起來,可卻做不到,現在這條小狗不也是如此,可他太小了,連最弱的一絲生命力量都承受不住。
雙手捧起一捧土準備埋起來的時候,突然旁邊傳來叫嚷聲,還有狗吠聲。
“在哪!在這呢!”
“在這在這!大家過來!”
“找到了!”
十幾個穿著麻布的男男女女從樹林裏跑了出來,一個個手裏拿著手電筒,還有人牽著兩條大黃狗,一副凶神惡煞的樣子,打頭的是一個滿臉凶相的光頭,他一看到張平凡手裏的那捧土還有坑裏的那隻小狗,立刻上前惡狠狠的說:
“小子,是你把我的狗給打死了?!”
張平凡站起來說:“沒有,我是路過這裏,看到這條小狗在這奄奄一息我就想把他埋了,不然天一亮路過的車輛不就把他屍體都壓碎了嘛。”
這些人的穿著看起來就像是附近的村民,應該這光頭漢子的小狗丟了,所以他們出來找,隻不過看到他這個樣子誤會了,不過張平凡也有些疑惑,一條小狗至於這麽多人出來找?
可能這就是民風淳樸吧,畢竟有些地方狗作為看家護院的一員,更是家裏的一份子呢。
就當他以為自己解釋的很清楚了,誰知道光頭漢子卻一臉冷笑:“如果不是你幹的你會那麽好心給他埋了?我看你是做賊心虛想要毀屍滅跡吧!”
張平凡:“……”
“大哥,這就是一條狗,我至於嘛?還有,什麽叫不是我幹的我就不會那麽好心,這算是什麽強盜邏輯。我隻是個路過的我至於跟一條狗置氣嘛。”
“嘿,你這小子,指桑罵槐是吧!我不管其他的,我的狗在你手裏發現的,狗出來的時候還是好好的,可到你手裏就變成這樣子,你說不是你幹的,你有什麽證據嗎?這裏沒有監控沒有燈,誰知道你是不是偷狗的。”光頭漢子似乎認準了張平凡就是偷狗賊,身後的村民還跟著起哄,
“就是,誰大半夜來這裏,明顯就是幹壞事的!”
“看我們來了裝莫作樣給狗埋了,真是好狠的心啊!”
聽著他們你一言我一語的樣子,張平凡先是愕然了一下,緊接著就明白過來了。
感情這不是一個偶然,而是這些村民們為了斂財的一種手段,
他早就聽說在那些窮鄉僻壤的鄉道中會有那些村民白天種地,晚上就出來打劫,手段也不一樣,有的是直接躺在車前威脅給錢,有的就設置關卡,要過路費。
一般司機覺得晦氣就會給錢,嚐到甜頭的他們就會變本加厲,以前常說是碰瓷,現在竟然還研發出碰狗的方法。
可他們這次可是挑錯了人!
不是他們的手段肮髒,而是使用的手法實在是太令人不齒,用一條鮮活的生命來換取利益,他們怎麽幹的出手!
張平凡冷笑一聲:“你們說來說去不就是要錢嗎,我倒要看看一條狗你們想要多少錢!”
光頭男摸了摸自己的頭皮,獰笑一聲:“小夥子,話不要說得那麽難聽,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你殺了我的狗,賠償是應該的。”
“是不是我幹的,你心裏清楚!”
“那我不管,這件事就發生在你身上,我們這麽多雙眼睛都看到了,你跑不了!”
看來對方是準備胡攪蠻纏到底了,張平凡懶得跟他們廢話,一擺手:“少廢話,有話直說。”
“好!兄弟夠爽快,多了我也不要,這條狗可是我們精心培育的狗王,市場價值最少在兩萬塊錢,看在你也不是故意的,給一萬塊這件事我就權當沒有看到。”
一萬塊錢?這些人是真的敢獅子大張嘴,一個土狗敢要一萬塊錢。
張平凡盯著他們,這幫人一個個摩拳擦掌,看樣子自己要是不給就要搶的意思,他的眼神逐漸變冷,異人如此可以說沒有人性,可這些活生生的人做的事情何嚐不是那些冷血動物才能做出來的事情。
既然如此,自己也沒有必要給他們留麵子了。
張平凡俯下身子,把坑裏的小狗捧起來,奄奄一息的小狗看著他的眼睛,雖然漆黑一片,但他還是能夠看出其中的怨恨和仇視,更有對他的感激。
狗尚且如此,人又當如何。
他雙手在黑夜的隱藏下暗光湧動,聲音如地獄幽冥般悠悠傳來:
“你說我殺了你的狗,那好,我就賠你一個狗!”
光頭漢子聽完哈哈大笑:“小子,你是不是傻了,狗都快死了你說賠我一個,難道你還能讓他死而複生不成?少跟我廢話,一萬塊錢少一個子都不行!”
張平凡完全不看他,直直盯著小狗,一股黑色的能量灌入小狗的身體,它的毛發開始出現一些暗光。
“冤有頭債有主,我沒有辦法複活你,但我能賜予你一炷香時間,誰傷害了你,你就用同樣的辦法還回來,下輩子,爭取當個人吧。”
說著,他將捧著狗的手突然間一鬆,原本奄奄一息的小狗在眾目睽睽之下竟然站了起來。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仿佛不敢相信這狗真的活了。
“這……這怎麽回事……老三!”光頭漢子轉頭瞪了一眼旁邊一個獐頭鼠目的村民,他就是把殺狗的事情交給這個家夥來做,他還以為是老三沒有殺狗,可老三也很委屈,說:
“大哥,我是親手把它的腿打斷的,還喂了耗子藥,他不可能不死。”
“住嘴!”光頭哪裏想到這老三直接將實話說了出來,立刻嗬斥一聲,再看張平凡一臉的冷笑。
看來碰瓷是行不通了,那就隻能硬來了!
“小子,今天本來就是想讓你出點血就算了,現在你立刻吧所有東西交出來,不然你休想出去!”
“希望等下你還能這麽說。”
張平凡一聲冷笑,向後退後一步,就在大家還沒有弄清楚什麽情況的時候,一道黑影突然從他身後竄了出來,伴隨著一聲聲狗吠,吭哧!
那個叫做老三的村民就一聲慘叫,驚起林中的飛鳥。
“腿!我的腿啊!你個死狗給我鬆嘴!”
那條被張平凡複活的小狗一臉猙獰的死死咬住老三的腿,而咬住的位置就是他被老三打斷那條腿的位置。
老三拚命的拍打小狗,可小狗紋絲不動,事實上,它已經死了,隻不過張平凡注入的死亡領域的能量讓他變成一個僵屍狗,雖然持續不了多久,但還能讓他沒有散去的意誌完成最後的複仇!
這下其他村民也慌了,他們這些人沒有什麽文化,還以為是平日裏壞事做多了所以老天派人來懲罰他們呢,立刻扔下東西就要跑。
“都回來!不就是一條破狗!害怕什麽!我們這麽多人一人一腳都踢死它了!”
“哦?是嘛?”看著還在叫囂的光頭漢子,張平凡雙臂舒展,一道黑色的波紋從他身體開始朝著周圍林子裏擴散,隻見林子裏開始傳來窸窸窣窣或者是什麽東西破土而出的聲音,緊接著就聽到那些逃進林子裏的村民開始發出慘叫聲!
光頭蒙了,不知道發生什麽事情,隻見一個最先逃跑的村民慘叫著跑出來,而他的半張臉全都被抓爛了,肩膀上有一隻隻剩下骨架的貓不停的抓撓他的身體。
“啊啊啊啊……鬧鬼了!林子裏鬧鬼了!全都活了!”
這幫村民全都幹過類似的事情,就算沒有也當過幫凶,那些因為他們慘死在這裏的動物全被死亡領域的力量暫時複活一炷香的時間,生前的怨念讓它們成為一個個報複的利器,或許他們的身體很脆弱,但是那種寧願魂飛魄散也要在你身上咬下一塊肉的氣勢讓這些普通人都望而生畏。
這時咬在老三腿上的那條小狗也鬆開了嘴,與此同時,在他的嘴角有著一塊血肉,脖子一揚,那塊肉被吞進肚子裏。
然後朝著張平凡一轉頭,前肢跪在地上,頭顱觸地,亡靈報恩,氣運加身。
張平凡的身上泛起淡淡金光,可他卻高興不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