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表白
「唰唰……嘭嘭嘭……」
兩人激烈交手,越打越快,若是普通人來旁觀,基本上看不清他們的動作,只能看到兩團模糊的人影往來交替。
加持在劍身的法力碰撞之下四散飛射,打在地上發出聲聲爆鳴,炸起一蓬蓬泥土。
這還是因為他們並未全力以赴,只是輸出一股法力護住劍身,以免其在兵器交擊中受損。
若兩人都全力出手,修為低點的修士恐怕連旁觀都沒資格,因為他們連兩人交手的餘波都承受不住。
馬叮噹是個驕傲的女子,楊翼飛明說不會使用其他手段,只用近身劍法交手,她也同樣不用其他手段,就跟他比劍法。
她本就是近幾百年來,馬家後面這十幾代傳人中資質最好,悟性最高的一個,一度被馬丹娜稱為最有機會消滅將臣的馬家傳人。
她今年才十八歲,便已經擁有了馬丹娜三十多歲時才擁有的修為。
直到二十年後又出了個馬小玲,她創下的記錄才被打破,不過馬小玲是驅魔龍族先祖馬靈兒轉世,先天上本就佔了很大優勢。
兩人這一戰可謂是棋逢對手,將遇良才,雙方都感痛快至極。
楊翼飛一開始出手還略有些生澀凝滯,手忙腳亂,隨著交手的時間推移,慢慢變得從容不迫,招式轉圜間如行雲流水,圓融自如。
當然了,所謂的棋逢對手,是在楊翼飛沒有運用多少修為,只是單純比拼劍法的情況下,否則他隨便一個爆發,馬叮噹就得當場撲街。
不過那樣一來就沒有意義了,馬叮噹和馬丹娜是他目前能找到的最好對手,他總不能去跟馬丹娜交手。
他需要的是磨練自己的近戰能力,以應對未來與自己修為相當,甚至更強的對手,又不是要跟馬家傳人比個高低,拼修為就完 全沒有必要了。
「叮叮叮……唰……」
又一次錯身而過? 馬叮噹開口道:「可不可以讓我見識見識青雲劍訣的真正威力?」
楊翼飛眉頭一挑,微笑道:「好啊!那你要小心了。」
「呼」
輸出的法力微微加大了一些,黑炎劍上火光微盛? 一截黑中帶紅的劍芒自劍尖延伸而出。
楊翼飛手腕連翻? 黑炎劍在身前舞出一片劍幕? 向馬叮噹當頭罩了過去,劍幕密不透風,毫無破綻。
「好厲害。」
「昂」
馬叮噹贊了一聲? 手中碧水龍吟同樣是藍光一盛? 傳出一聲響亮的龍吟。
幽藍劍身引處,道道手臂粗細,五尺來長的藍色龍影於她身前盤旋飛舞? 看似雜亂? 卻絕不會發生互相碰撞的情況。
「嘭嘭嘭嘭……」
密集的爆鳴聲在劍幕與群龍碰撞的位置響起? 勁氣四溢? 這片草坪被進一步摧殘。
如果說剛才散射的勁氣餘波如同衝鋒槍子彈打出的效果? 那麼現在就是重機槍。
「驅魔龍族? 果然有獨到之處,再試試我的破魔劍氣。」
「唰唰唰……」
借著碰撞后各自飛退出一段距離,見馬叮噹似乎並未受到反震的影響,一副遊刃有餘的模樣,楊翼飛也打出了性子? 當下仙劍連揮? 連綿不絕的劍氣揮灑而出。
馬叮噹怡然不懼? 縱身而起? 苗條纖長的嬌軀在離地近丈的半空迴旋翻轉。
道道有龍形纏繞,與碧水龍吟劍本體一模一樣的幽藍色劍影飛射而出,針尖對麥芒的對上了楊翼飛的劍氣。
「嘭嘭嘭……」
在楊翼飛的刻意把控下? 兩人又一次平分秋色,馬叮噹旋身落地,深吸了一口氣,又緩緩吐出。
這一次交手,兩人一打就是半個多小時,交手不下千招,此時馬叮噹額頭已經見汗,楊翼飛卻依舊雲淡風輕。
見馬叮噹似乎有些累了,楊翼飛主動開口笑道:「打了這麼久,我有點累了,休息一會兒吧!」
馬叮噹看出楊翼飛根本就沒有多少消耗,對他修為之深厚,心裡是有數的,暗暗佩服不已。
而他主動說自己累了,提出休息,是在照顧她的面子,可謂是風度翩翩,她歡喜之餘,又有些哭笑不得。
將碧水龍吟插回腿上的皮套中后,她開口笑道:「是我累了,你根本還沒儘力吧?我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不用照顧我面子,我內心還沒那麼脆弱。」
這個男人真的很好,雖然相處時間不長,不敢貿然用完 美這兩個字,但至少在他們相處的時間裡,她真的沒發現他身上有什麼缺點,反而到處都是閃光點。
楊翼飛聳聳肩,一邊走向馬叮噹,一邊微笑道:「也沒有啦!這場比試我打得很痛快,對我幫助非常大,我得對你說聲謝謝。」
馬叮噹正色道:「你的資質悟性真的很可怕,我能看出,你以前應該沒怎麼經歷過近身搏鬥,經驗方面有些不足。」
「但是這一場切磋,我能清晰的感受到,你的進步速度堪稱恐怖,我從來沒見過一個人學習適應能力可以這麼強的。」
「呵呵,或許我的大腦開發度比較高吧!」楊翼飛笑了笑,和馬叮噹並肩往上走了一段,到一旁傾斜度很小的斜坡上坐了下來。
如今已是秋季,草地不再青綠,變得乾枯焦黃,但也因此地面比較乾燥,坐在地上十分舒適。
「阿飛,你每天除了修鍊,還做些什麼啊?」
楊翼飛道:「看看書啊!玩玩音樂啦!偶爾去非洲打打獵啦什麼的,我是個軍迷,很喜歡玩槍。」
馬叮噹失笑的搖搖頭,道:「倒是很少有男孩子不喜歡玩槍的,自古以來,男人的浪漫似乎就是武器和座駕,古代男人喜歡寶劍駿馬,現代男人喜歡軍火豪車。」
楊翼飛哈哈一笑,雙手枕到後腦勺躺了下去,道:「你說得沒錯,男人其實是一種非常單純而專一的動物,幾千年都不會變。」
「女人就不同了,人們總說女人心,海底針,就是因為女人太過善變。」
馬叮噹不服氣的道:「並不是所有男人都是專一的,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善變,你這樣是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楊翼飛施施然道:「我這樣說自然有我的理由,你看啊!18歲的少女,一般會比較喜歡陽光帥氣一點的同齡男生,因為同齡才有共同語言。」
「28歲的女人,則是喜歡比自己大一些的男人,因為比自己大,就會更懂得照顧自己。」
「38歲的女人,喜歡成熟穩重,事業有成的男人,年輕帥氣的反而看不上了,因為如果不是富二代,年輕就代表了不成熟,沒有經濟實力。」
「我說的你認同嗎?」
馬叮噹想了想,頷首道:「差不多吧!雖然不能說百分之百,但大部分女人都是這樣,難道這不對嗎?」
楊翼飛笑道:「我沒說這樣不對,可這樣不恰恰說明了女人的善變嗎?一點都不專一。」
「男人就不同了,18歲的男生,喜歡18歲的女孩,28歲的男人,依舊喜歡18歲的女孩,38、48、58……一直到死,男人始終不改初心,喜歡18歲的女孩,難道這不是一種專一?」
「噗……你這傢伙……呵呵呵……」
聽完 楊翼飛的話,馬叮噹頓時笑噴,可笑了一陣后,她忽然止住了笑聲,沉默片刻,開口道:「那你也是這樣的嗎?」
「呵呵……」楊翼飛輕笑一聲,道:「開個玩笑而已,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哪個男人不喜歡年輕漂亮的女人呢?」
「這種喜歡只是一種異性相吸的欣賞之情,並不代表男人的擇偶觀,女人外表的美麗猶如曇花一現,雖然很驚艷,但也很短暫。」
「可是氣質卻像一杯上好的紅酒,香醇經典,讓人越品越著迷,經久不息,所以我更看重女人的氣質,18歲的女孩,又怎麼能擁有38歲女人的氣質?」
說到這,楊翼飛微微偏頭,看了看馬叮噹的俏麗側臉,聲音變得柔和萬分:「我愛上的女人,她18歲時,我會保持著我的陽光帥氣,愛她所愛,思她所思,努力跟她有共同語言。」
「28歲時,我會把她照顧得很好,為她遮風擋雨,讓她依舊猶如18歲的小公主,無憂無慮。」
「38歲時,我會讓自己變得成熟穩重,為她提供最好的生活,給她最大的安全感。」
說到這,楊翼飛重新坐起來,看著馬叮噹笑問道:「你相不相信我可以做到?」
馬叮噹只感覺自己的心跳比任何一次都要來得劇烈,甚至超過了剛剛切磋完 時的狀態。
沒有女人能在聽到這些話時無動於衷,也沒有女人在面對這樣一個男人時,能毫不動心。
馬叮噹用了很大的努力,才沒有讓自己露出異樣,或許連她自己都沒察覺,她的聲音變得極盡溫柔,「我相不相信又有什麼關係?誰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楊翼飛道:「其實要想知道結果,有一個最簡單的辦法。」
馬叮噹下意識的問道:「什麼辦法?」
楊翼飛展顏一笑,道:「很簡單,做我的女人,親身去驗證這一切。」
馬叮噹渾身輕輕一顫,微微垂下了頭,一向大大方方的她,臉上也飛起了紅霞。
從初中到高中,追過她,以各種花樣向她表白的男孩不知凡幾,但從來沒有一個讓她如此心動過。
這一刻她猶如一個人喝光了一整瓶61年白馬,有一種醉了的感覺。
楊翼飛趁熱打鐵,探手進衣兜,取出了一個精緻的首飾盒,打開之後露出一枚天藍色戒指。
這枚戒指看不出是什麼材質,上面也沒有鑽石之類的飾物,就是一個指環。
但在戒面上卻有著繁複而玄奧的花紋,有宛若水波一樣的光華在戒面氤氳流動。
楊翼飛將裝著戒指的盒子舉到馬叮噹面前,柔聲道:「我喜歡你,給我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馬叮噹怔怔的看著盒子中那枚戒指,她能感應到戒指上流轉的靈氣波動。
很顯然,這枚戒指並非凡俗間那些普通飾品,而是一件法器,其價值無可估量,比什麼幾克拉的鑽戒要珍貴多了。
但是馬叮噹並未點頭,更沒有伸手去接,她垂首道:「對不起,我不能答應你。」
楊翼飛沒有放下手,平靜的問道:「你說的是不能,而非不。」
馬叮噹扭頭看向他,同樣平靜的道:「有什麼區別嗎?」
楊翼飛點頭道:「有區別,不能是有原因的,而不,可以沒有任何原因,那麼,是什麼原因?」
馬叮噹沉默了片刻,才開口道:「你知道將臣嗎?」
楊翼飛道:「知道,天地間第一隻殭屍,殭屍之王。」
馬叮噹嘆道:「馬家祖訓,馬家後人的使命,就是消滅殭屍王將臣,而馬家女人不能為男人留一滴眼淚,否則就會法力盡失。」
「這是一個怪圈,馬家女人一旦戀愛,就必然會為男人流淚,不管是開心還是難過。」
「可是一旦流淚,沒了法力,就無法完 成馬家的使命,壓力又會壓在下一代傳人身上。」
「每一代馬家傳人,都希望使命能在自己手中完 成,我不能這麼自私。」
楊翼飛聽完 馬叮噹的話,默默摘下盒子里的戒指,收起盒子,隨後捏住了馬叮噹的左手中指,將戒指套了進去。
馬叮噹愣愣的看著他,也沒縮回手,楊翼飛看著套進馬叮噹中指的戒指,微笑道:「我向你保證,壓力絕不會落到馬家下一代傳人的肩上,馬家的使命,將在你這一代終結,我會讓每一代馬家女人都擁有姑父,而不再是永遠只有姑姑。」
他只說保證馬家使命將在馬叮噹這一代終結,卻沒說一定幫她殺了將臣,因為楊翼飛認為,將臣並不該死。
殺死如今的將臣,跟殺死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也沒什麼區別。
將臣固然是殭屍之祖,但他將人咬成殭屍,出發點其實是為了救人,從來不是為了殺人,更不是為了食物,因為盤古族人是不用吸血的。
將臣其實很單純,單純得就像一張白紙,他不懂是非對錯,一切行為只遵行本能,而他的本性卻是善良的。
他以為自己咬人是在救人,因為他感應到了瀕死之人的求生意志,他們不想死,所以他想救他們。
可他不清楚,凡人根本承受不了他的血脈,他的血脈的確可以救人,甚至讓人長生不老,但後遺症就是需要以血為生。
將臣算是好心辦了壞事,這些是從事情本身的角度來看待的。
從大局上來說,將臣是盤古族人,而盤古族人致力於消滅命運,使人類可以免受命運擺布,將自己的命運掌握在人類自己手中,讓人類的未來由他們自己去創造。
所以對全人類來說,盤古族人才是自己一邊的,馬家的命運血脈,反而是人類的敵人。
當然,楊翼飛不會去理會這中間的糾葛,雖然馬家擁有的是命運血脈,但她們本身也只是一群被命運擺布得棋子。
所以他喜歡馬叮噹就去追了,哪管什麼血脈不血脈的,但將臣的確不該死。
他會用其他方法化解馬家與將臣糾纏了幾千年的恩怨,解除馬家持續了兩千多年的詛咒。
其實就算無法解除也沒關係,馬家道法很強嗎?嫁給他成為楊家媳婦,然後修鍊楊家道法難道不香嗎?
就算失去了一身馬家道法修為,一針完 美T病毒下去,要不了幾年就是大魔法師一枚,所以馬叮噹所顧忌的,其實根本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