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不服(3)
西方白人為了強調他們的文化優越,強調他們是救世主,走到哪裏都是居高臨下,尤其是當他們在一百多年前進入到了亞洲後,更是認為,亞洲不同於非洲,在非洲,許多地方還很原始,很荒蠻,用他們的那一套可以說順風順水,可到了亞洲後,尤其是在華夏,他們的宗教傳播就碰到了問題。
在漢民族的曆史上,基本上沒有讓宗教浸透到社會生活中去,而西方當時,雖然已經在進行宗教改革,可是,不管是新教還是原來的天主教,對社會的影響是巨大的,是浸透到骨子裏的,哪怕是到了二戰時期,一些政治家出來鼓動的時候,仍然不會忘記用宗教的概念,說到最後都是“上帝保佑”,可是在華夏,傳教士你可以用行善、互助等等概念教化信徒,卻是無法讓信徒去為洋教的理念獻身和犧牲自己的利益,宗教在華夏那是心靈上的一種撫慰,而不是調動人去進行血腥的殺戮和攻擊,這就是洋教在華夏始終傳不開的原因之一。
實際上,最早到華夏傳教的含義並不是完全的文化、宗教入侵,更大的目的是到東方來偷學一些科學技術,比如,到華夏來學習造船技術,海上觀測方位的技術,等等。有人說了,近現代航海技術不是西方發明了六分儀嗎?實際上不然,六分儀正式登上航海舞台是1730年,那在這之前呢?人類是如何進行遠洋航行?
早在六分儀出現前三百年,就有大明的鄭和下西洋,而且前後多達七次,整個船隊有200餘艘各種類型的船隻,大的船隻載重量超過5000噸,就是與現代軍艦比起來也毫不遜色。配套的方向定位和識別,在當時的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可以這樣說,沒有鄭和的船隊下西洋,西洋人根本不知道遠洋航海是怎麽回事。
西洋人的大航海時代是鄭和下西洋一百年後的事情,在這之前,對方位的識別是沒有人可以比得過華人的。早在南宋的時候,東南沿海就有大批失去土地的民眾下南洋,這些人到了現如今的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暹羅等地,單純的靠著海岸線走,是不可能到達菲律賓和印尼的,這是個常識問題。在那個時候的歐洲航海最遠的是哪裏?除了地中海中的島嶼,就連靠近北非附近的島嶼都還沒有發現,那個時代的歐洲造船別說跟華夏比,就是跟奧斯曼帝國的船也比不了。
正是鄭和下西洋帶動了阿拉伯商人的海路商貿,促使了華夏科技向西域流傳,一些華夏的經典書籍和科技書籍開始向西域傳播,而以利瑪竇為代表的傳教士就是到中國來刺探科學技術,學習華夏科學技術的。
許多華夏古代哲學書籍傳到了西方後,這才產生了諸如黑格爾的辯證法等哲學思想,我們縱觀歐洲的許多思維哲學發展的時間就可以發現,幾乎清一色是在16世紀以後才出現和發展起來的,而在這之前,幾乎是一片空白。
當曆史的車輪走到20世紀初頁時,在西方出現了一係列的社會變革的呼聲,產生了俄羅斯革命等暴力運動,可以說,這些都是經曆了東西方文化融合後的產物。西方近代工業的發展,產生了一個與東方生產關係完全不一樣的群體,那就是失去土地的產業工人,而在東方文明裏,恰恰是發展了幾千年而缺少這個群體,是東方社會發展不需要還是東方文明的規範使然?這個問題以前無人去思考,甚至在大革命時期,還有一群先賢認為應該模仿俄國革命,發展這個群體。
事實上,純粹的行業群體在社會中是不存在的,在華夏的發展曆史中,並不是沒有大規模的工業生產,不僅有,規模還非常大,比如,從秦朝開始,各種軍械的生產就是被朝廷嚴管和集中的,秦軍是以弓弩為優勢統一華夏的。其後的曆朝曆代,這種模式基本沒有變化,事關國計民生的項目,都會被統管起來。
那為什麽在華夏就沒有那種西方人說的群體呢?因為,這些人是可以隨時轉換身份,同時,也是為了自己家一畝三分地的發展外出謀生的,我們再看看,這與當下的農民工又何其相似?當人們的這種自然身份被強製轉換和固定後,會產生什麽呢?俄羅斯的前身已經告訴了我們,所以,我們不走那樣的道路。
回到現在,華夏的活力讓西方恐懼,甚至顛覆了西方的一切哲學理論和經濟理論,無數次,他們預測華夏要出問題了,在經濟上要出大問題,要硬著陸,可是,他們唱衰華夏20多年的結果就是華夏越來越強,已經強到他們恐懼。
西方理論界認為華夏是沒有經濟理論和社會發展理論的,實際上華夏不僅有,而且非常簡單,這個理論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了,那就是孟子提出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試問,在當今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敢像華夏這樣喊出“以民為本”的施政綱領?有哪個社會結構和體製能夠把極貧消除?西方奉行的社會製度本身就不是為普通人服務的,是為資本服務的,是打著普世的幌子,鼓勵人們不擇手段的坑蒙拐騙,一旦失敗了咋辦?去當流浪漢唄。
為了從各個角度去抹黑華夏遏製華夏,西方就炮製出“西方文明優越論”“西方文明向東發展”“東方文明來源於西方”等等理論。到了十九世紀下半頁,西方列強對東方的侵略就不簡單的是物資資源的搶奪,而是包藏著文化侵略和殖民,而且,他們的文化殖民也的確是有一定成效的,最典型的就是日本、越南這樣本身漢文化根基不牢靠的地方。日本從明治維新開始,全盤學習英國,最後淪落成當今的“半殘國家”,而越南,接納了西方文字後,無法解決自身民族語言裏的多音字和同音字問題,弄得現在,其國內的文化不是在前進,而是在倒退,這一點還不如韓國,在韓國,但凡發生了韓文的模糊表述時,規定以漢文為正,從這一點上看,韓國要比越南人精明多了。
A國考古項目最後演變成這樣,根本原因還是西方一些學者擔心出土的文物對他們現在推崇的理論有影響,所以,他們想插手,想掩蓋,甚至想破壞。在倫富賽時候書寫的報告裏,特別提到“沒有證據證明那個爆炸古山洞的行為是故意的破壞行為”,這句話要是反過來想呢?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沒有證據證明,那個超過基本常識的爆破行為不是人為故意的?”所以,當這一切都撲朔迷離的時候,當最後終於釀成災難的時候,那些幕後人物也不吭聲了,甩鍋還來不及呢,如何會攬事上身?西方人的秉性和人生哲學都是以自保為第一要務的,當事情涉及到自身的危害時,他們就會規避,就會妥協,就會甩鍋,就會不認賬……
沒有了那些所謂的文化界大佬在幕後作祟,教科文組織似乎有了那麽點回旋的餘地,可是,在這個項目上先後出了三次事情,搞的險象環生,就算是出高價,在歐洲也找不到哪家公司願意承接去現場發掘遇難者議題遺體的業務,誰特麽不擔心那裏再次發生次生災害啊?運氣不好的話,沒準就趕上了。
也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教科文組織才通過聯合國發展計劃署向薛萬錦那邊發出了函件,請求薛萬錦那邊拿出個方案來,沒想到,薛萬錦那邊還就拿出了方案,還把那些白人設下的陷阱和陷坑全都給識破並且填平了。等於是把皮球又踢回給了教科文組織,錢要的多不是問題,那邊湊湊,搞點募捐,能解決,可是針對科考項目的不承擔責任,這個提法要是確認了,那責任就是批準方案的人,教科文組織可是不願意承擔這樣的責任,也就是秘書長心裏有數,搞這種內外兼顧,裏外都有麵子的事情,你不找華夏的當家人,跟下麵的公司窮白話啥啊?
於是,教科文組織與華夏相關機構的往來信函開始增多了,這邊催著答複,那邊回複“要研究”,這一來二去,幾個月就過去了,到哪兒去說,這都是正常的,不管怎麽去折騰,畢竟是你有求於人嘛。實際上,華夏這邊也是在內部進行梳理,進行調查和整合。原來,項目委托給Y大學,薛萬錦的公司配合,結果搞成爛尾,人家出錢出力,最後啥也沒落著。還整出一大堆的埋怨,現在又去找人家,總得有個說法吧?西方人誣陷李凡的時候,你們在哪兒?薛萬錦公司差點被外資投行整趴下,你們在哪兒?不就是有人在一些關鍵人物身後打點了嗎?“把自己內部蛀蟲處理清白了再說”,這是李凡給薛萬錦的方略,“別再沒來由的讓一些豬隊友在身後開槍,自家的企業再也經受不起折騰了,要幹,就要由相關機構牽頭,結合實際情況,組成聯合考古施工隊,就要把前期的損失補貼回來!”
說,當下的一些機構,哪裏是輕易就拿的出錢來的?機構是花錢的,是有嚴格預算的,你老薛這不是獅子大開口嗎?不然,在這點上老薛可是門清,你是不能撥款出來補貼,可是你能通過內部協調,對本公司的一些經營免稅啊,不要多的,補夠損失即可,可這個話老薛是不會說的,就看辦事的人有沒有悟性了。
身在幕後的李凡,此時正按部就班的在學校裏上班呢,凱琳娜的那幅《紫砂壺》新作以羋凡的名義參加了當年的國內畫展,到底咋樣還不知道呢。可是在紐約那邊的事情卻是急轉直下了,不僅布魯斯的人設成為大眾的懷疑焦點,就連大都會博物館也無法置身事外了,最後,不得不把安保部長、東方美術館的主管開除了事,言明,係個人行為,可誰都知道,那些人難道說是吃牛排吃抽抽了?竟然傻乎乎的在世界級大博物館裏搞“騰籠換鳥”?很明顯,這倆人是拿了一筆巨額的封口費後。默不作聲的背鍋而已,至於那些下麵的保安?活該倒黴唄。
事情是怎麽發生的呢?這還真是應了華人常說的那句,“不作不死”,如果普特南當時不是用那樣陰暗的心裏去猜測,事情不會如此,如果布魯斯不是那樣的衝動,不在節日期間報警,事情也不會如此,就是到了最後,方丹反訴布魯斯的時候,與其搞不過,幹脆就自認倒黴,與麗薩談判和解,未必就一定要賠償一億美元,事情也就到此為止了。可這些西方人,就是那種撞了南牆也不死心的人,巴克在第一次開庭的時候說的話,與其是提醒麗薩,還不如說是在提醒和警告布魯斯,可是布魯斯偏偏認為,事情是有空子可鑽的,竟然玩起了無間道。華人的智商連猶太人都佩服,更別說在這種十分熟悉的行當裏,要是那麽容易被仿造和誣陷,華夏的國畫能傳承到今天嗎?如果不是手上有足夠的證據,敢讓對方去鑒證不是假的假貨嗎?這裏麵本身就透著各種非常規的思維啊!
怎麽解釋呢,上麵說的的確有些繞。簡單的說,想要證明自己的東西是真的,比較麻煩和困難,哪怕那東西是真的,想要驗證起來也需要找諸多的行家裏手,找權威性的機構。可想要說自己的東西是假的,這很難嗎?布魯斯正是想到這一點,“我找個假的換下來,我看你們還怎麽去證明!”可他就不想想,在他代表大都會博物館與方丹協商和解的時候,憑啥就一下子來了那麽多媒體記者啊?那個劉道源難道說就會傻乎乎的當一個擺樣子的演員?那些,都是李凡預先設計好的布局,是為了防止對手最後耍賴的必要手段。
說,在華夏,交易古董等都是啥規矩?就是找人前去長眼,找人去看,確認後,一手錢一手貨,完事後互不相找,這是傳承了千年的規矩。至於東西是真是假,那是各負其責,你自己看的,你自己拿的,你怪不了別人,掉坑裏,打眼了,那你都得自己認,怪不了別人的。可是在紐約的那場交接卻沒有這樣的條件,簽署的和解協議上也沒有這樣的條款規定,也就是說,方丹交給對方的畫必須保真,否則,協議就會無效,可如何確定保真呢?當時劉道源的那個蓋印的表現,既是一種證明,同時,也是留下伏筆,讓對方事後無法在真假上做文章,這種伏筆是西方人看不懂的,更是布魯斯完全不了解的。
還有一點,李凡讓燕城的冠幅博物館提前幾小時開展,目的可不是要證明大都會那幅是假的,而是告訴大家,那一幅畫的來路不正,並且價值不高,這裏的差別也是普特南和布魯斯沒有區別出來,所以,他們邁出了非常錯誤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