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不服(2)
巴克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如果布魯斯在接到了法院的傳票後,夥同大都會內部的人在那幅畫上做手腳,甚至還可以去找一個贗品頂替,這樣,這個索賠官司就無法正常進行下去了,甚至最後還得請專家來鑒定,到時候還是會把官司拖進無休止的扯皮之中,尤其是當對手幹了這些事情後,要求司法機構當麵鑒定,最後還真是保不齊要反過來控告方丹是真的“以假充真”,控告方丹詐騙。
在這裏,最關鍵的是布魯斯要能找到世界上頂尖的製假高手,製造出足可以以假亂真的東西來。在巴克審理的案件中,這樣的先例也不是沒有,隻不過,巴克不了解華夏藝術品中的玄機,想要仿製送出去的那幅畫,可以說,沒有榮寶齋裏的那些老工匠,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就算是大都會也像托馬斯那樣到華夏去聘請那些退休的高明工匠,這個仿製還是有巨大的缺陷的,無他,那顆印章是一個巨大的麻煩,哪怕用最精密的電腦雕刻去複製,最後還是過不了關的。
布魯斯接到法院的通知後,還真是別出心裁的想玩一把以假亂真,他本來想去找館長坎貝爾商量,能否將那幅畫毀掉或者塗改,形成人為的“贗品”,結果被坎貝爾憤怒的趕了出來。在坎貝爾看來,你弄個假的過來,頂替展覽中的畫作都無所謂,可你居然讓我毀掉真跡,這簡直是太瘋狂,是對藝術品的褻瀆。
普特南也不同意布魯斯那“荒誕”的建議,他甚至都不打算去救布魯斯了,這麽些年來,布魯斯從他這裏搞走的錢也是夠多了,完全可以支付那筆賠償款,在這次的活動中,財團已經賠出了不少了,還要繼續蹚渾水?那還是商人嗎?不過出於共同利益的原因,普特南指示坎貝爾,可以同意讓布魯斯搞出來的贗品頂替展覽中的真跡,隻要布魯斯能搞出來,但是真跡必須嚴格的保存好,不管怎麽說,那東西還是有價值的,哪怕是比其它的十二幅要差一點,可總好過沒有。
得到了大都會方麵的回信,布魯斯還真的就去搞贗品了,他不相信,在科技如此發達的西方世界做不出一件仿製品出來,私底下,他出了1000萬美元的高價尋找能夠進行複製的企業。還別說,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布魯斯的懸賞得到了加拿大的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公司接盤,他們很快就做出了小樣,使用最先進的電腦模擬技術,在高端仿製宣紙上用噴墨方式進行了複製,還別說,這種複製品忽悠一些外行是一點問題都沒有,偏偏那個布魯斯在華夏國畫方麵就是個外行。
布魯斯在與方丹、麗薩最後談判的時候,深知那枚印章的重要性,於是,又專門尋找能夠複製那顆印章的公司,於是,一家在荷蘭的鑽石珠寶公司承接了這個“大活”,也是用電腦精密掃描,然後用精細的激光雕刻,在一塊石灰石上模擬了“羋凡”印章,至少,蓋出來的樣品讓布魯斯用放大鏡也沒有看出來差別。
距離最後的開庭時間不到十天了,在距離紐約不遠的謝爾頓附近的一個鄉間大棚裏,長長的工作台上擺放著仿製的“惟妙惟肖”的一張畫,布魯斯親自到了現場進行了觀察,他覺得這幅畫從外觀上是可以去替換博物館裏展出的那張畫,於是,在一個夜晚,這張畫送到了博物館,隻用了一個小時就將原來那張十三號替換了下來,這個事情隻有博物館最核心的幾個人知道,他們以為,這足夠了。
“直到今天,我仍然認為方丹先生出讓的那幅畫是贗品,對此,我深信不疑,我提請法官注意,那幅畫到現在並沒有經過權威機構認證,僅僅是所有權方麵的一份文件說明不了什麽,誰能保證方丹先生不會從中替換?畢竟,他曾經有過仿製那幅畫的記錄,所以,我完全不接受對方的控告,我還要保留追索方丹先生及其同夥在美國搞欺詐行為的權力,現在,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必須對原畫進行司法鑒定,必須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原告需要,我們同樣需要這個證據!”
布魯斯在開庭後,還是那樣信心滿滿的,在答辯的時候,完全不承認他的指控是誣陷和誹謗,反過來還指責方丹的確是在進行欺詐。
“難道說平濤文化公司出具的這份文件都不作數嗎?你的懷疑是不是超過了人們對事務認知的常識了?我提請被告,你在法庭上說的每一句話都是記錄在案的,你如此的表達自己的想法,承擔的風險可是巨大的!”巴克一臉嚴肅的說。
“我當然知道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我強烈要求法庭對那幅畫進行現場鑒定,隻有法院出去的文件,大都會博物館才有可能配合,否則,我們雙方都無法與大都會博物館協商,那邊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為此,這個官司才拖得這麽久。為了審判的公正,為了控辯雙方的證據,請法院下達鑒定文件!”布魯斯說道。
“原告,你們同意被告布魯斯先生的這個要求嗎?”巴克很謹慎的問麗薩。
“同意,完全同意,我這裏有如何鑒定那幅畫的一係列技術指標,這與藝術性毫無關係,僅僅是設計到原畫的各種物理指標,可以為法院的司法鑒定提供量化參考,這點也請記錄在案。”麗薩說完,從自己的文件包裏拿出了一疊文件。
“你可以為我解釋一下這些量化參考依據是指什麽?”巴克有些蒙圈了。
“可以,但是,我在解釋這些的時候,不希望被告也在場,那是不公平的。”
別說巴克蒙圈了,就是布魯斯也蒙圈了,什麽?藝術品還有量化參考數據?這到底是個啥意思啊?如果說是人手工的畫作,那自然會注意使用的油彩、油畫布等等的年代,可仿製的本身就是一幅“印刷品”啊?能有什麽量化數據?
“好吧!請你到我的辦公室來吧。”巴克思索了一下後說道。
十五分鍾後,巴克和麗莎又回到了法庭上,此時的巴克盯著布魯斯,嚴肅的問道,“你現在還確定要進行司法鑒定嗎?現在,有了相關的數據後,鑒定這幅畫的難度大大的降低了,我再一次的問你,你仍然堅持剛才提出的要求嗎?”
“當然,已經到了這一步,我沒有退路了,要想證明我的清白,對那幅畫的鑒定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我希望我的判斷沒有錯!”布魯斯有些底氣不足了。
“那麽好吧,你們在庭審記錄上簽字,鑒定的司法文件將在一周內發出,到時候,我們會邀請你們雙方都在現場,現在我宣布,休庭!”巴克說完敲下木槌。
薛萬錦的方案提交了二個月後,國際教科文組織最後也做出了決定。
教科文組織的這個決定其實是很難下的,這個組織的宗旨是“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均享人類曆史遺產,享受人類的各項權利,各種文化都能獲得普遍尊重”,在A國的那個山洞裏,發現了曆史遺跡,自然就引起了教科文組織的重視,派出國際科考隊前往也是理所當然的。可是,演變到現在,科考就不提了,幾乎就沒有什麽成果,已有的成果還是最早李凡帶領的Y大學考古隊發現的一些古代遺跡,現在,不僅是科考項目爛尾,還影響到當地工程項目的爛尾,這同樣也引起了國際各專項組織之間的齟齬,畢竟,A國的工程是由另外一個貿易促進組織發起並實施的,遇到這樣的事情,著實是給聯合國內相關負責人出了難題。
一方麵,投資沒有獲得實際的成效,一方麵,科考隊遇難者家屬在歐洲那邊追索,再加上A國當地的民眾心態,可以說,是把相關國際組織放在火上烤。
當事情實在拖不下去了後,還是秘書長心裏明亮,“這樣的事情我們解決不了,找歐洲和美洲任何一個大國都解決不了,隻有找華夏去才有一線希望。”
這個話好說,可具體辦是那麽容易嗎?教科文組織通過計劃開發署找到了薛萬錦的公司,請求他們拿出一個施工方案來。其實,這裏也是在玩文字遊戲,如果薛萬錦的公司沒有留意,拿出了未注明事項的方案,那麽方案會很快得到批準,當到你最後完成了發掘遇難者項目後,就會有一群歐洲學者出來指責這個方案是對人類古跡不負責任,是破壞人類文明遺產,等等疑問就都出來了,加入沒有李凡預先提點,薛萬錦沒準又掉坑裏了,白幹了不說,保不齊還得賠償和被罰款。
經過李凡的提示,薛萬錦那邊很快拿出了施工方案,明確的申明,自己是工程公司,對保護古跡和發掘古跡工程是一竅不通,該方案隻應對對遇難者的發掘,不應對其他任何項目,在實施方案時,請求國際教科文組織派人前往指導。
如果這個方案僅僅從字麵上去理解,那就是把施工方與其它的任何事項撇清了。可是懂行的人卻會發現,方案裏其實是拐彎抹角的暗示了一些東西,比如,方案裏提到,“為了盡可能降低遇難者遺體受到再次傷害,施工中不使用現代化機械”,“為了讓遇難者得到尊重,將會在發掘現場第一時間對遺體進行清消,確保遇難者體麵的重見天日”等等,而要做到這些,施工方將大量的使用人力和簡單的挖掘工具,因此,預算不低,甚至都讓人感覺是“獅子大開口”。
如果是外行或者是不懂得文物考古的人看這個方案,就很難與保護文物和古跡的手段聯係起來,而且,在方案裏,對現場的文物古跡隻字未提,簡直就把工程施工現場的背景給無視了,不知道的人還以為這就是個普通的發掘遺體的工程。如此簡單的工程,卻要價那麽高?這是想幹嘛?敲竹杠還是變相推諉?
可是,教科文組織裏不缺少專家的,他們從方案的話語裏品出了味道,薛萬錦的方案實際上也是在玩文字遊戲,我可以知道那裏是古跡的重要現場,可以知道進行規避,但是,我不能承擔由此引發的一係列責任,畢竟,我是工程公司。
這樣的方案怎麽批?盡管那些高高在上的官員們個個油滑,可麵臨這樣的選擇也是舉棋不定。如果不是秘書長點醒他們,這個事情還得拖下去。
倫富賽現在脫離了生命危險,可是已經口不能言,隻能坐在輪椅上曬太陽,根據西方的法律,判決你是一回事,能不能執行又是一回事。即便是倫富賽無法去監獄裏坐牢,可對他的審判還是在進行,主要是起訴的不是一個人,除了那些遇難者家屬,那些後來被救出來的幸存者們,也組織起來對其發起了訴訟。
審判倫富賽肯定有先後的次序,可遺體都沒有找回來,這個審判也就有些尷尬了。西方人雖然沒有“葉落歸根”的理念,可是對遺體的追求也很講究,除非你是在一望無際的大海上,又處於無法保存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才使用海葬。在現代化的今天,海葬已經非常少了,許多輪船、軍艦,哪怕是漁船也都有冷藏庫,所以,當出事後,遺體是要送回給其家屬的。而在A國的科考現場,找回遺體的難度並不大,為什麽不給人家找回來?所以,法院也向相關組織發去了文件,要求這些國際組織將遇難者遺體尋找回來,否則,案件無法繼續。
可以說,教科文組織是受到多方的壓力,可誰又敢輕易的就決定執行薛萬錦的方案呢?一旦執行了,產生的後續麻煩是足夠砸掉那些官員飯碗的。
尋找華夏幫忙的內涵是什麽?秘書長沒有說,可卻是讓教科文組織的裏的人腦洞大開。首先,那個古跡本身就是華夏公司在援建A國工程項目時發現的。其次,最早進入考古的也是華夏Y大學派出的考古隊,嚴格說,華夏的公司和大學在進行前期工作的時候,無可挑剔,是西方這群心術不正的人把事情辦砸了。
最早站在倫富賽身後的那些西方學術界人物,他們的用心可謂是非常險惡。在世界曆史上,隻有華夏的文明是板上釘釘的有記載,有實物,有論證,有結論。而西方賴以維持社會基礎的曆史文化卻是找不到源頭,就是這樣,西方那種具有明顯宗教色彩的曆史文化還在想著去塗改和編造曆史,其中很重要的一個觀念就是“東方文明來源於西方”,為了這個觀念,他們甚至搞出了“全世界的人都是一個黑人女性後裔”這樣荒謬的理論,用地球曆史上發生過的各種生物滅絕來證明人類文明起源於西方。其實,文明起源於哪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東方文明不認同西方那種帶有明顯宗教色彩的社會文明,要知道,在華夏,從來就沒有政教合一的朝代,而在西方,政教分離卻是近四百年的事情,這裏的問題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