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

  您的購買比例不足, 這是防盜章喲, 48小時后可看  楊石峰聞言, 想了想點點頭,打獵不帶她去是因為太危險了,去鎮上是沒什麼危險, 但是……

  「十一, 咱們村在山裡,離鎮上很遠, 路也不好走,咱們這裡唯一一家有驢車的人家也不是天天都去鎮上的,咱們要去鎮上就得靠雙腿走,大概要走差不多兩個時辰,你能走得下來么?」


  十一愣了愣,兩個時辰,也就是差不多四個小時,這裡的人去一趟鎮上要走四個小時?

  十一現在已經了解到這裡的科技落後性, 知道沒有汽車這些交通工具, 最好的就是馬車了, 像是小山村裡的人出行都是靠雙腿走,但饒是她有了點心理準備, 也還是被四個小時嚇了一跳,不由感慨這裡的人可真是能走。


  不過, 去還是要去的, 哪能因為時間長就不出門了。


  見十一執意要去, 楊石峰點點頭,「那行,那我們明天雞打鳴之前就得起床,這樣到鎮上才正好能趕上趕集。」


  「行,到時候你叫我一聲就行了。」


  果然第二天天還黑著的時候,十一還在熟睡中就被楊石峰叫醒了,兩個人簡單洗漱一下,一人吃了兩個饅頭,就著隱隱的月光出發前往鎮上。


  一路上並不只有他們兩個人,還有不少和他們一樣的村民一起趕路,這些都是要去鎮上趕集的。


  有同村的村民認識楊石峰,還上來和他打招呼,自然,問話里少不了對十一的打聽,楊石峰都是打哈哈糊弄過去了,然後帶著十一走快點,儘可能不跟村裡認識的七大姑八大姨一起走。


  村裡去鎮上的小道的確如楊石峰所說的非常難走,要翻過三個山頭,有的地方還臨著峭壁,僅一人能過,稍稍不注意都能掉下山崖去,這可以說是十一走過的最難走的路了,怪不得要走四個小時之久了。


  「你們平時去鎮上都這麼走么?」十一好奇地問。


  楊石峰時刻注意著十一的腳下,生怕她走不穩摔了,聞言回答十一的話,「大家一般都是這麼走著去,很少有人坐車去,因為坐一趟車太貴了,要五個銅板,東西帶的多還要另外加錢,一般人家都不捨得坐,反正大家從小走到大,都走習慣了,咱們這十里八村的就是七八歲的小孩子都是自己走著去的。」


  十一覺得這裡的人還真是能走,反正她還從來沒走過這麼長的路,畢竟末世需要的是速度,去哪裡都有車的,不需要人走著去,而且走路速度那麼慢,要是全靠走,早就讓喪屍追上了。


  十一體力倒是很不錯,短時間走還成,但是長時間的走路還真不擅長,走了差不對兩個小時的時候,十一的腳底板就受不了這麼長時間的走動,泛起疼來,不過十一也沒吭聲,就這麼走著,反正忍忍就是了。


  雖然十一走路與平常無異,一點都不像腳疼的樣子,但時刻看著她的楊石峰就是發現了她的腳不對勁,知道她的腳疼了,這是在撐著,當下眉頭就心疼地皺了起來,但他沒有車,也不知道能怎麼辦,心裡暗暗發急。


  這時,十一由於沒注意,被腳下的一個土坑絆了一下,差點摔倒,楊石峰嚇了一跳,眼疾手快地扶住一時,雖然十一沒有摔跤,但這下楊石峰是再也忍不住了,趕忙將帶著的獵物用繩子拴好,掛在自己的脖子上,將雙手空了出來,蹲到十一的前面,「十一,我背你吧。」


  十一在鞋裡動了動疼得鑽心的腳趾頭,皺著眉搖頭,「不用,你走你的,我沒事。」


  楊石峰卻不讓,「十一,你沒走過這樣的路,第一次走肯定堅持不下來,現在你要是硬撐,到了鎮上你就沒辦法走路了,回來也沒辦法走了,後面的路還長著呢。」


  十一抿緊了唇,在心裡思量了好一會,不得不承認楊石峰說的是對的,要是她現在撐著把腳走廢了,回去就麻煩了,到時候就要拖累楊石峰了。


  想明白這些,十一不再拒絕,彎腰趴到楊石峰背上。


  見十一答應,楊石峰鬆了口氣,托著十一的腿彎將人給背了起來,絲毫不遜於之前一個人走的速度往前趕路,只不過,他現在的心跳得快要飛出來了就沒人知道了。


  十一趴在楊石峰背上,心裡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她長這麼大,還從來沒有被人背過,被人追著跑還差不錯。而且,這也是第一次,她不是給別人救助,而是別人照顧她,這種感覺,真的很奇怪,但是卻不是那麼不能接受。


  不過,十一知道她這是拖累楊石峰了,「楊石峰,抱歉啊,這次拖累你了。」


  楊石峰趕忙搖頭,「沒有沒有,不要抱歉,你第一次走這麼長的路,肯定是走不下來的,也怪我,不該就這麼讓你跟我一起走的,下次咱們坐車,不走了。」


  這人,還怪起自己來了,傻不傻啊,十一都懶得說他了,「反正謝謝你。」


  楊石峰的體力的確了得,背著十一這麼個大活人走在山路上也比別人快多了,一背就背好一會才歇一歇,最後兩個人到鎮上的時候,還甩後面的人一大截。


  這時候,集市剛剛熱鬧起來,人聲鼎沸,各種吆喝聲不絕於耳,路上還有好多小孩子玩耍打鬧,時不時充斥著大人們的呵斥聲,真的很熱鬧。


  十一的目光放在集市上,這裡看看那裡看看,都快看不過來了。說真的,這樣的熱鬧程度對十一來說真真是人生第一次見,末世也不是沒有集市,但那只是交易區,不同的人在裡面賣自己的東西,和別人換取自己需要的,大家各取所需,安安靜靜地進行,互不打擾,壓根就沒有熱鬧可言,也稱不上是集市。


  現在,這才是名副其實的集市。


  楊石峰見十一很有興趣,對十一道:「十一,我們現在先去酒樓把獵物賣掉,然後我帶你逛集市好不好?」


  十一點頭,跟著楊石峰後面走,一直走到一家很熱鬧的兩層酒樓前,跟著楊石峰後面進去。


  楊石峰進去后直接跟掌柜的打了聲招呼,掌柜的也認識他,問道:「石峰兄弟又打了獵物了啊?這次是什麼?」


  楊石峰笑著將手裡的東西遞給掌柜的看,掌柜的一見很是高興,「好好好,我今日正需要野兔呢,獐子也不錯,我趕緊讓后廚做出來。」說著,讓小二拿去后廚交給廚子。


  「石峰兄弟,你這些東西我一共給你三百文,你看行么?」


  楊石峰的獵物一向是賣給這家的,因為掌柜的價錢給的很是公道,聞言也不多討價還價,直接接了錢就告辭離開。


  得了錢,楊石峰直接去了肉攤,買了半斤五花肉,然後帶著十一去了賣米面的地方,稱了三斤白面和十斤大米。


  把包餃子要的東西都買好,這下,楊石峰帶著十一細細逛了起來。


  「賣糖葫蘆嘍……賣棉花糖嘍.……」路邊的攤販賣力地吆喝著,混合著誘人的香氣,直接就吸引了十一的視線。


  什麼是糖葫蘆?什麼是棉花糖?十一從沒見過 ,但是這香味實在誘人,一看就是好吃的,讓人想嘗嘗看。


  楊石峰看十一盯著人家賣好吃的看個不停,十分好笑,上前去直接從老闆那買了一根糖葫蘆和一塊棉花糖,轉身遞給十一,「給,吃吧。」


  十一嘴角翹了起來,不客氣地接了過來,舉起糖葫蘆就啃了一個,入口就是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十一又露出了吃到好吃東西就會露出的像偷了腥的貓一樣的表情,而這,也是楊石峰最喜歡看的。


  楊石峰笑看著十一吃,出聲提醒,「裡面的核不能吃,要吐出來。」


  十一聞言,將嘴裡的幾個山楂核吐了出來,那露出來的舌頭,紅艷艷的,就連嘴邊也不小心染了點紅。


  楊石峰情不自禁地伸出手,用拇指將十一嘴邊的紅擦去,等到擦完了,才認識到自己此舉多麼失禮,臉一下子就紅了。


  十一隻顧著吃,一點沒注意楊石峰的舉動,看他臉紅,不解地問:「你怎麼了?」


  楊石峰眼神閃躲不敢看她,支支吾吾道:「沒……沒什麼。」


  十一聳聳肩,也不在意,將自己手裡的糖葫蘆遞到他的嘴邊,「給你吃一個。」十一知道這是楊石峰花的錢,他只給她買了一個,自己卻沒有,一看就是不捨得給自己買,通過這段時間的相處她已經發現了,這個人過日子很節省,從來不捨得給自己好的,卻很傻,給她吃什麼東西都很捨得,而且還真不是故意裝的。


  所以,十一覺得這人傻。


  看來,她要想享受這裡的美食,就必須要有錢,這樣就不用花這個傢伙好不容易得來的錢了。


  十一手指點了點河水,「我喜歡吃魚,要是你能在天黑之前給我摸到三條大魚,我就把我的名字告訴你。」


  三條大魚?宋大偉從來沒下河摸過魚,心裡有點沒底,但是想到剛剛十一一下子就插到一條大魚,十分輕鬆的樣子,信心就來了,覺得自己一個大男人,怎麼也不會比一個小娘們差,三條大魚估計不出半個時辰就抓到了,很簡單。


  於是,他信心滿滿地答應:「行,沒問題,咱們說好了,只要我抓到了就告訴我你的名字。」


  十一乾脆地點頭,「只要你抓到了,我不會食言。」


  宋大偉一臉信心,「那就這麼說定了,小娘子你就等著吧。」


  十一笑笑,收起自己的木棍,轉身從河邊摘了個荷葉放在地上,往葉子上一坐,開始看著宋大偉了。


  宋大偉被美人這麼看著,激動不已,感覺渾身都是力量,把鞋子一脫,褲腿一卷就下了河,學著別人抓魚的樣子彎下了腰,雙手做出撲抓狀,眼睛死盯著河面,一副隨時準備撲上去的模樣。


  架勢倒是有模有樣的,不過,也只是空把式罷了,當一條魚從他身邊游過,他看見了,立馬使勁往下一撲,沒想不光抓了個空,自己還狠狠踉蹌了下,差點栽進水裡。而那條魚,早沒有蹤影了。


  宋大偉臉色僵了僵,看了看十一,呵呵乾笑,「呵呵,剛剛沒注意,這次我全神貫注,一定能抓到。」


  十一不置可否地點頭。


  宋大偉舔了舔唇,手掌攥了攥,腰彎得更加低,死盯著水面不放,心裡發誓一定要抓到,不然今天就丟臉了,在漂亮的小娘子面前,一定不能丟臉。


  可是不知怎麼回事,越急就越不順,等了好一會也沒看見魚的影子,宋大偉心裡暗暗發急,額頭上開始出汗。


  十一見狀,順手從河邊摘了個荷葉頂在頭上,另一隻手拿著荷葉扇風,一點也不急,一副悠閑的樣子。


  又等了好一會,就在宋大偉腰都僵了,全身都不舒坦的時候,終於有條魚從他眼前游過了,宋大偉一喜,趕忙用盡全身的力氣往下撲去,這一撲完全一副來勢洶洶勢不可當之態,結果由於他在水裡保持彎腰低頭的姿勢太久了,身體不靈活,又衝力過猛,手只堪堪碰到魚的身體,魚太滑溜了,直接從他的手上溜走了,導致他收不住力,一頭栽進了水裡,砸起一大串水花,幸好十一用荷葉擋了一下,不然身上可就都是水了。


  宋大偉在水裡撲騰了好幾下,喝了好幾口水,這才從水裡爬出來,不過那樣子,真的不是用狼狽能形容的。


  十一搖了搖頭,對水裡的宋大偉問道:「我看你不行啊,你要是抓不到就上來吧。」


  被有意思的姑娘說不行,對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都不能忍,這時候就算是不行也得行,必須行。


  宋大偉咬咬牙,擠出一句話,「行,誰說我不行,剛剛只是手滑了而已,我一定能抓到。」


  十一笑著點頭,「是嗎?那你努力啊,相信你可以的。」


  宋大偉深吸一口氣,給自己鼓了把勁,就不相信一個小娘們都可以輕易抓到魚他卻不行,一定是他還不太熟練,只要多試幾次就行了。


  想著,宋大偉再次彎腰低頭,全神貫注地盯著水面。


  宋大偉是村長家的兒子,家境很是不錯,再加上村長家三代單傳,到宋大偉這一代,他老娘一直生了五個女兒才生下來宋大偉這麼一個帶把的,可想而知這家人有多疼宋大偉,也因此,宋大偉從小到大就沒過過一天苦日子,一家人一起慣著他,就連農忙時都沒有讓他上過一次手,所以,這人可謂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再加上喜歡去花樓喝花酒,年紀輕輕的就被掏空了半個身子,整個人就是個虛架子。


  十一從看到這人的第一眼就知道這人的身體狀況,壓根就知道他不可能抓到魚,頂多能碰運氣抓到個一條半條的,卻沒想到這人連運氣都沒有,半天時間連個魚影子都沒抓住,十一在一旁都看得無聊得打瞌睡了,肚子也咕嚕嚕叫了起來。十一這才想起她中午沒吃飯,一直在河邊待到現在。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