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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弓箭與銃(七)

  沈鑒繼續道:“這頭鹿是狩獵失敗的見證者,因此他沒將它帶走,而是棄屍荒野任由群狼分食。說到底這人就是個膽小鬼。”


  沈鑒邊思考邊說:“你想象一下,此人平時沉默寡言,不擅長辯論,看上去甚至有點老實。他有一門引以為傲的手藝,贏得過不少讚許。但隻要你敢質疑這一點,他就會用非常惡毒的目光盯著你……”


  說到這兒他失聲道:“我……是不是認識這麽個人?”


  森羅搖了搖頭:“這種人多得很,別說你了,我也認識幾個。你想據此抓人隻怕是不妥。”


  沈鑒刷了刷頭,驅散腦海中一個模糊的身影,說道:“誰說我要抓人?那是庸吏所為。我大可以引蛇出洞嘛……”


  “要怎麽做?”森羅不解。


  沈鑒忽然上下打量著他,嘿嘿一笑:“你很會扮成別人,對吧?”


  森羅心中湧起一股不妙的預感,大聲道:“其實也沒有‘很會’……”


  沈鑒卻不由分說,左手抓住他胳膊:“這由不得你了!”右手把鹿頭往肩上一抗:“走,跟我回衙門。”


  於是兩人朝山下走去,沈鑒卻不住的回頭,心中暗想:奇怪,為何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呢?


  第二天一早,真定縣門口圍滿百姓,他們對著本應懸掛瓦當的位置指指戳戳。


  原來瓦當被移走,臨時換上了個鹿頭。


  一個差役將上馬石旁原有的告示撕去,貼上張新的,大聲道:“各位父老聽著:最近坊間盛傳惡鬼傷人。此事子虛烏有,其實乃是個江洋大盜所為。此獠尚未歸案,潛伏在咱們縣伺機而動……”


  一聽這話,人群頓時轟的炸開了,差役馬上掏出麵小鑼當當敲了幾聲道:“安靜,安靜!”好不容易將人聲壓下去後,接著道:“大家不要驚慌,因為沈縣丞已經查明凶犯的身份,不日即可將其緝拿歸案。”


  說罷他掏出一張畫像貼到告示旁邊。隻見畫中之人獐頭鼠目,無比猥瑣。


  差役道:“這便是凶犯,有得知線索者素來衙門報告,賞花紅銀子三兩。”說罷轉頭回去了。


  百姓們不禁議論紛紛。


  一個樵夫模樣的人對另一個圍觀者道:“瞧見沒有,老縣令一走,沈大人立刻把花紅從五分提到三兩,這才像話嘛。以前那點賞金,大夥兒都沒心情舉報。”


  他身旁乃是個貨郎,與他相熟,莞爾道:“大哥莫非有意去賺賞金嗎?”


  樵夫連忙擺手:“我可沒那本事,這美差還是讓給別人吧。”


  他說罷不解的望向鹿頭:“奇怪,掛這東西又是什麽意思?”


  貨郎的消息顯然更為靈通,神秘兮兮的一笑道:“你不知道,這是咱們縣丞示威呢。”


  “示威?”


  “對。”貨郎壓低聲音:“聽說那大盜擅使火槍,平日百發百中。可不知為何,他打這隻鹿偏偏用了兩槍。於是咱們縣丞便把鹿頭掛起來,意思是:‘瞧你也沒什麽了不起的。’瞧著吧,這兩天有好戲看了。”


  樵夫一撇嘴:“咱們縣丞是何等人物,抓個小賊不是舉手之勞麽?況且我看那大盜殺的都是老弱之輩,也沒什麽厲害的。若是他碰上我……”


  樵夫正說得起勁兒,忽然感到背後一陣涼意,雞皮疙瘩不受控製的起了一身。於是他趕忙回頭望去,隻見一個中等身材的陌生人直勾勾的瞪著自己。


  樵夫略感慍怒,喝道:“看什麽看,有病吧?”


  陌生人一言不發,可目光裏流露出令人膽寒的殺意。樵夫不由自主的把手伸向腰間別的斧頭。


  貨郎不願生事,一看情形不對,忙打圓場:“息怒息怒。此地人多,相互間難免磕著碰著,兩位各讓一步吧。”


  樵夫本來就被那人嚇得不輕,聽貨郎一說立即就坡下驢道:“正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吧。”然後往旁邊讓了讓。


  可那陌生人紋絲不動,對貨郎道:“你方才說縣丞要羞辱殺手,為什麽?”


  貨郎恍然大悟,心道原來是個聽熱鬧的,隨即解釋:“閣下是外地人吧?咱們真定縣丞沈大人是靖難老兵,武藝了得。一手弓箭更是有百步穿楊之妙。有人說他看不起那大盜的槍法,很想用弓箭與之決一高下。”


  樵夫在旁邊哼了一聲:“沈縣丞還是太抬舉那廝。他若敢應戰,定會被一箭穿心!”


  陌生人的神情變得更加嚇人,他用陰沉的聲音問道:“沈縣丞,長什麽模樣?”


  貨郎想了想,比劃道:“個子高高的,人很結實……”此時他忽然眼睛一亮,指著衙門口道:“看,在那兒,他來了!”


  陌生人舉目觀瞧,不禁低聲驚呼:“許仲山!”


  兩人同時一愣,問道:“許仲山是誰?”


  可那人不答,回頭擠出人群。


  他穿街過巷,走進一處低矮的土房。隻見家徒四壁,除了一床鋪蓋,幾乎早不到人生活過的痕跡。


  這人警惕的向四周望了望,將窗戶掩好,走到床邊,掀開褥子和草席,拿出藏在暗格中的長條包袱。


  他眼中忽的燃起火焰,輕輕揭掉布套。隻見裏麵是一把老舊但寒光閃閃的火槍。


  槍手仔細的擦拭著槍管,腦海中浮現出昔日的片段。


  他叫程庸,本是燕王朱棣手下神機營中最好的射手。


  當年燕王起兵,從軍者的理由有很多。


  有人為了天下太平,有人為了光耀門楣,有人為了妻兒老小,也有人隻為逃徭役混口飯吃。


  當然這些都無可非議。但是有一種理由是最糟糕的,那便是合理合法的殺人。


  程庸便是如此。


  他的心跳比常人慢,手很穩,眼睛又毒,天生是做槍手的材料,在家鄉時把方圓百裏的狐兔打得幾乎絕跡。


  有一天,他覺得打獵太無聊,忽然起了殺人的想法。


  但誰都知道殺人要償命,所以他隻好暫且忍耐。


  後來燕軍來了,程庸幾乎想都沒想便去投了軍。他的本事不是蓋的,憑一手神射直接加入燕王扈從神機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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