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第一百一十二後知後覺的喜歡
雖然他這個鞠躬,對其他臣子來說,根本就算不上客氣,甚至是無禮,但在習慣了彼此的相處模式的太後眼裏,卻已經是個大禮了。
於是,太後忙道:“丞相,有事但說無妨,不必拘禮!”
“回太後,臣的世侄,也就是太後您的世侄,徐建章,因為一時財迷心竅,搶了百姓的土地,被宋慈抓了。徐世侄涉世未深,難免犯錯,但他年紀還小,若就這樣處死了他,未免太殘忍,何況,他還是咱們的親眷,所以臣想求太後,讓那個宋慈,饒過徐世侄一命。”
“饒命?”太後詫異道,有些不高興,“徐世侄搶了多少地,宋慈要對他下這樣的重罰?”
“一個鄉的土地。”略一沉思,劉元決定實話實說。
反正即使他不說,太後也能從皇上那裏查到真相,況且,即使他說了,以徐世侄和太後的關係,和太後對他這個哥哥的態度,也斷然不會讓那個宋慈嚴懲的。
“這個徐建章,做的是有些出格了。”聞言,太後臉上的不悅緩和了一些,略一思索,對劉元道,“丞相放心,這件事我自有安排。”
芳菲宮。
“幹得不錯,這是本宮賞你的!”劉芳歡欣鼓舞地開口,把一個鼓脹的錢袋扔到來傳信的太監手中。
“謝娘娘恩典!”收到錢袋的太監喜笑顏開,忙行禮謝恩。
“小錦,把之前我準備好的那些東西,都拿出來吧!”傳信的太監一走,劉芳便迫不及待的開口。
“嗯。”小錦應道,不一會兒便將一個沉沉的木箱子抱了過來。
打開箱子,劉芳拿出裏麵的衣服配飾,依次穿在身上,穿戴完畢,一個腰懸長劍的清秀少年,出現在了小錦麵前。
打量了女扮男裝得有模有樣的小姐一番,小錦一臉吃驚的開口:“小姐你為什麽要把自己打扮成一個粗野男子的模樣?”
聞言,劉芳狡黠而得意的一笑,道:“何止是打扮,一會兒你就會發現,你的主子連習慣和動作,都和皇上念念不忘的那個少年一模一樣。”
說罷,對著鏡子轉了一圈,望著與男子一般無二的自己,劉芳十分滿意的一笑:“這樣本宮就可以實施本宮的複活計劃,移花接木了。”
“娘娘的意思是?”小錦四懂非懂,而話剛說完,劉芳便已經迫不及待地衝了出去。
一個陌生男子在後宮亂逛,當然會引起宮裏人們的注意,於是劉芳一路在眾人詫異的目光下,來到了趙風辦公的地點,禦書房。
當然她並沒有成功進去,因為被不認識她的守門禁軍攔下了:
“皇宮重地,豈容你隨便亂闖?!來者何人,報上名諱!”
“在下離柳,皇上兒時的朋友,勞煩各位通傳一聲。”劉芳大聲道,底氣十足。
說罷,他學著男子的樣子,有模有樣地向兩個守門禁軍,行了個禮。
做戲就要做全套,她這麽臭不要臉,啊呸,她這麽有勇有謀,自然是做了充分的準備後,來騙,呸,是來見趙風的。
皇上五年前遇到一個機靈率真俠肝義膽的少年,並對其思念至今,已派人尋找了多日這件事,如今皇宮之內已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劉芳也是從這些從趙風口中說出,然後不小心傳遍整個皇宮的傳言中,得到的和當年少年有關的所有消息。
所以她才能根據這些消息,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保證自己他日一國之後的地位,將計就計,索性冒充少年,來與皇上相認。
於是,聽到少年自稱“離柳”,兩個禁衛唯恐耽誤了皇上的“大事”,忙進屋通報去了。
本來這通報不是這守門禁衛的活,奈何那些扮演太監的女嬌娥站不起,真要讓她們像真正太監一樣在趙風身邊一站一天,負責通報等事宜,那就不是“頭暈”,就是“腿痛”,穿太監服久了還“腰抽筋”,(趙風到現在都不知道要抽筋是怎麽個抽法)叫苦連連,沒辦法趙風隻得命那些負責守衛的禁衛,暫時擔起通傳之責。
其實,經過多日的試探檢驗,趙風早已確定自己並不喜歡男人,他喜歡且隻喜歡“離柳”這一個人,單單是這個人而已,無論他到底是男,還是女。
“離柳來了?”聽到通報,趙風喜出望外。
派了那麽多人,找了那麽長時間,廢了那麽多人力物力,終於找到了!可是,人常常越激動越容易出錯。
“讓他進來!”
“喏!”禁衛道,轉身要退出去。
“不,先別讓他進來!”想到了什麽,趙風忙道。
“諾。”禁衛停休腳步,忙轉過頭來,俯身領命。
“不,讓他進來!”禁衛剛邁開步子,趙風又不緊張地開口。
“喏。”
“等等,還是讓他直接進來吧!”趙風又改變了主意。
“……”禁衛一頭黑線。
皇上這到底是想咋樣啊,今天禦書房這個門兒,他還能成功走出去不?腳下這塊地都要被他的來回轉動,磨吐嚕皮了。
“摩擦摩擦,在這光滑的地上摩擦……”禁衛耳邊突然響起一手穿越時空而來的搖滾歌曲。
“皇上,這回,您……您確定了嗎?”禁衛小心翼翼地開口,無奈卻又不敢把這份無奈形之於色。
“……”一句話問得趙風也有點不好意思,詳細的打量了一下四周,又仔細的檢查了一遍自己,確保一切“再無疏漏”,這才下狠心似的,做了最後的決定,“讓他進來吧!”
片刻後,一個人從門口走進來,隨著腳步聲的走近,趙風的心一點一點地提到了嗓子眼兒。
他感覺那一下又一下響起的腳步聲,不是敲在地上,而是敲在了他的心上,每敲一下,都讓他的心弦繃緊一分。
這種既期待又害怕的感覺,以前他從來沒有過。或許是因為他看清了自己對離柳的真正感情,對這次重逢看得同往日都不同了吧。
離柳,還是他記憶裏熟悉的樣子,一點兒都沒有變,不愧是他記憶中,那個簡單隨意,不修邊幅的陽光少年。
隻是他此時竟沒有覺察到一個異樣,那就是,簡單隨意,不修邊幅,確實是個優點,但一件衣服穿了五年還不換,那這個人得有多簡單隨意,不修邊幅啊。
忘著與以前一模一樣的人,趙風仿佛瞬間回到了曾經:
那個少年在落花飛舞的桃林中舞劍,她飛上枝頭,砍下那枝開得最茂盛的桃花,幾個矯若遊龍的飛旋過後,接住從枝頭墜落的花枝,猶如天神下凡一般,穩穩的落在他的麵前,將那漂亮的花枝遞到他手裏:“美花配美人,這是這些棵樹上最漂亮的一枝花,就送兄台你了。”
見狀,他有些怔愣:“你是覺得,為兄像這枝花兒,一樣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