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二章 列懸
孫旺能夠進入到刑部當官,就說明其家庭背景相當了得。
也就是說,孫旺家裏人,應該知道他闖禍的嚴重性。
那麽,孫家應該是迅速擺平劉茂才對啊,而不應該是拖著案件,久而未決。
問題來了,兩年前的案子,就在京兆府這裏放著。吏部考核的時候,不會不知道有這麽一宗案底。
而孫旺已經到刑部履職了,說明吏部的考核已經過了。
加上關向了解到的。前任京兆尹專門拿走了對孫旺鬧市縱馬的處罰文書,說明孫家為孫旺的官路,是煞費苦心的。
鬧市縱馬的處罰文書,雖然沒有撞傷人的處罰嚴重,卻是罪名更為嚴重的。
不過,這也就出來一個疑問。既然孫旺家人能夠讓人拿走那份文書,為何不將這份訴狀一並撤走呢?
“關向,這件案子,必須要查,哪怕是把其他的案子都擱置,也要先把它弄出來。”
秦蒙的命令,讓關向大為不解:“大人,此案千頭萬緒,隱晦頗深,加之原告劉茂不知所蹤,短時間內,恐無從下手,以下官看來,這案子,還是暫時擱置,先處理別的案子吧。”
“關向,你沒覺得這件案子詭譎無比麽?”秦蒙把自己心裏所想,全都告知了關向。最後說道:“案件本身,並不算太大,擱置起來,上峰也不會因為這樣一個案子追責。但是,刑部官員牽扯其中,涉及到起身有無罪衍,是相當大的事情。一但刑部官員涉案被收入官場,那一層層追究下來,別看不是咱們任內的案子。咱們一樣得跟著掉層皮。”
“大人是準備徹查此案?”關向覺得秦蒙擔心很有道理,便問了一下。
秦蒙想了一下說道:“徹查嘛,倒不是一定要徹查。鬧市縱馬的文書,已然沒有,那就不去追究了。現在,以現有的訴狀分析,孫旺可以完全不承認鬧市縱馬,就是簡單的騎馬誤撞了行人。前者,所犯為刑律。後者,則是糾紛。咱們深究,已經沒有任何意義。現在最關鍵的,就是了解一下,孫旺和劉茂,最後有沒有達成賠償協議。如果達成了,那這件案子就算是了了,咱們大可銷案。若是沒有賠償協議,這就是懸案,咱們是要向吏部發函的,告知孫旺有案底。”
關向領命,帶著劉茂一案的卷宗,親自去處理去了。
秦蒙和李應,則是分析研判其餘的卷宗。隻要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一律給出了非常嚴明的判罰。
還有幾宗案件事實不清。或者根本沒有證據,可以將原被告叫到一起,講明無法斷定事實。建議雙方和解。
秦蒙和李應,飛快處理了剩餘的案件,這時,關向那邊居然還遲遲未有消息。
過了幾日,關向才向秦蒙匯報,他親自去劉茂原來居住的地方去查訪了,據左鄰右舍交代,劉茂半年前忽然舉家搬遷,跟鄰裏連聲招呼都沒打,就走了。
據鄰舍反應,劉茂好像是發了財一般,搬家的時候。雇的騾馬車好幾輛,拉得滿滿當當的物件走的。
當時,還有很多人議論,說是劉茂隻怕這財物來的路子不正,才會趕緊舉家搬走。
秦蒙聽了,皺眉道:“劉茂這般著急離開。加之其搬家之時財貨頗多,隻恐是受了威逼利誘。”
關向道:“下官也是這樣猜測的。劉茂那一邊,是不好查到什麽了。下官便親自到刑部,找到孫旺,想要了解一下情況。那孫旺態度十分蠻橫,一口咬定,當年小心騎馬趕路,不小心撞了人,不但被官府拿去,而且差點被訛,想想就氣憤不已,對當時發生的事情,已經不想再提了。”
秦蒙歎息一聲道:“孫旺蠻橫,是有底氣的。估計,孫家是采取了什麽不正當的手段趕走了劉茂一家吧。時過境遷,想找證據也找不到了,這件事情,就以懸案擱置起來吧。”
關向點頭,讚同秦蒙的意見。
“大人所言極是,不過,懸案是懸案,但劉茂畢竟沒有撤案,也沒有跟孫旺達成調解。這件事情,必須要孫旺出具一個單方證詞,證明我們為此案盡力查訪過,才可列為懸案。”
“嗯,就這麽辦吧,去找孫旺好生說說,出具證詞,並不會影響到他的前程,讓他不必為難我們京兆府。”
關向領命,差人去找孫旺。
誰知道,不到一個時辰,被差去的衙役,無比狼狽趕回了京兆府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