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一章 頭緒繁雜
秦蒙接過來一看,確實是如同關向所說,訴狀紙張泛黃,一看就是有年頭的。
再看上麵的頌詞,說的是南城皮匠劉茂,於前年三月,被怒馬街頭的少年孫旺衝撞,斷了一條腿,事後找到了肇事少年家裏。商量賠償時,雙方因賠付金額產生巨大分歧,沒有商量妥當。
劉茂因此一紙訴狀。將孫旺告上公堂。
當時的京兆府尹,還是柱國蘇威兼任京兆尹,他給出的判罰,是孫旺必須要承擔劉茂所有的醫藥費以及因養傷而耽擱的誤工各項費用。
但劉茂不服從判罰,因為他被衝撞而斷的腿,傷情十分嚴重。據接手他接骨的大夫說,以後,會落下殘疾,很可能幹不了重活了。因此,隻賠償醫藥費和誤工費,是極為不公平的。
劉茂堅持主張,除了醫藥費和誤工費用之外,還要補償因重傷而不能幹自己本行買賣,養家糊口的各項費用。
蘇威考慮到劉茂主張有理,便加判了孫旺的肇事責任。
誰知道,孫旺不服判罰,說劉茂這是誇大傷情,小題大做,是訛人的行徑。
於是,劉茂和孫旺,前前後後共進行了五次訴訟,均是有爭端,不了了之。
秦蒙合上卷宗。皺眉道:“這是一起典型的當街縱馬,傷害無辜行人的案件啊,對於傷人事實,雙方均沒有表示異議,說明事實清楚。唯一有爭端的,就是關於賠償問題,關向,以你所見,這類爭端。該如何了結?”
關向沉吟道:“大人,按照下官辦案慣例,一切判罰,最重要的就是事實。傷人事實清楚無誤,但關於受害人的傷情堅定,卻是反複於其中,劉茂堅持無法再幹本行,孫旺則言根本沒有那麽重的傷。這種事情,辦案者不好下結論。因此就無法下終審判罰。”
秦蒙敲了一下腦袋道:“不對啊,莫說是京師重地,就是別處州府,街頭縱馬,都是罪責不輕,看來看去。怎麽沒有追責孫旺縱馬街頭的?”
關向苦笑道:“彼時孫旺尚不過十四歲,為未成年人,所犯事端,依律是減免的。”
秦蒙一皺眉道:“孫旺可以不被追究,但其父母,或者是監護人,總應該被追究的吧?”
關向道:“大人,奇就奇在這裏,孫旺街頭縱馬。本有單獨立案追責,可是,單獨立案的卷宗。已經查不到了。”
“不會吧?任何立案卷宗,不管有沒有結案,都是要封存備案的。怎麽會沒有了呢?”
關向看看秦蒙,若有會意一般說道:“此卷宗,隻恐是遺失了吧。”
“遺失也要講明白情況啊。不然,到頭來,追責還不是要追責到咱們頭上?”
關向道:“大人,下官已經問過當年曾經手的衙役,按照他們的說法,是當時的京兆尹大人,帶走了這份卷宗,事後還有人討要,卻是被訓斥一番,就不了了之了。”
被前任帶走不知所蹤?秦蒙的頭一下子就大了。
這還怎麽查?口說無憑的東西。你就算是把前任叫來,想要調查情況,人家隻消輕輕一推,你就隻能幹瞪眼。
說到底,這卷宗就是一個下落無從查找的謎了。
秦蒙的目光,又回到了縱馬傷人案件上。問道:“關向,可曾査案件當事人麽?”
“回大人,下官本欲查訪此案原告劉茂,但被問及的衙役告知下官,劉茂半年前,已經舉家遷徙,不知所蹤。至於被告孫旺,目前,刑部當差,為牙門給事。”
“什麽?牙門給事?”秦蒙吃驚不小,這個職位,聽上去沒什麽大不了的,但卻是朝廷正式任命的正經官職,而非一般小吏。
孫旺能夠當上朝廷正式承認的官職,而且是在京師刑部,說明這家夥的能量非同一般啊。
怪不得關向剛才給了一個會意的眼神,他應該是隱約覺得,這裏麵有不少的貓膩。
秦蒙不覺從頭再捋了一遍案件經過。
孫旺街頭縱馬,把皮匠劉茂撞成重傷。
這其中,孫旺牽扯到的罪名有兩個,一個是鬧市縱馬,用當代的罪名來說,就是危害公共秩序,另外一個,才是傷人。
那麽,有趣的事情來了,那個時候孫旺的年齡不足,無論是什麽罪名,都不用承擔特別大的責任。
但是,如果知道孫旺以後要進入到官員隊伍當中,那麽,就不能留下案底。否則,別說孫旺進入到皇城朝廷體係了,就是一般的官,也審核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