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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章 嶽飛之死

  嶽飛的確死得有點冤,但並非所有罪名都是“莫須有”。


  ??根據《嶽少保誣證斷案》所載的起訴狀,嶽飛當時被控主要有三項罪名。


  ??第一條是“金人侵犯淮南”,嶽飛“坐觀勝負又逗留不進”。這條罪名可不是“莫須有”。宋高宗當時連發十五道禦劄(親筆信),催促他進兵。但是最終嶽飛還是沒到達指定地點,致使合圍金兵的計劃泡湯。按照宋朝刑律:“律有臨軍征討稽期三日者斬”。“嶽飛合依斬刑”。


  ??第二條是“指斥乘輿”,也就是批評皇上。這也是有的。嶽飛對宋高宗不積極北伐一直有怨氣、有怨言。但這個罪,罪不至死。


  ??第三條罪是謀反罪。這個罪名才是“莫須有”。


  ??不過曆來大家對“莫須有”三個字爭論不休,有說是可能有,有說是一定有,有說是不需要證據。到底是哪種解釋,眾說紛紜。但可以肯定的一點是,證據不充分。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嶽飛謀反罪不成立。


  ??但是那個年代不講疑罪從無,相反是疑罪從有,寧可錯殺一千,不能放過一個。這樣說來,嶽飛被判死刑也可以理解。


  ??嶽飛被解除兵權閑置以後,跟部下張憲等人商量如何恢複兵權,讓張憲謊報軍情,稱金國“大兵前來侵犯上流”,企圖借此讓朝廷交還他的軍權,重返襄陽指揮。


  ??張憲準備占據襄陽造反。這個是不是嶽飛指使沒有充分的證據。


  ??嶽飛囑咐手下“看訖焚之”,也就是閱畢即焚,所以沒有讓別人拿住文字證據。能證住嶽飛的隻有口供。但偏偏在古代,口供的效力跟物證是差不多的。所以嶽飛如果找不到反證,很難脫罪。


  ??嶽飛的手下王俊實名舉報嶽飛的副手張憲謀反。張俊據此抓了張憲,通過刑訊逼供拿到不利於嶽飛的口供。宋高宗據此命令大將楊沂中逮捕了嶽飛。雖然嶽飛死不承認謀反,但法官萬俟禼仍然以謀反罪判處嶽飛死刑。


  ??雖然說沒有謀反罪,根據已經查實的若幹罪名數罪並罰也能判嶽飛死刑,但什麽罪名也沒有謀反罪能堵住別人的嘴。


  ??但是偏偏謀反罪的證據不充分。


  ??大將韓世忠質問秦檜憑什麽說嶽飛謀反。秦檜說“飛子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嶽飛的兒子嶽雲給張憲寫的信裏雖然沒有明說,但謀反這事肯定是有的。韓世忠說:“‘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韓世忠心灰意冷,辭職回家,關門謝客,從此不談政治,得以終老一生。


  ??張俊雖然戰功不及嶽飛和韓世忠,但對皇帝絕對忠心,讓幹嘛幹嘛。宋高宗要辦嶽飛,他也積極參與。


  ??宋高宗讓他做了樞密使,但是不久還是將他罷官回家。他回家後不斷上書要求恢複工作,並且勸諫高宗親賢臣、遠小人。秦檜暗恨:留你一條命你還活膩味了,說誰是小人啊?羅織罪名要以謀反罪弄死他。可在節骨眼上秦檜得了重病,手連拿筆的力氣都沒有了,簽不了逮捕證。這事就放下了。後來秦檜一病不起死了,張俊算是僥幸逃過一劫。


  ??張俊和秦檜死後又湊到一塊。後人痛心嶽飛冤死,將害死嶽飛的四名主犯的塑像放到嶽飛墓前,讓他們跪在嶽飛墓前贖罪,承受人們的唾罵。其中兩人就是秦檜和張俊。另外兩人是秦檜的老婆王氏和主審嶽飛的萬俟禼。


  ??秦檜的老婆之所以陪綁,據說是因為她吹枕頭風讓秦檜殺了嶽飛。秦檜在和議完成後一度想放過嶽飛。王氏勸他不要這樣。抓虎容易放虎難。抓嶽飛是你,放嶽飛也是你,搞不好這邊得罪了嶽飛,那邊得罪了皇上,兩頭都不落好。你不如按照皇上的意思殺了嶽飛。於是秦檜要求萬俟禼判嶽飛死刑。


  ??其實在正史裏這些情節都是不存在的。這都是後來的話本小說、戲劇、野史等杜撰的。但傳來傳去大家都信以為真。


  ??“四人B”的塑像用生鐵鑄成,跪姿,五花大綁。王氏還得弄得袒胸露乳,齷齪不堪。百姓恨他們迫害忠良,抽他們耳光。“四人B”的臉蛋都是個個光亮照人。王氏更是慘遭胸襲,胸脯鋥光瓦亮。有激進的拿大錘砸掉他們的腦袋。不得不重新鑄造。從古至今,有記載的就重鑄過15回。


  ??不過,世人都相信,害死嶽飛的首犯其實是宋高宗。宋高宗才是害死嶽飛的幕後真凶。秦檜等人隻不過是他的幫凶。


  ??宋高宗死後,繼位的宋孝宗為嶽飛平了反。宋孝宗把害死嶽飛的責任都扣在秦檜頭上,隻字不提宋高宗的名字。宋孝宗不肯,老百姓不敢,就連史書也為尊者諱。後人將氣都撒在秦檜等人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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