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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一章 孔子小傳2

  回到魯國的孔子繼續辦學。因為得到過齊景公的賞識,又有在齊國的從政經曆,孔子的名氣更大。慕名而來的學生更多了。


  學校作為知識分子紮堆的地方通常會成為知識分子沙龍。孔子在教學工作之餘經常和弟子們一起聊天,從社會八卦到施政得失無所不談。


  孔子曾對“鄭人鑄刑書”發表過看法。鄭國把刑法的條文鑄在鼎上公之於眾。孔子對此大不以為然。


  孔子主張德治,“導之以德,齊之以禮”,反對法治,認為“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用政令來指導,靠刑罰來整頓,百姓隻關心怎麽能脫罪免罰,而沒有了廉恥之心。


  按照孔子的意見,沒必要製定法律,就按照禮法去做就可以了。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是低的沒法再低的標準。做人隻要不觸碰底線就算成功,那要求太低了。應該嚴格按照禮法的規定去做,對自己高標準嚴要求。


  即便要製定法律,也應該內部掌握,絕不能公開。因為你一旦公開,百姓就會按照法律去做。隻要不違法,百姓才不在乎自己的行為是不是不道德。百姓的道德水平就會被拉低。


  並且,法律規定得再細也會有漏洞。百姓會跟你咬文嚼字死摳法律條文。能言善辯的人即使犯了法也能想辦法免於處罰。這樣的話,執法者的工作就不好做了,明知道這人做的不對,但沒辦法處罰他以儆效尤。如果沒有法律,執法者認為這人做錯了事就可以處罰他,認為後果嚴重影響惡劣還可以加重處罰。


  “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你越是不清楚法律規定是什麽,你越會謹慎言行,生怕說錯一句話或走錯一步路而觸犯法律。並且鑽法律空子也沒法鑽了。你都不知道法律是什麽,你怎麽鑽?知道雷在哪,你會想辦法避開雷。不知道雷在哪,唯一的辦法就是一切行動聽指揮,指揮官讓往哪走就往哪走。


  另外,把法律公開了,也就無形中造成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氛圍。百姓犯法受罰。王子犯法受罰不受罰?如果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那麽上下尊卑的秩序還怎麽維持?


  所以,孔子非常反對法治。他的治國理念核心一條就是以德治國。


  但是,令孔子沒想到的是,晉國也開始鑄刑鼎。


  晉國的趙鞅和中行寅在汝濱(河南洛陽嵩縣)築了一座新城,然後向百姓征收鐵鑄造刑鼎放在那裏。這部刑書是當時晉國的正卿範宣子起草的。


  孔子聽說後不禁驚呼:“晉其亡乎”?晉國要亡國了嗎?

  孔子說,晉國曆代國君都沿用晉國始祖唐叔製定的法度。怎麽能說改就改了呢?改變祖宗之法,並且公之於眾,“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賤無序,何以為國?”老百姓都能從刑鼎上看到法律條文,還會尊敬高貴的人嗎?沒有了貴賤次序,還怎麽治理國家?


  孔子認為祖宗之法不能變,更不能公開。老祖宗比我們有智慧,製定的法律肯定是非常完美,我們隻管墨守成規就可以了。改變祖宗之法搞不好要亡國的。


  孔子把德治作為追求的目標。但是讓他鬱悶的是,法治在當時比德治吃香。


  且不說政壇,就是辦學校孔子都遇到對手。孔子在魯國辦學講德治。一個叫少正卯的人也在魯國辦學,但他講法治。孔子和少正卯是競爭對手。但孔子幹不過少正卯。少正卯搶了孔子的生意。


  少正卯是法家,主張依法治國。法製專業在當時是熱門專業,非常吸引人。“少正卯在魯,與孔子並。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唯顏淵不去”。孔子根本競爭不過少正卯。他這好不容易招滿學生了,少正卯那邊一開課,學生都跑那邊聽課去了。三次招滿,三次跑空。最慘時候孔子的學校隻剩下一個叫顏回的學生。可以想象孔子的尷尬和無奈。


  法家學說在當時要比儒家學說更吸引人。


  法家講法製。儒家講禮製。法製和禮製一直存在著競爭。作為國君一般傾向於法製。法製見效快,立竿見影。禮製有些太考驗耐性了。


  要知道學生們求學是為了以後好找工作。當時的熱門工作是當公務員,“學而優則仕”。但是要走仕途必須投國君所好。多數國君喜歡法家,那大家就自然願意學法家。


  儒家在當時不太好找工作。孔子作為儒家大師去齊景公那裏應聘都沒找到工作,何況他的學生。畢業生就業率低,自然會影響到學生的就讀熱情。所以孔子學校的學生比少正卯的少。


  好在孔子非常博學,簡直是一部百科全書,誰有疑難問題都能在他這裏找到答案。孔子在國內外的名氣很大。有很多國外的學生慕名而來,這使孔子又找到了新的生源。


  儒家精通禮樂。雖然春秋時期“禮樂崩壞”但禮樂並非一無用處。當時就有一位國君專門派人來他這裏請教諸侯如何行冠禮。精通各種典禮儀式在當時也能找到一份工作。找不到行政管理工作可以找技術工作嘛。


  孔子在齊國期間雖然沒在齊景公那裏應聘成功,但在齊國大夫高朝子那裏還是找到了一份禮樂方麵的工作,至少養家糊口沒有問題。隻不過孔子誌向高遠,總想著進入仕途。


  魯國的權臣陽虎邀請孔子去他那裏做官,被孔子拒絕。孔子陽虎跟孔子有過節。陽虎宴請士人時把孔子拒之門外讓孔子耿耿於懷。再者,陽虎在孔子看來是亂臣賊子。一個家臣控製了他的主子,幹涉國家大事,這是違反禮製的。


  魯國當時的情景是這樣的:國君受製於三大家族,人稱“三桓”,“三桓”受製於家臣。在國內,孟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三位大夫控製了朝政。在家內,陽虎和公山不狃等家臣控製了家政。國君在朝得聽三桓的。三桓在家得聽家臣的。魯國真正說了算的其實是陽虎之流的家臣。孔子對這種亂了君臣綱常的事情深惡痛絕,罵他們是“陪臣執國政”。


  孔子拒絕效忠於“陪臣”。


  但是當孔子年過半百還沒找到工作時開始有點著急了。


  這時,魯國公山不狃[niǔ]邀請他去做官。他動心了。


  那時陽虎因為作亂被打跑了。公山不狃取代陽虎成為魯國的權臣。


  孔子打算接受邀請。但是他的學生子路不高興。“子欲往,子路不悅”。他的學生子路勸他說,他們都是亂臣賊子怎麽能去那呢?“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如果我們已經到了窮途末路的地步也就罷了,否則幹嘛去他那呢?

  孔子隻好作罷。


  “其後定公以孔子為中都宰”。魯定公任命孔子為中都宰,也就是縣太爺。魯定公怎麽突然想起任用孔子了,不得而知。沒準是公山不狃通過魯定公給孔子發的offer。


  不管怎麽說,孔子最終還是做官了。


  孔子做了一年的中都宰。據史書上說,他做得非常出色。


  《孔子家語》上說:“孔子初仕,為中都宰。製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食,強弱異任,男女別途,路無拾遺,器不雕偽。為四寸之棺,五寸之槨,因丘陵為墳,不封、不樹。行之一年,而西方之諸侯則焉”。


  翻譯過來就是,孔子做中都宰時,製定了生有所養,死有所葬的製度;提倡不同年紀的人吃不同的食物,幹不同的工作;男女不能同行,各走一邊;路上遺失的東西沒人會占為己有;器物不求浮華的裝飾;下葬用的棺木,裏麵一層四寸後,外麵一層五寸厚,並且以丘陵為墳,不再另起墳頭和栽樹。他這些製度實行一年後成為各國效仿的榜樣。


  很顯然,孔子執政的指導思想是禮。他在中都定了很多規矩。孔子在中都所做的事情類似於現在的創建文明城市,不能說不對,隻是少了經濟建設方麵的東西。長幼異食,男女別途,棺材板要多厚,這些東西可能有助於改善社會風氣,提高國民素質。但沒有物質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就是空中樓閣。


  看來儒生治國隻擅長搞意識形態,不擅長搞經濟建設。


  據說中都大治,魯定公因此提拔孔子做了司空,也就是負責建設工程的官。


  孔子上任後,根據土地的不同性質規劃不同的用途。但具體做了什麽工作,史書言之不詳。


  不過有一件事說得比較清楚,就是給魯昭公合葬。


  當年魯昭公與三桓交惡,打了起來。魯昭公以一敵三招架不住戰敗逃走,之後一直流亡在外,最後死在外麵。三桓改立魯昭公的弟弟魯定公為君,把魯昭公隨便刨個坑埋了。


  孔子認為這樣做不合禮製,說服三桓讓魯昭公跟先君合葬。他是負責土木工程的,挖了一條溝把兩座墓連了起來。


  魯定公對孔子的工作很滿意,又提拔孔子做了大司寇,也就是大法官。


  隻不過,他讓一個反對法治的人做大司寇,也不知道他怎麽想的。


  《孔子家語》說孔子做大司寇“設法而不用,無奸民”。也就是說孔子雖然製定了法律,但派不上用場,因為就沒有犯法的奸民。


  這話顯然不實。他是發對法治的,怎麽會“設法”?再說一個國家怎麽會沒有作奸犯科的人?如果沒有奸民,他為什麽要殺少正卯?


  孔子上任大司寇七天就以“亂政”的罪名殺了少正卯。


  他羅列了少正卯的五種犯罪表現:“心達而險,行辟而堅;,言偽而辯,記醜而博,順非而澤”。也就是心裏明白裝糊塗,明明做錯了卻毫無悔改之意,明明說錯了卻沒理狡三分,隻關注社會的陰暗麵,對自己的錯誤文過飾非。


  但是這些言行上思想上的東西究竟罪犯哪條無從得知。孔子即便“設法”也不會公開他的法。是否構成犯罪,構上哪條罪名,都是孔子說了算。這是秘密法的好處。它能讓人不敢亂說亂動。否則你都不知道怎麽死的。


  這擱現在就是典型的以言定罪。少正卯可能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思想犯。


  儒生治國注重思想純正,嚴厲打擊與主流思想不一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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