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歷史軍事>山溝皇帝> 第一千一百四十章 無能為力的法律

第一千一百四十章 無能為力的法律

  他可是聽說過陳立夫以前在稅部和金融司任職的時候,殺氣有點重,以前稅部的就不說了,就算是在金融司的工作,光光是一個證券改革方案,就是造成了多大的波動啊,為此破產而跳下黃浦江的金融人士可是不少!

  主政地方,和在京畿工作,尤其是在稅部工作不一樣,不能由著性子來打打殺殺的!


  一個地方政壇混亂,而且三天兩頭打打殺殺的話,還怎麽發展民生經濟,要是這個陳立夫亂搞,把上海的經濟體係都給玩完了,把他誅九族都挽不回損失。


  陳立夫聽到霍守奇如此明顯的告誡,也是露出了沉思之色!

  在見霍守奇之前,他是還打算來個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先燒上海碼頭公司!

  如果是按照他的計劃,這把火肯定是會燒死人!


  要放棄嗎?


  陳立夫心中暗思著,但是卻是很快就下了決定,他不會放棄,也沒辦法放棄這個計劃,他需要這個計劃!

  至於被他這把火燒死的人,一個個都是死有餘辜,這樣死有餘辜的人能夠以死亡為他陳立夫的計劃,為宣平盛世做出微不足道的貢獻,那是他們的榮幸,為此他們應該感到驕傲,並感謝他陳立夫!

  再說了,如果他陳立夫去到一個地方不死人,那他陳立夫也就不是陳人屠了!


  不過內心的想法,就沒必要和霍守奇說了!


  麵對這樣的人,陳立夫還是保持著必要的恭敬,同時也是試探著霍守奇的底線,當即就是把上海碼頭公司的事情說了出來。


  盡管霍守奇剛說讓他低調一些不要亂來,但是陳立夫覺得自己真不算亂來,那上海碼頭公司一看就知道有問題。


  不然的話,怎麽可能會停工!

  就算是公司高層出了問題,但那也是屬於政治層麵,和普通的商業經營是沒有什麽關係的,如今公司的高層完蛋了,連修建碼頭的業務都停止了,這說明著什麽,說明了公司裏頭肯定是還存在著大量的問題。


  而這樣重要的企業出現了問題,對上海經濟體係的影響將會是重大的。


  其他的先不說,今天碼頭的擴建能夠停工,說不準明天碼頭的服務就會停工了,或者退一步說,碼頭擴建停工了,就會影響工期,影響到未來上海港口的貨運吞吐能力,直接影響到上海的經濟發展了。


  陳立夫並沒有說太多的東西,他隻是把自己路上所看到的,然後再把動用的一些私人關係所得到的情況告訴了霍守奇。


  不管怎麽樣,霍守奇是江南道員,哪怕是幾天後他就會離開上海了,但是陳立夫還是希望得到他的支持。


  霍守奇聽罷陳立夫的話後,還真是皺起了眉頭!


  上海碼頭公司的擴建工程停工了,說實話他還真沒注意到!

  作為一個江南道員,封疆大臣,他關注的東西層次都是比較高的,他最近一個月忙的事都是在重建整個鬆江府的政治構架,確保鬆江府不出現大的混亂,平穩過渡,一些小事情說真的,他是真沒心思去關注。


  如今聽陳立夫這麽一說,而已是察覺到了事情的嚴重性。


  上海碼頭公司,如果隻是個普通的公司,哪怕是國企部的企業,出現問題了也沒有什麽,但問題是這個公司掌管著幾乎上海的所有碼頭設施啊,直接影響的是整個上海經濟體係的發展啊。


  霍守奇略微沉思了會後道:“這事可以查一查,適當時候也可以調整一二,但是絕對不能引起大的動亂,如果鬧出了亂子,別說是你,就算是本官也承擔不起這個責任!”


  上海所占據的經濟比重太大,出現了問題,那肯定是大問題,霍守奇這個江南道員估計都是會受到牽連。


  之前的周禮德案,霍守奇沒有受到牽連,那是因為這事嚴格上來說是他上任之前就出現的事情,而且他剛上任就是打掉了周禮德團夥,非但沒有牽連,相反還是立了個小功勞。


  但是現在如果出現了問題,那麽可就不完全一樣了。


  霍守奇這麽說,其實也算是被陳立夫的計劃打動了,隻不過他還是希望陳立夫能夠謹慎一些。


  不過,霍守奇也是知道陳立夫這個人,這幾年能夠以區區一個中級官員的身份就闖出偌大的名聲,被這麽多人厭惡著,偏偏還活的好好的,這升官升的還不慢,自然有點本事的。


  這沒本事的人,想要搞事都是搞不了啊!

  再者,估計用不了多久,鬆江府知府還有上海特設縣的縣令也會陸續上任了,到時候有這兩個人牽製,估計這個陳立夫也是搞不起什麽風浪了。


  不過,霍守奇還是低估了陳立夫搞事的能力以及決心!

  霍守奇這個大忙人,在陳立夫抵達之後的第二天,就已經是啟程返回蘇州,江南道的道員衙門,並不是在鬆江府,而是在蘇州。


  回到了蘇州之後,他還要處理一大堆政務呢,江南道可不是隻有鬆江府一個府呢,還管著蘇州府、鎮江府、常州府,一共四府之地,這裏頭的每一個府,那可都是魚米之鄉,經濟重地,乃至整個直隸地區裏,農業和工商業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


  直隸地區,轄有四道,此外還有一個直接歸屬中央管轄的承天府,其府尹的品級乃是從二品,因此嚴格上來說,整個直隸地區,是有五個行政地區。


  而單純從農業以及工商業角度來說,江南道自然是獨占鼇頭的。


  大忙人霍守奇離開上海,返回蘇州了。


  這樣一下,整個鬆江府裏,他陳立夫就是最大的官了!


  這剛到衙門上任呢,陳立夫都是沒有來得及去認識屬下的那些官員們,就是開始安排人手調查上海碼頭公司了。


  上海碼頭公司,乃是地方官辦企業,高層自然是官員擔任,但是那些擁有官員身份的公司高層基本上都是被一股腦端了,國企部和吏部也是選派了一部分國企部官員過來任職,但是這些人還沒有熟悉業務,因此更多的權力,都是被原先的公司中層所把控。


  這些人,可不是官員,他們隻是普通人,之前也隻是公司的中層,所以周禮德案件對他們的影響並不算大。


  然後,陳立夫發現問題就來了,這些人,尼瑪撈錢比原來的的那些官員公司高層還狠!

  官員撈錢,還有點顧忌,擔心督察院找上門來,但是這些人不是官員啊,督察院反貪機構管不到他們,更何況,這上海碼頭公司又不是他們自家的,是官辦的,這錢撈起來那是膽子大的很!


  陳立夫看到報告,說那些剛接管上海碼頭公司管理權才一個月不到的這些經理人,竟然膽子已經是大到不滿足小偷小摸,而是準備直接利用權勢,勾結外頭的公司什麽的侵占公司重要資產,動輒都是好幾萬兩銀子甚至超過十萬兩銀子的時候。


  那臉都是黑的!


  他們以為自己是誰,竟然敢這麽幹,難道督察院反貪處幹不掉他們,官方就拿他們沒有辦法嗎?


  陳立夫仔細一想,尼瑪的,還真沒有!


  如今大唐的法律體係,雖然每年都是在進行完善,但畢竟是時間比較短,而且也沒有前例讓他們抄襲,尤其是工商業方麵的相關法律,那基本都是從一片空白裏逐漸發展的,很多地方其實都說不上完善。


  比如說遇到上海碼頭公司的這些職業經理人,動用權勢,勾結外頭的公司侵占公司資產,就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說這是違法的。


  因為他們的行為本身並不違法,他們的操作方式很正規,那就是和外頭的相關企業簽訂采購合同,或者是簽訂地皮,建築出租合同,或者是簽訂碼頭泊位合同之類的,他們個人並不從中直接撈錢。


  唯獨是這些合同的價格都是遠遠低於市場價!


  一棟在沿江路,可以作為公司總部所用的辦公樓,年租金至少也得幾千兩銀子,他們敢以一百兩銀子出租,而且還是一租就是五十年!


  采購一批建築材料,這些材料頂多也就價值一千銀子,他們能夠開出一萬兩銀子的采購合同了。


  然後他們個人並不從中收錢,甚至他們個人也不是這些關聯公司的股東,但是,這些關聯公司的股東們,都是他們有著間接聯係的。


  這樣的行為,你頂多說他業務不過關,或者是瀆職,但是按照大唐王朝目前的法律,還真不違法!


  但是陳立夫是什麽人?他可是稅部出身!


  做事那會講究這麽多亂七八糟的東西,他看到了問題,然後就直接動手了!


  督察院的反貪機構是用不上了,但是巡警卻是可以用啊!


  不用多說的,但凡是參與其中的一律先抓了再說,至於罪名,陳立夫一時半會的在法律條文裏找不到,幹脆就是不想了,全都以配合調查抓了再說。


  但是即便是抓了,甚至證據也都是直接擺在那裏,但是督察院那邊負責反貪瀆職的人看了後,直接搖頭說,這事不歸他們管,同樣的督察院那邊負責經濟犯罪的禦史看過了後,也是搖頭,這事雖然說可以明確認定損害了企業的利益,但是沒有任何一條現行的法律條文可以判定他們有罪。


  督察院那邊,看到這個案件的時候,連提起公訴的心思都沒有,因為他們知道,提起公訴也是白搭,百分百輸,哪怕是現在司法機構立馬製定相關的法律,認為這些行為是有罪的,但是你也不能以後麵製定的法律來給前麵的行為判罪,這個就是司法體係裏的一個很基本的原則:從舊從輕原則。


  但是直接抓了又放人?

  陳立夫不樂意啊,他從政多年,抓過的人還沒試過放回去的呢,這不符合他的原則!


  巡警和督察院受限於法律,對此事無能為力,但是不代表稅部也搞不定啊,所以很快陳立夫就是前往了鬆江府稅務局衙門!


  他就不信了,這些人膽大包天,連國有資產都敢侵占,還會老老實實的交稅!


  隻要他們沒有老老實實繳納稅收,同樣能夠把他們送進大牢!

  隻要讓他們受到應有的懲罰,威懾鬆江,提高他陳立夫的威望,他可不在乎這些人以什麽罪名被關進大牢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