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順杆兒爬
下午吃訂婚酒時,唐媛對喬珍珍表現得格外熱情。
“珍珍,你難得回來一趟,今天會住在家裏吧?媽可是已經把讓傭人把房間收拾好了。”喬楚楚等人來喬珍珍這一桌敬酒時,特意跟在喬楚楚身後的唐媛親熱地問喬珍珍。
喬珍珍笑著搖搖頭。
果然是當母親的,夠隱忍,段位比女兒高多了,不知道的還以為唐媛是她喬珍珍的親媽呢。
剛才喬儻發信息告訴她,之所以明柯會和喬楚楚訂婚,是因為唐媛向明鋒許諾唐家會是他兒子明柯的經濟支持。
唐媛雖是唐家嫡出,但喬楚楚畢竟是旁姓,唐家為了能傍上明家,還真是無孔不入!
“嗎,我也想啊,可今天不行呢。”喬珍珍笑得天真無邪,“改天吧。”
唐媛笑得比她還人畜無害,“什麽今天不行啊,必須行,珍珍,楚楚可是你最親的妹妹,你好久沒回家了,今天晚上你們姐妹倆好好說說話。”
喬楚楚也是一樣,“對啊,姐姐,我好想你。”
母子倆這笑裏藏刀的意圖明顯得,喬珍珍佩服得都想給她們頒個小金人了。
在家住?她怕朝夕相處遲早被她們惡心大吐,不,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要是她今天在家裏住,說不定今晚喬家就上演真人版的《月黑風高殺人夜》了。
剛想找個借口推脫,鳳竹在旁邊說話了,“夫人,總裁給你買的龍湖郡,今晚要是再不去看看的話,怕那些下人會偷懶疏於打理呢,那兒的風景可是絕佳,糟蹋了就太可惜了。”
鳳竹這麽一說,餐桌前的眾人頓時望向她和喬珍珍,喬珍珍點點頭,“是啊,今天必須去看看了。”
“龍湖郡?珍珍姐,是那個半年前竣工、以純蘇式風格著稱的龍湖郡嗎?”她的堂弟喬勇驚訝地問。
“那裏可是獨門獨戶的小園林別墅,價值超千萬啊。但比起本身價值,因為是園林風,日常打理它很花錢呢,容不得主人有絲毫懈怠,所以不是一般人住得起的。”
啥?明凜居然有這樣的房子?算了,不管了,鳳竹既然這麽說,自己順杆兒爬就行了。
在眾人吃驚的目光下,喬珍珍雲淡風輕地回答,“具體情況我也不是很清楚,因為他的房產實在太多了。話說一個人就隻住得到那麽大的地兒,不知道他置辦那麽些幹嘛,有時我都想吐槽了。”
扭頭再次向唐媛致歉,“媽,不好意思哈,今天實在是有事兒。”
“哈哈,沒關係。”唐媛臉上笑嘻嘻,心裏恨得什麽髒話都罵出來了。
這個小蹄子,又在借著機會搶楚楚的風頭!自己還想著今晚留她在喬家,借此解決了她,或者至少也要在喬萬貫麵前揭露她的真麵目,卻被她反將一軍,好,這個仇自己記下了!
準備跟著明柯喬楚楚離開,去下一桌敬酒,不料明柯卻開口了,“喬珍珍,龍湖郡的房子可不是有錢就能買得起的,竣工後就被當初修建它的地產商給內部消化了,你卻說你丈夫買了它的房子,這從何說起?”
這還是他今天第一次和喬珍珍說話。
他本來不屑理會這個因為嫁不了他,就自甘墮落嫁個老醜男人的女人,可看到她為挽回他特地趕來,還頻頻當眾炫耀吸引他的注意,實在是讓他不能忍。
龍湖郡?喬珍珍,你還真以為有錢就能為所欲為了,你丈夫就是捧著錢跪在地產商麵前,別人也不會把房子賣給他,就像身份高貴的我永遠也不會和下賤的你複合一樣!
明柯的話讓眾人有些意外,尤其是喬勇。
這他怎麽就沒想到呢?
但看看喬珍珍那張漂亮的臉,想到她之前闊綽的出手,不禁幫她打起圓場來,“姐夫,這可不一定,萬一珍珍姐的丈夫就是那些開發商之一呢?”
“萬一?”明柯輕蔑地笑了,“我告訴你,沒有萬一,因為這個項目也有我們明家人參與,都是些青年俊傑,風燭殘年的老人可是一個都沒有。”
什麽?!喬珍珍嫁了個老頭?
明柯此言一出,引得餐桌前眾人看喬珍珍的目光變得有些微妙,有些人,甚至是不加掩飾的鄙夷。
還以為喬楚楚之前是汙蔑她,沒想到她是真嫁了個老頭啊,嗬嗬,她以為有錢就能買下一切,還有臉炫耀,卻不知道有些東西有錢也買不到嗎?
“明先生,說得你好像見過這些青年俊傑的樣子。”不等喬珍珍開口,鳳竹朗聲說。
明柯冷笑,“當然,難道你這個保鏢還認為我沒見過。”
鳳竹的笑比他還冷,“我就是這麽認為,不然明先生你就不會說出這麽幼稚的話了。我雖然是夫人的保鏢,但我是帝都A大工商管理係應屆畢業生,之所以跟在夫人身邊,是我父親希望我繼承家業,借給夫人當保鏢的機會和總裁多學學做生意。”
環視瞠目結舌的眾人,鳳竹的臉上,是波瀾不驚的自信。
“龍湖郡這個項目,是兩年前明家家族集團管理者明凜先生在他那個富豪圈裏發起的,因為他一直以來的犀利眼光和極致的審美,很快得到了其他人呼應,這些人裏,有電子芯片大佬李先生、房產巨人趙先生、還有珠寶大亨吳先生和我家總裁等等,就在昨天,總裁和吳先生在家裏喝茶,閑聊要不要設計一所文藝複興風格的美宅給吳先生的女兒當婚房呢。”
說到這,鳳竹話鋒一轉。
“不過,這些是明先生你永遠不會知道的,所以想法幼稚也可以理解。你雖然年輕,但隻是明家庶子,貨比貨得死,人比人得扔,你永遠不可能進入,哪怕是接觸到我們總裁身處的那個富豪圈裏的。”
鳳竹的話,坐實了喬珍珍嫁給老頭這件事,但也因為她的話,眾人看喬珍珍的眼神有了三百六十度的轉變。
她的丈夫居然這麽厲害呢,那麽老點也無所謂啊。
如果是七八十歲的話更好,死了直接繼承遺產,血賺啊!
有後者想法的人,尤其是女人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