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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被處分了

  不過還沒等治安支隊的同事們叫喊著讓種緯請客,天海市公安局的第二個人事調整命令也下來了,調種緯到紅山縣公安局工作。


  紅山縣公安局啊?那兒離市區三十多公裏路呢?去那兒工作,不成了發配了嗎?

  而且現在已經秋天了,紅山秋天的風景倒是挺美的。可是秋天一過呢?冬天紅山的風可是跟刀子賽的。而且那兒的大部分建築都是老房子,百分之八十的房子不通暖氣。就是縣公安局那房子,也是中午暖氣冰冰涼,下午暖氣涼冰冰,去過那兒的人可是都知道的。


  更何況在紅山工作,你不能總在辦公室裏呆著吧?你總得上街去轉轉看看吧。那樣轉一圈下來,很多不習慣紅山水土的人幾天就會生病。沒別的,讓紅山山區的風給吹的。


  眼下種緯要去的就是這麽個地方,這是立功後的特殊獎勵嗎?種緯不是立功了嗎?怎麽立功了倒得到了這麽個結果?倒像是受了處分似的。


  準備鬧著讓種緯請客的人全都不說話了。和種緯關係好一點的替種緯抱怨幾句,鳴幾句不平。可人們也僅限於抱怨了,因為他們抱怨的對象最多也隻到孟誌祥隊長那裏就算了,可孟隊長還想向人抱怨呢,卻連個抱怨的對象都沒有。


  至於那些和種緯關係一般的人,出言安慰種緯幾句之後,然後便問起種緯是不是得罪了人,比如某某領導,某大老板啥的。然後便扔下一句:“治安警察不好當,你還年輕”之類的話,轉身離去了。


  嘉獎和調令下來僅僅半天,種緯被調離治安支隊的原因就出來至少三個版本。什麽種緯在李旭案中得罪了人,被人打擊報複了;什麽種緯作風有問題,得罪了女方的家長,偏偏人家女方的父親是有能量的人,所以得了這麽個結果;什麽種緯立功之後太過狂妄,大言不慚得罪了領導等等。


  不過謠言去的快,消失的也快。因為嘉獎和調令下來的第二天,市公安局副局長袁兵便帶領王春生等一幹市局重要管理人員來到南岸分局,召集南岸分局相關領導開了個會,傳達了對種緯的嘉獎和調令,並且在會上當眾公布了調整種緯工作崗位的原因。


  什麽原因:懲前毖後 治病救人!


  種緯犯了錯兒,而且犯得還挺嚴重!雖然他立了功,但因為錯誤的性質嚴重,因此他必須承擔錯誤的責任,調去紅山縣就是對他的懲罰措施。用市局袁局長的原話就是:“希望種緯同誌在紅山好好反省一下,不要再犯類似的錯誤。”


  種緯犯了哪些錯?

  第一點,違規攜帶和使用槍械。勃朗寧的事情在這次會上被兜了出來,而且是徹底的兜了出來,完全不是報給省廳的那種什麽:頭一天查獲的槍支,然後第二天來不及上交什麽的說辭。


  什麽時候查獲的槍,誰參與了這件事。然後槍是壞的交給種緯去修,然後種緯和孟隊長準備試槍的時候正好趕上葉巡視員來布置任務等等,全都被揭了出來。


  但在參與此事的人裏邊,由於種緯的問題性質最嚴重,攜帶違規槍支出入人員密集場所,並且還是在帶實彈的情況下,這是必須要處理的。至於其他參與的人,包括孟誌祥隊長在內都受到了從警告,到扣發當月獎金的懲罰。


  這些人前幾天都拿那支勃朗寧打了靶,可用自己的獎金隻打了那麽區區幾槍,大夥兒可是賠到底了。不過這樣這些人也比種緯強,最起碼他們還在原職原單位工作。種緯卻要在大冬天裏去紅山工作,頂多每周能回來一趟就不錯了。


  在用槍的問題上,雖然種緯在擊斃孔萬豐的事情上有功,但仍舊無法掩蓋種緯犯下的錯誤。而且市局領導一再強調,槍支使用是有鐵律的,今後再有類似事件,發現一起,懲處一起,絕不姑息。


  種緯犯的第二個錯誤:購買和使用來曆不明的,手續非法的摩托車,且長期無證駕駛!

  如果說在用槍的問題上種緯還有些功勞,屬於可以原諒的情節。而種緯的摩托車問題上,卻是無法爭辯了。種緯的摩托車的來路有些問題,這很多人都知道。至於他長期無證駕駛的事情,更是幾乎所有人都知道。


  沒辦法,這是哪兒?這是公安局啊!隨便一個電話就能知道交管局那邊種緯的駕駛證是什麽時候下來的。種緯從去年買車開始,幾乎是無證駕駛大半年的時間。作為一名身穿警服的警察,種緯的行為實在是沒法原諒了。


  在摩托車的處理問題上,市局領導的處罰措施更為直接。種緯的摩托車予以沒收,最後交由交管局統一銷毀。


  聽到袁局長親自公布的處理原因和意見,種緯也沒脾氣了。他隻好在眾位領導的監督下進行了口頭的反省,做出了“認真吸取教訓,今後不再犯”之類的表態。


  等市局領導走了之後,孟隊長在自己的辦公室裏拍著桌子就罵了起來——特麽的誰吃裏扒外,把這些事捅到市局領導那兒去了?害得種緯被調走,老子們還跟著被罰款?種緯冒著中槍的危險擊斃了殺人犯,怎麽還會受處理?以後誰遇上這種情況還會主動冒著生命危險出手?


  還有種緯那輛摩托車,這些年天海馬路上的摩托車十輛有一輛有正規手續就不錯了!種緯一個剛工作的小警察,不騎摩托車還讓他騎自行車上班啊?要是那樣的話,種緯上次跑到開發區組織抓人的事情還能發生嗎?


  這次市局處理種緯就是不公平,那是因為市裏有人嫉賢妒能!那是因為種緯打擊的犯罪分子裏麵有關係有路子,這是典型的打擊報複……


  後麵的話孟隊長還沒來得及罵出後,分局局長就趕到了他的辦公室,關上房門又對孟隊長好一陣罵。直到半個小時後,分局局長走了,低頭耷拉腦的孟隊長這才把種緯叫進自己的辦公室,找種緯談話。


  被局長教育了一通的孟隊長似乎正常了不少,打著官腔批評了種緯幾句。說什麽:“你還年輕,以後前途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你要吸取教訓,重新做人……”


  這特麽都是什麽?種緯聽著孟隊長在屋裏大放厥詞,整個人也有點發懵。可當他看到大敞四開的辦公室的房門,就知道孟隊長這麽做的原因了。這是在給別人看,給別人聽啊!

  等冠冕堂皇的話說完,孟隊長這才關上門勸種緯道:“行啦!你小子也別猶豫啦!雖然處理了你,可一級警員的級別你有啦!你這一年邁的步子可比其他人少用子五六年的時間,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要是正常狀態下你跑這麽快,不知道多人人嫉妒你呢!這下去紅山雖然受些罪,但也讓那些紅眼病消停了不是?你還年輕,好好在那忍幾年,回頭再想辦法給你辦回來。”


  等說完這些話,孟隊長又囑咐種緯道:“回頭把那輛摩托開市局去上交了,然後再去辦公室把你的三等功獎狀和獎章領了。回頭回家歇兩天,等人事那邊手續辦完了。第三天晚上大夥給你辦個送行酒,不把你小子灌醉了不算完。”


  事情已經定了下來,再說什麽也不可能收回了。警局在這一點上和部隊一樣,都是令出如山的,種緯隻能規規矩矩的執行。更何況自己在這兩個問題上確實有錯誤,如果自己再照這樣下去的話,確實會越來越懶散。


  可是,將來自己要去紅山縣上班了。沒有了摩托車,難道要讓自己坐長途公交去嗎?往紅山的長途公交,就沒幾輛準點的,那老破車還特別破……唉!


  駕車來到市局,種緯把車鎖好,然後先上樓去辦公室領取自己的三等功證書和獎章。至於摩托車該交給哪個部門,種緯自己可不知道,隻好順便問問辦公室的人。


  領完了自己的證書獎章,種緯隻不過隨口一問,辦公室的人就樂了:“摩托車的鑰匙就交辦公室就好,不用再找其他部門了。至於手續什麽的,偽造的手續誰還要,那車一看就知道有問題!”


  種緯很是肉疼的交完了鑰匙,正想離開的時候,辦公室的人又對種緯說道:“先別走,袁局長有請!”


  種緯已經有些麻木了,他不知道到底出了什麽事,違規用槍那事本來不是已經定性了嗎?怎麽又整出這麽一出來?既然要發配自己去紅山縣工作,種緯即便心裏不願意,但也知道憑自己的力量是無力阻止的。更何況警隊和部隊在這方麵的意思是一樣的,想拒絕服務命令?你先掂量一下自己幾斤幾兩吧。如今袁局長要見自己,除了老老實實的過去等著挨訓,好像沒什麽解決辦法。


  找到袁局長辦公室,喊了聲報告後聽到袁局長喊進來,種緯這才走了進去。進去的時候袁局長正在看資料,看到種緯來了,他冷著臉放下資料,伸手就抄起了電話,然後按了一個簡短的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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