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投名狀
“那,酒水供應的生意就沒了?”
我好奇的問了一句。
跟喬婉分個手,一下子弄沒了每年好幾百萬的利潤,實在是讓我肉痛。
於兒搖了搖頭,說:“也不是說沒了,童姐那邊還是願意讓咱們做酒水代理商的,隻不過咱們的拿貨價有點高,賺起來沒啥意思,也沒多少錢,所以再三考慮過後我就放棄了,還是先以停車場和美食廣場為主。”
“知道了。”
我點了點頭。
這些事情一直都是於兒在打理,他就好像是我的一個管家,再加上他辦事我也放心,所以我也沒有什麽不愉悅的想法產生,既然他說放棄,那就放棄。
反正我倆一直都跟一個人一樣不分彼此。
“對了……”
於兒忽然問我:“你聽說過沒有,跟你有矛盾的那個李華,好像是死了?”
“啊?”
我心咯噔一下,但還是裝作不知情的模樣說:“不知道啊,什麽時候的事情?”
“就在昨天晚上出車禍了,死在了北郊。”
於兒拿出來了手機,給我看了一眼上麵的本地新聞,說:“李華死了,就連司機沈佳樂都死了。”
“真慘……”
我咽了口唾沫。
雖然我不知道張展是如何做到的,但新聞上麵寫的確實是李華死於一場車禍,沒人會為他惋惜,從此以後旗洲商界的曆史上也會沒了這個名字。
“咱們也算是旗洲有頭有臉的人物。”
於兒收回了手機,好奇的問我:“等葬禮舉辦的時候,要不要去隨點錢?”
“你替我去辦吧。”
我有氣無力的說。
於兒似乎是注意到了我的神情,不由得好奇地問:“怎麽了?你好像不開心的樣子?”
“沒有。”
我搖了搖頭。
轉過頭,高朗好像是忙完了,正坐在一旁喝水,應該是猜到了我內心的想法,所以一直在等我,察覺到了我的目光以後還衝我笑了笑。
更了解我的於兒立即就明白了,旋即說:“你先跟高哥聊著,我去忙。”
“恩。”
我應允了一聲。
不是我故意要瞞著於兒,而是有些事情不適合讓兄弟們知道,甚至要不要告訴高朗這個問題我都想了好長時間,但是沒辦法,如果不說出來的話我內心就好像是有一塊巨石,都喘不過氣來。
而且我相信,如果我不讓高朗說的話,他肯定能給我保密。
畢竟挺大歲數的人了,不至於用我一個孩子的秘密來給自己找樂趣,雖然不知道對高朗的這股子信任感從哪裏來,但我就願意相信眼前這個中年人。
如今的高朗,已經是變了一副模樣,走在街上再也不會被人感覺是流浪漢了。
我看他的脖子上,竟然都掛了一條不算特別粗的金鏈子,不由得笑嗬嗬的問:“高哥,你這是彩票中獎了,還是家裏拆遷了?”
“少來,以前就有。”
高朗指了指角落的麻袋:“撿破爛的時候,一直都在裏頭放著,隻不過是最近才重新帶上而已。”
“想重出江湖?”
我不由得挑了挑眉。
結果高朗一笑,不屑的對我說:“臭小子,別想套我的話,我知道你肯定了解我的身份,但應該了解的不是特別透徹吧?”
“嘿嘿……”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
有些時候就算是他不說,我也能猜出來一點,高朗應該是個懸輯犯,要不然也不會每次看到官家跑的比兔子都快,我能想象到他的背景,估計之前也是個手眼通天的大人物。
他犯得事應該也一定很嚴重。
別說是官家了,有時候碰到城管了他都得消失一會。
高朗抽了口煙,好奇的看向了我,問:“我挺好奇的,說說你遇見什麽事了吧,竟然能讓你從一個陽光開朗的少年,變成了如今這幅頹廢的樣子。”
“啊?”
我愣了一下。
沒想到高朗一眼就看出來了我有心事。
高朗輕笑一聲,說:“想要瞞我,可能你還是差點意思,自己看看衣服領口都髒成什麽樣了,一點都不像是個開寶馬的人,以前你最在意自己的形象了,絕對不會發生這種事情的。”
“就是……”
我不好意思的撓了撓頭。
看了一眼自己的領口,果然已經髒的不像樣子,不知道的都以為我才是流浪漢,怪不得剛才自己走在路上的時候,不少人都會投給我異樣的眼光,最開始的時候我以為自己變帥了,原來是自己邋遢了。
聽完了我的講述,高朗緩了半天,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哥……”
“這一步,我走的到底對不對?”
我無比迫切的問。
說實話,按照我以前的想法,無論是付出任何的代價我都要搭上張家父子這一條線,但現在我還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對是錯。
“哎…..…”
高朗苦歎著搖了搖頭,說:“本來我以為你們就是小打小鬧,沒想到……你們竟然已經達到了這種程度。”
我仔細聽著他說的每一個字。
如今這個神秘如夜空的男子在我心裏的位置,就好像是神仙一樣,別提多崇高了。
“哥,我真感覺那幫大拿太可怕了。”
我苦笑著說:“以前我就是認為,大不了就是在大拿麵前裝裝孫子,給他們給哄開心了就行,沒想到他們讓我幹的事情都這麽恐怖,第一個投名狀就是人頭。”
“大拿?”
高朗怪異的看著我,遞給了我一瓶啤酒,說:“張展父子不算什麽大拿的,等你以後真正成長起來了,就會意識到自己現在所處的這片天空有多渺小,你眼中神話一般的人物,在那些真正的頂尖人物眼中,玩的就跟狗一樣,你們……更是連狗都不如。”
“高哥,你說的有點玄乎了吧?”
我不滿意的嘟囔了一句。
即便我不是什麽人物,但至少也算是旗洲茬子圈當中登頂神壇的人物,有不少都把我和當年肆哥相比較呢,雖然我知道自己在人家肆哥的成就麵前狗屁都不是,但至少這也算是對我的肯定。
況且,我才二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