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土霸王
我也沒啥心思吃菜,就一直在跟大家喝酒。
不知道都過了多長時間,我腦袋都有點迷糊了,其中一個中年人才故意的看向了郭總,好像是在挑明主題:“對了老郭,我聽說你的采沙場遇見點事?”
郭總點點頭。
他故意往喬婉這邊看了一眼,然後才說:“是啊,年前的時候我管金牙旭借了點錢,當時我倆關係還算是鐵,畢竟都是在南郊做買賣的,而且采沙場也有他的股份,但現在金牙旭準備撤資了,叫我把借的那部分錢還給他,其實這也沒啥的,畢竟欠債還錢,但本金我能還得起,他要的利息也太多了……”
我打量了喬婉一眼。
她依然在吃菜,就好像是沒有聽見一般,我尋思尋思進來之前喬婉對我說的話,索性也就不抬頭了。
隻聽見郭總念叨著:“這個錢,如果是按照我平時的情況也就給他了,當破財免災,畢竟金牙旭在南郊也挺難纏的,絕對算是土霸王,但是現在我的現金全都投資在了新城區的酒店上,根本沒那麽多閑錢,我咋給?金牙旭說了,一個星期之內我還是不還錢,就抄了我的家,我這可怎麽辦啊……”
他說完了,我剛聽明白。
原來新城區的酒店並非喬婉一個人幹,是好幾個人合夥,其中的大股東之一就是眼前的郭總,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上次我也算是給他辦事了。
“不對啊,咱們陽老弟不是曾經挫過金牙旭麽?他說句話,你說能不能好使?”
“說的沒錯啊,陽老弟那麽有本事,解決這點小事應該也就是隨口一句話的事兒吧?”
“金牙旭不敢不給他麵子。”
大家你一眼我一語的,直接就給我架了上去。
我倒是冷笑一聲,這幫老狐狸倒是奸詐,直接給我推到了前線上,我現在如果要是拒絕的話,到好像是我害怕了金牙旭一般,但三言兩語就讓我替他們辦事,怎麽可能?
就算是喬婉不提前提醒我,我也不可能答應。
別看我們把金牙旭幹服了,但不能就因為這個否認人家的能耐,上次也隻是因為金牙旭還想著做生意,不想跟我徹底血戰,如果是雙方各自把底牌全都拿出來,我也不一定能贏得那麽輕鬆。
別的不說,就說金牙旭如果出院以後瘋狂報複我,就夠我喝一壺的了。
而且我對金牙旭印象還不錯。
至少他是個真小人,遠遠不像段楠那樣根本就是個偽君子,平時偽裝的倒像是個人,其實內心比誰都肮髒。
“喬老板……”
郭總小心翼翼的開口。
喬婉這才抬起頭,假裝無辜的問了一句:“怎麽了?剛才光顧著吃飯了……”
“哎呦,您就別吊著我了,我這次是真遇上難處了,咱們這麽多年的感情也在這了,包括跟王公子敵對的時候我都站在你這頭了,所以……您就給我句準話吧!”
郭總就差給喬婉跪下了。
累死他這種正經的商人,麵對金牙旭那種痞子,絕對是沒轍。
喬婉輕呼出口氣,才說道:“郭總,咱們感情是感情,利益是利益,兩件事情千萬不能混為一談,你之所以和我站在一起,也並非全是因為支持我,而是因為你的靠山在政治上一直被王振洋老爹打壓,所以想投靠張少這一邊,沒錯吧?”
我輕笑一聲。
我說這喬婉對郭總的態度怎麽不太好呢,原來郭總站在喬婉這頭並非是出於感情,原來是在那邊混不下去了,隻能是來這邊碰碰運氣。
說到底。
不過就是個牆頭草一般的角色。
類似童姐、趙老板這種才算是真朋友。
“是啊郭總。”
“你和我媳婦的感情很好,如果是我媳婦,絕對能幫你這個忙,給你這個麵子。”
“但半個小時以前,你我隻不過就是有著一麵之緣的陌生人,我又憑什麽幫你?抱歉,我還有點事,先離開了!”
我站起了身子。
既然基本上明白了喬婉的意思,就得開始配合她了。
“老公,別這樣。”
“我跟郭總關係不錯,你幫幫忙也行,郭總也不可能讓你白白幫忙,對麽郭總?”
喬婉一個問句。
直接把主動權推送回了郭總的手上。
如果這個郭總會辦事的話,現在就應該講出條件了,我心裏也有些激動起來,現在正是缺錢的時候,要麽郭總直接把現金堆疊到我跟前,要麽就給我一個來錢快的項目,我肯定幫他。
在掙錢的事上,我絕不讓步,不管對手是誰。
“我在新城區……”
郭總似乎是鼓足了勇氣,才對我說:“我在新城區有一棟門臉房,買好幾個月了,本來想幹點什麽小買賣的,但迫於資金沒回攏,這些年公司的外債都變成了爛賬,甚至是三角債,所以門臉房也一直沒裝修,反正我看陽老弟現在也沒什麽幹的,不如我就做個順水人情,把門臉房送給你,怎麽樣?”
“這……”
“這怎麽好意思?”
我差點沒興奮的蹦起來,但表麵還是假裝推辭。
就算那門臉房我啥都不幹的話,賣出去也絕對能大賺一筆,現在新城區正是資源搶手的時候,傻子都知道不出幾年時間,那就會成為堪比市中心的存在。
“郭總說,公司的外債要不回來?”
我忽然想起來了什麽。
郭總點點頭。
我嗬嗬一笑,倒滿了一杯酒,旋即說:“我有個兄弟,叫堯子,不知道您聽過沒有?”
“當然!”
郭總應該是猜到了我的想法,臉上有一抹喜色:“整個旗洲現在誰不知道堯子的大名?據說全郡要不回來的死賬,找他都好使,隻不過他也不是什麽活都接,現在找他必須得托關係,沒關係的人家理都不理……”
“郭總這麽給我臉,我當然也得回饋郭總一些。”
“您的賬,我可以跟堯子說句話,按照正常的價位走就可以了,隻收取百分之三十。”
我把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現在,絕對算是個三贏的場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