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六章 秀恩愛的一種?
沈瑤拉開了麵前副駕駛座上的手套箱,把那個盒子放了進去,“如果你想在我這裏放一把備用鑰匙以防萬一,那我可以幫你保管,但如果……你是想把房子分我一半,那我可不敢要。”
林維幕苦笑,“我可以把這句話看作你對我的拒絕嗎?”
沈瑤很認真的說,“不要逼我……”
“好,我明白了。”林維幕點點頭,這個話題到此為止。
如果認真算起來,這可能是林維幕第十次被拒絕了吧,雖然每一次沈瑤都說的很委婉,但其實本質上沒有任何的區別。
而林維幕也總是屢敗屢戰屢戰屢敗,想想也有些可笑。
也許這正是屬於兩人之間獨特的相處方式,也是……秀恩愛的一種?
林維幕這麽想著,心裏好受多了,果然是經曆的多了自我安慰的本領也越來越強。
今天這頓飯是沈瑤這幾個月以來吃的最多的一頓,那家飯店手藝的確不錯,環境也很好,吃完產品能夠飯店走出來的時候,沈瑤撐的低頭都快看不到自己腳尖了。
“好撐啊,可惜這裏離家太遠了,不然直接走路回去好了,還能散散步消消食,不然吃那麽多再坐車回家,不知道要多長多少肉,得胖好多斤呢。”沈瑤說著打了個飽嗝。
林維幕也懶得開車,也想散散步,他問沈瑤,“今天唯西在哪?還在路羽寧那嗎?”
“是啊,我三點多出去的時候給她打過電話,她乖著呢,一直呆在路羽寧家,路羽寧一直沒聯係我,大概兩人玩的正開心。”沈瑤提起唯西的時候,連聲音都是柔軟的。
“那今晚不去接她也可以吧?”林維幕問。
“她現在大了,不像以前那樣那麽粘我了,自己一個人也能玩一天。”沈瑤笑笑,“沒想到唯西才四歲,我就得開始擔心她以後跟別人跑了不再需要我了,看來養女兒真的很不容易呀。”
“唯西聰明,有自己的主意,這很像你。”
“你這話我也沒聽出來是誇她呢,還是貶我呢……”沈瑤笑。
林維幕也笑,“反正唯西不需要你去接她,幹脆我們倆今晚就走回去吧,散散步……”
沈瑤驚訝的說,“這裏可是五裏路啊,從這回家就算是抄近路走小路,怎麽也有將近十公裏,你是想走到半夜?還是想直接走到明天一早去公司上班算了。”
“我說回家,可沒說回你家,”林維幕說,“這裏離我新的工作室很近,帶你過去看看吧。”
哪裏是看看那麽簡單,把車停在飯店停車場,再走去工作室,就不可能回來,那也就意味著,這一整個晚上,沈瑤都要和林維幕單獨呆在一起,在他的新工作室裏。
雖然以前兩人也一起過夜過,但身邊怎麽也還有個唯西,沈瑤心裏對“獨處”這件事多少還是有些介意。
這一刻的沈瑤很是糾結。
她今天已經拒絕林維幕很多次了,每一次都是對方熱情滿滿拋出真心,而自己毫不客氣的冰冷扔回去。
這種做法無情且殘忍,連沈瑤自己都覺得自己太過可惡了。
想了想,沈瑤說,“行啊,那就去你的工作室看看,不過唯西之前也一直吵著說她也想去你家玩,看來過幾天咱們有空了,還得帶她也去你工作室看看。”
“行啊,就這麽周末吧,帶她過來,我之前看過唯西畫的畫,她其實蠻有藝術天分的,多來我的工作室熏陶熏陶,說不定以後還真能做文藝這一行呢。”
“你這是往自己臉上貼金呢吧大藝術家,我怎麽沒看出來她有什麽天賦,我就發現她不像個女孩子了整天上竄下跳皮的不行。”
“那就是你太不關心自己女兒了,唯西就是很有藝術天賦呀,”林維幕一本正經,“畢竟她爸媽都不是一般人,怎麽也得遺傳一點在她的身上吧。”
不知道怎麽的,他突然說起這個話題。
沈瑤一愣,表情瞬間沉了下來。
唯西的親生父母?
就連沈瑤自己,都不願意去想這件事了。
林維幕立馬意識到自己說錯了話,連忙轉開話題,“我看你今天穿的高跟鞋,能走那麽遠的路嗎?待會兒要是走不動了就告訴我,咱們可以找個地方坐一坐,不著急。”
“還行,現在穿高跟鞋習慣了,走多遠都沒問題。”
越是想避開的話題,就越是容易被提起。
沈瑤說著高跟鞋,突然又想到了以前。
以前剛和林思遠在一起的時候,沈瑤是個不會打扮,連高跟鞋都沒法駕馭的人。
那時候的林思遠也盡量不讓沈瑤穿高跟鞋,就算是出席隆重的場合,也盡量為她大一些方便走路的鞋子。
那一整年,沈瑤的腳都沒有因為穿高跟鞋不舒服過。
可是後來……
來到龍城之後,日子不再像是以前那樣有人寵著照顧著,什麽都得自己來。
尤其是剛剛創業初期的沈瑤,更是要迎合別人的目光,有那麽一段時間,她每天穿著起厘米以上的高跟鞋四處走,晚上回家之後整個小腿都已經腫了。
那段不容易的日子已經過去了,現在想起來,就算是痛苦,也變成了很模糊的回憶。
反倒是在陽城在林思遠身邊的那一年,一點一滴都清晰如昨。
沈瑤淺淺的歎了口氣,打起精神來,“誒,你工作室離這裏有多遠?該不會真的要讓我走斷腿吧?”
“放心吧,如果走斷了腿,以後我養你就是了。”林維幕故意逗沈瑤,“沒多遠,從這裏走過兩條街兩個紅綠燈口也就到了。”
“那麽近?”沈瑤停下腳步,吸了口氣,“你這家夥是不是故意把我騙到這裏來吃飯,故意點了那麽多好吃的讓我吃撐了,然後再故意說要散步,讓我去你的工作室?你這連環套下的挺巧妙啊。”
林維幕大笑,眼睛眯成了一條縫,“幹嘛把我想的那麽壞,我真的是先想到了你想吃這間飯店的菜,然後才發現它離的工作室很近的,這叫……巧合!不,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