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立夏日的謀殺
從三不管奪得的大鐵盒子裏的兩隻絕世致寶帝王綠手鐲,被陸非分配完了,
一隻送給自稱是他的夢中情人的小秘書宋淅豔,
一隻留給了老婆周麗萍。
盒子中那件天價的國寶,雞後壺,被陸非收藏在公司中,
這件原屬於陸氏家族的寶藏,現在可不能露麵,因為它是5月5日立夏那天,他被謀害於十字坡的血淋淋的鐵證!
此次去尋找餘希海,沒想到在哈努團長那裏奪得的竟是這件珍貴文物。
有了它,就構成了十字坡立夏日車禍謀殺案的一係列完整的線索鏈條:
餘希海是受江米條的委托並與他一起去販賣這件雞後壺的,
當初,正是江米條故意換下了那輛肇事的B1414自卸大貨車的司機瘦猴子,開車到十坡製造了車禍害死了陸非,
江米條的手裏竟有陸氏家族兩件祖傳寶物,雞後壺和紫光明珠。
這樁案子的關鍵點也就出現了,多年來被陸放老爺爺嚴謹收藏著的兩件寶物,輕易不會被人盜走,那就是有家族內部人偷拿了那兩件文物。
又是誰將那兩件價值連城的文物送給了江米條做為製造慘案的報酬的?
是不是可以這樣推理:送給江米條兩件陸氏文物的人,就是那場車禍謀殺的幕後策劃者,隻要揪出策劃者,案子也就會水落石出!
這兩件文物,可是那樁車禍慘案的關鍵節點,
如果此案的陰謀策劃者想要將此案嚴嚴的捂住,永遠讓世人無法得知真相,那就要消除一切線索,包括物證和人證,
也就是兩件寶物一旦在世上消失,或者凶手江米條象瘦猴子那樣被滅口,這條線索鏈條也就崩斷了,破案的希望也將破滅!
所以,不到關鍵的時候,陸非不會出示手中的雞後壺,而且必須盡快尋找到凶手江米條,就如同他的老婆陶咪說的那樣,隻要他還活在人世。
陸非還想到,陶咪在馬天義酒吧說過的話:
“如果我丈夫他還活在人間,那麽,我猜想,你若找到了他們中的一個,另一個也會在那裏。”
可是現實是,餘希海找到了,但據他所述,他們確實是一起過海國闖入了“三不管”,可是當餘希海被那裏的軍警包圍之時,狡猾的江米條見事不妙逃走了。
那麽,該千刀萬剮的江麵條賊子,若是沒死,你逃到哪裏去了呢?
如果說打斷了黃雄多脊梁骨的關鍵人物是餘希海,那麽,查出立夏日十字坡謀殺案的關鍵人就是江米條,待到這狗日的江米條歸案之時,再拿出這雞後壺,不怕撬不開他的嘴巴!
查找失聯的嫌疑人,警方的一慣做法就是看住嫌疑人的直係、旁係的親屬及其他社會關係,
那麽查找江米條,也應當從這方麵下手。
現在所知的關係人就是他老婆,
餘希海曾告知,陶咪小姐目前在京城,在她當年草台班子中的一個姐妹那裏,
如果江米條沒有跟他那同床異夢的老婆有聯係,就還得盯住他的親屬朋友,或陶咪的親屬朋友。
這件事,還得依靠馬天義,馬哥的手下都不是吃幹飯的,都是得力的幹將。
帝豪酒吧的馬總經理一聽陸非又來求他幫助查找陶咪小姐,便詭秘地笑了,抬頭問道:
“上次跟你去找陶咪咪,是為了查找到餘希海,現在餘希海已經歸案,你為什麽還要找她?嗬嗬,我明白了,明白了,你小子現在可是手中又有了點鈔票了,想背著老婆采野花?”
說著搖了搖頭,
“老哥我勸你一句,可不要再打回到常廢才那時候啊,你不怕那天下第一騷的咪咪小姐把你拖下水啊?那種女人沾上容易,可要推開她,就要費事了。”
陸非知道他的話沒說透,馬哥產生了歧義,便一笑解釋道:
“馬哥你抬舉我了,過去的常廢才已經從世界上消失了,今日的常天才不會犯那種低級錯誤,這次要查找咪咪,是因為她丈夫牽涉到一樁公事。”
要知道,現在的陸非在馬天義眼中,可是原來那位常天才,
他不可以說他是借屍重生的陸氏長公子,為什麽要查找陶咪,也不可以說是因為她的江米條老公開車壓死了他,才要找她老公結案,
那樣可讓這馬天義非把他當成鬼魂不可,嘿!一頭鬼敢來惹我江湖大佬?拖出去,砍了!
因此,陸非編出個天衣無縫的理由,就是為了一樁公事,
“上次咱們查找咪咪,得知她丈夫叫江米條,而我們百隆地產的貨運部是從長江貨運公司租賃的,長江貨運公司的老板正是江米條,其實是餘希海幫助貸款辦下的,”陸非告訴馬天義,
“今年立夏日發生在十字坡一樁車禍慘案……”
馬天義聽到此便打斷了陸非的敘述,接話頭說道:
“這我知道,那場車禍把陸氏神農公司的未來掌門大少爺給壓死了,陸大少陸非公子我跟他有過來往,車禍後,我還去參加了陸非的追悼會。”
哈哈!豈不知現在,陸非可就坐在他的對麵啊!
陸非說道:
“現在此事已過去百日,陸家極力要求將此案偵破,關鍵是當時開著貨運部那輛肇事大貨的江米條在出事後突然失蹤,因此直到如今無法定案,是普通肇事,還是內有隱情和預謀,因當事人的失蹤而撲朔迷離了。”
馬天義聽到此說道:
“撲朔迷離就讓它撲朔迷離去吧,那是警方的事了,還用你費勁去找那咪咪騷~貨嗎?”
陸非點了下頭,表示馬哥說的沒毛病,道:
“理倒是這麽個理,可是要是無法定案,對於陸家的賠償,可就要讓我們百隆地產和肇事者二一添做五了。”
“但當時有個環節,就是那輛肇事車原司機是一個叫侯凡仁的,不知為什麽半路上換了江米條,公司也沒讓殘土車去十字坡,根據上述情況完全可以斷定,那場車禍是江米條故意所為,因此讓百隆承擔一半責任和賠償,豈不冤枉?我做為法務總監,若是處理不好這件事,豈不失職?所以必須查找到肇事人,才能理清案件的真相。”
“原來如此。”
馬天義聽明白了,點著頭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