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二:願你們終有所愛
[唐曼九]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形容我的人生,我的一定是,無人可愛,不被人愛。
我出生在一個落後的小鎮。家裏重男輕女,從記事起我就不受人待見。他們把所有好的都給了我的弟弟,至於我,隻要留口氣,活著就行。
我沒有朋友,沒有親密的家人,從小,隻有我一個人。
當我處在巨大的痛苦和悲傷的時候,我隻能從身上別的地方排解。我用水果刀劃自己的手臂,第一次劃的時候,真的很疼,但那種感覺又很奇妙,看著流出來的血仿佛不是自己的。
高二那一年,我輟學了,鬧了三次輕生,差點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那是我第一次被診斷出抑鬱症,才知道原來我這個樣子是生病了。
家裏人不肯為我花錢治病,他們總是在罵我,罵我是個敗家女。有一天吃飯時,我媽摔了我的碗筷,她說,你有多遠滾多遠,我一分錢也不會給你花了。
我躺在床上,想了一個晚上,第二天天沒亮就收拾好行李離開了家。
那時候,我發誓再也不回來了。
我開始在異鄉漂泊的那一年,剛滿十八。別的女孩子花一樣的年紀啊。
後來我談了很多男朋友,想從他們身上找到一點被愛的感覺,可像我這樣的人又能遇到什麽好人呢?彼此都心知肚明,不會動情。
第一次看見阮盡南的時候,我覺得我灰暗的世界仿佛被點亮了。
那天是個炎熱的中午,我正提著一桶水吃力地往打工的飯店裏走。手酸疼得使不上力,骨頭哢嚓響,像是要脫臼。我停下來喘氣,要是真脫臼了可沒錢去醫院。
他從我背後走過,輕鬆提起水桶,穩穩當當地朝前走。
我看著他的背影,那天他穿了一件白T恤,留著一個少年感的清爽短發。
然後他回過頭來,表情很冷酷,問我,你們這兒還招人嗎?
我足足愣了三秒才想起回應他,可他有些不耐煩地轉過身走進去了。
也許是因為他長得好看,也許是因為他聲音好聽,也許是因為他幫了我。總之,那一刻,我第一次知道了心動是什麽感覺,自此後,深陷不可自拔。
知道他有喜歡的姑娘時,我並不意外,因為我始終覺得我們才是一個世界的人。最後他一定會是我的。
直到我見到了她,那個叫卿歡的姑娘。
她活潑開朗,古靈精怪,明亮幹淨,溫暖治愈,一切美好的詞來形容她都毫不為過。她是我永遠不可能成為,甚至下輩子也不可能是的那種姑娘。
她是阮盡南的光。阮盡南是我的光。但我的光並不屬於我。
其實我才是那個一直在黑暗裏遊走的人。
我活得這麽艱辛的人,卻想要他好好活著。
我以為我會嫉妒她,但並沒有。我甚至想保護她,就好像在保護心底裏的另一個憧憬的自己。
墜下樓的那天,她死死拉住我,不肯放手。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被人在乎的感覺,真的特別特別好。
所以,我無人可愛,是因為我不能愛。
去收拾阮盡南遺物的時候,茜姐交給我一個紙箱,她說裏麵是他最珍愛的東西。
我打開看。隻有兩件東西。
一個很舊的書包。一枚戒指。
你看啊,卿歡真的很愛阮盡南,隻是可惜,還是沒能將他留下來。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這個世界想要殺死一個人,隻需要幾句話而已。
如果有下輩子,隻願我再也不要為人。
[胡嫣]
你有一個很喜歡很喜歡卻沒有在一起的人嗎?我永遠記得那一天。
2012年1月23日。
第一次遇見塗城的日子。
我是一個很普通的人。沒有出眾的外貌,沒有優異的成績,沒有好的性格,走在人堆裏一眼也看不見的那種。
他長相清秀斯文,成績優異,性格溫和,放在人堆裏也能一眼瞧見的那種。
他不會嫌棄一道題講了好幾遍還是不懂的我,不會不屑一顧笨拙內向的我,會耐心的幫助我。
他的溫柔和耐心是我的致命。哪怕他再稍微差那麽一點點,我都不會那麽喜歡他。
但可惜的是,也幸運的是,他很好,特別好。你知道,有些人的出現,就是為了打破你內心的堅固堡壘,讓你不設規則底線。
我的自卑,我的普通,不允許我親口表白,更不允許間接讓他知道。我是那麽害怕在自己還不夠好的時候被他知道喜歡他,藏得小心翼翼。
於是我買了一竅不通的很多畫冊書籍一通惡補,學著化妝護膚,學著如何穿衣服能讓自己好看,學著做一切能讓自己體麵的事情。隻要努力一點點,就能靠近他多一點。
直到那個叫常相思的女孩子出現。
她不費吹灰之力就完全毀滅了我所做的一切努力。說不討厭她是假的,可那又如何,他喜歡的人是她。
他們結婚的時候,我去了,藏在一個沒有人看得見的地方。
怎麽能不去呢,想要看看喜歡的人穿上西裝是什麽樣子的啊。
卿歡說,沒了他,還有別人。
但是你知道的,塗城就是塗城,這個世界上再也不會有第二個。
我那貧瘠黯淡的青春,遇見他是最大的幸運。因為遇見他,我成了最好的胡嫣。
喜歡他,從來都是我的幸運。
我看見他給她戴上戒指,宣誓,和她深情擁吻。
他伸出帶戒指的那隻手白白淨淨,手指細細長長,蜷縮起來的時候骨節分明,是漫畫裏男生的手。也是,遇見他的那一天,他朝我伸來,遞來紙盒的那雙手。
從這一刻開始,我的青春到此為止。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