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科普下武勛和爵位
晚明之我若為皇正文卷簡單科普下武勛和爵位爵位由低到高分七級,分別是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郡王、親王,大明只有五級,沒有男爵和子爵。
文勛和武勛各分十二級,這裡只列武勛,分別是正一品左、右柱國,從一品柱國;正二品上護軍,從二品,護軍;正三品上輕車都尉,從三品輕車都尉;正四品上騎都尉,從四品騎都尉;正五品驍騎尉,從五品飛騎尉;正六品雲騎尉,從六品武騎尉。
不論是勛還是爵,都是皇帝給有功之人的賞賜,此勛爵制度很早便出現在史料中,但歷朝歷代所設的勛各有不同,這種不同不僅體現在名字上,也體現在權力上,早期的勛位是有實權的,中期的爵位也是有封地的,但到了大明不論是勛還是爵,除了那份俸祿外,基本就是個名譽。
勛是為獎勵功勞而贈予官員的一種榮譽稱號。爵位用在皇家宗室身上是世襲特權,用在大臣身上是為了獎勵功臣。一般來說,有大功者封爵,尤其多用於封贈開國功臣;有一般功勞需要獎賞時贈勛,如隋代初建勛制時所說的「以酬勤勞」,這是爵和勛的區別之一。
區別之二在於,得王、公、侯之爵位可以「食邑」,並可承襲;而勛位只是一種榮譽和地位的象徵,最多也只是在服裝和俸祿上有所體現。勛與爵在待遇上的不同,可能正是勛位制度產生的原因。因為得爵者的食邑人戶只對他們納糧,而不向國家繳納賦稅,如果得爵者過多,又可世襲,勢必造成國家財政賦稅的大量流失。然而,有功者又不可不賞,於是賞賜一種地位象徵意義的榮譽稱號,自然就成了最高統治者的選擇了。
魏晉南北朝時,開始對一些有功之臣贈以「上柱國」、「柱國」、「騎都尉」等稱號,但未形成制度,這可以說是勛位制度最早的雛形。勛位制度正式形成與隋代,健全於唐代,以後各朝沿襲並有所改革。
隋代的勛位分十一等。史書記載:「高祖沿後周之制度,置上柱國、柱國、上大將軍、大將軍、上開府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上儀同三司、儀同三司、大都督、帥都督、都督,總十一等,以酬勤勞」。
唐代的勛位級別稱「轉」,共十二轉,每個勛位名稱對應一級官品,這種對應在《舊唐書》里稱「比」,即「比照」之意。舉例來說,最高的「十二轉」,勛稱「上柱國」,身份是「比正二品」。唐代從正二品到從七品的官員,只要有功勞都可以授勛。
但唐代受勛,主要還是根據戰功,文官授勛的較少。勛級功勞大小有一定的升級辦法。升級到最高,即上柱國,朝廷還要賜一把戟放在家門口以示榮耀。如果有罪,還可以用勛級減罪。
唐代的勛位和對應的官品為:上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
宋代的勛位及所對應的官品,與唐代完全相同。但授予方法有所不同,唐代授勛主要出自戰功,而宋代是根據授予的官職加贈。也就是說,當什麼官,相應加贈勛位,與戰功沒有關係,這樣,文武百官人人都有勛位。另外,宋代的勛位不再稱「轉」而直接稱「級」,一般情況下官員三年升一級。
遼、金時期,基本沿用宋代的勛位制度。到元代時又有些變動,將勛位改為十級。而且勛位根據軍功授予,這與元代統治者以軍事征服起家有著直接的關係。
明代時,勛位制度又有了較大的改革。過去文武官員共用一套勛稱,但是像「護軍」、「都尉」、「騎尉」這些稱號更適合用於武官,用於文官顯得不倫不類。因此,明代便另外發展出一套勛稱系列,將武官和文官分開。除了最高兩級稱號文武共用外,文官的其他稱號採用「卿」、「尹」這類比較適合的稱呼。
明代文官共十個勛級:左右柱國、柱國、正治上卿、正治卿、資治尹、資治少尹、贊治尹、贊治少尹、修正庶尹、協正庶尹。它們分別對應正一品至從五品。武官共十二個勛級:左右柱國、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分別對應正一品至從六品。明代文武官員勛級分為兩個系統后,管理體制也發生了變化,以前勛制歸吏部管,現在文勛歸吏部管,武勛歸兵部管。
清代對勛爵制度進行了較大的改革,將爵、勛合為一體,統稱為「爵」。清代的爵位分宗室爵位和功臣爵位兩種,宗室爵位實際是種特權,不具備文官管理中獎勵作用,所以不做具體說明。
以功臣爵位為例,清代的功臣爵位有九等,分別是公、侯、伯、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恩騎尉。每個爵位又分若干等,如公爵分一、二、三等。如此算來,清代的爵共有九級二十七等。
清代的爵位也和官品有對應關係,按《清史稿》的記載:公、侯、伯是「超品」,子是正一品,男是正二品,輕車都尉是正三品,騎都尉是正四品。雲騎尉是正五品,恩騎尉是正七品。清代的爵位主要授予立功,為國殉職的官員。
一句話概括:勛爵制度是皇帝為了賞賜有功之臣所設立,有大功者封爵,一般功勞者贈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