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征婚失敗的禍難 (魯昭公二年,公元前540年,春秋第一百八十三年)
鄭國的公孫楚和公孫黑分別以不同的狀態,在徐家小妹麵前展示,到底徐家小妹是什麽態度?選擇了誰?
其實,徐家妹妹,很認真的觀察了兩位公子,畢竟是自己的終身大事,她是個很有主見的女子,知道事情的輕重,於是就對進來詢問的哥哥說:
“哥哥啊,公子子皙確實是很美,很瀟灑,長的很英俊;不過公子子南,更像是個真正的男子漢。”
丈夫要像丈夫,妻子要像妻子,這才是郎才女貌,在那個崇尚勇武的年代裏麵,小白臉不一定吃香,這就是所謂順。因此,妹妹還是想按照原定方針執行,嫁給公孫楚。
當徐女決定嫁給公孫楚的消息穿出來後,公孫黑大怒,臉上很抹不開麵子了,很是尷尬。心裏暗想:這個美女喜歡勇武的男人,看來我方向有問題,必須改正形象,他馬上一聲不響的回家,把皮甲穿在外衣裏麵而去見公孫楚,想要殺死他,而占取他的妻子。
公孫楚不是傻瓜,剛剛舉行完了征婚選秀,公孫黑就來找他,肯定知道他的企圖,兩個人一見麵,言語不和,就打了起來,公孫楚拿了戈追趕子皙,子皙打不過子南,兩人一個跑,一個追,到達交叉路口時,子南追上了子皙,然後用戈敲擊了他。
公孫黑受傷回去,撒謊告訴大夫說:
“我很友好地去見公孫楚,想祝賀他征婚成功,但不知道他有別的想法,竟然追殺我,所以我受了傷。”
惡人先告狀,公孫楚沒有公孫黑想殺他的證據,但是公孫黑身上確實有傷,大夫們也不好判斷誰對誰錯,隻能是糊塗官亂斷家務事了。
大臣子產說:“這兩個人各有理由,但是沒有證據證明公孫黑穿著鎧甲,就一定存在不好的謀害之心,但是公孫楚已經將公孫黑擊傷的事實,是存在的,所以,按照年幼地位低的有罪,這個規則來看,公孫楚年齡小,所以罪在於公孫楚。”
這個子產,是個研究的法律的大專家。
在這個事件的六年後,魯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鄭簡公三十年),農曆三月,鄭國執政子產率先“鑄刑書於鼎,以為國之常法“,將鄭國的法律條文(“刑書“)鑄在具有王權象征意義的大鼎上,並公布於眾,令國民周知。這一舉措否定了“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的秘密法,轉而以公開的方式,確定刑法的內容,並公布於眾,讓老百姓有法可依,使刑法成了公開法。
這是中國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在中國法製史上有很大的意義。
所以說,鄭國的爭執和糾紛,很多都是子產這個大法官來評判的,因此子產根據“長幼順序”而斷定小弟公孫楚有過錯,大家都很拜服,專家的話,不能不聽,於是就抓住公孫楚而列舉他的罪狀,說:
“國家的大節有五條,你都觸犯了:1,懼怕國君的威嚴,;2,聽從他的政令,;3,尊重貴人,;4,事奉長者;5,奉養親屬。
這五條是用來治理國家的。
現在國君在國都裏,你動用武器,這是不懼怕威嚴。觸犯國家的法紀,這是不聽從政令。子皙是上大夫,你是下大夫,而又不肯在他下麵,這是不尊重貴人。年紀小而不恭敬,這是不事奉長者。用武器對付堂兄,這是不奉養親屬。
國君判決如下:‘我不忍殺你,赦免你而讓你到遠地。’盡你的力量,快走吧,不要加重你的罪行!”
其實,公孫楚是冤枉的,本來就是哥哥爭奪弟弟的妻子,然後又主動的挑釁弟弟,所以在流放公孫楚起程前,子產有些不放心了,他也是知道這裏麵的來源的,就征求子太叔的對這個判決的意見。
子太叔開始推磨的說:
“我連自身都保護不了,哪裏能保護一族?他們的事情屬於國家政治,不是私家的危難。您為鄭國打算,有利國家就去辦,又有什麽疑惑呢?周公殺死管叔,放逐了蔡叔,難道不愛他們?這是為鞏固王室。我如果得罪,您也將要執行懲罰,何必顧慮遊氏諸人?”
於是,子產下定了決心,五月初二日,鄭國放逐公孫楚到吳國。
原本是喜事一場,後來卻落得這樣的下場,春秋為了女人而發生的禍難真是太多了。
六月初九,鄭國因為發生了這個公孫楚被放逐的事件,鄭國國君與諸大夫重新盟誓,重審國家法律和執政的理念。
而鄭國的六個大臣又在“薰隧”又私下盟誓,結成六人黨派組織,此時公孫黑知道了後,就強行參與,這就是所謂的“七子”,子產知道後,很是震驚,但暫時的沒有對他們私下結黨的行為進行討伐,可是開始注意這個秘密團體組織了。
公孫黑更為囂張了,他的下場更是不好。
這一年,子產帶著子羽一起到晉國訪問,晉國大臣叔向拜訪了子產,詢問和關於晉平公如何保養身體的事情後,在叔向離開的時候,子產讓子羽送叔向,走出大門的時候,叔向向子羽問起了鄭國公孫黑的事情,子羽說:
“公孫黑活不了多久了,他這個人無禮又好淩駕在別人的頭上,仗著富有,而瞧不起比他地位高的人,這樣的人是活不久的。”
這就是當時鄭國大臣們對公孫黑的看法。
魯昭公二年,前540年(鄭簡公二十六年),公孫黑作亂,為了獲得更高的職位,他打算消滅去年“七子”會盟中的老大遊吉,以取而代之。本來計劃打算的很好,沒想到因為去年和公孫楚打鬥而落下的傷痛發作了,暫時取消的討伐的行動,但是消息卻走漏了,鄭國諸大夫都很憤怒,皆欲殺之。
此時,子產正在邊境視察工作,聞訊後急忙趕回國都,令官員曆數公孫黑的罪過,說:
“魯襄公三十年,你攻擊伯有(良霄)的那次動亂,由於當時正致力於事奉大國,因而沒有討伐你。你有禍亂之心不能滿足,國家對你不能容忍。專權而攻打伯有,這是你罪狀的第一條。
去年,你和公孫楚,兄弟之間爭奪妻子,兄奪弟妻,這是你罪狀的第二條。
還有,去年在流放了公孫楚後,你們“七子”的薰隧盟會,你假托君位,建立黑社會組織,這是你罪狀的第三條。
有了死罪三條,怎麽能夠容忍?你不快點去死,死刑就會到你的頭上。”
子晳真的害怕了,連續兩次向子產叩頭,推托說:
“我早晚都要死,不要幫著上天來虐待我。”
子產說:“人誰不死!凶惡的人不得善終,這是天命。做了凶惡的事情,就是凶惡的人。不幫著上天,難道幫著凶惡的人?”
子晳請求讓兒子姬印擔任褚師的官職。
子產說:“印,如果有才能,國君將會任命他。如果沒有才能,將會早晚跟你去。你對自己的罪過不擔心,而又請求什麽?不快點去死,司寇將要來到了。”
七月初一日,子晳上吊死了。
鄭國人把子皙的屍體暴屍在周氏地方的要道上,把寫著罪狀的木頭放在屍體上。
在這場“征婚選秀”活動的背後,竟然發生了這樣的結果,真是令人感到意外和感歎。
讓我們在看看第二個與女人有關係的故事“齊國無敵少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