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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故地重遊

  次日,清晨。


  “你、你這又是在做什麽!”


  莊子苗看著李狗蛋的動作,臉上神色古怪。


  隻見肥漢李狗蛋從懷中拿出一把寒光閃閃、雕刻有一條五爪神龍的菜刀,往自己的另一手的手心一劃,頓時血流入注。


  “喂刀。”


  李狗蛋又取出一塊布,簡單的將手心包紮了下——其實傷口並不深,以他現在的內功修為,這點小傷就算不包紮也很快就會止住血。


  “喂刀?”


  莊子苗將目光看向了李狗蛋手中的酷炫菜刀,隻見就這麽幾息的功夫,本來流滿了鮮血的刀鋒上,竟然就變得滴血未沾般的鋥亮了——而地上,似乎也沒滴落幾滴血。


  每天早上用自己的血液祭祀刀老,已經成為李狗蛋的習慣了。


  這是何真“人刀一體”天賦樹的第二層技能嗜血之盟的必要觸發條件


  嗜血之盟:持有者定期以少量精血飼養刀身,即可使持有者的某一項主要屬性(力量、敏捷、耐力、免疫力)獲得少量提升。


  當離開吳縣後,何真嚐試著第一次讓李狗蛋觸發這個技能——也就是連續三天,用鮮血塗在刀身上試試,不需要何真做什麽,菜刀就自動會將鮮血吸收,然後李狗蛋立即就能感覺到變強了。


  根據何真的評估,這個某一項主要屬性獲得少量提升,體現在李狗蛋身上,是指力量增強20%左右。


  李狗蛋的體重如今已經在向500斤大關進發了,再加上一身的渾厚內力,力量有多大難以想象,在這樣的基礎上力量再還能再增強20%···

  好吧,就連李狗蛋自己都拒絕不了這個誘惑,本來隻是試一試的,但李狗蛋發現如果一旦停止向菜刀獻祭鮮血,得到的20%力量就會在第二天開始迅速衰減後,接下來不需要刀老出聲,就把這搞成了每天早起的“日常任務”。


  “沒什麽,跟我走吧。”


  李狗蛋也不多解釋什麽,重新將何真放回懷中,向著莊子苗說道。


  “你真的要去殺林道寒?”


  莊子苗開口問道。


  “恩。”


  李狗蛋邁步向長歌城的方向走去。


  “為什麽?”


  莊子苗跟在後麵,有些懷疑的問道。


  這肥漢之前根本不認識林道寒啊,若是真要下殺手,為什麽昨天在碼頭酒樓的時候不殺呢?


  “因為他要娶你。”


  李狗蛋走在前麵,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臉色還是忍不住有些發紅——不過好在那莊子苗應該看不到。


  “對,就這樣說!”


  何真在菜刀裏,大聲的鼓勵了一句——李狗蛋雖然還不算一個成功的海王,但是能按他的吩咐說出這句話也算有進步,不枉他一晚上的洗腦教育了。


  “那跟你有什麽關係?”


  莊子苗一頭的霧水,林道寒想娶的是她,又不是這個肥漢,況且她和這肥漢李浩南認識才不過一天,此前從未有過交集,縱然她討厭林道寒,可他來為她出什麽頭?……愛奇文學iqiwxm免費閱讀

  最後,林道寒乃是統武堂的人,如果被一個管理對象給殺害了···恐怕遭殃的不僅是這個凶手,連帶著整個師門、家眷都要遭殃。


  這也是莊子苗從頭到尾隻想著逃跑的原因。


  “因為我愛你,見不得你受半點委屈。”


  ···

  刀老在李狗蛋耳邊又重複了一遍:“因為我愛你,見不得你受半點委屈!就這麽簡單一句話,你倒是快說啊!”


  李狗蛋漲紅了臉,一言不發。


  在刀老的連連催促下,李狗蛋終於開口了:

  “我就是看他不順眼。”


  何真長長的歎了口氣:‘唉!爛泥扶不上牆!’


  看來要把李狗蛋改造成一個播種天下的海王的難度也不比之前的心性調教難度要小,有自己這個終極泡妞王手把手教學,李狗蛋都不會依瓢畫葫蘆,真真是個廢物。


  ···

  長歌城,碼頭。


  沒錯,李狗蛋帶著莊子苗又回到了兩人第一次相遇的碼頭酒樓。


  唯一與上次不同的是,這次的莊子苗未做任何化妝,以這麽一張漂亮的臉蛋走進酒樓大堂,立即就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


  就連酒樓的掌櫃和跑堂小二們也不能例外,不過與普通食客不同的是,他們目光在莊子苗的嬌豔臉蛋隻停留了片刻,就轉到了李狗蛋身上——畢竟這家夥的身軀太龐大了。


  然後,掌櫃和小二們的臉色就變了。


  這肥漢···不是昨天才在這酒樓裏,強擄了一個統武堂要抓的犯人就逃跑的家夥嗎!


  “小二,大魚大肉盡管上,動作利索點!”


  李狗蛋倒像是沒事人一樣,丟出一錠大銀子到櫃台前,然後帶著莊子苗在大堂裏找了張空桌子坐下。


  麵對李狗蛋這昨天剛剛違逆了統武堂意誌的大災星,酒樓的掌櫃哪裏敢怠慢,一邊直接就挪用了其他食客點的魚肉,先端到了李狗蛋的桌上,一邊則吩咐了一個跑堂小二出了酒樓。


  以李狗蛋如今的修為六感,又怎麽會看不見酒樓掌櫃的小動作,不過此刻他卻隻是微微一笑——這酒樓掌櫃的動作,正中刀老的下懷。


  李狗蛋就像在自己家般一臉的悠哉,抓起送上來的大魚大肉就開始吃起來。


  “你瘋了嗎?你知道等下會發生什麽嗎?”


  莊子苗看著李狗蛋大大咧咧坐下大啖特啖,望向他的眼神已與看一個瘋子無疑。


  這個肥漢不是瘋子就是個傻子吧?


  “等下我會殺了林道寒啊。”


  李狗蛋咽下一大口肉,毫不在意的說道,同時將自己麵前的一盆菜推到了莊子苗麵前說道:“你也吃點吧。”


  “我看你是在找死吧。”


  莊子苗哪裏吃得下。


  這肥漢敢再進長歌城,確實是找死無疑,但是還偏偏帶上了她。


  李狗蛋也不再多說。


  他不是來找死的,就是來殺林道寒的,不過他可不知道林道寒躲在哪。


  不過按刀老說的——他壓根就不需要去找,隻要帶著莊子苗進了長歌城,找個熱鬧的地方坐下,要不了一時三刻,那林道寒自會自己送上門來。


  既然如此,何不趁機先坐下來大吃一頓?

  雖然那莊子苗燒的食物確實比這酒樓中要好吃的多,但是分量委實太少了點,不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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