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現代版潘金蓮
我站在窗前,將這一切聽了進去。
所有的疑團在這一刻都能解釋的通了。
為什麽小姨子會有我和她摟摟抱抱的照片?
因為那是出來的啊!
明天好奇的湊了過來,對我問道“姐夫,樓下在吵吵什麽呢?”
“不關你的事,這工作你要幹就幹,不想幹就趁早滾犢子!”
我推開他走出了辦公室,腳步飛快的往大門口趕去。
保安正猶豫著要不要給來人開門,見到我來了,立刻按下了開關。
大門緩緩開啟,來人一個激動,兩腳相絆直接給我整了套拜大年的專業姿勢。
他跪在地上衝我尷尬的笑了笑,在保安的攙扶下才踉踉蹌蹌的站了起來。
“等等,你這張臉……”
他顧不得拍打褲子上的灰塵,指著我狐疑的說道。
“忘了介紹了,我就是你圖的男主角!”
“原來就是你報的警啊!我靠,兄弟,你害我照相館都開不成了!”
聞言,我急忙糾正道“害你的人是找你圖的人,我和你一樣,都是這次事件中的受害者!”
“也對,那個娘們現在在哪?”
“應該還在宿舍裏,我這就帶你去找她!”
我們正打算進去,保安突然有些堂皇的擋在了麵前。
“陳總,有個事我要和你說說……”
“什麽事?”
“我把她們給放出去了!”
保安說完這話,興許是怕被我責怪,趕忙解釋道“我也不知道會有這麽一出事,她說拿到了你的辭退通知,我便沒有多想!”
照相館老板緊緊拽著我的手,表情帶著一絲窩火。
他對我說道“咱倆同病相憐,千萬不能放過這個女人!”
“這點你放心,她一行三人還帶著大包小包的行李,肯定跑不了多遠!”
我拿出手機給警察打去了電話,告知了現在的情況。
警察立刻就提出要對她展開抓捕行動,因為手裏已經有她的身份信息,操作起來並不難。
照相館老板長舒一口氣,冷靜下來之後,對我也有了一絲愧疚感。
“兄弟,真是不好意思,我不該收她的錢,做有損你名譽的事情!”
得到這句道歉,我心裏瞬間就舒服多了。
大氣的擺了擺手,開口道“吃一塹長一智,等抓到她之後,真相便能大白了!”
在警察的圍堵下,一行三人最終在火車站被抓捕。
我接到通知,便帶著照相館老板一同趕去了警察局。
小姨子蹲在地上,雙手繞後還銬著手銬,見到我們進來,慌忙低下了頭。
工人夫妻唯唯諾諾的坐在一旁,連看我一眼的勇氣都沒有。
“就是這個女人,她挑唆我圖,其心可誅啊!”
照相館老板來到小姨子麵前,指著她對警察說道。
“好了好了,你的責任可以免除,但口頭教訓少不了,這種事絕不能再犯!”
“多謝警官,多謝警官!”
照相館老板得到了滿意的結果,交了一筆罰金,便樂嗬嗬的離開了。
我緩緩坐在了椅子上,借警察的火點了一根煙。
吐出一口煙霧,心裏卻是無比的暢快。
“陳總,都是我的錯,我不該用假照片威脅你,警官說隻要你不起訴,我就不會被刑拘,還請你高抬貴手,繞我一次吧?”
小姨子可憐巴巴的對我說道,雜亂的頭發擋住了她虛偽的麵容。
這種人,不值得同情。
我曾給過她好幾次機會,但她不僅沒有珍惜,還變本加厲。
要不是現在科學發達,她手裏的幾張照片,就能立刻將我定罪!
“陳總,我真不是有意的,你大人不記小人過,原諒我的無知吧?”
“你這不是無知,是犯賤!”
“就當我是犯賤好了,我一個姑娘家家的,怎麽能進監獄嘛,那裏的人都是手上帶血的!”
“看來你還沒有真正的意識到自己的問題,那我就大發慈悲,給你一個反省的機會。”
小姨子聽到這話,瞬間就喜極而泣,抬起頭朝我拋了個媚眼,
我嘴角含笑,對警察打了個響指。
“警官,就按我們之前說的,把她送進去吧!”
小姨子臉色驟變,對我問道“陳總,你不是要讓我反省嗎?為什麽還要告我?”
“你這樣的人,不吃點苦頭,是絕不會反省的!”
一旁的工人被媳婦狠狠的擰了一下胳膊肉,疼的麵目猙獰。
他猶猶豫豫的來到我的麵前,懇求道“我小姨子也是不懂事,才會不小心觸犯了法律,陳總大人有大量,宰相肚裏能撐船,大不了我們賠錢,連遣散費也不要了!”
“如果我要萬,你們拿得出來嗎?”
“這……恐怕有些為難!”
“那好,你說能給我賠多少?”
工人伸手比了個的數字,小聲道“五千夠不夠啊?”
我簡直就被他這愚蠢的發言給氣笑了。
要知道我差點就被定罪成大色魔,會留下終身的汙點,區區五千塊錢,就想打發我?
警察也嗤笑了一聲,對他說道“你們別折騰了,有這五千塊錢,還不如趁早回家種地,多買點玉米種子,來年能賺一筆收成!”
“陳總,你是鐵了心不放過我們?”
“拜托你搞搞清楚,拿五千塊錢糊弄我,你真當我是活菩薩啊!”
工人怯懦的看了媳婦一眼,沉沉的歎了口氣。
縱使小姨子在我麵前磕破了腦門,我也沒有改變自己的態度。
因為這出鬧劇,原本要在幾天後才能出來的結果,在警察的催促下,當天就拿到了。
小姨子身上的唾液和指紋與我並不相符。
與此同時,還有了個驚人的發現。
小姨子的體內,含有其他男人的痕跡。
“你比潘金蓮還要騷,卻還想勾引我上當?”
我走到她麵前,緊緊抓住她的下巴,厲聲問道。
“陳總,你就不好奇這個男人是誰?”
“管他是誰!隻要不是我就行!”
小姨子絕望的眼神中,閃過一抹陰狠,來不及開口,就被警察給強行拖了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