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言情女生>快穿之養老攻略> 第四百五十二章:娛樂圈破產總裁(2)

第四百五十二章:娛樂圈破產總裁(2)

  原身父親為了他女兒,真的是煞費苦心了,這樣的遺囑一設立,即使他女兒以後公司經營出現問題或者遭受背叛,日子總不會太困難。


  而年齡限製設置在六十五歲。


  主要是因為六十五歲之後應該就不會再背叛了,要背叛也早背叛了,哪至於拖到那麽大歲數,而且六十五歲後,再天真的人也該長點心眼了,遺產全數交托也能安心。


  再不濟,還有孩子呢。


  可惜,原身當時根本不領情。


  甚至還有些心懷抱怨。


  一直到上個月,原身發現自家丈夫出軌,甚至還轉移資金和挖掘人脈,這才明白了她父親的深意。


  可惜那時已經晚了。


  因為那個時候,她和她丈夫共同擁有的公司已經基本成為空殼。


  而她丈夫還瞞著她,偷偷在外麵創辦了一個新的娛樂公司,過去幾年時間裏,她丈夫一直在用那個新娛樂公司吸他們原來那個娛樂公司的血成長,如今已然成了氣候。


  這些情況,就是喬木從原身記憶當中梳理出來的,有關於鳳凰男和白富美的那一段,至於所謂的極品婆婆和極品小姑子劇情,那顯然指原身丈夫李文希的母親和妹妹。


  剛結婚那會功夫。


  李文希覺得把自己母親和妹妹放在老家有些不放心,而且他還覺得他已經大學畢業,有了工資,理應開始孝順他的母親,因此提議把他母親和妹妹接到他們這邊居住。


  原身當時因為想要維持自己賢妻良母的人設,同時還覺得李文希這麽做,說明他很孝順,所以根本沒有任何猶豫,很是勤快的點了點頭,並且還幫忙收拾了兩間屋子。


  可是,等到李文希的母親和妹妹住進來半個月後,雙方三觀差距造成的矛盾衝突便顯得愈來愈大。


  甚至於到激烈爭吵的地步。


  李文希的母親覺得原身太過於矯情,連洗衣做飯都不會,簡直就不配稱之為女人,同時還覺得原身拋頭露麵的跟人談生意實在是不像話,除此之外,她還認為原身現在最要緊的事是給她的兒子生兒子。


  李文希的妹妹也會隨聲附和。


  原身剛開始還能因為她是李文希的母親而有所忍耐,可是,時間久了,對方說的話也越來越難聽。


  原身又哪裏能忍受得了?


  原身怎麽著也是她父親千嬌百寵的養大的,平日裏她父親連句狠話都舍不得對她說,可是李文希的母親呢,不是罵她是個不生蛋的母雞,就是罵她一天到晚招蜂引蝶。


  總之,話難聽的很。


  忍受不了之後,就開始吵。


  但是,原身一個基本不怎麽接觸粗俗髒話的人,又哪是在農村摸爬滾打,吵遍全村無敵手的寡婦的對手,沒幾句就落了下風,後來實在迫於無奈,隻能換了個房子,同時要求李文希也搬到她那邊去住。


  在這一點上,原身是真的覺得自己做的已經夠可以了,別人家媳婦受不了婆婆,那都是想方設法的把婆婆攆回家去,可是,她非但沒有攆,還直接把房子讓給了她婆婆住,還想怎麽樣?還要怎麽樣?

  難不成非要給她當牛做馬嗎?


  可是,李文希的母親卻依舊不依不饒,要李文希晚上回她那住。


  總之,當時折騰了很久。


  直到李文希的妹妹嫁人,這才稍微停歇些,而徹底的結束,則是因為李文希的母親因為癌症去世。


  當時原身雖然看著悲傷。


  可實際恨不得放聲大笑。


  這些相類似的劇情,喬木以前也看過不少,所以梳理完也就放到一邊去了,反正都不是什麽重要的記憶,至少對喬木而言並不重要。


  真正讓喬木比較關心的。


  還是原身最近幾年的記憶。


  通過查閱原身記憶,喬木發現了一個很不同尋常的人,那就是四年前通過歌手比賽出道,一路通過原創經典歌曲順利奪得第一名,並且如今已經成為一代天後的餘媚。


  這個餘媚最開始是他們公司的簽約歌手,當時隻是個練習生,從來沒有展露過什麽原創能力,甚至在全國歌手比賽最開始幾期也沒有展露過什麽原創能力,一直都是翻唱經典,而且翻唱的還不怎麽樣。


  可是,在一次被人陷害摔下舞台之後,仿佛開了竅似的先是通過兩首原創經典順利進入十強,隨後更是一路以每期一到兩首經典歌曲迎風翻轉,雖然中途遭遇了一些困難,也被一些人陷害過,但是最終還是順利的一一化解,奪得佳冠。


  本來這很好。


  畢竟這是原身娛樂公司的練習生,她出名,對原身的娛樂公司也有很大好處,可是,當時原身因為比較好奇她那些歌曲的創造思路和心路曆程,所以,特地讓當時負責餘媚的經紀人專門詢問了她一番。


  結果,她就翻臉了。


  這不能怪原身,原身也並不是質疑她的原創能力,原身本身就是編曲係的,可是畢業二十來年也沒能編出什麽好東西,所以不免很是佩服原創能力強的人,同時也希望通過這些人的手稿提升自己能力。


  公司當中其他原創歌手的手稿原身都看過,也都學習過,雖然也沒提升多大能力,不過這也是原身興趣之一,原身很早就想要餘媚的原唱歌曲手稿看看了,隻是餘媚參加的那個歌手比賽是全封閉式的。


  得比賽完之後才能回來。


  因此,一直到歌手比賽徹底結束,原身才讓經紀人跟她要手稿。


  這種事,原身公司裏的原創歌手都清楚,也都知道,更並不以為意,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老板隻是拿過去看看,不會侵占他們所有權。


  但是,餘媚的歌是抄的啊!

  她有個毛線手稿。


  她連譜子都不會看。


  所以她被一問就慌了,甚至大聲的跟經紀人罵了起來,覺得經紀人是在質疑她,是在看不起她之類的,總之,經紀人還沒來得及反駁一兩句,或者解釋下原因,那個餘媚就一臉悲憤地衝了出去,隨後更是轉投了原身丈夫開的那家娛樂公司,還跟原身打起了解約的官司。


  50858/503192349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