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反派豪門老祖母(11)
監控當然是查不出問題的。
畢竟蕭林蘇的遊戲又不是從他們這邊偷來的,那是直接從敗家係統裏麵兌換的,連偷都不用偷。
方便的不得了。
監控裏又怎麽可能會出現他?
不過,查監控這事倒也打消了大家的顧慮和擔心,不至於讓工作室裏的朋友彼此猜忌,如果不查監控的話,不但大家不安心,彼此說不定還會多出一些猜忌,如今看了監控,沒有問題,自然一切都好。
接下來,就是整理物證了。
薑鵬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好不容易才把與他有關的各種證據收集全,裏麵包括了他為遊戲拍攝的所有女裝照片和男裝照片,除此之外,他參與的劇情設計和人物模板設計也都算證據之一,畢竟那些人物模板,本來就是以他拍攝的男裝女裝照片為原型進行設計繪畫的。
兩者算一整套的證據。
可是,他收集到這些證據之後卻有些為難,為難於要不要當眾把這些照片放出去,甚至於當著法庭法官以及陪審人員的麵把這些照片放出去,男裝照片倒也就罷了,關鍵是那些女裝照片實在太羞恥了。
雖然沒露,可是他一個大男人穿女裝照片,然後還戴義孚乚,總感覺好變態的樣子,以前之所以願意穿並且拍,那是想著這些照片最終都是要改編成動畫人物穿插到遊戲當中的,並不會實際的,以真人模樣插入遊戲,而家裏的親戚朋友顯然不會玩這一類遊戲,所以自然無所謂,而且就算看到了也不會想太多,怎麽著也不至於聯想到他。
可是,如果是把這些東西當作呈堂證供移交法庭的話,那恐怕他爸他媽,甚至他妹妹能很清楚的看到他的這些女裝照片,要是傳到網上,那就更不得了,想想都絕望。
這一瞬間,薑鵬都生出要不這官司還是別打了的念頭,可是看著大家努力收集證據的樣子,再聯想到過去那些年,所有人為這個遊戲的付出,他還是做不到這麽自私。
所以,呆立在門口猶豫了將近半刻鍾之後,還是抱著那一堆收集好的證據,毅然決然的回家去了。
他得先回去跟他奶奶稍微通個氣,讓他奶奶回頭打官司的時候記得幫忙拉住他爸,免得腿真被他爸給敲折了,或者出現其他意外。
反正臉是一定會丟的。
那如果可能的話,他還是希望隻丟臉,不要再出現身體損傷。
他那麽帥的臉,要是不小心弄傷了,豈不是全天下女性的損失。
……
再說另一邊的蕭林蘇。
他對薑鵬那邊已經準備起訴他的事是毫不知情的,他隻知道他兌換的那個遊戲是未來五年最火,並且現在還沒有正式發行的遊戲。
根本就沒想到人家這遊戲已經製造出來,隻是還沒發行罷了。
或者說,他想到了,但是他覺得自己兌換的是五年之後的完美版本,就算打官司,那也是他穩贏。
說不定還能借著官司提升他遊戲的出名度,增加他的公司收益。
所以自然無所謂。
……
新成立的空殼科技公司內
秦林蘇在奢侈品店花銷掉自己當天的額度後,就坐到電腦前,不斷的刷新著應用平台後台,查看自己上傳的遊戲在各平台的下載量。
然而,他此時卻越看越惱火:
“該死的,係統,你不是說這個遊戲是未來五年最火的遊戲嗎?
那怎麽我上傳上去都將近二十四小時了,到現在五個應用平台加起來的總下載量還不到五百次!
最火的就這副德行嗎?”
按照蕭林蘇的設想,最火的遊戲上傳到各大平台之後,還不是個把小時就下載量破萬,二十四小時輕鬆過百萬,然後大量用戶購買道具,日收益過千萬嗎,這二十四小時還不到五百的下載量是什麽鬼?
這數據也太磕磣了吧。
可是他也不想想,哪個遊戲剛發行的時候,不用進行大規模的推廣宣傳,不需要慢慢的積累用戶。
人家那遊戲之所以成為五年內最火的遊戲,那也是一年一年的積攢,一直積攢到第五年才爆發的。
當然,主要是花錢宣傳。
什麽都不宣傳,一分錢都舍不得花,就這麽往應用平台上麵一上傳就想要爆火,這不白日做夢嗎?
你不花錢,人家隨便搜家園遊戲,翻個七八頁也不一定翻得到你那個軟件,到哪能有什麽下載量。
見到的人都少好吧。
大家玩遊戲,大多數人都是按人氣排序搜索查看遊戲,隻有少部分人才會選擇按上傳時間排序。
他這五個平台平均下載量不足一百,甚至都沒人評分的遊戲,就算有人刷新到了,那也沒有點開的想法,隻會一掃而過,尋找其他更熱門,評分高,更火爆的遊戲。
“宿主,有時候有些東西並不是質量好就能賣得出去的,現在已經不是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了。
介紹裏的未來五內年最火,那是發展了五年之後才達到最火。”
敗家係統隻回複了這麽一句就不再繼續說話了,但蕭林蘇倒也聽明白了,頓時就麵色有些難看的開始查找起資料,尋找打廣告引流和平台推廣的費用清單,可等他看到費用清單後,立刻又憤怒的罵道:
“媽的,就知道要錢!
這也要錢,那也要錢,平台推廣也要錢,做廣告引流也要錢。
一個廣告要十萬,全平台推廣竟然要五十萬,這他媽是瘋了吧!
早知道還不如把遊戲賣了呢。”
根據清單顯示,普通的廣告引流推廣就要幾千到幾萬一天,而具體是幾千還是幾萬,那就得看流量了,至於全平台推廣,那都是至少需要十萬打底,如果是更高檔次的宣傳,比如全網宣傳,幾百萬也隻能墊個底,得不到什麽好位置。
這也是為什麽很多小型遊戲公司根本比不過巨頭的原因,一來是資金比不上,二來是因為很多宣傳渠道就掌握在那些巨頭手裏,那些巨頭宣傳自家遊戲不花錢,可是別人用那就得花巨資購買相關渠道。
可以說,無論你是做遊戲的還是做其他行業的,就算不是巨頭投資的,那你也得交錢給行業巨頭買渠道做宣傳推廣,否則寸步難行。
巨頭裏外都是賺錢。
無非多少問題。
至於不做推廣……
嗬嗬,又不是什麽觸動廣大民眾心頭痛的社會熱點,難不成還想以一個遊戲的好玩程度上熱搜嗎?
做夢都比這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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