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真血
阿國的南部,屬於高原,平均海拔九百米,降水量隻有幾十毫米,非常幹旱。
放眼望去,一片荒涼,可以看到許多小山包,不高,但遍地都是。平地上,有許多風化掉的,大大小小的石頭。
陳兵搖頭,說:“這種鬼地方,根本不適合發展旅遊。”
服部玉子卻很認真的觀察著這裏,忽然說:“姐夫,這裏很好啊。”
陳兵一愣:“很好?哪裏好?”
服部玉子:“這裏的地形,廣闊,複雜,像極了遊戲裏的地形,所以很適合訓練戰士。”
陳兵心中一動,他看著服部玉子:“玉子,你有什麽想法?”
服部玉子:“姐夫,現在陳國的生產力都這麽強大了。我覺得有一天,陳國隨便生產一點東西,就足夠所有的人類有吃有穿,生活無憂。可人都是有追求的,吃飽了喝足了,就會有更高的要求。”
“這片區域,真的很像戰場,為什麽不開發一款真人遊戲呢?”服部玉子說,“所有參加遊戲的人,都有機會獲得姐夫研製的基因藥水,他們戰鬥時間越多,實力就越強,從而不斷進化。”
陳兵若有所思,說:“玉子,你的意思,真人遊戲隻是幌子,我們要做的,是從人類中挑選天才?”
服部玉子點頭:“是的。姐夫不是積攢了大量靈藥嗎?可我認為,相比靈藥,靈石,人才更加重要。”
陳兵點頭:“你的建議不錯,回頭我們再商量一下。以陳國現在的醫療手段,隻要大腦不壞掉,我們都能讓受傷的人活下來。”
服部玉子:“這款真人遊戲,一定要在全球直播,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我們陳國在醫療、軍事各個方麵的強大。”
陳兵笑道:“好,這件事就由你來負責。”
服部玉子點頭:“好的。”
走了沒多久,就來到一片空地。服部玉子取出十二杆陣旗插在地麵,最後丟下一塊陣牌。
霎時間,一道金色的門戶出現,正是精金秘境的入口。
看到門戶後,發現大門是緊閉著的。服部玉子便又收了陣旗,說:“果然還未開啟,看來要等幾天。”
陳兵:“不著急。但這種地方,的確不適合遊玩,我們不如往北走一走,去非洲大草原上看獅子。”
服部玉子眼睛一亮:“非洲大草原?好期待呢!以前都是在電視上看到,現在終於可以親自去了。”
玄虎和睚眥一直懶洋洋的跟在後邊,陳兵踢了玄虎一腳:“看你的了。”
玄虎精神一震,像狗兒一樣圍著陳兵轉圈,甩著長尾巴。
非洲大草原,北鄰大沙漠,西鄰太平洋,麵積廣大,物種眾多,降雨量由北而南遞增。
陳兵的飛機,在大草原中部降落。眼中全是綠綠的草地,森林,一望無際。
進入這片區域,玄虎立刻聞到野獸的氣息,它振奮精神,驕傲的邁著步伐,釋放出獨有的王者氣息。
睚眥反而沒多大變化,依舊慢騰騰的跟在陳兵後麵,它顯然不屑於對草原上的野生動物產生興趣。
不遠處有一條河,河邊水草豐美,不少動物在此飲水。玄虎閃電飛撲過去,沒多久,就拖著一頭野鹿走來。
陳兵點點頭,拿出匕首,先快就選了幾塊上好的肉,然後架起了火堆,開始烤肉。
飛機上有帳.篷等裝備,還有隨從人員。這些人都被叫下來,一起分享美味。
陳兵烤肉,不僅僅用了調料,還加入了藥性,所以味道不是一般的烤肉能比的。
沒多久,香味便飄出很遠。陳兵拿來盤子,把肉切了,分給眾人吃。
就在這時,所有人都聽到清晰的,吞口水的聲音。
陳兵猛然抬頭,就看到不遠處,站著一名黑人。這黑人身高兩米二,極為雄壯。他手裏握著一根黑色的棍子,拄在地上。
黑人看上去四十來歲,留著胡子,赤著雙腳。腰間圍著一塊破布,上身沒穿衣服。脖子上掛了一串寶石。
陳兵眼尖,一眼就瞧出,這些寶石隨便一塊,都是價值連城的寶石。
黑人眼巴巴的看著烤肉,他顯然也想吃。
陳兵卻不理他,反而分給了玄虎一塊。玄虎早饞了,開始大口大口的吃。
這黑大叔似乎很懂規矩,就站在那看。沒過多久,他實在是饞急了,忽然把脖子上的寶石摘下來,丟向陳兵,然後往嘴裏比劃吃東西。
陳兵撿起寶石,然後遞給服部玉子,笑說:“都是上等寶石,這一串起碼值幾十億,拿著吧。”
服部玉子抿嘴一笑,接過項鏈說:“姐夫,這人傻麽?用寶石換肉吃。”
陳兵說:“他不傻,我這肉,他有錢吃不到。”
說著,就割下一塊鹿腿遞過去。
黑大叔立刻盤坐下來,捧著鹿腿美美的享用起來。
但他剛啃了幾口,眼睛就瞪大了,使勁的抽著鼻子。這會兒,陳兵正在喝他自釀的醉仙,那香氣,令人迷醉。
黑大叔眼巴巴的看著,明顯也想喝。
不過,陳兵依然不理他,一會兒就把一罐酒喝光了。
黑大叔歎息一聲,從破布口袋裏摸出一塊石頭,然後遞給陳兵。
陳兵接過來,入手很沉,不由心中一動。再一細看,居然是太古秘石!
他神色不變,把石頭收起來,遞了一罐酒給他。
黑大叔拿過來拍開封泥,立刻牛飲起來。這罐酒,少說也有五斤,他居然一口氣喝光。
喝完之後,他起身就走,身影漸行漸遠。
服部玉子說:“真是個奇怪的人。姐夫,那塊石頭是什麽?”
陳兵拿出石頭,掌中劍光一閃,石頭便粉碎了,巴掌大的石頭化作核桃大小的一塊的球形水晶。
這水晶是金色的,釋放出一種玄奧的力量。這種力量,順著陳兵的手臂,導入他的身體。
霎時間,他就感覺自己渾身充滿了力量,這種力量令他的力量提升了至少三成。
“力量水晶!”陳兵目光一閃。
服部玉子好奇的拿過水晶,立刻也感受到了同樣的變化,那就是力量有所增長。
她驚呼一聲:“姐夫,這是什麽?”
陳兵:“這是力量水晶,秘晶的一種,能夠增長一個人的力量。而且,不管什麽人使用它,自身力量都會增長三成左右。”
服部玉子:“太神奇子!剛才那位黑人大叔到底是什麽人啊,居然有這種寶貝。”
陳兵:“非洲這片大陸非常古老,有什麽樣的人物都不稀奇。”
吃過東西,服部玉子起了玩性,便騎著玄虎獨自去遊玩。而陳兵,則坐下來,由睚眥守護著,繼續修煉血神經。
他已經凝聚靈血,下一步便是真血。所謂真血,是本命之血的初級階段,這一階段的血液,擁有獨特的生命印記,這種印記足以同化任何被它占據的肉身。
也就是說,陳兵如果有了真血,他的血液流到任何生物體內,就能占據肉身,奪舍重生。
按照血神經的說法,這真血極難修成。就算是血河老祖活了幾千歲,都未修煉出真血。難度在於,把元神煉入血液之內,讓每一個細細胞,都化作一道‘分.身’。
真血若到圓滿,陳兵就能做到“滴血重生”,哪怕被人千刀亂斬,但隻要有一滴血在,他就能重生。
隻是,細胞畢竟不是能量體,讓它與精神融合,是無比困難的。血河老祖無數次衝擊這一關,都失敗了。
陳兵的精神,鎖定一枚血細胞,嚐試著將神念融入血細胞。可神念剛一進入,這枚血細胞就衰敗了,變成了死細胞。
一連試了幾十次,沒一次成功。
陳兵心忖:難道,這一關真的無法通過?
忽然,他心中一動,開始沉浸於第二重的精神世界。在第二重精神世界,他嚐試把神念融入血細胞,血細胞仍然死亡,但這一次它多活了一秒鍾。
“咦?難道越高層次的精神念頭,就越容易融合?”
想到這種可能,他陸續把第三重、第四重,直至第五重的精神世界,融入血細胞。
他發現,三重的精神,血細胞能存活三分鍾;四重的精神與血細胞融合,細胞活了八小時多。
到了第五重的精神世界,血細胞則非常活躍的健康,看樣子活上一百多天。而人體血細胞正常的代謝周期,也就是一百來天。
“不錯,看來第五重的神念足以勝任。隻是,我已是第七重的精神,若將之融合血細胞,又會怎樣呢?”
想到此處,他立刻開始嚐試。
第七重精神的神念,很輕易的就滲入血細胞。一瞬間,這血細胞居然開始發光,它內部所有精微的變化,陳兵都了然於胸。
這次,他一坐就是五天,直至全身的血細胞,全數轉化成了“真血”。
等他睜開眼,就見是黑天,服部玉子安靜的守在一旁。見他醒來,高興的說:“姐夫,你在修煉什麽?我感覺,你的氣質好玄妙。”
陳兵一笑,說:“你看。”
說完,他指尖衝出一根血線。這血線射入河水中,瞬間就被一條魚兒吞了。
那魚兒身子一震,立刻就被陳兵的意誌取代,在水麵上跳起了舞。
服部琴音都看呆了,喃喃道:“這……這是怎麽回事?”
陳兵說:“我現在擁有滴血重生的能力,隻要有一滴血在,就可以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