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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知己相遇

  他想這大概是我這輩子見過的最好看的女生了吧。自己從前浪跡天涯跟著二哥。也從來沒有見過如此的絕色。隻是牧歌雖然美,雖然會跟自己喝酒,跟自己傾吐自己的心事。但喬長雲知道他始終對所有的人都懷著一種戒心。


  莫不是從前就受了傷?他始終那麽的冷豔。那麽的讓人不可接近。即便真正的接近了也不會非常的親密。


  “你說得對,人生就應該如此。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越說越激動,兩個人越喝越激動。好幾壺的酒就這樣被兩個人喝了下去。


  喬長雲雖然是頭痛難忍,但依然是撐著身子站了起來。他看著牧歌倒在了桌子上。笑著說,“我就勸你少喝點兒酒吧,如今喝成這個樣子。”


  話雖是這麽說。喬長雲還是往他走去。將她小心地扶起來,準備扶到塌上。“牧歌姑娘快醒一醒啊!”喬長雲小心的拍著他的腦袋。


  牧歌是完全的醉了。意識也不清醒了。喬長雲隻好將他抱起。兩個人就這樣踉踉蹌蹌的朝著榻上走去。正巧在這個時候,擔心著牧歌身體的李複過來了。他見牧歌房間裏的燈還亮著就開始敲門。


  可是無人回應。因為這時候醉了的喬長雲已經什麽都聽不見了。對於敲門聲,也像沒有聽見一樣的。李複著急心裏以為出了什麽事情。門也沒有鎖。


  他推開門。卻見喬長雲和牧歌抱在一起,喬長雲顯然是沒有注意到他。在他還沒注意到他的時候,他就迅速的把門關上了。他愣在門口許久。仿佛那一刻時間都靜止了。自己的心是痛的。像刀絞一般。


  無論他受過什麽傷,無論是被劍戳中還是被刀砍傷。或者是練功的時候一不小心走火入魔。那種痛苦都沒有此刻痛。好像自己的世界又重新變回了黑暗。可是他記得牧歌姑娘曾經對他說過。他不會喜歡上任何一個男人。


  可是剛才自己一定沒有看錯。因為那確確實實就是牧歌的房間。那確確實實就是一個男人抱著穿著紅衣的牧歌。他絕對不會看錯。


  而且他清清楚楚的看到兩個人正準備往榻上走去,他的心碎了。像是永遠也拚湊不起來了一樣。自己心心念念的東西。捧在手心裏的東西。雖然自己知道從來不屬於自己,但是自己也知道他也從來不屬於別人。如今,他卻屬於別人了。


  回去的路整個都是冷冷清清的。李複幾乎是像一個幽靈一樣被人挖去了整個靈魂。他輕飄飄的走著,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具行屍走肉。失去了所愛。甚至覺得自己像失去了生命一樣得難以忍受。


  可是他不甘心。雖然他知道牧歌不喜歡他,但是自己至少還能夠為他做一些什麽事情。正走到切的中央。他整個人已經是神誌不清了。已經忘記了自己還在被追殺。已經忘記了,回去一定要走小路。


  所以他就這樣被一群白衣的少年給包圍了。那少年嘴角上揚,似乎是覺得自己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找了這麽久沒有想到,竟然晚上出來吃個宵夜就給碰上了。這樣也好,隻是這李複功夫高強,大家也對付不了。


  隻是今晚的李複卻有所不同。他幾乎像殺紅了眼一樣地抽出自己的劍。似乎是看也不看的見人就殺。那群白衣的少年,這個時候才體會到天下第一劍的厲害。紛紛竄逃。


  等到李複回到客棧,客棧後的小屋裏。正遇見了收拾碗筷的白清顏。這時候的李複因為胳膊上被砍了一劍,衣服上流出血染紅了半條胳膊。


  “李複你去哪裏了?怎麽受了這麽重的傷?”白輕顏上前有些擔憂的問道。


  “沒什麽,隻不過是出去遇到了追殺的人罷了。”李複回答。“這也不是什麽嚴重的傷。擦點藥就會好的,不用擔心。”


  李複說完就回房了,一個人把自己的衣服撕開。塗上了治療傷口和減輕疼痛的藥。傷口雖然可以抹藥,可是心卻不能。他在腦海裏不斷的回想那一幕。自己的牧歌被別人摟著抱著。


  他還記得初見牧歌的時候,那時候她不卑不亢坐在閣樓上彈琴。像是一個纖塵不染的室外仙人一樣。他說,木哥從來隻賣藝不賣身。莫非如今是遇上了自己喜歡的人?李複心裏大為不解。


  雖然他沒有看清那男人的長相。但是心裏覺得,能夠去那種地方的男人也不一定是什麽好男人。


  他不斷地在心裏刺激自己,又不斷的安慰自己。最後他還是願意幫助牧歌,即便是隻能做朋友的幫助。這一生難免遇上一個自己喜歡的人,怎麽說也要拚盡全力的去愛。


  對他而言這是一個不眠之夜。


  喬長風踉蹌的扶著牧歌上了榻,又幫著牧歌脫去了鞋襪,自己感覺兩眼發昏,頭腦一暈也躺了下去。


  又像上次一樣睡到日上三竿。看來酒這個東西是不能多喝呀!多喝不僅誤事而且還困。這就更加浪費了清晨的大好時光。


  喬長雲睜開眼睛覺得頭還是有點昏,卻突然感覺自己的胳膊上有什麽東西壓著一樣。眯著眼睛去看,卻看見了一頭烏黑的秀發。再一看。原來是牧歌的頭枕在自己的手臂上。


  他受了驚嚇一樣的猛地從塌上坐了起來,這個時候牧歌才悠悠轉醒。見他反應如此的激烈,真是無奈又可笑。


  兩個人的衣服都還是整整齊齊的穿著。所以昨晚一定是沒有發生過什麽事情的。牧歌非常淡定地起身。走向梳妝台前。卻從梳妝台的鏡子裏瞥見了喬長雲發紅的臉。


  歌歌輕笑,沒有想到這喬長雲竟然這麽可愛。喬長雲覺得甚是尷尬。甚至覺得自己冒犯了牧歌姑娘。等著牧歌姑娘梳妝完畢,喬長雲便走過來賠罪。


  “牧歌姑娘。昨晚都喝多了,多有冒犯希望牧歌姑娘不要見怪呀!”


  牧歌倒是不介意這些。“沒什麽事情。”


  對於牧歌的淡定,喬長雲更加的尷尬了。不過仔細的想一想,在這種地方遇見這樣的事情,對於牧歌姑娘來講已經很不稀奇了吧。“但我仍然覺得心裏很是過意不去,牧歌姑娘這些銀子你就先收下吧。”


  見喬長雲拿出了銀子,牧歌一臉的生氣。自己又不是做皮肉生意的。更何況昨天既然願意同喬長雲一起喝酒,自然是把喬長雲當做了朋友。如今又給自己銀子,這又是什麽道理?

  “這錢我不能收。我之所以請公子喝酒,隻是覺得公子理解我的琴。如今公子給錢豈不是瞧不起我?”牧歌的聲音不卑不亢,但是卻充滿了力量。一時之間讓喬長雲說不出話來。


  他忙的收起了錢。沒有想到給錢是對牧歌姑娘的一種侮辱。“牧歌姑娘,不好意思,是我膚淺了。”


  “公子這麽想也不是沒有道理。畢竟我們這個地方這麽亂。但牧歌不是妓女。牧歌是藝伎,牧歌從來隻賣藝不賣身。”


  喬長雲突然覺得對牧歌多了幾分欽佩。畢竟在這樣的一片淤泥裏,還能夠有這樣出塵不染的人物,實在是不可多得的。更何況憑借牧歌姑娘的姿色根本就不必辛辛苦苦的彈琴跳舞。可有人既然能夠靠自己的才藝活著,就絕對不願意靠著自己的姿色而活。


  隻是在這種地方又如何能夠明哲保身呢?喬長雲沒有多問,但心裏還是有些疑惑的。


  “對不起,牧歌姑娘。是我不對。”喬長雲認真地道了歉。牧歌這才和顏悅色起來。


  兩個人突然就像久別的老朋友一樣的聊了起來。似乎總是有那麽說不完的話。牧歌覺得喬長雲有些懂他。即便兩個人之前從來沒怎麽見過。而喬長雲也覺得牧歌對她也略知一二。


  有時候就是這樣。你陪在一個人身邊十幾年或者更久,甚至是一生。你都不一定會完全的了解他。可是有些人你僅僅隻見過一兩次,就突然的覺得這個人你很了解。


  這樣的事情往往很少發生,但一旦發生就不會停止。這便是人們所說的相期未必相遇,一生僅有一會。可愛情不是如此。愛情是相期一定會相遇,但一生也不一定隻有一會。


  對於對愛情沒有任何了解的喬長雲來講,這無疑是一份驚喜和意外。初見牧歌從來沒有想到有一天兩個人也能這樣對酒當歌,互相的傾吐心事。牧歌也覺得甚是意外。自己明明是那麽高傲的一個人。怎麽突然就對一個人如此的沒有戒心了呢。


  喬長雲突然就不想走了。他知道他一旦離開就不知道什麽時候才能夠回來了。這時候他也不是喜歡牧歌。他是喜歡上了這種和牧歌在一起的感覺。他在心裏暗暗地下決定。不如就在這裏多留些日子吧。


  反正二哥長風也在這裏。到時候自己也可以跟他一起回去的。隻是不知道喬長風什麽時候回去。畢竟白清顏的事情很是棘手。如果不解決好的話,他是絕對不會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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