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她沒有錄音筆,但是她有警察叔叔啊。
該說好人有好報嗎,她配合做筆錄,還提供了行車記錄儀,以及堅持讓對方去附近搜索,這些事都是有記錄的。
警局調來的證據不用懷疑了吧,駱佳的律師總不能說雲菡提前那麽久買通警局作假吧。更何況還有行車記錄儀,警察出警也是有記錄的。
雲菡雖然當時表情不太好,但是也可以理解為疲憊啊。畢竟她加班這麽晚,那會飯都沒吃呢。
而且又一次證明了女主謊稱是她女朋友,後麵又逃跑了。最後還是雲菡堅持做完了筆錄,全程也沒有發飆。
再說她不耐煩就解釋不過去了。而且就女主的表現,說是來碰瓷想賴上她都說得過去。
對方律師顯然沒有想到雲菡居然找來了警察,臉色有些難看。
看來駱佳的脾氣性格沒改,沒有把當時的情況說出來。不然律師就算提也會換種問法。
搞得現在被雲菡的律師抓住說這種連續撒謊。還說自己跟一個公眾人物有私人關係,這是不負責的態度。就算別人厭煩也是正常表現。
公司解雇更是合理的行為,畢竟從公司管理製度的一大堆廢話裏寫了這樣的品行不錄用。
最關鍵的是,那天女主是跟朋友去吃飯。有幾個小流氓看她,就女主這個性格絕對要吵啊。這個作為正常反擊也不能算錯,但是她跑了之後就沒然後了。
警察都來了也沒提下,有一位男性朋友因為擋了下流氓沒跑掉。警察趕去的時候那人正在挨打。
雖然不嚴重,但是確實屬於暴力行為,所以這事還立案了。後來調取所有監控,詢問得記錄,今天都帶來了。
救這個人是個意外,隻是出於炮灰的慣性。總是被人坑,大概習慣了,麵對這種套路格外熟悉。
不過也正是因為這樣,對方說她態度惡劣,極度不耐煩,拒絕幫助還揚言報警抓她就通通不成立了。
那個意外被救的人自己申請來出庭的,其實他的話並不是關鍵。但是對方律師既然找了幾個人來證明駱佳人特別好,特別能幹,人還很和善。這些證據算是一個反擊吧。
其實這些都算不上什麽大證據,就是隨口說幾句我有什麽關係,或者害怕警察。但是駱佳對她提起的訴訟更不是,剛入職二小時被辭退就要求賠償五百萬,根本就是敲詐。
既然都是把小事拿出來搞大扣大帽子,那雲菡這邊就咬死這些話是撒謊,不誠信,目前她手裏的證據還更強些。
“正如剛才大家聽到,看到的。我的當事人,非常繁忙,經常工作到深夜。但是他依然在盡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配合警方調查,去幫助那些無辜的人。”
“可是這位駱女士,一再要跟我當事人扯上私人關係,對幫助自己的朋友冷漠,說話不誠信。我有理由相信,對方或許就是想通過這些手段來獲取錢財,達到不勞而獲的目的。”
對方律師接連吃虧後開始有點慌了。現在隻剩下證明駱佳非常優秀,還有雲菡的辭退給對方造成的影響。
至於去討公道被暴力對待,駱佳的律師都有些擔心,這個總裁一不小心又拿出錄音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