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出曲權
對於金絲雀,粉絲們也從一開始的激動生氣,慢慢的轉變成了接受和認同,開始接納了她的存在。
畢竟粉絲們喜歡張強,不是真的想當他的什麽人,從一開始隻是喜歡他的作品罷了,而粉絲群的群規裏也寫了,不要過度關注明星的個人生活,要多多關注他的作品。
金絲雀的群昵稱被改成了嫂子,並且群主也很自覺的,把群主之位給了她,自己退居到了群管理的位置。
許家倩也獲得了一個群管理的位置,隻是她滿臉的不高興,因為她隻得到了一個妹妹的名分。
金絲雀興奮的一握拳頭:“耶!我終於再次執掌粉絲大軍了!”
“群主你要多為我們想想啊,我們粉絲就全仰仗著你了!”
金絲雀發了一個ok的手勢,表示明白,作為資深追星者,她當然知道粉絲們最想要的是什麽。
天字第一號粉頭名不虛傳,她衝出房間,在那堆積如山的禮品堆裏找了些什麽東西,原來是單反相機。
她立即淘換了攝影器材,從此化作了張強的禦用攝影師。
張強還想繼續睡一會,聽到金絲雀在一旁翻著東西,抬頭看了她一眼,見到她手上拿著個單反相機,忍不住要問她:“你幹什麽呢?”
金絲雀咬著舌頭,二話不說對著張強拍了張照片,看了看照片,回到房間去修圖去了。
原本有些粉絲知道張強有女朋友之後,還覺得有些傷心,不過轉念一想,這和自己有什麽關係?追星本來就是九死一生……
呃,本來就是沒什麽奢望的事情,純粹是給自己找個樂子,不管他有沒有女朋友,從來都不會對自己有什麽影響。
現在一見金絲雀居然主動承擔起了戰地記者的任務,不由又興奮了起來,還有這種好事呢?
看著張強這麽近距離的私照,就好像自己成為了他的女朋友一樣,不知不覺就容易把自己代入進去,這麽一想好像更興奮了?
看來張強女朋友的忽然出現倒不是一件壞事嘛!
張強看似是在閉目休息,實際上是在思考,應該出一些什麽樣的作品好呢?
他的心中有著一萬多首歌在不斷的盤旋唱響,到底應該先出哪些歌比較好呢?
思來想去,做專輯是不可能的,一個是需要準備的曲目太多,他還沒有那麽多的精力和財力去做,第二個是不好判斷市場,有很多的歌雖然很好聽,但不一定適合這個市場,聽眾不一定會買賬。
最終他還是覺得應該先出單曲,並且是正式的出一首單曲,有錄音棚,有專業編曲,有專業設備,不再是之前那樣的小打小鬧,用著路邊的麥克風,或者是自己有限且不專業的設備。
他坐了起來,如果是出單曲的話,那就很好操作了,他可以一首一首的嚐試,用來判斷市場風向,這樣的話適合的歌可太多了。
想到了他就立即要去做,對於自己沒接觸過,而且不懂的第一件事,首先是去網上搜一下,出一首單曲需要做些什麽。
他拿出手機搜索了一下,沒想到出單曲的第一個要求就難倒了他!
隻見上麵列舉著條件——
首先要加入藝人協會,然後藝人協會會按照你的明星等級,為你安排和爭取一個發布單曲的名額,然後慢慢排隊就是了。
張強沒想到,這發布單曲怎麽還要排隊了?還要取得藝人協會的同意?
他仔細的看了看,當然不是說離了藝人協會就不允許發布單曲了,而是說離了藝人協會的話,會很難得到發布單曲的機會。
因為基本上有九成九的藝人都在藝人協會裏麵注冊了,以藝人協會整體打包能拿到絕大部分的音樂著作出版的權力。
那麽剩餘的不在內的人能得到的機會就很少了,基本上可以說不存在這種機會,還不如幹脆點加入藝人協會呢,至少隻要耐心等待,總有能得到機會的那一天。
張強看了看,以他現在的等級,如果提交申請,那麽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才能夠發布第一首單曲!
張強氣的直想拍桌子,一看桌案已經在之前被他給拍碎了,他分外的不解氣,看來這桌子必須再買一個了,而且必須是耐拍的,否則總是有那麽多事情氣的想要拍桌子。
他隻能抬起手,憋著股氣,找了半天沒找到合適的桌子,看了看餐桌,不行,要吃飯的。
又到了自己房間,看唐小甜還在玩遊戲,不忍心打攪她,又來到了許家倩的房間,見她把筆記本放在了床上,和金絲雀兩個人坐在地上看著電腦。
兩人見張強滿臉氣憤的樣子,問了一句:“你怎麽了?”
張強一眼就瞅見了許家倩的書桌,瞅準了她的桌子一巴掌拍了下去,隻聽砰然後嘎吱一聲,她的書桌直接矮了一截,桌腿子都斷了,兩個人嚇的一抖,不明白張強為什麽生氣。
張強長舒口氣,抬手安撫她們兩個:“沒事,和你們兩個沒關係。”
許家倩看了看自己的書桌:“你把我的書桌弄壞了!”
張強頭也不回的道:“你用得著書桌嗎?”
他又心平氣和的回到了沙發上,繼續看著關於出單曲需要的條件。
而且如果不通過藝人協會,碰巧是弄到了發行權,自行發布單曲,那麽藝人協會的一係列的資源都會吃不到,包括廣告和推薦還有一些公司的簽約權,都得不到,隻能靠自己單打獨鬥。
再看了看各個檔次的明星可以拿到的出曲權,S級明星一年可以得到五十首的出曲權,A級明星少了許多,也有三十首的音樂出曲權,B級明星一年有十首,C級明星就隻有一年五首了,D級明星一年兩首,而E級明星一年最多就隻有一首了,還不一定能得到!
張強怒了,還有這檔子事?你這是不給底層生存空間啊,你們這些個大明星一年到頭也沒見有幾首歌出名的呀?怎麽平白占據這麽多的空間?
還讓不讓人活了?
一般來說,一張專輯裏麵最少是要有十首歌左右,那麽也就是說,至少得要到B級明星以上,才能夠保持著一年出一張專輯的速度,如果不及這個等級,C級明星需要兩年才能出一首專輯,D級明星就更久,需要整整五年才能湊一張專輯?
E級明星最慘了,一年一首還不一定能拿到,至少要十年才能湊一張?
玩呢?
轉眼十年時間,一整個青春的時間都已經過去了,再出專輯誰還會理你?
如果你手上的出曲權不夠,那麽就隻有一條路了,向更高等級的明星進行購買。
當然出曲權是不允許買賣的,但可以走一個形式,低級的明星可以把自己的歌低價甚至無償的賣給高級的明星。
等高等級的明星唱過一遍,再高價的轉讓給自己,那麽自己就擁有這個名額了。
張強氣的又想拍桌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