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我在地府當差> 第十七章 宋家令牌

第十七章 宋家令牌

  隨著黑衣人消失,我將小石塊遞給孫圖“你拿著吧,做工還不錯。”


  “我不需要。他剛才都說你用到機會大。”


  “不要客氣,趕快收好,先幹活。”


  地府接引拿著石塊仔細端詳一番,笑容滿麵道“這次也托二位福才能得到這塊信物。”


  “這塊信物很重要?”孫圖語氣中充滿疑問。


  “如果沒猜錯,那個起死回生的魂魄也是借助一塊信物……總之以後你們就知道了。我該回去了,把那兩個魂魄交給我吧。”


  看著接引者滿麵笑容消失在眼前,我不由嘀咕“這個信物連地府接引者都很在乎?”


  “早知道有這種好事,今晚老人家就親自去接引三個魂魄。”吳老頭每次都出現的恰到好處。


  “吳爺爺,這塊小石頭是什麽信物?”


  “這是宋家令牌,也叫宋家信物。代表你可以讓宋家替你做一件事,不管是陽間還是陰間。”


  “這個宋家這麽厲害?陰陽兩界都可以?”


  “對,宋家是唯一可以橫行陰陽兩界的家族。他們家族很多人都位居地府和陽世高層。”


  “怪不得接引者那麽高興。”


  “當然。他借助這塊信物升個幾級不成問題。”


  “不怕別人搶?”


  “一般沒人敢搶。宋家令牌送出去都有記錄,如果拿搶來的令牌去找他們,將承受滅頂之災。如果有不在乎宋家怒火實力,這個信物也就是雞肋。”


  “那就是需要的不敢搶,敢搶的不在乎。”


  “就是這個意思。”


  孫圖看著我“那還是按照剛才黑衣人所說,你收著吧。”


  “不,你拿著。假如以後遇到什麽事你可以用到。”


  吳老頭嘿嘿笑著“還是小家夥拿著。那人說到沒錯,你用到機會比小丫頭多。要不然你先保存著,到時當聘禮送給小丫頭也行。”


  “對啊,你先……不對,吳爺爺你又繞我,人家又沒答應嫁給他……不是,越說越亂,我還不是他女朋友……呸呸,他還沒追我……”


  “遲早的事嘛……”老吳頭話音剛落已經消失在眼前。


  隻剩下我們兩人,場麵有些尷尬,剛想開口就聽見孫圖搶先喊道“下班回家啦。把牌牌保存好別丟了。”


  幾天後,我和孫圖重新回到培訓期間待過的道觀。


  “小丫頭,你現在法力很強,但是術法掌握太少,我教你幾招。”


  “好耶,不然和魂魄打架我隻能看著。”


  “定身咒什麽還記得嗎?”


  一直以來雖然我們一起去接引,但是基本上都是我動手,孫圖隻是在旁邊助威加呐喊,她的術法水平我還真不清楚。


  “我來試試啊。”孫圖拿手一點,頓時我就無法動彈,隻能苦笑著“好了,很不錯,解開吧。”


  孫圖又是一點,結果我不僅身體不能動,連話也說不出來,隻聽見女孩焦急說道“錯了,這是失聲咒,我再試試……哎呀,這是千斤咒……”


  我動也不能動,又說不出話,還有千斤重擔壓在身上,難受的想哭,忽然眼前一黑,最後隻聽到一句話“糟糕!這是昏睡咒……”


  當我睜開眼睛,吳老頭正笑眯眯看著我。


  “對不起唐洋哥哥,我不是故意的,越著急越記不得,最後沒辦法隻能把吳爺爺喊來了。”


  “不要緊,小家夥早就準備好了,專門用自己給你練術法。既然醒了就繼續,這次我在下麵道觀呆著,有事就喊我,不打擾你們了。”


  我一骨碌站起來“今天就練到這裏,小丫頭也餓了吧,我們帶著吳爺爺去吃大餐。”


  “有道理。練功要勞逸結合,先吃飯,你們以後還有機會。”


  過了一些天,陳叔傳音通知我和孫圖去一處酒店會議室,並沒有要求帶家夥。


  踏入會議室,一屋子人,不少人在配合洪城同仁圍堵魂魄時都見過。


  陰差由於整日與魂魄打交道,身上多少會沾染陰氣,對女人身體更容易造成損害。所以基本上沒有女性陰差。


  當孫圖進入會議室刹那,頓時鴉雀無聲,眾人眼光紛紛看過來。


  坐在主席台的吳老頭喊道“小唐發什麽愣,帶你女朋友趕緊坐上來。”


  大家目光紛紛投向我,看到了羨慕、嫉妒還有恨。


  我隻能傻笑著拉著孫圖走上主席台,抽空扭頭看了一眼女孩,她低著頭滿臉通紅跟著我。


  “原來小丫頭也會害羞。”


  很快隨著陳叔到來,喧鬧會議室安靜下來。


  陳叔麵無表情說道“這次召集大家開會有三件事。”


  “第一件事我知道有些人與地府勾結,做的事情我就不說了,希望他們會後主動找我,不然到無法彌補的時候就晚了。以前已經有過這樣的先例,下場大家都知道,不要聽信有些人說可以保住你就可以高枕無憂。”


  “第二件事是從即刻起升任唐洋和孫圖兩人為小陰官,協助我管理全市陰魂鬼物,同樣對所有陰差具有監管權力。”


  “第三件事是地府傳令,有人逆天而行抽取孩童魂魄練法。造成很多孩童失去魂魄,變成行屍。周圍城市已經發現多起,你們密切注意管區內孩童情況,一旦發現失魂小孩立即通知我們。如果發現可疑者,確保自身安全後再通知我們,有機會以跟蹤為主,抓獲為次。”


  ……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