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手記之牽手
農曆十月初十
今天,姐妹們相約去郊遊,去天青山踏青爬山,我穿了中袖粉紅的T恤衫、粉紅的運動褲和運動鞋,戴著長長遮沿的旅遊帽,開心的坐在豪華的旅遊汽車上,似乎粉紅於我便代表了青春代表了朝氣。
到了天青山腳下,十幾個男孩女孩歡呼雀躍著準備爬山,我與巧芬、曼珍一起,各自背著背包隨著大部隊一起享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山路陡峭,卻一路清泉流瀉,熱了就掬一捧水,揚在臉上,涼涼地舒服著你的心。
大隊人馬走在半山腰,我突然發現了一片極美麗的拳頭大小的花叢,淡紫的花,花邊漸漸的由紫到白,桔黃的花蕊遠望去正隨風顫動。
我興奮的跑過去,隻折一支,隻因為太喜歡,這樣就無損那一整片的燦爛吧。
拿在手中,正欲返回。
忽然,“別動!”,這一聲驚叫嚇得我再不敢動分毫。
一個男生握住了我的手,我眼前是一條碗口粗的蛇,頭伸得長長的,吐著信子,似乎正想撲過來。
我癱軟了身子,一動不動的靠在男生的懷裏,貪婪的要汲取一份力量的支持。
就這樣僵持著,我們望著它,它望著我們,隨後,奇跡發生了,蛇“吱吱”地叫著走了,轉眼就沒入了草叢中。
我一下子跌坐在青草上,男生輕拍著我的背,“不怕,其實蛇也是通人性的,你不犯它,它自然不會犯你。”
我轉首,卻是一個高大俊美的男生,我莞爾一笑,轉身跑了。
那一天在回程的路上,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楊天易”。
……
農曆十月十七
今天,中午天易約我吃晚飯,我想也不想的回絕了。
他問:“為什麽?”
我說:“因為晚上我要請你吃飯。”
他朗朗笑著掛了電話。
那一天我們約在了一家陝西風味的小店裏吃晚餐,我不記得我們都吃了什麽菜,隻記得我吃得開心,笑得燦爛,談得更愉快。
……
農曆十月二十八
我知道我戀愛了,每一刻的閑暇眼前都是天易的音容笑貌,卻無奈我們分別在這個城市的南北兩極,總不能不顧了工作天天約會。
漸漸地電話成了我們聯絡愛的工具。
他常常在半夜三更跑到路邊用公用電話打給我,他說這樣子才便宜才不會浪費。
我便靠在柔軟的枕頭上,一邊與他低低絮語,一邊想象著他站在昏黃路燈下給我打電話的情景,三十分鍾、一小時、甚至兩個小時。時間總是在指間吹彈而過。
我說我舍不得掛掉電話,掛了這一夜又將無眠。
他說在我們講電話的時候,他好希望我突然出現在他高高的身影後,然後摟住他再也不撒手……
這些天,我連在夢裏都是笑著的。
因為我好幸福。
……
農曆一月二十八日
今天是我和天易認識整整一百天的日子。
我與他原隻是這異鄉裏兩顆孤獨的靈魂。
悄然走到了一起,才發現原來愛情是這樣的美好,曾經的孤獨已是過去。
雖然我們沒有自己的事業,隻是四處流浪的打工者,但是我們珍惜了彼此,便擁有了自己的天空和世界。
沒有海誓山盟,沒有玫瑰花海,在我小小的房間,他執起我的手,輕輕對我說:“蔓萱,嫁給我。”
整整一百天,仿佛短暫仿佛漫長的一百天,我給了他我最真的心。
我反握了他的大手,堅定地眼神告訴他:我們會一直幸福的走過一生。
……
農曆大年初三
短暫的七天年假,在天易的家鄉,我們簡單舉辦了我們的婚禮,而後我們攜手一起回到了我們工作的城市。
這裏是我們愛的見證,總不舍離去。
天易說,他一定要在這個城市裏混出個樣來,給我不愁吃穿的人生,讓我從此不再辛勞。
我隻不在意,隻要兩個人在一起,便一切都好。
……
這是蔓萱的日記,記載著她與天易在愛的天堂裏所有美好的過往與點點滴滴。
這曾經的最最美好的愛便是天易一直不舍蔓萱的緣故吧。
那麽後麵的日記呢,我期待著想要一睹為快。卻記起:如果我要看新的日記,就必須去天易那裏拿。
原來這日記即是他與我相約的籌碼。
天易與蔓萱仿似兩粒沙,而我呢,我是被浪花卷起拋在沙灘上的一株小小的水草吧,我闖進了他們的世界。再帶了另兩粒小小小小的沙……
遐想至此,我有些慌亂了。
合上了整本的手記,靜靜躺在床上,曉凡的呼吸透過寂靜給了我真實,黎明的光線一絲一絲的醒來。
我困了,這樣的一個星期天,我可以睡到天昏地暗,隻睡夢裏我才最安心平靜。
隻盼曉凡不要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