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審理進入了第二天。
上午十時,天野檢察官開始對被告進行直接訊問。
站在證人台上的村田和彥的態度,比我想象的要坦蕩得多。他哪裏象被強拉上證人台來的樣子呢,簡直是全身都表現出他正在期待著這個機會的到來。
天野檢察官站了起來,他的麵部表情比平時要嚴肅得多,現在,他那“魔鬼檢察官”的本領完全表現出來了。
“被告在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七年幹什麽來著?”劈頭就是猛烈的一擊。
“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五年加入了女劍戟柴田三千代的團體,到地方上巡回演出。一九五六年又回到東京,給一位電視作家當助手,勉強維持一個人的生活。”村田和彥不慌不忙地用鏗鏘有力的聲調答道。
“從一九五七年你就靠摘投機交易謀生吧?”
“是的,我想這下可交好運了。想想過去的悲慘生活,現在能有自己的家和自用汽車,我就非常滿意了。”
“被告是從什麽時候起對小豆交易產生了興趣呢?”
“從到北海道十勝地區巡回演出時開始的,那一帶是日本小豆的主要產區,在那裏學到了小豆交易方麵的知識。有句成語說:‘不當富豪,就當乞丐’。我想,我就是一直過著乞丐一樣的生活,怎麽也不會變得再壞了。”
“那麽,被告現在大約有多少財產呢?”
“大約有一千萬元。”
“有那麽多財產,被告沒有歸還過去欠‘戲曲座’的債款嗎?和伊藤京二個人間的借貸,怎麽說也還是個人間的事情。自己富裕起來了,當然應該履行誓約書上的義務。”
“我在一九五八年還清了那筆錢。”
整個法庭一下騷動起來了,這個秘密連百穀律師也沒有公開過呀!
“你還給誰了?”
“還給‘戲曲座’現在的會計瀨川忠夫了。”
“有什麽可作證據的東西嗎?”
“記得他給了我一張明片,上邊寫著收到了這筆款。隻是忘記放在哪裏了。”
“可是瀨川忠夫說不記得有這麽回事呀。”
“大概是他侵吞了,反正劇團以為是收不回來的錢了。現在提起此事,瀨川君可能認為我一定要被判處死刑,因而堅持說不知道的。”
檢察官好象有點冒火的樣子。
“那麽,被告對金錢的看法怎樣?”
“不說‘萬能’,也是‘至上’的東西。我本想相信人的,但是失望了。一個孤獨的人,要想活下去,隻能相信金錢的力量。”
真是膽大包天的發言。幾乎所有的被告,即使相信自己是無罪的,也都本能地對審判官懼怕三分,因為怕給審判官以壞的印象,說每一句話都是提心吊膽的。
但是村田和彥剛才的發言,好象連檢察官和法官他都沒放在眼裏,宛如獨自一人麵對牆壁在發泄自己的鬱憤。
這個人莫非說是自暴自棄了嗎?是不是因為他意識到不管自己如何否認也難免判處極刑,因而故意這樣出言不遜呢?
那麽,敏銳的百穀律師聽了這種可能使自己的努力付諸東流的發言,心情會怎樣呢?
想到這裏,我觀察了一下百穀律師的麵龐。他默默地閉著眼睛,好象在打瞌睡。
三位法官的確變了臉色。能使他們的表情發生微小變化的事情,要是放在一般人身上,就要興奮得連話都說不出來。天野檢察官這時變得滿臉通紅。
“被告爰讀什麽書?”
“愛讀日本的明治文學。”
“是尾崎紅葉的著作嗎?”
“不是,是島崎藤村的著作。”
在這一瞬間,檢察官大概是聯想起《金色夜叉》的主人公間貫一注①來了吧。我想這一段問答恐怕是在他的訊問預定表上所沒有的。
但是,檢察官好象馬上又恢複了鎮靜。
“和東條康子性交,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在這裏使用“性交”這個詞,使我感到檢察官是在發火了。
在這種場合,平常都使用“肉體關係”這個詞。這兩個詞本來使用哪個都可以,但至少在法庭上聽到,這裏邊有微妙的差別呢!
“是從一九五八年六月開始的。”
“是從什麽機緣開始的呢?”
“最初是在銀座偶然遇見的。”
“大概不會在當天就發生了關係吧?”
“不是的,那天隻是邊喝茶邊談些趣事。不相信人的我,從那以後不久,也想對人相信了。”
“被告在戰前參軍以前,沒有和康子發生過肉體關係吧?”
“沒有,朦朦朧朧地對她有點愛慕之情倒是事實,但是從來沒有對她傾訴過,連手都沒有和她握過。”
“現在回憶起當時自己的心情,有什麽感想呢?”
“我覺得當時是一片真情,至少我是這樣……”
“一度邂逅相遇,也許純屬偶然,但後來又相會數次,是誰主動相約的呢?”
“不好說是誰主動,互相都說——下次什麽時候再見麵呢?”
“你是什麽時候知道她是有夫之婦的呢?”
“第一次見麵那天,詢問她的身世時知道的。我們分別以後,已經相隔十五年了。即使過去我們有過婚約,對她的變心我也沒有恨她的理由,何況我們根本就發有過婚約呢。”
“那麽,你們發生關係,是被告誘惑對方的嗎?”
“假若是強奸的話,我就得負全部責任。或者對方若是自己沒有過性生活體驗的處女的話,話也可另當別論。可是對方是一個洞知其中一切的已婚婦女,恐怕不能說全部責任都在我一個人身上吧。”
從另一意義上說,村田和彥好象是在氣得發抖——但從他說出這樣反擊的話,可以想見這個被告不是懾於死刑的命運而在戰栗。
“那麽,被告是說康子對你表示過使人一沾她就要陷進去的媚態嗎?”
“對您這樣的用詞雖然不能完全同意,但從客觀效果來看,也可以說是這樣。”
“那麽,被告怎麽知道她有那種意思呢?”
“在我們第二次見麵的時候,康子又把我十五年前贈送給她的瑪瑙衣帶簽子帶在身上了。當然,這是我當時能買得起的東西,值不了多少錢,和她現在穿的衣服反而是不相稱的。這點東西她竟然保存了十五年,而且在和我重逢的今天,又把它帶在身上,我從這裏感到了一個女人的愛情。”
“你說你們發生關係,不好說是誰誘惑誰,那麽最初是在什麽地方呢?”
“在千馬太穀的‘若葉莊’旅館。”
“當然,在通奸罪已經廢止的情況下,你們的這種行為,並不觸犯刑律,但是和有夫之婦發生肉體關係,被告精神上沒有一種罪惡感嗎?”
“多少有這種感覺,但在現實的喜悅麵前,那種罪惡感就被衝到一邊去了。”
“是為了肉休的喜悅嗎?”
“不僅是肉體的,也有精神的。”
“康子死後,在她的遺物中,發現了好幾封被告寫給她的情書,現在已作為物證交上去了,其中有這樣兩首詩:‘愛戀他人之妻的悲愁,若能為稱所體察,哪怕叫我罪人,我也欣喜若狂。’‘我的內心深處,藏著難言秘密,舍身而戀的本性,隻能對你傾訴。’這詩是被告寫的作品嗎?”
“是從島崎藤村的詩集中摘引下來的。我覺得這詩最能表達我當時的心情,所以就抄錄在信裏邊了。”
“你們那種關係,一直繼續到下半年,一個星期相會兩三次,而且在一起摟著睡吧?”
“是的……”
“假若是那樣相愛,你們沒有想雙方都清算一下自己過去的結婚生活而正式結婚嗎?”
“我是想這樣做的,康子也說想這樣做,隻是在這半年當中時機還沒有成熟。”
“被告在十一月和內妻注②順子開始過分居生活,就是采取的第一個步驟嗎?”
“我已經產生‘往者不可追’的心情,不能說在內心深處沒有過這是一個機會的想法,但是導致我們分居的直接原因,是與我和康子的戀愛沒任何直接關係的。順子對我們的戀愛關係也許已經有所察覺,但一直沒有表麵化。”
“你和順子的結婚生活,持續了幾年?”
“從我回到東京的一九五〇年開始,大約有四年了。”
“在這期間,你們的夫妻生活還算圓滿吧?”
“是的。”
“突然出現這樣的破局,是什麽原因呢?你們的戀愛若不成為問題,那麽什麽問題是直接原因呢?”
“這個我現在不想說。”
我想,他是在行使沉默權。即便是與本案無關的問題,被告若是執意拒絕回答的話,檢察官和法官是不能強迫他作出回答的。
但是,他采取這種態度,決不會使審判變得對他有利。這時我看到三位法官都微微皺了皺眉頭。
“那麽,今年一月十六日第一次事件發生的時候,被告采取了什麽行動?”
“那天晚上我一直呆在家裏,在畫行情曲線表。到了半夜十二點左右,康子掛來了電話。”
“在十二點以前,被告一直是一個人在家裏嗎?沒有人能證明你當時不在現場吧?”
“沒有。”
“康子的電話是什麽內容呢?”
“她的聲音完全變了,沙啞得簡直不象是康子平時的聲音。她說:‘我馬上想看到你,這裏發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你馬上開著自用車來一下好嗎?’問她到底發生了什麽不得了的事情,她也不回答我,她隻是哀求我什麽也不要問了,叫我馬上就去。我也不放心起來,馬上準備了一下就開著車去了。”
“東條家的住址你知道嗎?”
“雖熱沒有進去過,但地址是知道的。”
“當時你知道東條預定在哪天出差嗎?”
“在前一天的中午聽康子說過。”
“那麽,被告到東條家以後情況怎樣?”
“到門口迎接我的康子臉色刷白,她什麽也不說,拉著我的胳膊就往裏走,一直把我拉到裏屋去了,一進屋就看到東條的屍體躺在那裏。”
“在他生前,你沒見過他嗎?”
“沒見過。”
“那時,被告怎麽樣了?”
“我想我一定也變得臉色刷白,記得當時我連話都說不出來了。但是過了一會兒,我恢複了平靜,問道:‘怎麽啦?怎麽死的呀?’奇怪是覺得有點奇怪,不過當時我還以為是腦溢血或心髒麻痹忽然發作而突然死去的呢。”
“康子是怎樣回答你的呢?”
“她死盯住我的跟睛看著我,她那可怕的眼神,真使我有點毛骨悚然。過了一會兒,她開口說道:‘殺死的,是我殺死的。’”
“被告當時是什麽感覺呢?”
“當時眼前一下變得模糊起來,好象是一片雲霧,各種胡思亂想掠過心頭,說不上來是什麽滋味。”
“康子當時怎麽樣?”
“她一直沉默不語。也許是為了使興奮鎮定下來,她把威土忌酒注入杯中一飲而驚—雖然她平時在我眼前從來沒喝過酒——把酒杯遞給了我,喃喃地說了聲‘永別了’。
我的頭腦清醒過來以後,喝了一杯酒,問道:‘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呀?!’”
“這時康子怎麽說呢?”
“叫我按著順序再現她當時的話,是不可能了,總之,她說過這樣的話:東條憲司不知在什麽時候覺察到了我們的關係,他好象是為了在現場抓住確鑿的證據,使了一個說坐夜車去大阪的計策,又偷偷地回來了。他大概推測到,他一出去旅行,康子一定會把我帶到他家裏來的。”
“這真地隻是康子說的話,而不是事實本身嗎?”
“康子確實是這樣說的。但事實本身不是這樣,我在家裏一直呆到半夜十二點。”
“但是,什麽事物都有一個常識問題。說東條憲司覺察到被告和他妻子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於是以出差為口實,給他們以幽會的機會,然後再闖入現場,抓住確鑿的證據,這種心理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假如實際上他沒有發現被告在他家裏的話,恐怕不會發生致命的搏鬥吧。比如,他說明一下計劃變了,改在明天早晨坐飛機出發,不是就可以把自己的真正意圖掩蓋過去嗎?若是一般人,一定都會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