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武俠仙俠>陳慶之升遷記> 第592章 防火防盜防記者(二)

第592章 防火防盜防記者(二)

  陳慶之一聽就知道情況不妙,帶著幾分忐忑地心情說道:“到底是怎麽回事,說來聽聽。”


  顧小鳳道:“我來了龍尾鎮工作之後,就發現鎮裏麵對宣傳工作不是很重視,所以我特意加強了宣傳工作的力度,特別是考慮到當前有不少地方因為在一些群體性事件、征地拆遷和環保問題等方麵處置不當引起的群眾上訪,進而導致記者蜂擁而至進行報道,給當地造成了被動的局麵,我在去年年底的時候,就請示了你跟嚴書記,對全鎮的機關幹部和村幹部進行了一次宣傳培訓,不知道陳鎮長還有沒有印象?”


  顧小鳳分析的沒錯,征地拆遷、環保等問題其實就是與民爭利的問題,說到底還是政府沒有處理好跟老百姓的利益劃分問題,才會引起群眾的不滿,進而爆發衝突,然後鼻子如狗一般靈敏的記者就會嗅著氣味前來采訪曝光,最終就成了考驗地方政府處置輿論危機的能力水平了。


  陳慶之道:“你說的這個事情我有點印象,現在看來,應該是你的培訓產生了效果?”


  顧小鳳點頭道:“嗯,沒錯。根據金水村反饋過來的情況進行分析,我覺得這個疑似記者的人,應該是梅子平。這個人是漁陽本地人,目前是上南法製報的記者。陳鎮長或許不太了解上南法製報的情況,這份報紙屬於上南日報旗下的,但是采取的是社會化、商業化運營模式,甚至可以說隻是在名義上歸上南日報主管,上南日報每年隻是坐等分紅,在具體業務上麵幾乎沒怎麽插手管理。”


  “當然了,重大的負麵新聞報道,法製報還是會請示上南日報社的分管領導。這個梅子平就是典型的吃裏扒外的可惡家夥,就喜歡在我們漁陽尋找負麵新聞,然後找到當事人敲詐勒索,否則就威脅對方在報紙上曝光。迫於輿論工具的強大壓力,很多老百姓,包括我們的政府部門、鄉鎮都采取花錢買平安的方式。這個人曾經也在城關鎮意圖敲詐我們鎮政府,但是被我給狠狠地修理了一頓,之後就再也沒敢來城關鎮找茬了。”


  陳慶之讚道:“顧委員,沒想到你還有這樣的本事,看來組織上派你過來,對我們龍尾鎮來說是好事一件,這是把一位厲害的領導幹部送給了我們啊。”


  被陳慶之一誇後,顧小鳳顯得有點不好意思,笑道:“陳鎮長,咱們之間用得著這樣誇嗎?言歸正傳,這個梅子平恐怕是不知道我調到了龍尾鎮,要不然哪裏敢跑來這裏撒野。”


  根據顧小鳳所介紹的,梅子平見了她就像是老鼠見了貓,有多遠就躲多遠,所以隻要她一出馬,這個梅子平就會聞風而逃,但是她鄭重其事地來了自己的辦公室匯報工作,肯定是有別的想法。


  陳慶之於是笑道:“顧委員,你現在過來,不會是專門過來給我普及上南法製報基本信息的吧?我怎麽聞到了一股陰謀的氣息,說吧,你是怎麽打算的?”


  顧小鳳訕笑道:“什麽都瞞不過陳大鎮長的火眼金睛。沒錯,我的確是想借助梅子平突如其來的造訪做做文章。陳鎮長,你還記得年前的時候,我們跟縣糧食局打了一場口水戰嗎?”


  顧小鳳說的是縣糧食局龍尾糧管所問題。在計劃經濟時代,每個鄉鎮都有一家糧管所,主要負責收儲糧食。因為要存放糧食,所以占地麵積都不小,而且地段都是位於黃金位置,龍尾糧管所自然也不例外。


  隨著計劃經濟的消失,糧管所也走入了遲暮的終點,除了城關鎮的糧管所改造成了儲備糧庫外,其他鄉鎮的糧管所都關閉了。資產處置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是縣糧食局收回後對外進行出租,有的是被當地鄉鎮政府購買下來,有的是向社會出售。龍尾鎮糧管所采用的是第二種方式,是在六七年前由龍尾鎮政府購買下來的,目前用來對外出租。


  去年下半年,糧食局新上任的局長李誠交待局辦公室的人整理了曆年的文件資料供他翻閱,以便了解局裏麵的全麵情況,特別是期望找到打開局麵的突破口。在翻閱了不少資料後,他把目光放在了糧食局資產的處置上麵。


  處置方式主要有以上三種,但是他覺得當年的處置隨意性很大,或者說就是局裏的領導和糧管所的人在做人情,大部分資產都被賤賣了,或者租金很低。


  因此,李誠打算看看能不能收回部分資產,或者提高租金。盡管他知道這樣做會觸碰一些人的利益,但是他覺得自己沒幾年就要退二線了,應該在退下來之前做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值得日後向人炫耀的事情。


  經過苦心查找,他在盤點資產的時候意外發現,沒有龍尾鎮糧管所辦公樓的處置資料,也就是說,盡管糧管所的其他資產都賣給了龍尾鎮政府,但是這棟辦公樓在理論上或者說法律上仍然歸糧食局所有。


  李誠為了確認此事的真假,又叫人查找了相關資料,仍然沒有看見賣掉辦公樓的相關合同資料。而且還找了一個了解當年情形的老同誌側麵了解情況,也基本可以斷定這棟樓的所有權依然在糧食局。雖然還沒有十足的證據,但是他可以肯定,這棟樓仍然屬於糧食局。


  所以,李誠授意自己的手下去跟龍尾鎮交涉。龍尾鎮根本就不承認這事情,最後雙方各自查找了資料,確實沒有發現賣掉糧管所辦公樓的合同,原來的合同也沒有注明買賣辦公樓的事情。


  為此,陳慶之還特意交待代明,去找到當年的當事人了解真實情況。經過一番尋找之後,這才弄清楚是怎麽回事,原來,當年因為辦公樓的四樓借給了時任所長的朋友使用,需要延後幾個月才能騰出來。所以雙方就約定,等騰出來之後再補充一份買賣合同。但是辦公樓的其他樓層可以先拿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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