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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117 觀眾先進場

  格雷沙姆·加裏已經很久沒有出場了,再這樣下去估計很多人都會遺忘他。在一眾新晉的領主中,燈塔領的安德魯·霍爾和得到精靈幫助的迪德莉特成了話題人物,也就是大家關注的焦點。被譽為“教樞年青一代旗幟”的格雷沙姆,反而逐漸被淡忘。這怎麽行?

  於是,波姬瑪娜侯爵夫人特批,格雷沙姆今天要帶著自己的未婚妻普林斯菈出席比武大會,必須先聲奪人,讓大家都看看“年輕旗幟”的風采。


  作為聖騎士,格雷沙姆的風采自不用說。全套嶄新的領主板甲,來自最好的工匠大師之手,極強的防護性能讓其成為戰場上的堡壘,華麗而威嚴的造型讓他的主人不斷享受到羨慕的注視和愛戀的呼喊。


  未婚妻在側,格雷沙姆肯定不會對那些“愛你愛你”的口號進行回應。事實上,他對自己胯下駿馬的關注反而更多些。成為領主之後,來自教樞的支持者將這匹受到天界神術祝福的駿馬送給了他。這匹白馬雄壯威武,異常高大,承擔著全副甲胄,動作依舊充滿了優雅的力量。這匹馬很通他的心意,易於指揮,而且能夠分享他施展的戰場神術。而且最重要的是,這匹馬讓他成為隊伍中最高的那一個,一覽眾生的感覺實在是太好了。


  當他足夠高的時候,旁邊的轎子就顯得太矮,隻能看到他的一條腿。普林斯菈看了幾眼就覺得無趣,於是將目光從轎子另一側的窗戶探出去。“茱伊塔,向後讓讓,別擋著我。”


  她和娜拉教習修女以及女仆茱伊塔共乘前往比武大會的軟轎,她被護在中間。不過,不管是教習修女還是女仆,都不能阻擋她的好奇心——她已經好久好久沒有出來了。


  “能不能將簾子掀起來?都擋住我看了。”


  修女搖了搖頭:“侯爵夫人說了,或者是領主大人牽著你的手,或者是簾子擋住你的臉。現在城裏聚集了太多閑人,需要為你的安全著想。”


  又是這個理由。普林斯菈噘起嘴,裝作沒聽到的樣子。不過,她也沒有伸手去掀簾子,沒必要為了這點小事而和不重要的人衝突。再說,那個紅色的簾幕是用極細的真絲製成,做工非常精良,並不怎麽阻礙視線。唯獨它將外麵的一切都染成偏紅的顏色,導致她看不到最喜歡的五彩繽紛,這點有些讓人失望。


  聖三城堡分外無聊,驛館更是如同牢籠一樣,待在裏麵度日如年。在被送來結婚之前,她至少能在自家的莊園中自由行動,叫同齡的女孩子們過來玩耍,一同借著縫衣服、繡花的機會談一談外麵的事情。她喜歡聽也喜歡說,最喜歡對特別親密的閨蜜談論男人。從小她就被教育要學會三種本領:如何與男人相處、管理莊園以及養育孩子。後兩個還沒有實踐的機會,不說第一個還能說什麽?

  轎子外麵的人很多,但都被衛兵們隔開。他們的臉是模模糊糊的紅顏色,沒什麽可看的。普林斯菈將目光投向遠方,看著城牆外、山腳下的平原河穀,看著河岸邊數百頂帳篷,看著飄揚的各色旗幟。她注意到帳篷群中央熙熙攘攘的黑紅色人群,中間不時有火焰升騰。難道來了馬戲團,帶著噴火的小醜?她心中有些激動。自己隻看過一次馬戲,是費奇·霍爾帶著她偷偷去的。那一次她終生難忘。


  到了山下,衛兵分開人群,他們一路暢通來到比武大會現場。數以千計的人一起喧囂的聲音讓她有點喘不過氣來,可能臉色都有些紅了,不然修女不會突然抓緊她的胳膊。她的手抓上來很疼,而且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普林斯菈懷疑她根本不是修女,而是修習武技的女殺手,不然這麽用力幹什麽?幸虧格雷沙姆及時出現,隻要將自己的手搭在他的臂彎中,修女就不敢碰自己了。


  “咱們去觀禮台吧,那邊視野好。”


  普林斯菈很想讓未婚夫帶著自己去人群中轉轉,看看小醜,再買點零食和鮮花。為此,她會很開心地送上香甜的激情的吻,而不是平時那種充滿儀式感的簡單碰觸。她抬起又長又彎的睫毛,卻看到格雷沙姆正在目視前方。他專注的表情堅毅剛強,卻沒有她。


  好吧,沒有小醜,來看看比武也不錯,至少比在房間裏畫衣服、縫衣服、看衣服、試衣服要強得多。她也喜歡看閃亮的鎧甲,披金掛銀的高大戰馬;喜歡聽群眾的高聲吆喝,風中旗幟鼓蕩的陣陣巨響……當然,最重要的是那些騎士。


  “騎士們在哪裏?”普林斯菈隻看到一個方形的高台,周圍用繩子攔起來,幾個穿著廉價鱗甲的男人正在裝模作樣準備著武器。高聲的吆喝也不是這個場地裏觀眾發出來的,肯定是在外麵,那裏的人是這邊的一百倍!“我以為是要進行騎士間的衝鋒對抗呢!”


  “不,這裏進行的是騎士的選拔,而不是騎士的對抗。”格雷沙姆終於聽到了她的聲音,然後溫柔地解釋著:“領主們借此機會看看有沒有能成為騎士的人才,然後攬至麾下。不用擔心,比賽仍舊會非常精彩。你猜猜是為什麽?”


  “為什麽?我不知道,你能告訴我嗎?”


  “因為有些精靈戰士加入到比賽中,而一些真正的騎士要去教訓他們。你可以猜一猜,下麵的人裏麵,那個會是隱藏起來的騎士?”


  “啊,是個遊戲嗎?我喜歡。”普林斯菈高興起來。她向後攏了攏棕紅色的秀發,挺直身子坐好,眯起眼睛開始觀察場地中的那些人。格雷沙姆喜歡看著她的樣子,不管是綠色的裙子,金色的領口,白皙的皮膚還是臉上調皮的小雀斑,都像是完美的畫卷一樣。


  “那個人應該是!哦,不對,可能不是。他的盔甲有些地方都生鏽了,騎士不會允許那樣。那個人,格雷沙姆,你看看那個是不是?他很高大強壯,揮起大劍來就像是揮舞小樹枝。可惜他的腦袋是禿的,應該不是騎士。”


  “沒有頭發和騎士有什麽關係?”格雷沙姆笑著問道。


  “我見過的所有騎士都有頭發。你想,要是連頭發都保護不了,怎麽能保護好莊園和領地呢?”


  “這麽一說的確有些道理,我會注意這點的。”格雷沙姆開心地笑了起來,金色的頭發隨之顫動。


  人類的騎士不會因為頭發的多少而決定勝負,但是精靈們有這個可能。他們的頭發都很長,能一直垂到大腿的位置。這麽長的頭發很容易受到攻擊,但長長的頭發也代表他們全都戰勝了對手,是武技高超的表現。這樣的精靈難得一見,這一次卻一下子來了七個。當他們進場的時候,普林斯菈差點尖叫起來。


  “我第一次見到精靈,以前隻見過半精靈!”普林斯菈靠在格雷沙姆的肩膀上,板甲涼涼的、硬硬的,但是給人很安全的感覺。“精靈們厲害嗎?你能不能打贏他們?”


  “我需要交手之後才能知道精靈們的實力。但你要知道,精靈想要回到大陸來,但一直隻能呆在島上,肯定是有原因的。”


  “不是很明白,但我知道你比他們厲害就可以了。”


  看了一會兒精靈之後,普林斯菈突然發現一種分辨偽裝騎士的辦法:那些總是盯著精靈,眼神非常堅毅嚴厲的人,十有八九是騎士。如果仔細觀察一下,能夠注意到他們都擁有非常精良的武器。這些人雖然沒有穿著華麗的板甲,但是那些胸甲、鱗甲之類也都是做工優良,保養完善的——換言之:亮晶晶的。


  她剛想將這個發現分享給自己的未婚夫,突然在人群中發現一個奇怪的背影。那個人獨自在角落裏,沒有披甲,把方盾當做椅子,釘頭錘隨意扔在腳邊的塵土中,唯獨專心看著手中的一本書。他用右手捧著書,翻頁的左手手腕上纏著根鏈子,上麵似乎吊著個東西。


  “加裏,你瞧瞧那個人,還在看書,好有趣。他手腕上是什麽東西,你能看清嗎?”


  格雷沙姆移動目光過去,然後用力皺緊眉頭。那個動作懶散、目光專注的背影,不就是費奇·雪人·冰峰嗎?在比武場上看書,這是什麽吸引注意力的怪異方式?不做準備活動,難道等著被人打下來嗎?


  “你覺得那個人怎麽樣,是不是騎士呢?”


  普林斯菈觀察並思考起來。她覺得那個背影很熟悉,但實在是想不起來。費奇在進入冰峰要塞後進行了大量身體訓練,體型和過去產生很大的差異,是不容易分辨。普林斯菈隻是覺得那發型樣式以及側臉的輪廓似曾相識。


  場地中兩個人不知何故發生口角,突然摔打在一起,揚起大量灰塵。塵土被風吹動,劈頭蓋臉將費奇整個包在裏麵。他歎了口氣,用力吹去書頁上的塵土,然後甩甩頭,將頭發上的塵土甩出去。


  “他好傻。我家的大狗丹尼洗完澡就是那樣甩的。”普林斯菈掩著嘴笑了起來,然後轉移了注意力,指著場地另一頭讓格雷沙姆看。還是鮮衣怒馬更容易引起她的注意,從來不會是沙子和塵土。


  如果她繼續看下去,她會更加驚訝。灰頭土臉的費奇突然從地上撚起一撮土,放在鼻子下嗅嗅,伸出舌頭來舔了一下,然後對著它念念有詞。這個神經病似的舉動引來很多驚疑不定的注視,哪怕他手腕上的牧師聖徽閃閃發光,也不能打消大家的擔憂。他們或者竊竊私語,或者對瘋子報以同情的目光。隻有幾個精靈突然警覺起來,用鼻子嗅嗅周圍,覺得有什麽事情不太對勁。


  “這土真不錯,在聖三城堡周圍被神術氛圍影響了這麽多年,已經變得很容易就能被法術影響。唉,用那招對付他們,是不是有點太賴皮了?”


  費奇搖搖頭,換了個不會被灰塵影響的角落坐好,繼續看手裏的書。他的魔法書已經進入了新的篇章:《可控電流與磁場戰時應用》。


  這一章節還沒有完成,費奇依舊在進行著推導。他掐著手指嘀嘀咕咕,終於再次被普林斯菈注意到了。


  紅發姑娘的心髒停跳了兩拍,她數得清清楚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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