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大明之錦衣為王> 第489章 目光短淺的朱元璋

第489章 目光短淺的朱元璋

  回到登州城的第三天,蘇超和白老虎以及戚繼光的奏折和書信,連同今川優子寫給嘉靖皇帝的奏折一起送去了北京城。


  蘇超三人的奏折都是商量著寫的,每本奏折都從不同的角度寫了擴大水師的必要性。


  蘇超更是在奏折裏建議調撥一部分水師組建“大明帝國皇家海軍”,而且詳細的分析了組建皇家海軍的重要意義。


  同時蘇超還在奏折裏對西方幾個海上大國的情形進行了分析,預估了未來十幾二十年裏這些西方國家會對大明造成什麽樣的威脅。


  戚繼光的奏折走的就是實打實的風格,雖然沒有提出組建皇家海軍的建議,但是字裏行間都是在強調船堅炮利的作用,特別還列舉了西班牙和葡萄牙軍艦的規模,以及西方國家的行事風格等等。


  而白老虎的奏折卻是沒有著重提水師或者是海軍之事,隻是將他這段時間跟蘇超在一起時看到的,聽到的,以及蘇超和戚繼光等人的言行向皇帝表述了一遍。


  尤其他還特意跟嘉靖皇帝講了一些從海商那裏聽來的一些消息,比如西洋列國如今的海上力量等等。


  雖然他還沒有見過一個海商,但是這並影響蘇超幫他編出這麽多的故事來。


  同時白老虎也在奏折中向嘉靖皇帝暗示了,這海上走私是阻擋不住的,還在奏折中說了一些民間的諺語,比如:“禁越嚴而寇越盛,片板不許下海,艨艟巨艦反蔽江而來;寸貨不許入番,子女玉帛恒滿載而去。”


  再例如:“海濱民眾,生理無路,兼以饑饉薦臻,窮民往往入海從盜,嘯集亡命”。


  “大荒.……兩廣、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為生者萬計”。


  “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諸番貿易香貨,因誘蠻夷為盜”。


  “東南諸島夷多我逃人佐寇”。


  當然,這些話都是蘇超幫著白老虎寫的,為的就是告訴嘉靖皇帝這堵不如輸,禁不如開。


  要知道這大明禁海自明太祖朱元璋的時候就開始了,就算是到了嘉靖朝的時候,由於嘉靖嚐試過一次開海,結果朝中眾臣幾乎沒有不反對的。


  最後雙方鬥爭的結果下來,嘉靖不但開海沒有開成,反而被逼著加強的禁海,這也就成了嘉靖朝倭寇橫行的原因之一。


  其實大明之所以持續了一百多年的禁海政策,這也跟農民出身的朱元璋有關,這老哥兒的目光實在是太短淺了一些。


  元末明初,日本封建諸侯割據.互相攻伐。在戰爭中失敗了的封建主,就組織武士、商人、浪人(即倭寇)到中國沿海地區進行武裝走私和搶掠騷擾。


  對此,洪武年間,朱元璋為防沿海軍閥餘黨與海盜滋擾,下令實施自明朝開始的海禁政策。


  早期海禁的主要對象是商業(商禁),禁止中國人赴海外經商,也限製外國商人到中國進行貿易(進貢除外)。


  明永樂年間,雖然有鄭和下西洋的壯舉,但是放開的隻是朝貢貿易,民間私人仍然不準出海。


  而後隨著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嚴格,雖起到了自我保護的作用,但大大阻礙了中外交流發展。


  隆慶(這哥們兒就是嘉靖的兒子)年間明政府調整政策,允許民間赴海外通商,史稱隆慶開關。


  海禁的解除為中外貿易與交流打開了一個全新的局麵。


  傳統中國的海外貿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王朝政府經營的朝貢貿易,一種是由民間私人經營的私人海外貿易。


  朝貢貿易是指海外國家派遣使團到中國朝見王朝皇帝,“進貢”方物,中國王朝則予以官方接待,並根據“懷柔荒遠”、“薄來厚往”的原則,回贈進貢國以“賞賜”。


  “賞賜”物品的總價值大於“進貢”物品總價值的數倍甚至數十倍。


  “進貢”與“賞賜”之間有著物品交換關係,體現著國家間的經濟關係,更體現著國家間的政治關係,經濟關係服務於政治關係。


  中國王朝國家多能積極經營朝貢貿易,確立有明確的政策,製定有完善的製度,設立有具體的經管部門。


  由政府一手經管操辦,是朝貢貿易最為顯著的特點,帶有明顯的政治屬性,不是正常的外貿形態。


  明初,沿襲唐、宋、元朝製度,繼續實行政府控製經管的朝貢貿易政策。


  朝貢貿易導致不斷賠本,以致“庫藏為虛”,給明王朝帶來了越來越沉重的財政負擔。朱元璋認為明朝的根本在於農業,而農業的產值足以養活大明王朝。


  而在朱元璋爭奪天下的時候,江浙一帶的海商,甚至當時居住在泉州一帶的外國商團曾經協助過張士誠、方國珍等人與之爭奪天下,使他對海上貿易產生了恐懼。


  對於民間私人海外貿易和倭寇的猖獗,明太祖朱元璋確立了嚴厲禁止的政策,估計也是怕再有海商和外國的商團鼓動人造反,推翻他的大明王朝。


  明朝建立不久之後卻發生了所謂胡惟庸“通倭叛國”的大案。這件大案的節點是胡惟庸暗中勾結倭寇妄圖推翻明政權自立為王。


  雖然後世史家對此結論多有質疑,但當時倭寇作為一種威脅明朝的外部勢力卻是不容小覷的。


  曾經進兵收複海南的大將廖永忠因此向朱元璋上言建議徹底消滅倭寇,加強海防。


  洪武三年,明政府“罷太倉黃渡市舶司”。


  洪武七年,明政府下令撤銷自唐朝以來就存在的,負責海外貿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廣東廣州三市舶司,中國對外貿易遂告斷絕。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斂足跡,又下令禁瀕海民私通海外諸國。”


  自此,連與明朝素好的東南亞各國也不能來華進行貿易和文化交流了。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次發布“禁外藩交通令”。


  洪武二十七年,為徹底取締海外貿易,又一律禁止民間使用及買賣舶來的番香、番貨等。


  洪武三十年,再次發布命令,禁止中國人下海通番。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