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萬花小說>书库>都市青春>大明之錦衣為王> 第286章 你要成親了?

第286章 你要成親了?

  見陸炳不肯給錢,蘇超隻好說道:“好吧,隻要大人給支持,錢嘛,卑職自己去想辦法。”


  陸炳笑道:“你從哪裏弄錢?你自己掏腰包?”


  蘇超苦笑道:“卑職哪裏有什麽錢啊?卑職是想讓大家湊錢,然後將來按照份子分錢。


  不過大人放心,東南署理處要是賺了錢,卑職會從利潤裏拿出三成來上交到大人這裏。


  然後拿出四成來分給大家,餘下的三成作為本金,繼續滾動。”


  陸炳想了一下,說道:“這個辦法好,就這麽定了吧,以後也按照這個規矩走就是了。


  嗬嗬,咱們錦衣衛沒錢,但是大人我有錢啊,回頭我個人入股三萬兩銀子。”


  他說到這裏,突然話頭一轉,對蘇超問道:“對了,你不是收了趙章同他們十萬兩銀子了嗎?你還會沒錢?”


  蘇超見陸炳說起這事兒,忙說道:“大人,卑職的錢都在外城買地了,哪裏還有什麽閑錢?而且卑職也在外城蓋了宅子,卑職還要成親,處處都要花錢啊。”


  “你買那麽多地幹什麽啊?”陸炳問道。


  蘇超低聲笑道:“大人,外城現在看著荒涼,但是三五七年之後,外城一樣會熱鬧起來,卑職不這個時候先買地蓋商鋪,那還等什麽時候啊?”


  陸炳一愣,隨即說道:“是啊,這三五年之後,外城可就不一樣了,現在內城是人滿為患啊,大家早晚要搬出去的。


  你奶奶個熊的,這樣的事情你怎麽不早說?”


  蘇超說道:“大人,您不召見卑職,卑職哪有見您的機會啊,卑職就是想跟您說,也沒有機會啊。”


  陸炳說道:“行了,以後你有什麽事情或者是想法,就到我家裏去吧。


  在官廨裏不方便說話,以後你要稟報事情就到我家裏去見我就是了。”


  對蘇超來說,沒有任何的承諾比陸炳這句話有用了。


  他知道老陸這就是把他當成心腹來看了,不然他哪裏會有隨時登堂入室的機會?

  一個千戶能夠隨時進出指揮使大人的家裏,這不是親信心腹還能是什麽?

  “卑職多謝大人賞識,卑職一定為大人肝腦塗地,以謝大人賞識之恩。”蘇超忙施禮說道。


  陸炳擺了一下手說道:“行了,行了,別他娘的弄這些虛頭巴腦的了,說說吧,你都在哪裏買的地?”


  蘇超忙把自己買地的位置講了一遍,陸炳聽了以後便指著蘇超笑道:“你啊,真是一個錢精,讓你當一個千戶實在思維去你了。


  行了,回頭我讓家裏也去買一些,先把地方占了再說。”


  蘇超說道:“那大人要盡快才行啊,卑職去年買的時候才三千兩銀子一畝,現在已經漲到五千兩銀子一畝了。


  這要是到了明年,肯定能漲到八千兩。


  這樣的地多買一些,蓋上鋪子和院子,以後隻是出租就好了,這是長久錢,俗話說一鋪養三代啊。”


  陸炳點頭說道:“你說得沒錯,我要讓家裏人盡快去辦才行。”


  蘇超見自己的建議陸炳又接受了,心裏也是歡喜,便對陸炳說道:“大人,卑職五天後要成親,卑職想要跟大人請幾天假,忙活一下婚事。”


  “嗯?你要成親了?是誰家的女兒啊?”陸炳好奇的問道。


  蘇超笑道:“是卑職以前認識的一家商賈家的女兒,卑職很快就要南下了,這一去不知道要多久,因此卑職就想著這幾天把親成了,這樣也能安心幫大人做事。”


  陸炳笑道:“好,男人一定要成家以後才能安心做事,行了,本大人就給你七天的假,讓你去忙成親的事情。


  等你成親那日,本大人也會有禮金送給你的。”


  蘇超忙謝過了,然後兩個人又扯了一通閑篇之後,這才各自回去。


  這個時候天已經黑了,城門都關了,蘇超也隻能先回去家裏了,明日一早再去特訓營裏宣布大比推遲十日的事情。


  蘇超並沒有先回去家裏,而是去了程瘋子家裏。


  娶金玲也是要有媒人給提親的。


  雖然明代不同地區的婚禮習俗有所差異,比如在江南各地流行的婚禮儀式中有許多程序違背了傳統禮製,但是核心內容仍然遵循著古時婚禮儀程中的諸多規定。


  按《大明令》:“凡民間嫁娶並依朱文公家禮。”


  也就是說,在明代凡民間婚禮,都是要按照《家禮》進行。


  明代官方禮製嚴格規定婚禮仍沿用“六禮”,不過民間士庶的婚禮可據情況有所簡省。


  據史料記載,明代“六禮”內容被調整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征”“告期”及“發冊奉迎”。


  其中“納采”“問名”實為相親階段,“納吉”“納征”為定親階段,然後才是成親階段。


  以明代天子納後為例子。


  明代天子納後不僅禮儀繁縟,規模也很宏大,依照古代時候的“六禮”程序進行,但天子的婚禮沒有“親迎”之禮。


  完婚的帝後,一般都要拜見皇太後並接受百官、親王以及內命婦和外命婦的慶賀。


  即使是親王,婚姻程序也要依照“六禮”而行。


  明代庶民婚禮儀式所依據的是《朱子家禮》。也就是說,上層隻有“六禮”齊備,婚姻關係才算是成立,而庶民隻有“納采”、“納征”、“請期”與“親迎”四禮。


  普通百姓的婚儀中也有諸如“納采”“納幣請期”“親迎””見姑舅”“見祖禰”“婿見婦之父母”以及“饗送者”之類的記載。


  而其中的“納采”“納幣”與“請期”的禮俗又在一定程度上仿照了品官的諸多儀式,而且隻有媒人,沒有賓相。


  如明代北京地區婚禮在“六禮”基礎上保留了自身獨有的一些特色,大致可分為“議婚”“訂婚”“迎娶”三階段,且婚姻締結嚴格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原則進行。


  蘇超要想在七天之內完成結婚大事,他要忙的事情實在是太多了,很多的事情要壓縮一下才行。


  而且他對這個時候的婚禮也不熟悉,他要請教一下明白人才行,而他能請教的人隻有程瘋子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