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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有什麽關係

  “嗯。”程賓實點點頭,他對蕭正的說法表示讚同。好奇是人類的共性,改不了,書上有寫。但同時他覺得關於變賣資產跑路這條偵查思路還是值得深挖,很多犯罪分子都是這樣做的:“看來我們決定對商業街先行偵查這個思路是對的。


  那裏變賣資產的情況尤其嚴重,都是以各種促銷口號作為噱頭。特別是欣欣百貨,一年前就打出‘清倉打折,最後三天’的橫幅,到現在還掛著。看來犯罪分子遠遠跑在了我們的前麵啊。。。。。。我們兩個人夠嗎?要不要回去讓段竹萱給我們增派人手?。。。。。。”


  。。。。。。


  蕭正在十字路口站定,左右看看後問程賓實:“公交車站在哪兒?”


  “這兒隻有一個站點,在那邊。”程賓實抬手往不遠處指了指。


  “附近有沒有大型的商用停車場?”蕭正接著問。


  “商用停車場在河那邊。這邊是商業區,超黃金地段,沒那麽大的空地當停車場用。想在這邊停車的話要麽就是在這的住宅區買有車位,要麽在那邊的凱悅酒店住宿。”程賓實熟練地回答。


  蕭正沒有說話。他仔細地觀察著周圍的環境,一條偵查思路漸漸清晰起來。


  “走吧,站在這兒幹嘛?欣欣百貨在後街。”程賓實一推蕭正,心裏還是念念不忘自己挖掘出的那條偵查思路。


  “程組,我覺得我們應該先把偵查思路理清楚。”蕭正可不想去什麽欣欣百貨。倒不是因為那兒不可能會有什麽有用的線索,而是因為他現在實在看不得任何打折後的商品價格。如果早知道有這麽個欣欣百貨在打折,他也不至於因為缺一塊錢差點坐不上公交車。太尷尬了。


  “難道還不夠清楚嗎?欣欣。。。。。。”程賓實把蕭正的傷口揭開又用手指頭戳了一下。


  “我們先從一個最基本的問題開始說起。死者住哪兒?這隻有兩種可能:要麽是住在河堤邊上,要麽是不住在河堤邊上。”蕭正直接打斷程賓實。


  “嗯。”程賓實點點頭。盡管蕭正說的這是廢話,但他並沒有留意到。他一門心思地在想怎樣才能把蕭正的說法和欣欣百貨有機地結合起來。


  “如果她住在河堤邊上的話又有三種可能:第一,她是一個燒烤攤的攤主。這不可能,因為她的體貌特征太明顯,早就有別的攤主或夥計把她認出來了,包括程組您。第二,她不是攤主,而隻是一個平常的住戶。第三,她不是常住人口,隻是一位普通租客。


  所以她隻能是後麵兩種情況,那麽又有一個新的問題:她是獨居還是和家人一起住?屍表特征說明她死亡已經有好幾天的時間了。


  那麽作為她的家人在發現她失蹤後通常會怎麽做?當然是尋找。先是詢問其他的親戚朋友,無果後就在她住的周圍尋找然後逐漸擴大範圍。同時張貼尋人啟事或報警。你剛才有看到任何尋人啟事嗎?沒有。家人有報警嗎?肯定也沒有。


  因為報失蹤也就是這兩天的事,而這一片又是城南派出所的轄區,李所長不可能認不出來。所以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要麽她是獨自一人居住,幾天不和家人聯係已經習以為常,沒人想到要尋找她。要麽是和家人一起居住,那樣的話問題就複雜了。


  有可能她是正常原因離家後被害,也有可能凶手編了個合理的理由蒙騙了他的家人,或者凶手幹脆就是她的家人等等。


  我想段隊在沒有得到新的線索反饋後應該已經開始住戶異常情況調查了。不過以她現在的那幾個人我看夠嗆,那片住宅區太大了。”


  “我們要不要回去幫忙?以前隻要破不了案她就把鍋往我們九組頭上甩。前幾任副組長就是受不了委屈當了逃兵的,你該不會也。。。。。。”在程賓實的心裏預防叛變一直都是他的工作重點,雖然他從來就沒有成功過。


  “回去她會把我們當人看嗎?最多也就是讓我們幫受訪者倒杯水,削個蘋果什麽的。”蕭正正要繼續按常規發揮下去,猛然發現程賓實的臉上並沒有產生預料中的情緒變化。


  這才幡然醒悟程賓實這是從另一個方向出牌,趕緊換個套路:“其實不管死者住哪兒,她必定都有在商業街活動的軌跡。而且根據遠拋近埋的原理,死者不是河堤邊上住戶的可能性極大。隻要我們先查到死者的身份,案件就偵破了一半。


  到時候九組就不是丫鬟還是佃戶的問題,而是老爺還是老太爺的問題。擴編是肯定的,先從別的組裏抓幾個俘虜過來再說,以前叛變過的堅決不要!


  段竹萱要來也隻能是實習警員,實習期先暫定一年,不能再短了。。。。。。到時還要請程組您給把把關。”


  “要得,要得。”蕭正描繪的美好藍圖把程賓實樂得心花亂顫。如果不是大庭廣眾,他恨不得躺在地上打幾個滾,再恣意地抽搐兩下。


  蕭正含著笑,站在一旁等著程賓實自己先樂完。


  “商業街的麵積可夠大的,總先要畫個範圍吧。”程賓實樂完後抹了抹眼角的笑液,一點都沒忘記正事:“我看不如就以欣欣百貨為界吧。”


  “不,以死者是怎麽來到河邊的作為標準。”蕭正聽到欣欣百貨這四個字心裏就像被刀紮了一樣疼。


  “什麽意思?”


  “死者身著泳衣綁縛著石頭沉屍在橋墩下,這是既成事實。而造成這個真實結果存在的過程隻能是一個,就是真實發生的過程。


  這個真實的過程是我們不知道而想知道的,所以先盡可能地還原。還原整個過程時諸多環節的諸多可能性如果我們都選用最大可能性原則,那麽最後還原出的過程在目前情況下就應該最接近真實的過程。


  最大可能性的確定取決於目前我們所掌握的證據。隨著調查的深入如果我們能排除掉所有環節所有其他的可能性而隻剩下一種可能性時,那麽真實的過程擺在我們麵前了。”


  蕭正想了想,組織一下語言,先提出一個綱領性文件。


  “你說的這些和死者是怎麽來的有什麽關係?”程賓實聽不明白蕭正這一段太燒腦的話。凡是需要分析的信息進入他的大腦他都提供不了合適的催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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