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六百六十五章 林易峰的反擊
“感謝成瀧大哥昨天晚上的滿漢全席,從小長這麽大,還從來沒有吃過這麽精致、豐盛的菜肴。
同桌的還有夏哥、郎總、琪琪、霏姐……和好朋友聚在一起,就算喝得再多也開心!”
很簡單的一個文案,其實這更像是一個簡單的生活記錄、心情表露,和文案無關。
而在這兩段文字下麵是一張‘全家福’:
滿桌的精致菜肴,以及笑容掛滿麵的一眾明星大咖們,畫麵充滿了溫馨和歡樂。
這麽多的明星大咖們聚在一起,除了開演唱會、央視晚會的時候,這種情況還真是少見!
很快,劉子夏、成瀧、劉琪琪……等人就轉發並且評論了這條微博,言語間充滿了歡笑。
林易峰跑到這些明星轉發的微博下麵點讚、評論了一番,甚至還和陳亦捷、劉子夏等人互動了起來。
從這種狀態來看,林易峰完全沒有受到昨天那場‘林易峰婚內出.軌’風暴的影響。
而且從林易峰和劉琪琪分別在各自微博下的留言、互動來看,人家兩口子的關係反倒更親密了。
看到林易峰工作室,以及林易峰發布的微博內容之後,往上漸漸一麵倒的情況也出現了改變。
林易峰的那些粉絲,以及原本中立的網友們,這個時候雄起了,紛紛指責起了之前黑林易峰的人:
“哎呀,打臉來得總是這麽及時,就問你們臉紅不紅,疼不疼?”
“反轉也許會遲到,但是永遠不會缺席,那些黑我家易峰的貨,還不趕緊地出來道歉?”
“我知道貴圈很亂,但是沒想到竟然亂到這種程度,黑別人很有意思嗎……”
網友們議論紛紛,特別是那些對林易峰粉轉黑的家夥們,一個個全都偃旗息鼓了。
麵對網友們的指責,就像是縮頭.烏.龜一樣,躲在網絡後麵默默刪除了自己之前的言論,好像生怕被人給發現這些留言一樣。
隻是,這場持續了一晚的網絡風暴,真地可以就此停止了嗎?
顯然,根本不可能!
雖然林易峰的性格是不爭不搶,但是不要忘了,他妻子劉琪琪可是個強硬的性格。
這次網上曝出的‘林易峰婚內出.軌’消息,要說最終受害人除了林易峰之外,還有誰?
當然是劉琪琪!
如果是那些胡攪蠻纏、不調查清楚事件爆發的女性,恐怕已經和林易峰鬧起來了。
好在,劉琪琪也是圈裏人,昨天吃飯也去了,所以按照她的說法,絕對不會放過幕後的人!
於是,劉琪琪找了專業的網絡安全公司,挖出了那幾個發照片和文案微博的原始賬號。
可人家是在網吧裏發布的,甚至還經過了部門偽裝,怎麽都查不到最初的發布人員!
思來想去,林易峰得罪過的人,也就隻有白泉社的總經理徐惜冉了!
就算這件事不是徐惜冉幹的,利用合同拖欠藝人的勞務費,這事他也幹得不地道。
劉琪琪才不幹三七二十一,反擊直接開始了!
她先是和劉子夏、成瀧等人打了個招呼,然後就讓林易峰工作室發布了一條微博:
“本月1號,我室林易峰先生接到白泉社總經理徐惜冉的邀請,參加該社京華分部的開業揭牌儀式。
出席開業儀式的,除了林先生之外,還有章傑先生、汪利先生、蔡奕林女士……
開業儀式持續了兩個小時,按照之前談好的內容,林先生的具體出場費用為110萬元。
可白泉社總經理徐惜冉利用合同漏洞,拒不支付勞動報酬,並且誣陷林先生耍大牌、刻意抹黑林先生的形象,對林先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本月2號上午10點,我室將‘白泉社事件’整理成文,並委托律師將白泉社京華分部及其總經理徐惜冉,一紙訴狀告到了朝光區法院。
自本條微博發布之日前,我室已收到朝光區法院明確答複,已經受理本案件。
我們相信,法律會給林先生一個公平,我們也相信,這個世界上始終都是好人多!”
在這段文字下麵,還有幾張照片,分別是:
林易峰參加白泉社京華分部揭牌儀式時候的照片,和白泉社簽署的合同照,以及朝光區法院已經受理的證明照片。
洋洋灑灑的一段文字,沒有絲毫的誇張、也不帶憤懣地情緒,隻是在很平淡地轉述一個事實。
網友們看到這條微博的時候,很快開始評論起來:
“我怎麽感覺到一股陰謀呢?峰峰被曝‘婚內出.軌’的消息,不會是白泉社幹的吧?”
“一線明星的出場報酬才110萬,現在都這麽便宜了嗎?我還以為明星很賺錢呢!”
“白泉社在搞麽子嘛,才剛剛在華夏成立分部就搞出這麽多事來,總部曉得嘛……”
本來以為有關林易峰的瓜都已經吃完了,沒想到現在又爆出來一個更大的瓜。
對於白泉社,很多網友們都知道,是霓虹國一個以發行漫畫期刊、漫畫等為主的會社。
曾經出過幾部有名的漫畫、動畫,比如說:《夏木友人帳》、《出雲傳奇》、《玻璃假麵》等。
經過這麽多年的發展,白泉社已然是一個市值在幾十億的會社了。
像這樣的一家公司,竟然會坑藝人的出場費,而且還不要臉地抹黑別人的形象。
這有可能?
如果放在平時的話,網友們可能還會猶豫一下,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
畢竟對方是幾十億的大公司,公信力還是有的,怎麽可能連100來萬都拿不出來?
可聯想到前麵林易峰被黑的局麵,不少的網友,聯係到這兩件事是不是有關係?
畢竟從林易峰的表現,以及對於那件事的還原程度來看,林易峰完全就是被黑了。
至於是不是白泉社做的這件事,那就隻能等後續的曝光和調查了。
沒等網友們的瓜吃完,就有網友們發現劉子夏第一個轉發這條微博,評論內容也很肯定:
“支持易峰,作為一名文藝工作者,如果是為了國家、為了社會、為了大眾的話,我們願意免費、甚至主動組織公益演出。
可如果是參與個人地企業活動,那就必須明確各項合同內容、不能存在什麽陰陽合同、漏洞合同。
如果全都像白泉社這樣,刻意在合同中留下漏洞,就為了不支付藝人勞務報酬的話,還有哪一個藝人敢去參加個人企業的商業活動?
言盡於此,我們期待法律能給易峰一個公正,也希望所有藝人都擦亮眼睛,不要再出現第二個‘白泉社事件’!”
比起林易峰工作室發布的微博來,劉子夏可就要狠太多了,站在林易峰的角度把白泉社給徹底踩了下來。
管你是誰,欺負我朋友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