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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理寺獄三日遊(鋃鐺入獄)

  衝天的火光下,高伯逸臉色難看的瞅著那個死胖子大官指揮宿衛軍滅火,搶救驛站存留的信件,心中有股不好的預感。


  貌似,自己攤上大事了!


  “陳二狗,你就沒有什麽要對我說的嗎?”


  大肚子的胖胖中年人走過來,眯著眼睛問道。那語氣就像是在審問犯人一樣。


  唉,恩將仇報,早知道前兩天不去揭那個棺材了,這尼瑪活生生的農夫與蛇啊!


  高伯逸滿肚子苦水對著中年胖子攤攤手道:“官爺難道沒看見在下也是無辜受害之人麽?”


  他指著橫屍遍野的驛卒說道:“您看,拜那些賊人所賜,這些我舅父的同僚之前還親切的跟我說話,如今陰陽相隔,我也很痛心啊。”


  寒心是有的,痛心就未必了。那些驛卒一向認為他是便宜舅父的拖油瓶,吃白飯不幹活,平時對高伯逸也沒什麽好臉色。當然,欺負他還不至於。


  “哼,沒事,時間多的是,你可以到大理寺獄裏麵跟老夫慢慢講,來人,把這兩人給我帶走!

  都給我聽好了,直接送大理寺,不許耍滑!這是陛下要親自審問的人,出了差池,一人犯事,全體連坐!你們所有人一起人頭落地!”


  中年胖子大吼一般的說道,他的心情也很差,因為存留在驛站的信件幾乎全部都付之一炬了。留下的線索,除了那些一看就是鄴北城青皮的黑衣人以外,毛都沒剩下了。


  北齊雖然存在的時間才短短二十幾年,但卻在史書上留下了很多濃墨重彩的筆畫。


  比如說《大唐律》的前身《北齊律》,就是開律法之先河,在漢律基礎上大步邁進的經典之作。


  沒有《北齊律》,大唐的貞觀之治和開元盛世會遜色很多。


  再比如說後世影視裏出鏡率極高的“大理寺”,就是北齊率先建立的。


  設立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為地方官員的司法權力過大,可自行勾決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錯案。高洋深感吏治混亂,為了使刑獄匯總,這才始置大理寺,作為複審機關。


  從律法的角度看,大理寺的出現,是革命性的進步,從製度上減少了冤假錯案的產生,為律法的進步樹立了一盞明燈。


  而大理寺獄是指歸大理寺管理的中央監獄,關押中央諸司犯罪官吏和京師地區重要案犯的場所,也會關押全國各地疑案重案的犯人。


  高伯逸的舅父深深看了中年胖子一眼,然後被穿著明光鎧的宮廷禁衛押走了。而高伯逸被押走的時候,他看到那個討厭的胖子對自己不動聲色的輕輕搖了搖頭。


  眼神似有深意!


  大理寺獄的飯不好吃?

  什麽都不要說?

  我不會有什麽事情?

  還是有人要對我不利?

  老天,你這胖子能不能再暗示明顯一點啊!你就搖個頭,我怎麽知道你要對我說什麽啊,我是穿越者不假,但我也不會讀心術,也沒有自帶係統啊!

  此刻高伯逸的內心是崩潰的。不過至少能證明一件事。


  這回自己似乎是被殃及池魚了。


  ……


  高伯逸以為自己危如累卵,其實這次完全是他想多了。


  他認為皇帝親自審問是特事特辦,其實不然。


  那個中年胖子說皇帝親自審問,這是自東漢以來流傳下來的一個傳統。它被曆朝曆代所接納並發揚光大(除了皇權衰微的東晉以外),這種行為還有一個生僻的名字,叫“錄囚”。


  錄囚,亦作“慮囚”,主要指封建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或者特定高官(非典獄係統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視監獄,訊察獄囚,以便平冤糾錯,決遣淹滯,酌予原囿,借以標榜仁政,以維護統治階級的法律秩序。


  這也是皇權和文官集團鬥爭的一個重要砝碼。也是皇帝赦免人犯的首要途徑。畢竟朝廷不是一個人說話,皇帝有時候要辦自己想辦的事情,也要在所謂的“框架”裏辦事。失去遊戲規則的約束,爽是爽了,但也就沒人陪你玩了,最後還是會根基不穩,成為亡國之君。


  鄴城驛站被凶徒襲擊並焚燒成白地,天子腳下,難道被人稱為“英雄天子”的高洋不去詢問一下?

  他如果真的糊塗到這樣的程度,那北齊的皇位根本就輪不到他來坐。


  這一夜,鄴城很多權貴都沒有安睡,各種消息如同飛舞的紙片一般,迅速傳遞到了每家每戶。上至達官貴人,下到黎民百姓,全都知道了一件事。


  鄴城驛站大火,皇帝震怒!

  ……


  很不幸的,高伯逸鋃鐺入獄了,而且還是入的最“高檔”的大理寺獄。也許是案子受到上頭重視,他被分配到了一個“單人間”。


  並沒有那種一進監獄就被犯人欺負,然後露一手震撼四方,從此過上牢頭獄霸的“幸福生活”這種劇情。


  沒人理,沒吃的,沒書看,也沒水喝,什麽都沒有。


  空空如也的牢房裏鋪了一張草席,角落裏擱著一個木桶(方便用的,叫淨桶),然後就沒了。牆壁是青磚做的,看上去很新,也沒什麽血書啊,老鼠洞啊這一類狗血的設定。


  幹幹淨淨的牆麵,就好像剛剛搬進去的新房一樣。


  “我該不會是被優待了吧?穿越者虎軀一震,然後就把我放了?”


  高伯逸有些異想天開的自言自語道,認為局麵應該會好起來。因為他並沒有犯什麽罪。


  不過他再次想多了,雖說落毛的鳳凰不如雞,但落毛的雞絕對比落毛的鳳凰要慘!

  北齊的律法有個製度叫“官當”,是指官員犯罪並處以一定刑罰後,可以用官階來抵當部分或全部刑罰。


  這也就是說,如果高伯逸是大官,如果皇帝不想搞死他的話,那麽到監獄裏“意思意思”就行了。


  過段時間,隻要皇帝心情好,很快就能官複原職。


  可惜,高伯逸隻是個庶民,地位甚至連他那個當舍長的便宜舅父都不如,官當這個製度,跟他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既來之,則安之,熬夜半宿的高伯逸靠著牆壁慢慢進入了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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